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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门阀政治》一谢鲲、谢尚与谢安

  《世说新语·方正》:“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次女适徐州刺史羊忱儿。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恢儿娶邓攸女。于时谢尚书〔衷〕求其小女婚。恢乃云:‘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不能复与谢裒儿婚。’及恢亡,遂婚。”案,琅邪阳都诸葛氏为汉魏旧姓,鼎立时诸葛氏兄弟分仕三国为将相,家族至晋不衰。晋元帝以琅邪王入承大统,诸葛恢为琅邪国人,随晋元帝过江,地位亲显,所以拒绝与尚无名望的陈郡谢氏为婚。

  陈郡谢氏谢裒随兄鲲过江。鲲死于太宁元年(323年),葬建康城南石子冈①。石子冈,三国孙吴时期以来是乱葬之所。据《三国志·吴志·妃嫔传》,孙峻杀朱主,埋于石子冈;《诸葛格传》,孙峻杀诸葛恪,以苇席裹尸投于此冈。又据《搜神记》卷二“石子冈”条,其地“冢墓相亚,不可识别”。谢鲲既葬于石子冈,说明其时谢氏家族还力不从心,不具备择地为茔的条件①。永和元年(345年)诸葛恢死。其时庾氏势力骤衰,谢氏、桓氏家族乘时而起,地位渐重,所以谢衷子谢石始得娶诸葛氏小女。

  《世说新语·简傲》:“谢万在兄前,欲起,索便器。于是阮思旷(裕)在坐,曰:‘新出门户,笃而无礼。’”案,陈留阮氏汉魏旧族,世所知名。阮裕族父阮瑀,建安七子之一,为曹操记室,军国文书多出其手。阮瑀子阮籍,名列竹林。阮氏族中阮瞻、阮孚,与谢万从父谢鲲同好交游,阮裕复与谢万兄弟多有来往,曾问《四本论》义于谢万,又在会稽与谢安同时违诏不应徵聘。阮、谢通家,累世交好,但阮裕却以地望自炫于谢万,斥谢氏门户后起无礼。可知直到东晋中期,谢氏在旧族眼中还没有特别地位,不受尊敬。

  《宋书》卷六○《荀伯子传》:“伯子常自矜荫籍之美,谓弘(王弘,出琅邪王氏)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与下官耳,宣明(谢晦,荀伯子妻弟)之徒,不足数也。”案谢氏自谢万兄弟辈以后又经历了三代的发展,根基更为深广,但是旧族仍不为礼。这是旧族以“冢中枯骨”自傲,死不承认士族门户发展现状的突出表现①。

  谢氏家族人物由晋至宋,屡有受旧族歧视之例,其历史背景究竟如何呢?

  谢氏家族历史,据《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其先世只能上溯两代。谢鲲祖缵,魏典农中郎将。关于谢缵,《晋书》只此一见,而《三国志》无闻,很可能是起自寒微,不为世人所重。谢鲲父衡,仕于晋武、晋惠之时。谢衡官守,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为守博士(《晋书》卷二○《礼志》中),惠帝元康元年(291年)为国子博士(《晋书》卷四○《贾谧传》),旋迁国子祭酒(《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元康中擢太子少傅②,太安元年(302年)为散骑常侍(《晋书》卷二○《礼志》中)。谢衡学识,《谢鲲传》谓“以儒素显”;《世说新语·文学》“卫玠始渡江”条注引《晋阳秋》谓“晋硕儒”;《晋书》卷五一《王接传》谓“博物多闻”。谢衡的学识和官守是一致的,以儒学为宫,遂以显名。见于《晋书》卷二○《礼志》(中)、《宋书》卷一五《礼志》(二)以及《通典》卷八九、卷九○的谢衡资料,均为议论丧服之文。谢衡学行是笃守传统的儒宗,看不到一点元康名士的玄学气习。这样的人,显然不会为时所重,为士流所倾心①。

