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宋路霞
张子静在1944年10月创刊的杂志《飙》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也是《我的姊姊张爱玲》,据他说,这是他在过去五十年间发表的惟一一篇文章。文中写了他对姐姐的看法: “她的脾气就是喜欢特别:随便什么事总爱跟别人两样一点。就拿衣裳来说吧,她顶喜欢穿古怪样子的。
记得三年前她从香港回来,我去看她,她穿着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都没有纽扣,是跟外国衣裳一样钻进去穿的。领子真矮,可以说没有;在领子下面打着一个结子,袖子短到肩膀,长度直到膝盖。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旗袍,少不得要问问她这是不是最新式的样子,她淡漠地笑道:‘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裳太普通了,我正嫌这样不够特别呢!’吓得我也不敢再往下问了。我还听别人说,有一次她的一个朋友的哥哥结婚,她穿了一套前清老样子的绣花袄裤去道喜,满座的宾客为之惊奇不止。
上海人真不行,全跟我一样少见多怪。 “她曾经跟我说:‘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轻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这也许就是她做人的哲学……” 张子静在五十年后把这段话又写入他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五十年前,我的姊姊张爱玲》,文中写了当初为什么要写那篇文章的故事,很能说明张爱玲的性格以及她的为人。当时是汪伪统治时期,青年们精神上都很苦闷,张子静的同学邵光定拉他一起办杂志,并且请他向他那已经很走红了的姐姐约份短稿。张子静写道: “(张信锦)说:‘你姐姐是现在上海最红的作家,随便她写一篇,哪怕只是几百字的短文,也可为刊物增色不少。’我想想也有道理,就约了邵光定一起去找我姐姐约稿。 “还没走到我姐姐的住处,我就想到这样贸然前去似乎不太稳当。
一来我姐姐的性格一向不爱见陌生人;二来她当时可说是红得发紫的巅峰期,向她约稿的著名报刊杂志很多,她成天躲在家里做一个‘写作机器’也应付不完那许多约稿,也许不会为我们这个无名刊物写稿。如果她当面叫破,我是她弟弟,听他几句排揎倒也无所谓,而让我的朋友邵光定当面难堪,这就很下不了台。 “我把这层顾虑说给邵光定听,他也觉得不无道理。到了我姐姐住的公寓门外,就请邵光定在外面等,我一个人上楼去找她。她正在赶稿子。 “果不其然,听完我的来意,她当面开销,一口回绝:‘你们办的这种不出名的刊物,我不能给你们写稿,败坏自己的名誉。’
“我从小在我姐姐面前吃她排揎也习惯了,知道再说无益,就匆匆告辞,下楼把结果告诉邵光定。他听了倒也不惊讶,因为刚才我已作过沙盘推演,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他了。 “不过我们两人都难掩失望之情,懊丧地回去找张信锦商量。张还是希望把特稿的焦点对准张爱玲。最后就说:‘那么这样吧,请子静先生写一篇关于他姐姐特点的短文,这也很能吸引读者的。’我不放心地说:‘她看了会不会不高兴而在报上或杂志上写出声明或否定的稿子吗?对我们新刊物可是一个打击。’ “张信锦说:‘大概不会吧?一来是你出面写的,你是她的亲弟弟,她怎么能否认?二来稿子的内容一定无损于她的声名形象,只有增加她的光彩,凸显她不同于凡人的性格,我保证不会出什么问题。’张信锦的分析,鼓舞了我的勇气,我于是凭着平日对她的观察,写了《我的姊姊张爱玲》这篇一千四百字的短文。” …… 如此一件小事,可怜的张子静要费多少心思!张子静是张爱玲惟一的亲弟弟,姐弟俩之间尚且如此紧张,遑论其他。张爱玲性格中的冷漠、精明、算计、高傲,抑或还有点自私,就是十分清楚的了,是属于性格有些怪癖的没落家族出来的千金小姐。有的地方还有些像她笔下的曹七巧,生活有负于她,她就本能地逮着任何一个机会,宣泄她的怨气,对谁也不和气。
