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六月七日)
林罗刘[2]:
(一)基本上同意你们五日十九时半来电[3]的第三个方案,即用三个月至四个月时间攻克长春,并争取歼灭援敌,待秋收后再攻承德或他处。
(二)长春是否能攻克,决定于:甲、时间。乙、攻城方法。丙、打援能力及方法。在你们的计划中,时间问题已解决了,即不是如同你们原先计划的半个月,而是三个月至四个月。有了这样长的时间,兵力因经训练而加强了,攻城亦可采用新的方法了。
(三)关于攻城方法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地道作战与地面作战相结合的方法,方能减少伤亡与保证胜利,如果单用地面攻击方法,则伤亡必很大,而且不一定确实保证胜利。
(四)关于歼灭援敌问题,我们认为在有沈阳、锦州这样大的敌军并且必然增援的条件之下(你们应以敌人必然增援为自己作战计划的基础),虽有三个月至四个月时间采取地道作战与地面作战相结合的方法,还不能确保攻长春的胜利,必须同时在兵力部署上和作战方法上保障取得阻止援敌及歼灭援敌的胜利,方能确保攻长春的胜利。我们认为你们应有不少于五个纵队(最好是六个纵队)在沈阳、长春间援敌必经的道路上构筑必要强固阵地(利用昌图、四平、公主岭等地敌人原来构筑的阵地加以修理)先行远距离的阻击作战,借以消耗和顿挫援敌,并有能力歼灭援敌一部或大部,方能保障长春的胜利。我们认为以三个月至四个月时间采用地道与地面相结合的作战方法是保障长春胜利的第一个条件,阻止与歼灭援敌则是保障长春胜利的第二个条件,两个条件不可缺一。
(五)这个计划有平分兵力之嫌。但是因为我军采取地道与地面相结合的方法,即一方面用多数的地道向敌要塞下面攻进,一方面在地面上逐步筑垒前进,使敌之反击(敌人必然举行多次的拼命的反击,所以我军前进必须逐步构筑坚强堡垒)只能消耗敌人自己,而不能把我军打出来,因此就可以节省兵力,我军有了大约四个或五个纵队及七个独立师使用于攻城方面也就够了。在作战实施中,依据城敌与援敌两方面有利于我不利于敌之变化,你们可以酌量调节攻城与打援两方面的兵力,在某种时机将重点放在打援方面(这是首先重要的),在另一种时机将重点放在攻城方面。
(六)你们断绝敌人从地面取得粮食的来源是很必要的,你们必须做到这一点。但是敌人可能从空中取得粮食,城内粮食亦可能不只维持三个月。因此你们主要应从攻城方法方面与打援的兵力配备及作战方法方面着眼,即是说,即使敌人的粮食能维持五六个月,外面又有强大敌军来援,我们亦有办法在三四个月内攻克长春。
(七)长春胜利将给你们尔后南下作战逐一攻克各个大城市开辟道路,各个大城市的攻克将从长春战役取得经验。希望你们精心组织这次战役,预先估计到战役中将要发生的各种困难,逐步总结经验,直至完全胜利。
(八)在攻长春的三个月至四个月时间内,你们必须同时完成下一步在承德、张家口、大同区域作战或在冀东、锦州区域作战所必需的粮食、弹药、被服、新兵等项补给的道路运输准备工作。
(九)你们的及各纵队的指挥所,必须构筑巩固的可靠的防空洞。
军委
七日十五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本文提出的攻打长春的计划,后来因有新的考虑而没有实施(参见本卷第111—112页《停止攻击长春计划,做好南进作战准备》)。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长春在辽沈战役中和平解放。
[2]林罗刘,指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当时分别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和参谋长。
[3]指林彪、罗荣桓、刘亚楼一九四八年六月五日十九时半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电报提出的东北我军行动的三个方案是:一,目前即正式进攻长春,但无把握,成功的可能性较小。二,目前以少数兵力围困长春,封锁粮食,主力到北宁线热河、冀东一带作战。但南下作战,除可能到处扑空,或因敌人力量集中不好打外,粮食补给也极为困难,同时长春之敌又可能乘机退回沈阳,造成两头都无战果的结局。三,用二至四个月时间,对长春实行较长时间的围城打援,然后攻城。电报认为目前以采取第三个方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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