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以下简称《外交史》)提供了有关苏联对华贷款的比较全面的材料。为了便于考察,现将该书提供的材料按时间顺序重新编排,制成下表:
序号 | 时间 | 金额(旧卢布) | 用途 |
---|---|---|---|
1 | 1950.02.14 | 12.0亿 | 经济建设 |
2 | 1951.02.01 | 9.86亿 | 购买军用物资 |
3 | 1952.09.15 | 0.38亿 | 种植橡胶 |
4 | 1952.11.09 | 10.36亿 | 购买60个步兵师装备 |
5 | 1953.06.04 | 6.10亿 | 购买海军装备 |
6 | 1954.01.23 | 0.035亿 | 有色金属公司 |
7 | 1954.06.19 | 0.088亿 | 有色金属和石油 |
8 | 1954.10.12 | 5.46亿 | 特种军事用途 |
9 | 1954.12.12 | 2.78亿 | 转让中苏合营公司苏联股份 |
10 | 1955.02.28 | 2.47亿 | 转售安东苏军物资 |
11 | 1955.10.31 | 7.23亿 | 转售旅大军事基地苏军物资 |
总计 | 56.76亿 |
《外交史》提供的这个数字,最早大概是周恩来说的。1960年7月14-16日在北戴河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常务委员会委托,作共产国际与中共关系的长篇报告,讲到朝鲜战争及后来苏联给中国的贷款数额,总计为56.76亿卢布(其中军事贷款43亿卢布),加上利息15亿卢布,总共62亿卢布,预计1965年可还清。[5]1989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一书说,苏联1950-1955年向中国贷款11笔,总计金额为56.6亿旧卢布,主要用于经济建设、抗美援朝和偿付苏联移交物资等方面。[6]这与《外交史》提供的材料大体相同。同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也说贷款共有11笔:“除1950年贷款3亿美元外,1951-1955年中苏两国政府又签订了10项贷款协议,其中一笔为无息,9笔年息2%,偿还期2-10年”。但其统计的贷款总金额略少:12.74亿新卢布(折合人民币53.68亿元)。[7]
现在看一下苏联方面提供的材料。原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1972)、著名经济学家М。И。斯拉德科夫斯基在《苏中经济贸易关系史(1917-1974)》(以下简称《经贸史》)一书中使用的贷款数字是按照1961年1月1日苏联公布的新卢布牌价计算的,为了便于对比,现折合成旧卢布(1个新卢布折合4.45个旧卢布),也列表于下:[8]
序号 | 时间 | 金额(新卢布) | 金额(旧卢布) |
---|---|---|---|
1 | 1950 | 2.700亿 | 12亿 |
2 | 1951 | 4.330亿 | 19.269亿 |
3 | 1952 | 2.415亿 | 10.747亿 |
4 | 1953 | 1.352亿 | 6.016亿 |
5 | 1954 | 1.882亿 | 8.375亿 |
6 | 1955 | 2.182亿 | 9.710亿 |
总计 | 14.861亿 | 66.117亿 |
两方材料比较,苏联方面提供的贷款金额比中国方面提供的数字多9.357亿卢布。如果除去新旧卢布换算时出现的微小差额不计,主要差别出现在对1951年贷款数额的计算上,其他各项大体相同。再对比其他材料,逐项核查以上两表所列数字,可以看出,主要问题也出在1951年的贷款数额上。1952年9月的橡胶贷款,签订协定时确定的金额为7000万卢布,但1953年5月1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的扩大会议,基本上同意了周恩来提出的暂停在云南种植橡胶和压缩在华南种植橡胶的计划的主张。可以推断,此项计划的提前结束导致贷款中断,故实际使用只有3800万卢布,这与《经贸史》上的数字也是一致的。1954年10月12日的特种贷款,协定签订的金额是5.2亿卢布,很可能是在实际使用中略微超出了一些(2600万)。这些均可略去不计。至于其他项目的数额,双方的统计则完全一致。因此,关键是1951年的贷款,中苏双方的计算相差9亿多卢布。最近出版的《杨尚昆日记》中特别提到了这个差额。《杨尚昆日记》1960年10月16日记载:苏联方面提出中国共贷款66亿卢布,实际情况是贷款总额为56.76亿,不是66亿,苏联多算了9亿。抗美援朝贷款为9.86亿,而算作了19亿。
那么,这个差额是怎样出现的呢?