  东晋时期,谢氏家族地位迅速上升,其契机大体是:一,两晋之际,谢鲲由儒入玄,取得了进入名士行列的必要条件。谢鲲其人,于放浪中有稳健,并非完全忘情物外,这就为他的子侄不废事功、逐渐进入权力中心留有余地。二,穆帝永和以后,谢尚兄弟久在豫州,在桓温与朝廷抗争的过程中培植了自己的力量,取得举足轻重之势,使谢氏成为其时几个最有实力的家族之一。三,谢安凭借家族势力和拒抗桓温的机缘,得以任综将相;又以淝水之战的卓越功勋,使谢氏家族地位于孝武帝太元间进入士族的最高层。此后谢氏权势受制于会稽王司马道子,谢安、谢玄被解兵权,旋即相继去世,但其家族地位却稳定在一个极限水平上,一直延伸至南朝之末为止。

  现在,按谢鲲、谢尚、谢安三个阶段,依次分析如下。

  谢鲲生卒,约当晋武帝太康元年至明帝太宁元年(280—323年)②。《晋书》卷四九《谢鲲传》谓鲲好《老》、《易》,能歌,善鼓琴,“弱冠知名”。谢鲲弱冠之年,已在元康之末,据《群辅录》,谢鲲为中朝“八达”之一,属元康名士的后进之辈。西晋末年,士族名士一般都是求仕于并且受制于宗室诸王。后进名士而又缺乏家世背景的谢鲲,不可能为诸王所看重。长沙王又不礼谢鲲,曾执之欲加鞭挞。后来谢鲲被辟于东海王越府为掾,一度以小故而被除名。谢鲲屡受屈辱,士族名士王玄、阮修均为之叹恨。永嘉之初,谢鲲避地豫章,曾为王敦长史。谢鲲弟裒,成帝时为吏部尚书①。

  谢鲲学行,一改父辈的儒素习尚,渐入元康玄风,这是谢氏家族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相当于庾之于颖川庾氏,桓彝之于谯国桓氏。谢鲲与桓彝一样,江左入“八达”之列。谢安曾谓谢鲲“若遇七贤,必自把臂入林”,见《世说新语·赏誉》(下)。这是谢安美化先人之语。竹林放达,有疾为颦,元康效尤,无德折巾,东晋戴逵所论如是。永嘉以后出现的“八达”,是元康名士的孑遗,比之七贤,求貌似亦不易,“把臂入林”更无从说起。这是时代使然,不能不是如此。可是,谢氏若无此由儒入玄的转化,就不能进入名士行列,其家族地位亦无从提高,更不用说上升到士族中的最高层次。所以谢鲲追随元康名士,是谢氏家族社会地位变化的关键。

  谢氏与桓氏一样,其家族地位上升,由儒入玄虽是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纯粹的玄学家遗落世务,鄙视事功,无助于维持士族门户势力。要维持并增进门户势力,还必须靠事功。桓彝参预平王敦之乱的密谋,又死苏峻之难,事功可观,已见前章。谢鲲事功不及桓彝。但他为王敦长史时目刘隗辈为城狐社鼠,曾劝阻王敦的清君侧之谋,并且“推理安常,时进正言”,使谢氏家族未因王敦之逆而受牵连,这证明谢鲲颇具慧眼,并非纯粹的宅心方外,不以世物婴心之人。

