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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文集

《毛泽东文集》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一、在过渡时期,我们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必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其性质和苏联的国家资本主义是相同的,苏联是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我们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但实行的办法则有很多不同。列宁在一九一八年指出的这条道路,我们实行了。资产阶级不接受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别的路走,大势所趋,非走这条路不可。我们对资产阶级不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现在不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需要他们。使独立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变为受限制的国家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大的进攻,只有有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思想改造这五个条件,加上社会主义工业和经济的发展,才能这样搞。

  二、国家资本主义是带有进攻性质的,但在总的进攻中有部分退却,如对资本家的“三权”[1]和利润分配。现在资本家的“三权”已经不全,虽然所有权未取消,但管理权公方已经插进去了,他们的“三权”就受到了限制。现在要让一下,特别是在红利上,要给资本家让利,使他们有所得,这就是进攻中的部分退却。所得过少,他们就不愿意来。这里又牵涉到资本主义经济法则问题。我对他们说:“你们不应唯利是图,而要两利是图,劳资两利,一利不行。”“五反”中进攻得太远了,资本家躺下了,要给他一定的利益叫他起来,这就是百分之二十五的红利。应当说服工人作这个让步,以换得国家资本主义;如果不让这一步,资本家无利可图,无利可得,就不能换得国家资本主义。我们调整商业后,商业方面的问题解决了,我们也退却了,退到三比七[2]。工业方面还要让一步,才能解决。李立三[3]同志说灵活运用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则是对的,但不完全。在我们的社会里,资本主义的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经济法则,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剥削剩余价值,说穿了,就是唯利是图,这一条已经受到了限制。但是现在有些工厂让资本家剥削得太少了,这就不能换来国家资本主义。

  三、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后改造步骤,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用各种方式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这种资本主义企业,已经不是解放前的那种资本主义企业,它们主要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资本家已不能唯利是图。当然,工人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部分利润,在整个盈利中至多占百分之二十五;而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盈利部分,是为国家(所得税)、为工人(福利费)和为扩大企业设备(公积金——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资本主义,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特殊的、新式的资本主义,即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资本主义,它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必须指出,目前不是一切或大多数的资本主义企业已做到了这一步,还需要经过几年努力才可以做到这一步,但是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步。在国家资本主义中,公私合营是有社会主义成分的,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把一切国家资本主义,比如接受加工订货,都叫做半社会主义是不妥当的,应该说它是带有若干社会主义的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靠什么条件?第一、社会主义的几千个大工厂;第二、农业合作化,要有计划地、稳步地、积极地、自愿地搞互助合作;第三、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条件,包括党组织和工会,加上我们的领导,可以保证企业转到社会主义,取消资本家的所有权,同时把他们安排好。在这里,头一步是变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把独立的、不受限制的、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变为不独立、受限制、没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由国家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消灭阶级。

  四、对私营企业“有所不同、一视同仁”问题。在所有权方面是一视同仁的,工人所得可以自由支配,资本家分到的红利也可以自由支配。在原料供应、贷款、运输等方面,“不看僧面看佛面”,“佛面”是工人阶级,为了工人,对资本家也需要给以必要的照顾。工资待遇一般原则也是“一视同仁”,高的一般不降,低的也不一定都提,要看具体条件和技术水平。“一视同仁”里面还包括资本家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这方面,形式上是每人一票,但因为工人人数多,实际上工人占优势。

  五、国家重点搞重工业,但还必须搞地方国营工业(不要盲目性),搞国家资本主义,搞手工业合作化。手工业是洋,不是海。手工业一般要有发展,也有一部分要淘汰。搞手工业合作化比农业合作化还要难,这两者又都比搞国家资本主义困难,对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农业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因为他们是脚踏实地的劳动者,既不是资本家,下面又没有工人。对于他们,只能经过劝说,启发自愿,准备劝多少年,一步一步地实现。不搞地方国营工业,不搞国家资本主义,不搞手工业合作化,就不能完成重点建设。

  六、我们党内有人反映了资本家的一种意见,即国家专搞重工业,轻工业让私人去搞。我们不能采取这种路线,不能是国家搞原料,资本家搞制造。有大批私营轻工业厂要走国家资本主义的路,同时还必须发展地方国营工业,如纱厂、金笔厂等轻工业。人民新增的购买力,要靠国营企业主要是地方国营企业来满足,私营企业只能占去一小部分。国家资本主义也是积累资金的来源之一,如税收等,也可以训练干部、培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搞地方国营工业。现在地方工业上缴九万亿元[4]的利润太高,应降下来,以利地方工业的发展。地方工业上缴利润太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就太少了,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七、对“三高”即物价高、利息高、利润高政策的批评,不能过分,要分析。降低工业品价格是工业的根本路线,但是要逐步地降低。物价还是受供求关系制约的。现在的毛病是应降的未降,应提的未提如粮价。糖降价后又脱销了,要提价。降低物价时要谨慎,要按情况用分析的方法解决问题。私商往往会钻物价的空子,而且价格降了再提高就比较难,群众会不满意。因此,不要笼统地批评“三高”政策。要看到物价有高有低,有的今天高,明天应当降,也有明天应当提高的。工资也不能提得过高,提高容易降则难。

  八、要有准备地搞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准备则不要搞。搞国家资本主义要有条件,包括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条件。要像过去打仗一样,不打无准备之仗。干部要就地取材,培养训练工厂的工会主席和支部书记。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变私人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大体上要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完成。

  九、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问题。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支配下,适当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但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存在,法则当然存在,不能消灭;事物受了限制,法则也受限制。不执行劳资两利,把它变为一利,就是不了解这个法则。

  十、从国营贸易企业批发商品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出售的私营零售商,可以也应该算在国家资本主义之内。它是国营贸易的手和足,现在虽然财产还是你的,将来可以改为由国贸企业发薪金。从国贸企业批发商品而又转批发给别人的私商,算不算国家资本主义?我不作定论,由你们去讨论。其他私商,同国营企业没有联系,跑自由市场,自由泛滥的,不能算国家资本主义。

  十一、再讨论一次价值法则的问题。看本子看不下去,还是按问题讨论的方式好。九月间把材料整理出来,发至各地。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讲话记录稿刊印。

  【注释】

  [1]指资本家对其企业的所有权、用人权和经营管理权。

  [2]这里指全国公营商业和私营商业在零售方面商品流转总额的大体比例。

  [3]李立三,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4]这里是按当时流通的人民币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代替原来流通的旧人民币。按规定人民币新币一元等于旧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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