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曾专门雇用一支庞大的写作班子,来为他制造出一些固定公式的长篇小说,除酒食衣物之外,付给作者们很少的钱。不过大仲马也并不是一味地剥削他人的劳动成果,他1845年曾经在尚未成名的莫里斯的一部长篇小说的原稿上,大大咧咧地暑上了“大仲马”这个显赫的名字,让他拿给出版公司,同时慷慨地预支给莫里斯三万法郎的稿费,使莫里所得以休面地举行婚礼。从而世人也得到了一部大仲马一字未写的“大仲马的小说”。当时有句流行语说:人人都读大仲马写的书,但谁也没有完全读过大仲马所有的书,甚至连大仲马本人也是。
代人写作在中国称为“捉刀人”,在英语词汇中,称为“鬼作者”。大仲马的“鬼作者”大部待遇菲薄,但也有重金礼聘的。有的每月竟得薪水二万美元。有的“鬼作者”忙不过来。又会再请人来做他们的“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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