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字伯伦,西晋时人,“竹林七贤”之一。他容貌丑陋,放情肆志,是一个博学而性情放诞不拘的学者。由于当时天下纷乱,他又不愿出来为官,因而借酒浇愁,酒瘾越来越大,因而得了“酒鬼”的雅号。刘伶常常乘一辆鹿车,携一壶酒,让人荷把锄头跟着自己,并对此人说:“死便埋我!”有一次,刘伶的酒瘾又上来了,可是身边已喝得分文不剩,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酒瓶,拜托他的妻子替他买酒去。他妻子拿过酒瓶,愤愤然把它摔碎在地上,然后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数说道:“夫君啊!喝酒实在没有一点好处,反而害了自己的身体,何苦来呢?我劝你还是早些戒了吧!”刘伶一边点头答应,一边说:“你的建议好是好,但是每当酒瘾发作时,我就忍不住要喝酒。我看还是在神明前发个誓,说我从此再也不喝酒了。你看如何?”刘伶的妻子想了想,觉得丈夫的话也有道理,便准备了一些酒和菜,要刘伶下跪发誓。
刘伶真的跪在神案前,大声祷告起来,说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石,五斗解醒,享誉邻里。今后不喝,实在不行,妇人之言,决不可听!
刘伶一说完,便在供桌前大吃大喝起来,不一会儿,又糊里糊涂地醉倒在一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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