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家沙飞,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沙飞是他发表摄影作品的笔名。1936年10月,沙飞拍摄了鲁迅与青年木刻家谈话的照片。在发表这些照片时,他出于对祖国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希望自己能像沙粒那样自由飞舞,于是就在拟发表的照片背面分别写上了“沙飞”的笔名。
1926年夏天,14岁的沙飞从广东无线电学校毕业后,参加了北伐军,担任电台报务员。1932年初,他应聘到汕头电台当特级报务员。生活较为稳定,待遇也相当不错。为了与妻子王雁的蜜月旅行,他特地买了架照相机。蜜月旅行期间,他拍摄了很多社会采风照片,从而使他对摄影产生浓厚的兴趣,立志要用相机表现他对劳苦大众的同情和对祖国山川的热爱。于是在1936年9月,他离开汕头来到上海,加入了黑白摄影社。1936年10月8日,在上海举办第二届全国木刻流动展览会,经他的好友李桦介绍,他赶到八仙桥的展览会现场。在这里他见到鲁迅先生坐在藤椅上,在展厅里与黄新波、曹白、白危、陈烟桥等几位青年木刻家谈话。沙飞立时觉得这是难得的好镜头,就用相机记录下这个难得的瞬间。这次拍照片是沙飞第一次拍摄的新闻照片,他从各个角度为鲁迅先生拍摄了特写镜头,将鲁迅先生的风度、气质,以及对青年厚爱的表情都通过照相机记录下来。
第二天,他就将拍摄的照片寄给鲁迅先生。不料,十天后鲁迅却溘然而逝。沙飞得到这个噩耗,背起相机就赶到大陆新村鲁迅寓所。他在鲁迅遗体前默默地三鞠躬后,就开始了拍摄,为鲁迅拍摄了遗容照片和鲁迅葬礼全过程的照片,总计达二十多张。现在我们见到的鲁迅生命最后的照片和葬礼照片,都是沙飞拍摄的。遗憾的是,沙飞没有机会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不过,鲁迅的精神和人格却鼓舞着他走向革命的人生。
1937年“七七事变”后,沙飞在一首《我有二只拳头就要抵抗》的诗中写道:
虽然头颅已被你打伤,
但我决不像那无耻的、在屠刀下呻吟的牛羊,
我要为争取生存而流出最后的一滴热血,
我决奋斗到底、誓不妥协、宁愿战死沙场。
1937年12月,他带着朋友们捐赠的摄影器材,奔赴晋察冀边区参加八路军,成为军事摄影记者。他以他的摄影作品记录了革命战争年代的生动画面,为后人们留下了极为难得的历史镜头。
1948年沙飞因肺结核病住进晋察冀军区医院,住院期间他对留用的日籍医生很有反感,几次对家人说:“鲁迅先生是日本医生害死的,他们又想害我!”激愤之余开枪打死了为他医病的日籍医生,因此他被军事法院判处死刑。到1986年经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复审,证实沙飞是患有精神疾病时作案的,不负刑事责任,撤销原判决,得以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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