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十来年后,我却在一本英国人写的书中发现了1914年英藏秘密划“麦线”的双方换文和他们签订的商约。因为这两个文件为国内研究西藏地方对外关系所罕见,所以我乘此机会把它们翻译出来,作为参考文献。
6.统战噶厦
1953年底、1954年4月间,在北京中印两国政府代表团商谈印藏关系时,中央组成了一个中印谈判委员会,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的咨询机构,这个委员会有达赖指定的饶噶厦噶伦、马基(藏军总司令)噶章参加,那时他二人正在内地参观。在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针对西藏噶厦提出要收回失地一事,说明这次中印谈判只谈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边界问题现在情况还不清楚,这次不能谈。饶噶厦当场同意了这个意见。
噶厦虽然同意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第14条中央统一对外的规定,但直到中印谈判,1954年签订中印协定后(协定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简称中印协定),才准备撤销它的外交局,与外事帮办办公室合并。原来外交部的意见是采取稳妥方式,第一步,先由外事帮办办公室与其外交局合署办公,后噶厦同意撤销,准其外交局并入帮办办公室。这里重要的因素是印度已正式承认西藏是中国领上的一部分,噶厦只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噶厦方面不得不将其外交局撤销。西藏地方原外交局局长老索康已死,其副局长柳霞担任中央外事帮办办公室的副帮办,外交局原有人员除少数外,都参加了帮办办公室,其中有桑都仁钦,他原在外交局负责与印度驻拉萨机构联系,他来帮办办公室在二科工作,仍然负责与印度总领事馆联系。
拉萨市长墨本察地,不是原外交局人员,但拉萨市尼商尼侨较多,尼侨发生事件由拉萨市会同尼泊尔代表处理,这是尼方一种特权,我们吸收拉萨市长参加帮办办公室负责尼泊尔工作的三科,以后发生有关尼侨纠纷时,拉萨市长得接帮办办公室的意见执行。原外交局交来大批藏文文件,同时我们已着手调查了解中印边界问题,帮办办公室成立了一个资料研究室,除了懂藏文的汉族干部外,原外文局的恰巴亚杰,当刀,登增降村等都参加资料研究室的工作。
柳霞作为帮办办公室的副帮办,他同我每周进行两次办公会,讨论外事帮办办公室一切有关事务。外交部的文件,主要是关于国际形势及我国有关外交政策等都翻译给他听,有关西藏外事工作的指导,那时都是用电报发来,由于密码的保密问题,我们只好翻成藏文给他看。我们那时还是像在当年解放区一样,住食在一起,没有什么自己的家,但藏族干部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每日来上班。达赖喇嘛的姐夫彭错扎西也要来帮办办公室工作,我们给他科长级待遇,有时也参加帮办办公。可见达赖对于外交工作是有兴趣的,想要了解帮办办公室的一些情况。
从和原外交局合并以来,我们的外事工作增加了一项统一战线任务。一是要有职有权,一切对外事务都要同柳霞等商量,在拟出办法后,藏族干部能办的就尽量由他们去办。柳霞也很老练,他总是要汉藏干部共同去办,虽然是一些事务性工作,出了问题大家共同负责。再就是我们有责任帮助教育他们爱国家、守纪律、保护国家统一与机密。同时在生活上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1956年达赖访印后,柳霞升任噶伦,但他仍不放弃外事副处长的职务(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外事帮办办公室改称西藏外事处),虽然来处办公的时间少了些。1959年西藏分裂主义分子掀起武装叛乱,除柳霞、彭错扎西等随达赖逃亡外,其余的藏族干部并未参加叛乱,但在叛乱分子威胁欺骗之下,不敢来办公,后来就不知下落了。
7.印度在西藏的特殊利益
§阿里被印度视为掠夺超经济利益的地区
西藏阿里远在西藏西北,离拉萨约1,800公里,邻近印度及印占克什米尔拉达克。由于该地邻近印度及尼泊尔,边界线长约1,600公里。拉达克原为阿里的一部分,后为印占克什米尔所占领,但西藏仍沿旧例,不把拉达克人视为外国人,因其种族和宗教相同,拉达克人及克什米尔人(信回教)来往阿里及拉萨均很自由,这也是不承认克什米尔特别是拉达克被英国占领的表示。但来阿里经商的多半是印度的北方帮和喜玛恰尔邦人,他们带来廉价的工业品如铝锅、盆、布、针线及其他日用品,以不等价方式换取阿里藏民的羊毛、牦牛尾等,获得高额的利润。印度商人还放高利贷,在藏民还不清债务时,将其羊、牦牛折低价赔偿。更严重的是印商将其所赚来的牛羊,并不带走,交给原藏民代为饲养,规定每母羊一头,明年要养两头至三头羊羔。
这些羊羔是归印商所有,如果不够则利上加利,算为藏民欠的债务,如果有多余的则归藏民所有。阿里地区高寒,草场退化,每年大雪封冻,牛羊受害者不少,藏族牧民一年辛苦下来,哪有多余羊羔,因而利上加利,大半藏民成了印商永久的债务者,实际成了他们的牧奴。这种放高利贷贸易的方式称为“协敖”。这是印度商人一种超经济的剥削。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由新疆经过噶拉昆仑山、阿克赛钦大沙漠进入西藏阿里的,由于道路遥远,交通不便,在公路未修通前,所有运输工具仅能供给进阿里的部队和工作人员食用,没有办法代替印商的交易。1954年中印协定签订后,虽然在上写有公平合理贸易字样,实际那时还做不到。直到由新疆到阿里的公路修通,由新疆运去物资较多,才逐渐改变印商的剥削。1962年印度大规模向西藏边境进攻挑起战争失败以后,印度断绝与西藏包括阿里的来往,但我国已完全可以供应阿里五万藏族同胞的需求,相反地印度北方邦等多年靠阿里羊毛作原料的纺织厂只有关厂改业了。
阿里有一圣湖叫玛法木错,湖水晶莹清澈,碧蓝如天,湖后有一雪山叫同仁波切即冈底斯山,山峰终年积雪,雪峰映着碧蓝的湖水,风景极为壮观,在阿里高原上确是极为圣洁雄伟的景色。这个圣山圣湖为藏族佛教及印度印度教视为极其神圣的圣地。印度代表团在北京谈判时曾说,这是印度教的圣湖圣山、印度人曾把甘地的骨灰撒进圣湖,印度人对它有特殊的感情,大有把该湖划作印度所有的之意,我们为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同意印度朝圣的香客仍可自由去朝拜圣山圣湖。
印方提出要为朝湖的香客修筑驿站,提供食宿,因为由普兰宗的里普列克山口人境,去圣湖尚有三、四天的路程,一般朝圣的都要绕湖一周至几周,也需要三、四天,但那时阿里没有供他们居住食用的条件,所以印度方面向我们提出修驿站的要求,我们只能应允尽可能的提供。中印协定前,每年约有几百印度香客来朝圣,他们的确是贫穷虔诚的信徒,不顾高原的空气稀薄、气候严寒,风餐露宿,踏冰卧雪,艰苦跋涉来到圣湖圣山朝拜,围绕圣湖礼拜,走时带一瓶湖水,是他们莫大的幸运与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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