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出兵朝鲜本身就是对苏联实现其远东战略目标和利益的援助和支持,斯大林对这一点非常明白。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苏联都有义务保证对正在战场上殊死搏斗的中国军队提供援助和支持。斯大林的确这样做了。
从武器装备上来说,中国要单独应付这样一场现代化战争是不可能的。仅供应足够的弹药这一项任务中国本身就根本无法完成。如1951年第一季度,朝鲜战场上所需弹药约14100多吨,而国内的军工生产能力只能完成1500多吨,而当时唯一可能供应武器弹药的国家只有苏联。斯大林基本满足了中国军队在战场上的要求,特别是在停战谈判开始以前,几乎是有求必应。
俄国档案文件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
朝鲜战场的战斗打响后不久,毛泽东要求苏联提供鱼雷快艇、装甲舰、猎潜艇、岸炮等海军武器装备,并拟派海军司令员肖劲光飞赴莫斯科进行商谈。斯大林第二天便回电表示同意。11月17日,周恩来致电斯大林:“新的战役即将开始”,而“鸭绿江铁路桥每天都在遭受敌机轰炸”,为解前方作战燃眉之急,需要立即从驻辽东半岛的苏联部队中抽调500辆汽车。斯大林当天便答复:“为了尽快将汽车移交给您——我是说给您新车,已指示我军司令部不是从旅顺,不是从旧车中调拨,而是在满洲里交付新车。11月20日移交中方代表140辆,11月25-26日移交355辆,剩余车辆将于今年12月5日前尽快发出。在满洲里站还将交付1000辆汽车。”对于周恩来提出的请苏联为中国正在组建中的一个空军集团军派遣15名军事顾问的要求,斯大林也是立即予以满足的。
为了加强志愿军的空军作战能力,斯大林还主动提出无偿向中国提供大量新式飞机。他在1951年5月22日给毛泽东的电报中说:
满洲和北朝鲜边境上的空战终于使我们确信,米格-15喷气式歼击机如有优秀飞行员使用,完全可以对付美国和英国最好的喷气式战斗机,尤其是轰炸机。
你们从苏联得到的歼击航空兵师目前已有10个,其中6个为米格-9歼击机师,4个为米格-15歼击机师。为使中国歼击航空兵师能够成为更加富有战斗力的歼击航空兵,应用米格-15歼击机取代米格-9歼击机,为此,需要从苏联给你们运去372架米格-15飞机。我们由于飞机不够一直未能做到这一点,但现在已能做到这一点。我们打算将这372架米格-15飞机无偿提供给你们,仅支付从苏联到中国的运费即可,运费可从军事贷款中扣除。至于你们现有的米格-9飞机,可以留下来供你们大规模训练喷气式飞机飞行员之用,还可用以同轰炸机和不太现代化的战斗机作战。你们的已学会米格-9的飞行员可以很容易地掌握米格-15飞机,在我们苏联为此仅需10天以内的时间。
我们已拟定了将372架飞机运往中国的计划:第一批为72架,6月20日以前运抵;其余各批也将陆续运抵,保证你们到8月初以前能得到全部372架飞机。
几天后,斯大林对苏联的这一决定做了如下的解释:
我们俄国人犯了一个错误:原先估计米格-9歼击机能比得过英美最好的喷气式战斗机,现在,经过北朝鲜空战之后,此估计的错误已显而易见了。这一错误的意义在于,如不纠正这一错误,它会有损于中国的空防。既然造成这一错误的责任完全应由我们——俄国人来负,那么我们就责无旁贷地要消除我们的错误,用米格-15歼击机来取代米格-9歼击机,其费用应由我们来负担,即无偿向中国提供。我们既然认为加强自己盟友——中国的国防是我们的目的,那我们也就只能如此行动。至于你们现有的米格-9歼击机,我们本该将其带回苏联,由于这些飞机目前对你们的需要来说要比我们大许多倍,因此,我们决定将其留给你们。你们曾为我们买来了天然橡胶,那么就让米格-9歼击机留给你们,作为我们为你们所给予援助的回报。
斯大林这一举动表明了苏联作为一个盟国的诚意,毛泽东对此非常感激。从中苏两国领导人往来的电报中可以看出,中国和苏联之间的盟友关系在相互支援与合作中得到了加强。
当然,中苏关于军事援助的交涉并非没有矛盾和分歧,特别是在战争进入边谈边打的僵持阶段以后,毛泽东仍然要求苏联大规模提供装备,而斯大林似乎认为中国关于军事方面援助的要求已经不再是完全必要的和紧急的。
1951年5月25日,即第五次战役后期,毛泽东派高岗和总参谋长徐向前率代表团赴莫斯科,谈判购买60个师的苏联武器装备问题。根据徐向前与苏联总参谋部的代表进行预备谈判后发来的电报,苏联方面认为,在这60个师装备的总数中,1951年只能供给16个师的装备(其中含3个朝鲜师的装备),其余44个师的装备将在1952-1953年提供。
毛泽东对此很不满意,他在6月21日给斯大林的电报中说:“我军在朝鲜参战8个月的经历清楚地表明了我军与敌军在装备上的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改善我军装备。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派高岗同志去请您供应60个师装备的原因,对此您是答应过的。这是我们在朝鲜参战部队今年起码的要求。”对于苏联总参谋部的意见,毛泽东认为“这与朝鲜战场的需要和时间是相抵触的”。毛泽东要求斯大林:“为满足朝鲜战场的迫切需要,请您研究一下高岗同志转给徐向前同志的申请,以及从7月到今年年底按每月六分之一的比例提供全部轻武器、大炮、坦克、飞机、汽车、汽车备件及燃油料、药品和其他军用物资的可能性,以便使赴朝参战各部队根据现实的编制得到补充。这对军事行动的展开是有利的。”
