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四年三月一日)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并转各区党委:
关于宪政问题:(一)在国际国内形势逼迫及舆论要求下,国民党不得不于十一中全会[1]允许于抗战结束后一年内实行宪政,并允许各地在其种种限制下讨论宪政问题。虽其目的在于欺骗人民,借以拖延时日,稳固国民党的统治,但是只要允许人民讨论,就有可能逐渐冲破国民党的限制,使民主运动推进一步。(二)中央决定我党参加此种宪政运动,以期吸引一切可能的民主分子于自己周围,达到战胜日寇与建立民主国家之目的。(三)除我党代表已参加重庆方面国民党召集的宪政协进会会议外,延安亦已举行宪政座谈会。各根据地亦可于适当时机举行有多数党外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借以团结这些党外人士于真正民主主义的目标之下。并向党内干部说明党对宪政运动的政策,防止过左过右的偏向,检查“三三制”[2]执行情形,力求巩固与非党人士的民主合作。
中央政治局
三月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指一九四三年九月六日至十三日召开的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
[2]“三三制”,见本卷第25页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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