  不过,桓彝、谢鲲辈既然汲汲于以完成其家族由儒入玄的转化为己任,事功的经营就只能非常有限,因为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存在的。《世说新语·品藻》:谢鲲随王敦入朝,“明帝问谢鲲:‘君自谓何如庾亮?’答曰:‘端委庙堂,使百僚准则,臣不如亮;一丘一壑,自谓过之。’”注引邓粲《晋纪》:“鲲有胜情远概,为朝廷之望,故时以庾亮方焉。”从谢鲲所答明帝之问看来,丘壑之间与庙堂之上,是难于兼有的境界。谢鲲虽然不认为两者必然互相排斥,但也不认为两者完全一致,而他自己的志趣则是偏向于丘壑之间的。郭象所谓“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的“至至不亏”①的人,毕竟只是士族名士所追求的理想人格而已。谢氏后人谢灵运有诗曰:“事为名教用,道以神理超”②。真要把“事”和“道”,“名教”和“神理”完全融为一体,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东晋初年,谢氏宗族当务之急是稳定其在士族名士行列中的地位,更是难于融合“名教”与“神理”。所以此阶段谢氏人物在政治上还没有多少作为。

  谢氏由儒入玄,谢鲲进入名士行列,这是东晋时期谢氏家族发展的第一阶段。

  到了谢鲲的子侄辈,谢氏家族地位已比较巩固,向事功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了。谢鲲子谢尚(308—357年),幼时曾被目为儒家的复圣颜回,稍长又被比之于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这象徵地表明了其人兼该儒玄的气质。谢尚起家司徒掾,建元(343—344年)之初由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正当“三良(王导、郗鉴、庾亮)既没”①,“朝野忧惧”②之时。事隔两年,成帝死,又增加了时局的动荡不安。东晋中枢权力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方镇力量也在进行新的调整。以谢尚为代表的谢氏家族,在这个际遇中得到了难得的上升机会。

  建元元年八月质冰外镇,原来曾是上下游争夺焦点的江州落入庾冰之手。庾翼、庾冰使荆、江联为一气,分陕之势更重。建元二年十一月,庾冰死,朝廷趁此机会,把荆、江二州拆开,使谢尚为江州刺史,以图抑制在荆州的庾氏。但是庾翼针锋相对,抢先下手。他“还镇夏口,悉取冰所领兵自配,以兄子统为寻阳太守”,事见《晋书》卷七三《庾翼传》。这是庾氏对谢尚的强力抵制。谢尚在江州无立足之地,只好后退一步,还镇历阳为豫州刺史。以前谢尚曾为历阳太守,历阳是他熟悉之地。自此,谢氏遂得列为方镇,并且成为屏藩东晋朝廷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东晋方镇的重新组合,实际上就是门阀士族在权力方面的再分配。琅邪王氏自王允之死后,已丧失了竞逐的力量。颖川庾氏以庾亮之死为分界线,也越过了其家族发展的顶峰。庾翼倡言北伐,气势颇盛,但色厉内荏,“议者或谓避衰”③。庾冰外镇,意在助庾翼保存上游地盘,而非重在开拓。王、庾力量既然都处在衰落之中,不足以应付纷坛的世局,势必有其它士族应运而起。桓、谢就是此刻同时兴起的两家士族。桓、谢二族在朝均无族党为援,尚无破坏士族门户势力平衡的危险,这是中枢及其它士族愿意让桓、谢二族填补上游方镇之缺的重要原因。

  东晋之时,官职清浊问题虽已出现,但还不像南朝那样严格。士族子弟可以胜任武职,出守边郡,这足以表明士族还是具有活力的社会力量。谢尚在出刺豫州之前,已有一段戎旅生涯。他先以清显的给事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转督江夏、义阳、随三郡军事,江夏相。江夏等郡均在江、汉以北,不时有后赵军队骚扰。所以康帝建元二年有诏谓“[谢]尚往以戎戍事要,故辍黄散以授军旅,所处险要,宜崇其位望。今以为南中郎将,余官如故”,见《谢尚传》。推敲此诏,可知此时士族子弟愿辍清显之官以事军旅,毕竟已非常见。谢尚有此经历,为朝廷所重,所以朝廷于庾冰死后用他与庾氏争夺江州;争夺江州不果,又用他为豫州刺史以为京师南藩。谢尚由江州转为豫州,据《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二)南豫州条,在永和二年①,自此至升平元年谢尚死为止,凡十二年(346—357年)。继谢尚为豫州者,为谢尚从弟谢奕(357—358年)和谢万(358—359年)。在此期间,豫州是谢氏家族地盘,是谢氏家族得以兴旺发达的实力基础。