斯大林则答复:“关于装备60个师,我应当直言不讳地对您说,要在一年内完成这些订货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般地说也是不可思议的。我们的厂家和军事专家认为,在今年内提供10个师以上的武器装备就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只有在1951、1952、1953年和1954年上半年内,也就是三年内有可能完成60个师的订货,但还是有很大困难。这就是我们的厂家和军事专家的最后意见。我曾经千方百计想缩短这个期限,那怕缩短半年也好,但遗憾的是,经过检查,结果没有可能。”
谈判从6月上旬开始,持续到10月中旬,最后双方达成协议:1951年只能解决16个师的装备,其余44个师的装备按每年三分之一计算,到1954年全部解决。实际上,直到1952年4月,苏联只提供了4个师的装备,而且其中3个师的装备是要移交给朝鲜人民军的。
不过,客观地讲,斯大林说苏联生产有困难是实情,而毛泽东坚持急需的这些装备,其真实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军队的现代化问题。朝鲜战争期间,中国军队的确是通过轮番赴朝作战并配置整套苏联装备而实现改装的。时任军委作战部参谋、彭德怀办公室秘书的王亚志老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了笔者如下情况:
关于陆军装备,50年代前期中国共有106个陆军师,其中56个师是完全按苏军编制装备的,也就是在战争期间谈判的这60个师的装备(其中无偿赠送给朝鲜人民军3个师,另1个师拆散给各军事院校作训练用),另外50个师则是用国产的仿苏武器换装的。这56个师的编制配备与苏军完全一样,即每个师(14963人)有3个步兵团,1个炮兵团,1个坦克自行火炮团,1个独立高炮营,1个独立57反坦克炮营。炮团装备有122毫米榴弹炮、76.2毫米野炮、120毫米迫击炮各1个营(12门);坦克自行火炮团装备Т-34坦克24辆,76毫米自行火炮16辆;独立高炮营装备37毫米高射炮12门;独立反坦克炮营装备57毫米反坦克炮12门;全师步兵武器13938件,炮303门,汽车261辆,特种车84辆,马车517辆,马1136匹。这些部队主要是在国内驻防,真正到朝鲜前线作战的仅有3个师。主要原因,一是装备时间晚了,部队全部换装后战争已经接近尾声,二是苏军的装备不太适合朝鲜的山地作战。
关于装甲兵装备,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后,为建立和培训中国的坦克装甲兵部队,根据中苏协议,苏军派遣10个坦克自行火炮团于1950年11月来华,由中国组织10个团的机构对口接收装备和接受训练,其装备有Т-34中型坦克300辆,ИС-2重型坦克60辆,ИСУ-122自行火炮40辆。中国用上述装备组建了3个坦克师(每师2个团,再配以摩托步兵团、炮兵团)、3个独立坦克团以及基地训练团。
关于高炮部队,战争期间,中国利用苏联提供的37毫米高射炮编组了101个独立高射炮营,其中有53个营先后入朝作战,另40个营则编入国内各大城市防空高射炮师、团,4个营编入坦克师,4个营编入海军基地。此外,还组建了5个野战高炮师和1个城防高炮师(用苏联85毫米高射炮装备了24个营,用76.2毫米高射炮装备了14个营),这些部队均曾入朝作战。
炮兵方面,中国军队在50年代还用苏联武器装备了火箭炮师2个(9个团)、榴弹炮兵师14个、反坦克炮兵师2个、高射炮团33个、探照灯团4个、雷达团1个、独立雷达营8个。
工兵方面,用苏联的工程器材、舟桥装备了28个工兵团,其中入朝作战13个团。
铁道兵方面,入朝的铁道兵10个师,加上铁路员工共15万余人,其工程器材基本上购自苏联。
通信器材和防化器材也是向苏联购进的,用于全军各通信分队和防化分队。
空军方面,到1954年初,中国共组建了28个空军师,5个独立飞行团,共有飞机3000余架,均是苏联赠送和售予的。
至于海军,由于资金和技术问题,双方的谈判进展缓慢。中苏第一个海军协定,即《关于供应海军装备及在军舰制造方面对中国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简称《六四协定》)签字时,朝鲜战争已经接近尾声了。