首先应该确定1951年2月1日贷款的数额。关于这一数额,《外交史》说是9.86亿卢布,《经贸史》说1951年2月贷款为19.161亿,不过这是将折扣的9.297亿计算在内了,减去折扣,恰好也是9.86亿卢布。但《经贸史》在另一处又称1951年的贷款是19.269亿卢布,这就使人想到,1951年的贷款可能不只是2月1日一笔。
1951年2月1日的军事贷款协定是由周恩来和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扎哈罗夫(亦译沙哈罗夫)签订的,当时确定的数额为12.35亿卢布。1953年12月3日,周恩来关于《苏联政府五项贷款逐步偿还初步计算》给中共中央各领导人的信函中说,我国政府将于1954年至1963年间偿还苏联五项贷款,金额总计为40.08亿卢布。这个数额基本上即前表所列1-5项的贷款数额之总和,其中橡胶贷款当时已经确定缩减,而1951年2月1日贷款仍然是按协定数额12.35亿卢布计算的。1954年1月31日周恩来致电在莫斯科的外贸部副部长李强,要求对这笔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算。3月下旬,中苏双方草签了关于结束使用抗美援朝军事贷款的议定书。4月13日周恩来的批示中有这样一段话:2月1日贷款最后核算只用了19亿多卢布,未使用2.4亿多卢布,苏方提议取消,因朝战已停,只好同意。因此,欠款按武器半价、铁路器材3/4计算,共为9.8亿多卢布。对周恩来这段话应作如下理解:实际使用19亿多卢布,而欠款只能算9.8亿多卢布,原因是“按武器半价、铁路器材3/4计算”,即减去了折扣数额9亿多。综合上述材料可以做出如下判断:2月1日协定贷款数额12.35亿,实际使用9.86亿,剩余2.4亿多由苏联收回。所以,周恩来批示中所说“19亿多卢布”和“9.8亿多卢布”,都是针对1951年2月1日这一项贷款数额而言的。
但是,苏联方面在清算时确定1951年贷款的实际使用数额为19亿多卢布,很可能是将1951年内的所有贷款计算在内了。既然中苏双方对1951年2月1日的贷款数额9.86亿卢布没有异议,那么问题就在于,除此之外,1951年可能还有其他的贷款。
根据查阅《周恩来年谱》和近几年俄国解密档案的结果,1951年中国的确还向苏联提出了补充贷款的要求,而且苏联方面也确实提供了这些贷款。
证据一:1951年9月5日周恩来审改毛泽东致斯大林电,电文说,今年2月1日中苏关于军事贷款的协定所规定的贷款和4月10日来电所增加的军事贷款至6月均已用完,鉴于“目前我国财政赤字甚大,战费极巨”,请苏联政府考虑按照2月1日军事贷款协定的条件再增加6亿卢布的军事贷款,并希望新的军事订货能于1951年底以前全部交付。同月12日斯大林复电说,同意按以前规定的条件给中国增加6亿卢布的军事贷款,但追加的军事订货最早也要在6个月内交付。这就是说,除2月1日贷款外,4月10日还有一笔补充贷款,在此之外,毛泽东又要求苏联提供新的6亿卢布军事贷款,而且已得到斯大林同意。
证据二:1951年9月20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说:“您1951年9月12日发来的电报已收到。感谢您满足我们提出的给我们提供6亿卢布军事补充贷款和向驻朝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派遣军事顾问的要求。”这进一步说明,斯大林同意提供新的6亿卢布的军事贷款,并且中方已经得到答复。
证据三:1952年3月28日毛泽东致斯大林电说:“按我们计算,从1951年2月1日开始,你们按提供军事贷款协定条件三次提供的军事贷款总额的剩余额是4亿多卢布。我们打算用这4亿多卢布购买我们的空军所必需的飞机、设备和弹药”。这再次证明,1951年总共有三笔同等条件的军事贷款,即2月1日根据周恩来与扎哈罗夫协定的贷款,4月10日和9月12日斯大林电报追加的贷款,而且这些贷款已经在使用过程中。
至于1951年后两次补充贷款的数额,已知9月12日追加了6亿卢布,而4月10日补充的贷款,根据苏方提出1951年贷款总计19.269亿,减去2月1日的9.86亿,再减去9月12日的6亿,应为3.4亿卢布。如此计算的结果,在整个50年代苏联给中国的贷款应为13笔,而不是11笔,总金额大约是66亿旧卢布,而不是56.76亿。中方少算的两笔贷款,并非如斯拉德科夫斯基所说是没有将苏联转让中苏合营公司股份的贷款计算在内——没有材料证明应该把苏联转让的股份作为贷款,而是忽略了1951年4月10日和9月12日两笔追加的军事贷款,其原因恐怕在于这两笔贷款没有签订正式协议,而只是斯大林与毛泽东在电报中商定的。
当然,如果计算苏联向中国提供的全部贷款,还要加上1961年的蔗糖贷款。1961年3月为帮助中国解决饥荒问题,苏联提出以贷款方式向中国供应100万吨小麦和50万吨转口古巴蔗糖,经商议中国只接受了蔗糖的援助,这笔贷款为3.296亿新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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