  谢尚曾配合殷浩北伐,进兵中原,于邺城得传国玺,又于寿春采拾中原乐人以备太乐,这在当时都是大事。谢尚还数度被徵,供职京师①。桓温曾赞许他“入赞百揆,出蕃方司”②,也就是有入相出将之才,并于北伐平洛后请谢尚进驻洛阳,抚宁黎庶,谢尚以疾不行。表面看来,桓、谢彼此还得相安,其实自殷浩被桓温废黜以后,谢尚就是桓温发展势力的最大障碍。桓、谢矛盾时有表现。桓温请谢尚以本官(镇西将军豫州刺史)都督司州军事,未尝不可理解为桓温调虎离山的一着,所以谢尚不应其请。

  继为豫州刺史的谢奕、谢万,与兄谢尚有所不同,俱以放达为高,《晋书》本传赞谓“奕、万虚放”是也。谢万尤非将才,本传谓其刺豫州时,王羲之曾与桓温笺曰:“谢万才流经通,处廊庙,参讽议,故是后来一器。而今屈其迈往之气以俯顺荒余,近是违才易务矣。”其时谢万愆失尚不显著,桓温没有理由加以贬易,所以未从王羲之之言。谢万“矜豪傲物”,本是人所共知。《王羲之传》羲之遗万书曰:“以君迈往不屑之韵,而俯同群辟,诚难为意也。然所谓通识,正自当随事行藏,乃为远耳。愿君每与士之下者同,则尽善矣。……济否所由,实在积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谢万无自知之明,亦不察上下游的形势,卒以对北用兵不当,兵败逃归,授桓温以柄,被废为庶人,谢氏至此不得不离开豫州。谢万致败之由,据《世说新语·品藻》,司马里谓为“失士卒情”,郗超谓为“欲以率任之性区别智勇。”看来是谢万的简傲引起了士卒的哗变,促成谢万的失败。

  谢氏在豫州十余年,树立了谢氏家族的威望,发展了谢氏家族的势力。我们只须指出以后谢玄赖以组成北府兵的刘牢之之父刘建就是谢氏豫州旧将一事,即可说明豫州之任对谢氏家族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个时期,谢氏以豫州势力维持着上下游的平衡和各士族门户的平衡,特别是在桓温坐大的条件下使东晋各种力量和平相处,使东晋政局得以维持平静,作用是显著的。

  自从桓温和谢尚分据方镇以后,桓、谢两个家族的关系越来越具有政治性质。谢氏不少人物曾居桓温军府之任,这是桓、谢家族彼此联系的重要渠道。谢奕与桓温有布衣之好,为桓温司马,在温坐岸帻啸咏,桓温呼为“方外司马”。谢奕子谢玄曾为桓温掾及桓豁司马。谢安亦曾为桓温司马,时在升平四年(360年)八月,谢万已被废黜,谢安已年逾四十。谢万被废黜,谢氏家族结束对豫州的统治,此事当出于桓温之意,因为取得豫州是桓温的宿愿,而废黜又是桓温此一阶段压倒对手的重要手段。我以为桓温促成谢万之废,意在摧毁谢氏实力的基础。谢安出仕仍不得不经由桓温军府,不是谢氏出仕没有其它途径,而是欲借此表示谢、桓通家之谊,消除谢万被废而出现的家族之间的紧张状态。

  桓、谢关系,可注意的事情还有很多,情况也很复杂。如果考虑到简文帝死后谢安在阻止桓温篡晋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考虑到淝水之战前后谢安与桓冲的既有冲突又有妥协的关系,考虑到压平桓玄的北府兵创始于谢玄这样一些事实,我们说桓、谢二族关系直接或间接影响东晋政局长达半世纪之久,是不算夸张的。