不过,苏联提供的武器装备并不都是新式的和先进的,有的甚至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提供给苏联的租借物资中的剩余装备,如配备弹药有限的美制76.2毫米海岸炮等。1952年5月中国兵器工业委员会决定生产18种制式的标准武器,其中除3种仿美制式外,15种都需要按照苏联的图纸生产。下半年苏联方面派出专家来中国考察,并提供了图纸,但后来得知,苏联提供的都是在本国已经停产的武器的图纸。还有,1952年8月彭德怀到莫斯科与斯大林谈加强中国空军问题,彭德怀提出要苏联援助伊尔-28新型轰炸机,斯大林满口答应下来,但其条件是要中国购买足以装备4个师的120架图-4轰炸机。由于支付能力有限,中国只买了10架。后来才知道,苏联当时刚刚研制出图-16新型轰炸机,而图-4轰炸机是即将被淘汰的。此外,中国用苏联提供的3亿美元贷款中的2000万购买了第一批鱼雷快艇,其主机都是翻修过的,寿命不及新主机的一半。中国海军后来购买的两艘潜水艇和4艘驱逐舰也都是旧货。
总的来说,苏联是当时能够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的唯一国家,这种援助对于中国军队在朝鲜战场上取得的战果是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的。
在朝鲜战争期间,中苏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得到了加强和发展。
参与战争加重了中国经济的困难局面,据周恩来的通报,中国1950年的军费开支占整个预算的44%,1951年占52%。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很大损害,仅1950年底至1951年7月进口原材料和器材价格上涨幅度一般在一倍左右,有的上涨了四倍。同时,出口产品则大大减少,1950年中国土产品出口约4亿美元,1951年计划减少为2.3亿美元。中国与英、法、德等欧洲国家的贸易总额与历史最高水平相比均减少90%以上,与亚洲各国的进出口贸易也遇到重重困难。
周恩来曾在同罗申的谈话中把中国的经济困难主要归结为两点:一是财政非常紧张,二是技术干部严重不足。在这两方面苏联都向中国提供了大量援助。
苏联的经济援助为中国恢复社会经济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1950年,中国请求苏联提供15.044亿卢布(2.838亿美元)的货物,其中包括冶金、矿山、起重运输、能源动力等设备,以及黑色金属轧材、金属切削机床。这些都是中国恢复国民经济所必需的物资,而当时这些物资只能从苏联那里得到。经过研究,苏联部长会议批准了价值1.357亿美元的供货,同时苏联从中国进口了价值1.508亿美元的货物。中苏贸易额1949年为2630万美元,1950年增长了9倍多,为24190万美元。中苏贸易额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1949年占第3位,1950年即跃居第一位。进口最多的是机器和工具,其次是石油产品和钢材,都是中国“生产建设上所急需的物品,同时也是帝国主义国家不肯出卖的物品”。苏联在对华贸易中给予了比较优惠的条件,例如对中国进口的商品价格,都比同期资本主义市场的价格低——如矽钢片的价格为香港市场价格的一半,而且按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此外,苏联政府为了帮助中国恢复生产,对于他们本可自给而无须进口的许多货物也都设法增加其国内的消费量,大量向中国购买。对于中国临时急需的各种商品,虽然在中苏贸易合同之外,苏联也都尽量供给。因此,大量地开展对苏联的贸易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确定的方向。
与此同时,苏联还向中国派遣了大量的经济专家和技术人员,并同意邀请中国人员赴苏学习。朝鲜战争开始之时,中国政府请求苏联政府延长正在中国工作的126名苏联专家的期限,时间为一年,同时要求苏联接纳一批中国的经济工作人员(133名干部和33名翻译)到苏联进行考察和学习,时间为3个到半年。这两项要求都得到了满足。到1952年3月,在中国已有苏联的顾问和教师332名,各种技术专家471名。因有些专家回国,1952年9月21日周恩来又致函莫洛托夫,要求1952-1953年向中国派遣239名专家。这些专家顾问的到来,对中国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战争不仅加强了中苏之间的军事合作,也巩固和扩大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因此,韦斯塔的判断是有道理的:在朝鲜战争中,“很可能是由于中国人的表现给斯大林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中,斯大林还是计划通过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合作使中苏同盟进入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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