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认为过去党内斗争之所以出现机械过火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现象或者无原则的纠纷,就是因为党员还不清楚党内斗争的正确方法和原则。为此,刘少奇在他的名作《论党内斗争》中提出了党内斗争的几个原则。刘少奇提出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党内斗争必须采取最严肃、最负责的态度。刘少奇把党内斗争看作是一件关系到党的巩固和发展的大事,要求“必须以最严肃最负责的态度来进行..必须自己首先把事情弄清楚,把问题弄清楚。实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同时还必须是有组织地、有领导地、有准备地去进行。”①必须“完全站在正确的党的立场上,站在党的利益、工作的进步,为帮助其他同志改正错误和弄清问题的大公无私的立场上来进行。”②刘少奇反对那种离开党和无产阶级的革命利益的立场进行的党内斗争。
党和人民的利益,有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区别。刘少奇说,“判断各种道理是否正确的尺度,是党和无产阶级战斗的利益,是部分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眼从长远利益,一切道理,一切主张,对于党和无产阶级的战斗有利的,都是对的;不利的,都是不对的。”如果从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的角度向党提出问题。虽有合理的一面,但从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仍然是离开了党和人民的立场,这样的党内斗争是应该禁止的。
刘少奇提出的第二个原则是,要严格区分政策界限和是非界限。刘少奇认为,必须从思想上、理论上、实践上正确理解和严格区分四个政策界限:
一是严格区别党内斗争与党外斗争的界限。不要将党内斗争的方式拿到党外去使用,也不要将党外斗争的方式拿到党内来使用,更不要利用党外的力量和条件来向党进行斗争与恐吓。党内斗争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能向党外公开。党内斗争有时可以吸收党外群众参加,听取意见,但是,党内决定不能由群众决定。
二是严格区别党内是非问题与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不可救药的腐化分子及其他坏分子的界限。对党内一切犯错误的同志,特别是因认识上有错误而在工作上犯错误的同志,要坚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着重思想教育,分清原则是非,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对极少数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不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和阴谋家、野心家,他们与党的矛盾已成敌我矛盾,必须把他们清除出党,有的还必须以国法论处。
三是严格区别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党内斗争主要是思想斗争,要从思想上原则上分清正确与错误,是与非的界限,用正确的无产阶级思想克服错误的非无产阶级的思想。
四是严格区别原则问题与非原则问题的界限。所谓原则问题也就是按照事物的一般发展法则作为我们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方法问题。在一切原则问题上的分歧是不能调和妥协的,必须彻底争论清楚,求得一致。然而在一切不涉及原则的问题上,就不应死不妥协,就不应过分着重地斗争与争论,否则也要妨碍工作与团结的。
刘少奇反对无原则的斗争,他说,持无原则纠纷的人,大都是不择手段的,不依照正当的组织手段来进行党内斗争,在党内无原则地拉拢或打击同志;在同志间进行挑拨离间、阴谋诡计及陷害同志等;或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对党不负责任地乱批评、乱传播及造谣、诬蔑同志。所以,刘少奇主张党内斗争一定要依原则而行,这样才可以增进党的团结,否则将涣散党的战斗力,使党走向分裂。
①刘少奇《论党内斗争》,载《刘少奇选集》上卷,P178—217。②刘少奇《论党内斗争》,载《刘少奇选集》上卷,P17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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