吉斯由孙毓棠扮演,拉里由曹禺本人扮演,女主角汪达他们准备找个女同学来扮演,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知是谁建议由法律系的郑秀来担任这个角色,便由孙浩然去做动员工作。郑秀回忆说:“我不知为什么曹禺来找我。我在中学演过戏,贝满中学在通县办过一所平民学校,就是靠演戏捐款办的。我说我不能演,他仍然让孙浩然来说服我,还有南开来的一些女同学也都说万家宝为人很好,威望很高,也来说服我。这样,我就应允下来。我记得是在同工部演的,演了七八场,反应挺好。不但清华同学来看,燕京大学的同学也都跑来看。”由这次演出,曹禺结识了郑秀,并开始他充满罗曼蒂克的恋爱。
郑秀是1932年由北平贝满女子中学,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系的。她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父亲郑烈当时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舅舅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庆曾在海军部任职。郑秀是这样介绍他的家世和经历的:我家祖籍福建,我从一个哺乳的婴儿就在姨父的家里。姨母待我很好,姨父从福建到北平,把我也带到北平。先入东观音寺小学,培元小学,又入贝满女中。姨父又回到福州,我也回到福州。1926年到1927年间,父亲到南京最高法院工作,那时我已经十六七岁了。我不愿读旧书,要求父亲让我一个人回到北平念书。后来,初中二年级就又回到贝满,住在学校里。高中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高中毕业后,原是保送我上燕京大学的,培元、贝满、燕京都是教会学校,可以保送,但也要考试,我被燕京大学录取了。但是,父亲认为燕京是教会学校,不同意我到燕京读书,硬要我报考清华。也是在这年暑假,又匆忙上阵参加清华招生考试,考的是法律系,就这样进了清华大学。还在贝满女中时,她就是个活跃的姑娘。个子不高,但身材苗条,面容清秀,很爱活动,也爱打扮,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是很有些风度的。一进清华,三位从贝满来的姑娘,就显得与众不同。个个穿着讲究,举止娴雅,仪态大方,自然引起同学的注目,颇招来一些男同学的热烈追求。相形之下,从南开考来的女学生,总是穿着蓝布大褂,不讲打扮,只知道死啃书本。郑秀在中学时,就能演戏,还会弹钢琴,长得又漂亮,更显得格外突出。在演出《罪》之后,郑秀大出风头,常常收到一些求爱的信。据说,清华每值校庆,都开放女生宿舍,请人参观,平时是不准男生进去的。《罪》演出后,又值校庆,女生宿舍开放,参观者络绎不绝,郑秀放在宿舍案头的几张照片却不翼而飞了。也正是在《罪》演出之后,曹禺开始了对郑秀的大胆追求。
曹禺的性格,本来就是罗曼蒂克型的,他那种耽于遐想的习性,在恋爱上也表现出来。也许是他缺乏人生的阅历,也许是出自青年人对爱情的天真烂漫的幻想,当他和郑秀相识,就一见钟情了。在一起排演《罪》的日子,那恋爱的情火便越烧越旺。一旦爱情迷住了他,他就像个充满稚气的孩子,也像他念书那样痴迷。他经常跑到女生宿舍——古月堂外边守候着郑秀,有时夜晚也徘徊在楼旁的小树林里。他爱得那么执着,那么天真。在爱情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一宿一宿地守在那里,望着郑秀宿舍的窗子。而郑秀对于这突然而来的强烈追求未免有些茫然。她看到一些求爱的信,接触过一些求爱的眼光,但她总是矜持相待,冷冷地保持着距离,或者干脆躲开去。如今,对曹禺的追求,她也是躲避。她的伙伴对她说,你应该去看看他,否则他会生病的。其实,郑秀心里对曹禺也并无反感。他的才能,他的聪慧,他的为人,他的威望,她心里都明白,何尝未曾动心,何尝没有爱慕之心!爱情有时就像隔着一层纸,一捅就破;但又像隔着一道高墙,两军对峙,又贴近又遥远,真是咫尺万里。在伙伴们的敦促下,她去会他了。就这样把薄薄的纱帷掀去,不见了高墙,不见了对峙,两颗心贴在一起了。
当曹禺第一次向她倾吐爱情时,他把自己的一切都坦爽地倾诉给她了。他平时是那么沉默寡言,此刻却是滔滔江海了。他真像在做梦,夏天里的一个春梦:他所爱着的人,正是能同他在夏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驶去的伴侣。他哪里知道,在爱情的历程中还有着潜伏的暗礁,此时此刻,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少年后,他们还要痛苦地分手。他昏迷在热烈的初恋之中,自不必说花前月下的爱情絮语;他们也常结伴进城去访问朋友,也去天津看望继母。那时,人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们。的确,那时他们都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之中。
在清华的岁月,留下曹禺许多美好的回忆。
1932年的暑假,他有一次五台山和内蒙之行,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外出远游,更何况是一次冒险的旅行。
一个德国教师叫葛瑞瓦什(或称葛瑞瓦)和一个美国女教师,她们想在暑假里到外省旅游,她们邀请中国的男同学一起去,而且提出旅费由她们支付。大概有中国学生陪着她们,这样既有人照顾,旅途中也会带来许多方便。她们找到曹禺,向他说明了一切。曹禺是愿意同她们一起旅行的,但是觉得由她们支付旅费,这有损中国人的尊严和道德。他回答她们说:“我可以陪你们去,但是,我不要你们付钱,一切由我自己开销。”就这样说定了,随行的还有一位男同学,一放暑假,这支小小的旅行队伍就出发了。
先去五台山。他们乘火车到达太原,便在那里住下来观光。这座古城是太破败了,肮脏的街道,到处都是乞讨的人们,纯真宫的吕祖殿虽然还可看到它的壮观,但传说里“嚣尘不到处,碧洞可栖露,白鹤时临水,青猿独卧沙”的秀美景色,是再也看不见了。清真古寺也使他失望,只有木壁上刻的《可兰经》,左右碑亨内碑刻的黄庭坚和赵子昂的书法,还少许引起他的兴趣。这些古迹的破旧,增添了他的凄凉之感。太原给曹禺留下的最深印象是那些站在门口招揽嫖客的妓女,一个个都是蜡黄惨白的脸色,瘦削的身躯,老鸨就躲在她们后面监视着,她们拚命在那里拉客,那卖身的价钱是很低廉的。也许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生惨象,心里难过极了。对于他这个书生来说,亲自看到这种悲惨的人生社会相,他心里如同刀割一样。他看她们有的被关在笼子里,就好像牲畜一样,嫖客看中哪个,老鸨就把她从笼里拉出来,逼着她去接客。此时此刻,他真是义愤填膺,难以忍受。他说:我在太原看到的妓院,那些妓女是被圈起来的,她们的脸从洞口露出,招徕嫖客。我是第一次看到这副惨相。在北京西直门一带,天津三不管、南市都有这样的妓院。像太原的这种妓院是最低级的,整天接客。那样,不到几个月就会死的。这是我最早见到的妓院惨状,那种惨象真是叫人难过极了。我后来写《日出》中的第三幕,那不是最低级的。后来,我到了四川,最惨的是重庆的花街,十字的街道,每个街口都有流氓把守着,每个街口进去都是卖淫的地方。十字街里有许多水坑,妓女得了花柳病,快死的时候,喝着水坑的水死去,实是叫人目不忍睹。就是这次太原之行,看到妓女的惨状,才激我去写《日出》,是情感上逼得你不得不写。从太原到五台县,去五台山只有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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