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
各中央局并转各区党委、各兵团首长:
目前开始的六个月左右期间,是为抗日阶段转变至和平建设阶段的过渡期间。今后六个月的斗争,是我们在将来整个和平阶段中的政治地位的决定关键。在这一期间内,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例如重庆、上海、北平)内的任务,是扩大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广大友好的及可能争取的中外人士合作,组织广大群众,发动要求民主、惩治汉奸、挽救经济恐慌、救济失业人民与援助还乡人民等项运动,并与政府当局继续谈判尚待解决的问题。我党在解放区的中心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反对顽军的进攻及尽量扩大解放区。为此目的,除移动大量军队与干部去东北及热河[1]等地,并在那里组织人民,扩大军队,阻止与粉碎顽军侵入外,在一切解放区,是组织强大的野战军,有计划地歼灭向我进攻的顽军,歼灭得愈多愈干净愈彻底愈好。这是自卫的战争,我们具有充分的理由,站在有理有利的地位。解放区的一切工作,都应为这一中心任务而服务,其中实现新区域的减租减息,肃清汉奸分子,建立民主政府,推行瓦解伪顽的政治工作,特别是组织明年全体解放区人民的生产运动,保证各解放区军民的粮食、被服及日用品的供给,关系于争取胜利特别重大。和过去几个月一样,今后六个月中,是全党工作特别紧张时期,希望各地领导同志及中心骨干善于掌握自己的工作。在过去几个月中,我党已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但最后结果如何,要看我们今后六个月的努力。估计到顽方和我争夺华北、东北虽有其便利条件(美国人、日本人及伪军的援助),但有其不便利条件(地区太广,兵力不敷分配,地理人情不熟,孤军深入,脱离群众,补充困难,系统不一等),只要我党有明确的方针与坚决的努力,战胜与大量歼灭向华北、东北进攻的顽军,争取我党我军在华北、东北的有利地位,迫使顽方不得不承认此种地位,然后两党妥协下来,转到和平发展的新时期,这是完全必要与完全可能的。和平、民主、团结、统一,这是我党既定方针,也是国民党被迫不得不走的道路,这在双十重庆协定[2]上已经规定下来。但国民党力图在最近几个月内控制更多地方,力求他们在华北、东北占优势,力图削弱我党我军,以便在有利于他们的条件下实现和平妥协,故在目前过渡阶段上发生了大规模的猛烈的军事斗争(不能把目前这种大规模的军事斗争误认为内战阶段已经到来)。这一不可避免与已经到来的当前形势,我党必须认识清楚,必须坚持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到团结之目的这一方针,毫不动摇地争取目前斗争的胜利,以便有利地转到和平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斗争的胜利愈伟大,和平实现的时间将愈迅速,愈对全中国人民有利。因此各解放区应以多年来组织起来的力量,并继续迅速组织我们的力量,全部使用到今后六个月的斗争中去,争取这一斗争的伟大胜利。因为这是中国新的历史阶段中一个有决定意义的战斗。
中央
酉号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热河,即热河省,见本卷第10页注[3]。
[2]指国共双方代表一九四五年十月十日在重庆签订的会谈纪要,又称“双十协定”,全文十二条。在这个纪要中,国民党表面上不得不同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承认“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也不得不同意迅速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的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取消特务机关,“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释放政治犯”,“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等。同时,国民党却拒绝承认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合法地位,并企图在“统一军令”和“统一政令”的借口下,根本取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解放区,以致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协议。纪要公布后不久,国民党即撕毁协议,向解放区发动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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