  谢氏兄弟豫州之任,是谢氏家族在东晋发展的第二阶段。

  真正使谢氏成为江左最高门第之一的,是谢安。谢安本来高卧东山,表现无处世①意。《世说新语·赏誉》注引《续晋阳秋》,谓谢安“六七年间徵召不至,虽弹奏相属,继以禁锢,而晏然不屑。”但当谢万废黜之后,谢安却邑勉从桓温之命,以图仕进。关于此点,王仲荦先生已注意到是为谢氏门户之计②。东晋士族门户的社会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世袭意义,但在法律上毕竟与封爵世袭不同。要维持士族地位于不坠,要使士族门户利益得到政治保障,必须有本族的代表人物居于实力地位才行。这也就是唐长孺先生所论“计门资”还要同“论势位”相联系③。谢安未仕时名望在谢万之上,但是保障谢氏家族利益主要不是指靠谢安的名望,而是指靠谢万在豫州的势位。所以《谢安传》说,安妻刘氏“既见家门富贵而安独静退,乃谓曰:‘丈夫不如此也?’④安掩鼻曰:‘恐不免耳。’”这就是说,谢安在屡辞徵辟的同时,已在观察政局,随时准备出山。所谓高卧东山,只不过是一种高自标置的姿态而已。

  谢安由于门户利益而改变不仕的初衷,这在其时的名士看来,不能不是一种惭德,有许多人对之表示责难和讽刺。《世说新语·排调》“谢公在东山”条谓谢安出仕,中丞高崧送于新亭,乘酒戏安曰:“卿屡违朝旨,高卧东山,诸人每相与言:‘安石不肯出,将如苍生何!’今亦苍生将于卿何?”谢安笑而不答①。同书同篇“谢公始有东山之志”条桓温问谢安,远志何以又曰小草,“郝隆在坐,应声答曰:‘此甚易解:处则为远志,出则为小草。’②谢甚有愧色。”以谢安出处为嘲,所讽者不仅是谢安个人,而且是谢氏家族。

  谢安老谋深算,对于谢氏门户利益,不能不是思之再三的。当谢尚等在豫州之任时,谢氏门户有靠,无陨越之虞,谢安自可矜持不出以图名誉。谢奕“立行有素”,继谢尚为豫州刺史,还可以勉力维持。谢奕以下,以次当代者为谢万③。谢万虽有才气,但“善自炫曜”,缺乏居方面之任的器识与才能,见前引《谢万传》及《王羲之传》。所以谢安为谢氏门户计,汲汲于扶持谢万,随在谢万身边以求匡正,唯恐谢万有失,影响谢氏门户利益。

  谢万刺豫州之前,曾为吴兴太守,其时谢安即随弟万赴官。《太平御览》卷七○一引《俗说》:“谢万作吴兴郡④,其兄安时随至郡中。万眠常晏起,安清朝便往床头扣屏风呼万起。”谢万赴豫州之任,谢安亦随在豫州。《世说新语·简傲》:“谢万北征,常以啸咏自高,未尝抚慰众士。谢公(安)甚器爱万而审其必败,乃俱行,从容谓万曰:‘汝为元帅,宜数唤诸将宴会,以说众心。’万从之,因召集诸将。都无所说;直以如意指四坐云:‘诸君皆是劲卒。’诸将甚忿恨之。谢公欲深著恩信,自队主将帅以下,无不身造,厚相逊谢”。后来谢万兵败寿春之时,谢安犹在左右。《世说新语·规箴》:“谢中郎在寿春败,临奔走犹求玉帖镫。太傅(安)在军,前后初无损益之言,尔日犹云‘当今岂须烦此?’”注谓“案万未死之前,安犹未仕,高卧东山,又何肯轻入军旅耶?《世说》此言迂谬已甚。”今案,刘孝标注《世说》,偶以已意判事之有无信否,或不免失之臆测。谢安随谢万在任,材料非只一处,当然是可信的,迂谬者是刘注而不是《世说》。刘注以谢安名高而回护之,不明白谢安为门户事任而匡护谢万的心机,这更是刘孝标的失察之处。“谢万未死之前,安犹未仕”之语,亦有未谛。据《谢安传》,谢万废黜,谢安“始有仕进志”,桓温请安为司马;稍后“温当北征,会万病卒,安投笺求归”云云。据此,知谢安出仕在谢万被废黜而“未死之前”,谢安东归在谢万病卒之后,只不过二事相隔不久,谢安仕征西府为司马的时间甚为短暂就是了。至于《世说》说谢安对谢万,“初无损益之言”,也不符合前引事实。

