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陈、黎[2]:
据息,临城[3]陈大庆[4]九十七军以护路为任务,若干天内似无强大后续力量。惟邹、膝地区蒋介石在所必争,必将增兵北进,我以主力位于该区,准备打大歼灭战是完全必要的。渤海军区在德州南北占领两段铁路,占领黄河涯、恩县[5],歼灭一部敌伪,具有很大意义。望令该军区扩大铁路占领区,发动民众公私兼顾,掘毁路基,并集中注意于歼灭霍守义[6]十二军。该军似急于赴东北,决不应让其过去。为此目的,请考虑增加该方面兵力,并加强作战指导。
军委
酉世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邹滕,指山东邹县和滕县。
[2]陈,指陈毅,当时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黎,指黎玉,当时任山东军区副政治委员。
[3]临城,今山东枣庄市薛城。
[4]陈大庆(一九○五——一九七三),江西崇义人。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十九集团军总司令。
[5]恩县,一九五六年撤销,辖区分别划归山东平原、夏津和武城三县。
[6]霍守义,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十二军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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