但是精明的张爱玲还是被比她更精明的人暗算了。此人就是老狐狸胡兰成。胡兰成占有了张爱玲纯真的第一次爱情,把才女耍了个惨。 傅雷曾说张爱玲小说的出现,是“在一个低气压的时代,水土特别不相宜的地方”开出的奇葩。尽管“不相宜”,但毕竟是花,而且开放了,并且一夜成名。但更加“不相宜”的应是她与汉奸胡兰成的那桩倒霉的婚姻。 胡兰成是什么东西?是个穿长袍的长着一对三角眼的、有着水蛇一般“滑溜”的心机的文痞,是连当时的汉奸都骂他是汉奸的汉奸。他人虽在汪精卫的营垒里当个宣传部副部长,但极其关心军事情报,一心要与日本军界上层人物挂钩,在日本主子跟前摇尾乞怜,极力邀宠,以至于被汪精卫关过一个月。
一向不屑接近政治的张爱玲,在走向“爱河”的时候,竟情不自禁地抛弃了她的“非政治标准”,很快成了“三角眼”的俘虏。当然,胡兰成的政治并不足以使得他们的婚姻失败,关键的是这次婚姻的性质,是一桩癞蛤蟆居然短时间地吃到了“天鹅肉”式的婚姻,气质和根基都根本不对。 胡兰成根本就是个无根基的人,既没有家教又没有家产,是个专靠小聪明巴结权贵的市侩,又是个专靠嘴巴片子骗取女性的低级动物。尽管他的花言巧语一时迷惑了张爱玲,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在见到张爱玲这个高傲的超级才女时的眼花缭乱和手足无措。
他写第一次走进张爱玲的房间时写道: “第二天我去看张爱玲,她房里竟是华贵到使我不安,那陈设与家具原简单,亦不见得很值钱,但竟是无价的,一种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张爱玲今天穿宝蓝绸裤袄,戴了嫩黄边框眼镜,越显得脸儿像月亮。三国时东京最繁华,刘备到孙夫人房里竟然胆怯,张爱玲房里亦像这样的有兵气。 “在爱玲面前,我想说什么都像生手抱胡琴,辛苦吃力,仍道不着正字眼,丝竹之音变为金石之声。” …… 这原本不是爱的胆怯,不是爱的迷乱,而是面对张爱玲所代表的她的阶层的文化的陌生、胆怯和迷乱,他们原本就不是一股道上的车!所以狡猾的胡兰成忙不迭地调整心态和步伐,以求稳住阵脚,使出浑身的解数,一会儿理论,一会儿生平;一会儿古典中国,一会儿西洋现代,洋洋洒洒,真真假假,把张爱玲唬得一愣一愣的。
几个回合下来,胡兰成放心了,张爱玲嘛,不过一个连女学生也不如的小姑娘,笔下谈兵来事,真刀实枪地处事简直一个小娃娃!接着他就像入无人之境似的,天天去张的房间里表演,猖狂地掠夺。张爱玲傻傻地痴迷于他的表演。而他当然是愉快的,但是对于他来说,与其说是一种“男也废了耕,女也废了织”的男欢女快,还不如说是一种初尝禁果式的,一时征服和占有了张爱玲所代表的文化的“欲仙欲死”!一个路边乞丐一旦被天上掉下来的大金娃娃所砸中的愉快!惯于纸上谈兵的张爱玲哪里明白这些?她在客观上太需要父爱,太需要成熟男性的抚慰。
终于,小姑娘投降了,有一天送他一张照片,背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他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接下来他们就结婚了。 再接下来胡兰成就厌倦了。 因为张爱玲所有的光环他都阅读过了,凭他那无根基的水平,认为豪门小姐,不过如此。张爱玲毕竟不是适合于他的那种无脊椎动物,张爱玲的气质又必然令他吃力。尽管张爱玲还没有厌倦,并长久地欣赏着他,而他毕竟在她不喜欢他之前早就不喜欢她了。
于是,在有机会离开张爱玲的时候,他就忙不迭地投入了年仅十七岁的小周护士的怀抱。小周护士的怀抱还没焐热,就又爬到了一个浙江同乡的小妾范某的床边……这期间,张爱玲曾长途奔波前往温州看他,把辛苦挣来的稿费全拿出来为他治病,一路上还天真地想着,这里是他走过的地方,他住在温州城,那温州城简直就因为有了他,而像珠宝似的在放光……胡兰成的心不是肉长的,而是一堆狗屎。他只有在伸手接过张爱玲的钱的一刹那,是高兴的,而一见到走进来的范某,就熬不住地发起嗲来,“我肚子疼……”
直到这个时候,在小说里万事都清清楚楚的张爱玲,才真的醒了。
终于,在全国解放时,胡兰成丢下在国内的所有的女人,逃往日本,竟钻到当年臭不可闻的、七十六号杀人魔王吴四宝的老婆的被窝里去了。日本人见他的利用价值已完了,也不帮他,最后潦倒而终。 在这之前,他还曾妄想跟张爱玲和好,故伎重演,写去一封封肉麻的信,他还以为张爱玲永远是小姑娘。谢天谢地,当年的小姑娘总算长大了,没理他那个茬。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