  谢安东归后至简文帝死前,即升平五年至咸安二年(361—372年)的十余年中,官吴兴太守,徵拜侍中,迁吏部尚书、中护军,史籍记其行事甚少。而这十余年,是桓温势力大发展时期,事件层出不穷,如打击士族范、郗、殷、庾,改易帝位,直至桓温居姑孰都督中外、录尚书事,等等。这个时期,桓温是炙手可热咄咄逼人的,但是史籍中却不见桓、谢纠纷,说明谢安善避桓氏锋锐而韬晦自处,以保全门户为第一要务。《谢玄传》载谢安尝“戒约”子侄曰:“‘子弟亦何豫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玄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安悦。”案,谢安、谢玄的问答,自有深意而难得确解。《世说新语·言语》“谢太傅问诸子侄”条略同于此,均出于《语林》,见《艺文类聚》卷八一引。“豫人事”,应当就是《世说新语·排调》“孝武属王殉求女婿”条中及《晋书·谢混传》中所谓王敦、桓温“好豫人家事”之意,亦即觊觎晋室权力。《荀子·宥坐》孔子曰:“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谢玄答谢安戒约子侄之问,盖承孔子之言,欲使生于深林幽谷的芝兰得隐于谢氏庭阶之内而芬芳依旧。如果这种解释不误,那末谢玄答语暗谓谢氏子弟当隐忍而不外露,不竞权势,不求非分。所以谢安悦其得己之心。《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载其《山居赋》,自注谓谢安死后,北伐停息,谢玄“便求解驾东归,以避君侧之乱”,并经营始宁山居,申高栖之意云云。谢玄行事,与其芝兰玉树当生庭阶之对,似亦吻合。不过这是后话就是了。

  陈郡谢氏在江东,本有“德门”之誉。《南史》卷一九《谢瞻传》,刘宋之初谢瞻谓弟谢晦曰:“吾家以素退为业,汝遂势倾朝野,此岂门户福耶?”并借议论人物优劣之机,更申此义曰:“若处贵而能遗权,斯则是非不得而生,倾危无因而至。君子以明哲保身,其在此乎!”处贵而遗权,正是谢氏自守的门风。《宋书》卷五六《谢瞻传》载谢瞻语谢晦,说及谢氏家门以素退为业之后,特别标榜“不愿干豫时事”,更与上举谢安“子弟亦何豫人事”之言一致。谢氏门风形成,谢安起了重要作用。

  自从谢万离开豫州以来,谢氏门户失去凭借,谢安在朝,亦不居枢要之位,所以谢氏自然不足以为桓氏掣肘之患。在这种条件下,谢安韬晦自处,使桓、谢暂得相安。桓温诛殷氏、庾氏人物后,气焰极盛,谢安见桓温,则遥拜之。谢安曾与王坦之共谒桓温心腹郗超,未得即晤,王坦之欲去,谢安曰:“不能为性命忍俄顷耶?”谢安隐忍不发的态度,使他得以保全谢氏门户,并得以在简文帝死后的关键时刻,与其他士族人物共阻桓温九锡之请,扭转了朝局。

