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享乐主义,在中国封建阶级中是一种普遍的腐化为人生观。他们认为:人生在世界上最高贵的就是能享到个人的快乐,否则是可鄙的不值得的。中国的旧文学中反映不少这种人生观。中国目前社会上这种人生观也很普遍。在我们的一些党员中,也传染了,并且发展着这种个人享乐主义的人生观。党员(任何人都一样)只要一传上这种人生观,就要丧失党员最可宝贵的品质——前进心、责任心、创造心,而变为落后的、没有出息的、腐化的废物,变为党的一种单纯的负担,甚至变为危险的人物。在最初的时候,或者他们就觉得:在社会上凭他自己个人的努力,是享不到什么快乐的,而要加入到党与革命的队伍中来,或者采取投机的偷窃的行为,掠到什么东西,就快乐一下;或者在党与革命队伍内尽一番努力,立下一点功劳。然后以功臣启居,向党提出要求。某些人在最初加入党的时候,或者是为了革命,但到现在就变了,他们似乎要这样说:给我一切应有的享受吧!因为我是经过了艰苦斗争的干部,有功于党,我的责任已经尽了(?),我今天已经对党没有什么责任了(?),党欠了我的债(?),我今天对党就只有提出要求,给我报酬吧!如是一大堆的私人要求提出来了,吃饭、穿衣、睡觉、走路、再加上补药针..都要党来给以满足。一切的风头,党内一切的荣誉,他都要求享受。党内一切的东西,他都认为有权拿来个人享受。地位必须比别人——至少要比那些党龄较短、有能力、负责任、进步的党员——要高些,权利必须比别人要大些,享受必须比别人要好些,但是工作与责任,学习与进步,党与无产阶级战斗的利益,他却是不大关心的,或者是忘记了。如果你说起来,他也还会记起来,会向你说一大套关于党与革命利益的空话,并可再三向你申明:不要误会他。可是要求还是要满足,工作还是没有心思去管。他在党内的工作与功劳是有限的,但他的要求与欲望却是无限制的。因为他在党内善于专门作一种关于资格上享受上的比较(而同志中工作上的比较他就特别外行)。水涨船高,他的党龄总是一年年提高的,他的要求也就可以一步步提高。他可以向你说:某某人以前是在我下面作什么的,我作什么的时候,他还作什么,而他现在(因为工作的努力与成绩)又作什么了,他已有了什么什么,..。他觉得:他总要比后来的同志不论在那方面(除开工作以外),都要高出一等两等才好,才算公平,否则,他就认为“不平等”。他更可利用党爱护干部的指示来提高要求,但当他去管理干部的时候,他又把党爱护干部的指示忘记了,他可以向干部提出不近情理的要求。他把这些什么什么东西看得比共产主义、全人类解放的伟大事业还重要得多,他对这些什么什么感到无限的兴趣。因此,他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他对于党也成为一种负担。如果你不能满足他,他可不满意,他的牢骚可会很多,他可不负责任的在一些角落里去进行对党不满的广播。如果这样还不能满足,他又不学习与进步,如是他就可能另想以下三条出路:或者在有机会的时候发发洋财,在工作中进行某种非法行为,去满足自己的享受;或者卷款潜逃,投敌;再或者,就没有出路的自杀。这三条路,是这种倾向发展下去的最后结果,危险的结果。
注释:
①本题节选自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5月出版的《刘少奇沦党的建设》中的《反对党内各种不良倾向》。题目是选编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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