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胡适都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路先锋,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并立双雄。
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时,他的同乡好友、《新青年》编辑钱玄同经常到鲁迅的住处来,将《新青年》拿给他看,并希望他能写点文章。鲁迅是从《新青年》杂志上读到胡适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之后,引起了对胡适的注意。他对胡适提出的文学革命的气魄和胆识十分敬佩。1918年1月《新青年》改组,鲁迅、胡适都应邀参加《新青年》的编辑工作。在《新青年》改组会上,鲁迅结识了李大钊、陈独秀和胡适等人。他们成了同一战线上的盟友。最初,他们志同道合,意气相投,发表文章相互配合。当胡适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将批判的锋芒直指封建礼教时,鲁迅则与之相呼应,创作了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以更为激烈的批判精神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
他们同为北京大学教授,在学术领域经常互相切磋,互通信息。胡适研究《红楼梦》提出作者“自叙传”一说,得到鲁迅的充分肯定。鲁迅写作《中国小说史略》时,曾引用过胡适考证过的资料。胡适早就有写作中国小说史的想法,在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出版后,他给与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一部开山的创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断制也甚谨严,可以替我们研究文学史的人节省无数精力。”可见他们是观点相近,配合默契的朋友。
虽然鲁迅对胡适倡导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持有异议,但真正形成鲁迅与胡适分歧的原因还在于对国民党的看法上,鲁迅面对国民党的黑暗与强权,所采取的态度是“黑暗至极,无理可说”,只有反抗。而胡适也对国民党的独裁专制不满,但他却标榜美国式民主,冀望通过“负责任的言论”来引导政体走上民主化轨道。这种分歧,突出地表现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工作上。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杏佛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胡适被举为北平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当“民权保障同盟”向国民党提出“立即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时,胡适则公开发表文章予以批评。宋庆龄、鲁迅对胡适的言论提出质疑,胡适仍然固执己见。1933年6月18日,积极参加同盟活动的杨杏佛被特务在上海暗杀,两天后鲁迅冒着生命危险毅然出席杨杏佛的入殓仪式。而当鲁迅为杨杏佛遇害而伸张正义的时候,胡适对昔日的学生和朋友之死,始终未置一词。鉴此,“民权保障同盟”只得将胡适除名,由此鲁迅与胡适也就彻底分道扬镳了。
尽管鲁迅与胡适成为不同立场的代言人,可是胡适对鲁迅在白话文学上的成绩,一直是持肯定态度的。鲁迅逝世后,武汉大学教授苏雪林指责鲁迅,污蔑鲁迅,极力贬低鲁迅的价值和影响。胡适闻知立即给苏雪林去信说:“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乘之作。”苏雪林还翻出旧帐说,曾有人认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抄袭了日本盐谷温的著作,熟知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研究的胡适,在给她的信中写道:“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俍工译出了,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这种客观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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