  谢氏门户地位突出,始于简文、孝武之际。其时士族王、谢并称。他们之中,论人才则谢安出众,故桓温荐顾命之臣,以谢安居首;论门第则太原王氏上但之更贵,故联称王谢者以谢氏居后。只是由于王坦之于宁康三年(375年)死,无出众子弟,无可述事功,只能凭借与孝武帝和会稽王司马道子的国婚关系以维系门户。所以谢氏地位日益增高,在淝水战后达到最高点。自此以后,谢氏的发展受阻于孝武帝和司马道子,不得不从政治、军事的实权地位退出,只求其社会、经济地位的巩固,以图再起。

  这是谢氏在东晋时期发展的第三阶段,亦即以谢安为中心的阶段。

  陈郡谢氏在东晋发展的三个阶段,分别以谢鲲、谢尚、谢安三个人物为代表。谢鲲跻身玄学名士,谢尚取得方镇实力,谢安屡建内外事功。谢氏在东晋,不凭挟主之威,不以外戚苟进,不借强枝压干。《晋书》史臣评论谢氏家族曰:“建元之后,时政多虞,臣猾陆梁,权臣横恣。其有兼将相于中外,系存亡于社稷,负扆资之以端拱,凿井赖之以晏安者,其唯谢氏乎!”谢氏家族发展历史与所起作用,似乎与高平郗氏有可比才以之处。但是郗氏作为门阀士族,是发育不全的。郗鉴既不预名士风流,又未执中枢政柄,所以其家族的社会影响,还是与谢氏相距甚远。

  ① 谢鲲死年、葬地,均具谢鲲墓志,见《文物》一九六五年第六期。墓志,谢鲲作谢。案北朝墓志及敦煌写本,鱼字旁有时写作角,所以当即鲲。又墓志谢裒作谢褒,《晋书》卷七《成帝纪》及卷二六《食货志》,谢裒亦作谢褒。

  ① 谢鲲子侄可能依先人家侧为葬。《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上元县:“谢安墓在县东南十里石子冈北”,即为一例。又《陈书》卷三六《始兴王叔陵传》:“晋世王公贵人多葬梅岭”,叔陵母死,求于梅岭葬之,“乃发故太傅谢安旧墓,弃去安柩,以葬其母。”据《太平寰宇记》卷九○,梅岭在县南九里,应与县东南十里的石子冈相连,所以《陈书》记谢安墓在梅岭,《元和志》记在石子冈北。或者东晋初年显贵人物无力择地为茔者多,其家人相沿以石子冈为葬,至南朝末,石子冈、梅岭反而被看重为贵人葬地。又据《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灵运祖玄(奕子,安侄)父瑍均葬会稽始宁,而不在建康,当因谢玄经营始宁山居之故。又据《舆地纪胜》卷四,谢安墓被毁后,安裔孙谢夷吾徙葬于长兴县南之三鵶村。

  ① 唐长孺先生已注意到谢氏家族在江左社会地位的问题,上举资料中《世说·简傲》、《宋书·荀伯子传》二例亦经引用,见《世族的形成和升降》一文,《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六一页。

  ② 见《世说新语·德行》“谢奕作剡令”条注引《晋中兴书》。遹太子立于太熙元年(290年),废于元康九年(299年),谢衡当是从国子祭酒擢太子少傅,在元康中。

  ① 王志邦《六朝江东史论》(中国青年出版社,1989年)第五三页说,浙江 上虞新近发现《盖东谢氏宗谱》,记有谢衡被命为国子祭酒而寓居会稽始宁 之事。案谢衡迁国子祭酒当在元康初,此后谢衡还擢居太子少傅、散骑常 侍,在散骑常侍任内曾有奉诏议皇太孙丧礼之事,其活动地点无疑皆在洛 阳朝廷。《盖东谢氏宗谱》说谢衡迁国子祭酒而寓居会稽始宁,似难置信。 《晋书》卷四九《谢鲲传》误记谢衡“仕至国子祭酒”,意谓终于此官,这 可能是《宗谱》说谢衡居此官而南迁的原因之一。兹检得《盖东谢氏族 谱》,似即王志邦书中所引《宗谱》。《族谱》于1926年续道光乙酉(1825 年)刊《前谱》修成,谓谢珸于宋咸淳乙丑(1265年)自始宁徙上虞盖山, 是盖东谢氏之始。《族谱》载谢衡以国子祭酒渡江寓于始宁东山,并无证据。

