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旧有各种税收,原则上应该一律暂时照旧征收,以便使市政府能有自己的经费,这对人心的安定,秩序的恢复亦有帮助。许多城市因我们在最初不收税而引起人心不安及特务造谣。各种税收及税率、税则的改革,除少数苛捐杂税急需停止或改革者外,一般可待一二个月调查研究清楚后再来实行改革不迟。
二、你们不要提出或暗示分配房屋或减低房租的口号,相反应表示房客应该照旧交纳房租。以后房租亦应由房客与房东协议规定,这对人心安定亦有作用。至于以后房租是否须要颁布办法加以减低,亦须详加调查后才能决定,现在不要鲁莽提出任何口号。济南因为最初提出人人有屋住的口号,至今房客不交房租,房东不修房屋、不出租房屋及拆房者均有发生,政府亦无法解决。
三、为了救济失业工人及贫民,可经过商会或在某种税收内附加若干,征收一二次救济款。
四、天津的情形及你们近日工作情形,望经常报告总前委[23]、华北局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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