  ② 据谢鲲墓志,鲲死于太宁元年十一月;据《谢鲲传》,鲲死年四十三。

  ① 谢鲲见《晋书》卷四九《谢鲲传》及《世说新语·文学》“卫玠始过江”条 注引《晋阳秋》。谢衷即《晋书》卷七《成帝纪》咸康二年之谢褒,时为吏 部尚书,以“算军用,税米空悬”免官,亦见同书卷二六《食货志》,中华 书局点校本有校记。

  ① 《庄子·逍遥游》注,据郭庆藩《庄子集释》。

  ② 谢灵运《从游京口北固应诏诗》,见《文选》卷二二。

  ① 《艺文类聚》卷四七引《晋中兴书》。

  ② 《世说新语·规箴》“陆玩拜司空”条注引《陆玩别传》。

  ③ 避衰犹言避灾、避煞,家有丧,徙舍避之。参《三国志·魏志·陈群传》。《颜氏家训·风操》:“偏傍之书(案指五行书之类),死有归杀(一作煞),子孙逃窜,莫肯在家”,即指此。庾翼出军之时,庾亮死已三年余。

  ① 豫州刺史,庾怿以后为路永。永和元年路永叛降石虎,赵胤继为豫刺,镇牛渚。再后则为谢尚,驻所随形势变化而屡有迁徙,计有历阳一芜湖一寿春一历阳一马头等地。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著录较确。万斯同《东晋方镇年表》漏检宋《志》,误作永和元年。

  ① 永和八年(352年)谢尚一度被徵为给事中,戍石头。复豫刺职后又一度徵留京师,署仆射。

  ② 《世说新语·赏誉》(下)“桓宣武表云”条注引《桓温集》载桓温《平洛表》。

  ① 《世说新语·雅量》“谢太傅盘桓东山”条注引《晋中兴书》:谢安居会稽, 与支道林、王羲之、许询游处,“未尝有处世意”。《晋书》卷七九《谢安 传》亦作“无处世意”。案,“处世”当作“出世”。出处二字含义相反,但 有混用现象。其实史籍还有以出字作入字用之例,参周一良先生《魏晋南 北朝史札记》第四二○页“出都”条。

  ②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册第三七三页。

  ③ 唐长孺《士族的形成和升降》,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④ 此句《世说新语·排调》“初谢安在东山”条作“大丈夫不当如此乎!”语意较明。

  ① 此句《谢安传》作“安甚有愧色”,得其旨。案高崧其人,颇关心谢安兄弟出处。谢万拜豫州都督,高崧曾为其道江左形势,凡数百语,事见《世说 新语·言语》“谢万作豫州都督”条。

  ② 余嘉锡引《广雅》诸书为言,曰:远志与小草虽一物,而有根与叶之不同,根名远志,叶名小草。郝庐对,谓出与处异名,亦分根与叶言之,根埋土中为处,叶生地上为出,既协物情,又因以讥谢公,语意双关,故为妙对。见《世说新语·笺疏》第八○四页。

  ③ 谢万生卒年不详。《谢万传》谓万被废后,“复以为散骑常侍,会卒,时年四十二。”《北堂书钞》卷五八引《晋起居注》有升平五年(361年)起用谢万为散骑常侍诏。可知谢万死于复官的升平五年或稍后,生于太兴三年(320年)或稍后,生年与谢安相当而略晚。

  ④ 谢万为吴兴太守,当在刺豫州之前,本传失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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