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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冷血战天狗

  千丈高、火山极地的“道仙峰”,与吐蕃的“布达拉宫”相隔万重千山,莫说要远赴征战,就算要一探虚实,也非等闲之事。

  有一种禽鸟,它在天空翱翔,不受重山阻隔,不惧万里飞行。

  它上嘴弯曲,脚上有长毛,趾有锐利的爪,翼大善飞,性凶猛,多栖于山林或平原地带。

  这种禽鸟,唤作“鹫”。

  鹫比鹰的攻击力更凶更猛。

  一头有大半个人身高的秃鹫,在夜间向“道仙峰”方向飞去,鹫通常在日间活动,甚少夜间飞行,更显这头鹫与众不同。

  “来。”于“天狗堂”之前,天狗、丁咒、毛符及血孕四个师兄弟在等待中。

  毛符说道:“嘻嘻,师兄的意思是,等了这么多年日子,要等的消息终于都来啦!”

  血孕道:“妈的,都多少年了?”

  毛符道:“呵呵,我想都快六年了吧?”

  丁咒道:“太久。”

  毛符又嘻嘻哈哈地道:“师兄意思是说,要等六年才可以得到“布达拉宫”的秘密,实在太久了。”

  无论是兴奋还是愤怒,不在毛老道及李问世身边的话,天狗都喜怒不形于色,他端坐于“天狗堂”内,环伺这个属于他自己的地方,相比于那两个妖怪的“仙灵殿”及寝宫,“天狗堂”太平凡。

  谤本是让狗住的地方。

  飞鹫直入堂内,抵至天狗身前才徐徐落地,毛符从它脚掌上解下一束卷册,带到天狗面前。

  毛符恭恭敬敬地,只要不在“魔君”面前,毛符、丁咒及血孕三人都会表现得十分尊敬天狗。

  毛符道:“嘻嘻,大师兄,是曼荼罗从“布达拉宫”所带回来的消息。”

  曼荼罗?就是“布达拉宫”内有名的小麻烦。不但班禅三世见了走避,净饭王也无法将他好好治理。

  六年前,天狗为了准备筹备摧毁“布达拉宫”,早已想尽办法要得到宫内藏有的秘密,试过派人假扮朝圣者进宫内探秘,又试过使人夜潜入宫,全都无功而返。

  只有小孩子,是宫中僧侣最没戒心的对象,为了鸿图大计,就算等六年也在所不惜,找了一个“邪道血”女人,把她奸淫后,产下一子。

  不断催逼教化,岁半之年,曼荼罗已比天狗更懂得隐藏自己,再将他放逐于吐蕃,等待宫中僧侣将他收养。

  其实曼荼罗最讨厌问问题,偏偏要去问;最讨厌修行者,却一定要跟僧侣为伍,等待这些年,都不过是为了今日。

  天狗出身平民,他爹是个不知所为的村夫,他幸运地遇上李问世,因此深深明白像他这种人要成就大事,必须先忍受屈辱。

  所以天狗可以知道班禅三世已出宫找达赖灵童,并在他与曼陀罗会合时布下“冥杀佛坛”截击。

  看罢曼荼罗从“布达拉宫”中送回来的书笺,有关宫中之秘,天狗已掌握十之八九,闭起双目在重新拟订策略。

  在他计划之中,“魔君”两个老妖怪必须杀,所以灵童绝不能交到他手上,万一他得到灵童,真可以吃肉飞升的话,就全然是神仙,要杀一个人还有把握,杀一个神仙,他毫无胜算。

  就算飞升不成,“魔君”毋须再受日夜交替的痛苦,就全无弱点可以击杀,甚至乎永享不死,天狗要称皇的梦想就付诸东流。

  现在还多了一个难题:“神变”。

  “神变”成功,神力将清洗大地,入魔皆无法再生。

  要推动“神变”,却非要靠达赖灵童不可。

  这个赌注,太大,犯不着冒险””所以下次找到灵童,必须把灵童宰掉,让魔君无法飞升,“神变”也不能成功。

  最佳的方法,是让“魔君”与“布达拉宫”两败俱伤。

  蓦地,天狗睁开双眼,连丁咒、血孕、毛符三人都同时绷紧着脸。

  四人同时听到些不应该听到的声音,及不应该嗅到的血腥味。

  淌血的声音来自巨大的秃鹫,只见鹫的胸膛上划出了一道浅浅的血痕,因为太细微的原故,四人一直没有留意,直至血从里面渗出,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

  浓烈的血腥味瞬间弥漫“天狗堂”,虽然血已洒满一地,惟秃鹫却并未倒下。

  毛符亦步亦趋上前察看秃鹫淌血的伤口,细摸之下,血痕虽然细小,伤口的深度却直入秃鹫五脏。

  毛符道:“已淌了这样多的血,怎可能不死?”

  血孕有点紧张:“似乎有人直闯来“道仙峰”挑衅。”

  毛符道:“嘻嘻,人?师兄怀疑里面有人?”

  毛符说完这句话就再笑不出来。

  他虽然跟随毛老道,使用符法之术,随便就可以锁人三魂七魄,甚至乎令自己水火不侵,却未听过有一种妖法,可以将自己整个肉身藏入秃鹫之内。

  终于有幸见识。

  从鹫的伤痕处忽尔弹出数枝人的肋骨,向外伸展,肋骨似长有眼珠,从左右两边抓向毛符,并插入其体内两边肋骨位置。

  毛符双手向内弯入,正要挡开肋骨,却已被肋骨尖端插入其身,骨撞骨,他体内的肋骨顿在胸膛破开而出,插射丁咒、血孕及天狗三人。

  天狗三人早有所备,并未被骨箭伤及,这也不过是阻止他们抢前救助之计,乘这一阻势,藏在鹫内的“人”,已从毛符胸膛的伤口窜入,将其全身骨骼拆散迫出体外。

  被强迫拆骨的滋味令毛符痛楚嚎叫,把人煎皮拆骨试得多了,自己从未尝过,今日终于可以一试,却付出了性命代价。

  直至把所有骨头都换掉,毛符仍然挺直而立””但只是他的外皮,里面的骨头及血已经全被换掉。

  天狗、丁咒、血孕无一打算上前救回毛符,除了各人都不想送死外,还因为四人都各自认为对方早死早好。

  面对眼前被着自己师弟人皮外壳的“毛符”,天狗道出了三个字:“巫血族?”

  自李问世亲手把前“神朝”皇太后丸冷雪的头割下,又把“慈京城”内二十多名外戚一一诛灭,一直都做好防备以防“巫血族”大军压境为丸氏一报血仇。

  后来“魔国皇朝”掌管中土,把四神宗吞灭,李问世已完全不将“巫血族”放在眼内,天狗曾在他口中听过“巫血族”一脉,都是使用怪异的巫术妖法,刚才见毛符死于自己从不认识的巫术之下,即联想到长期处于北方的“巫血族”来了。

  “你颇有见识,那你是李问世?还是毛老道?”

  “巫血族”直闯“道仙峰”,一出手便杀了毛符,来意肯定非善,天狗直截了当道:

  “‘一品大臣’天狗。”

  “不过是一头狗……你还没有资格跟我丸冷血说话。”

  天狗道:“现今中土大地已为“魔国皇朝”所有,小小一个“巫血族”我们也绝不放在眼里。”

  丸冷血道:“李问世狗贼杀我最爱丸冷雪,日后我必会要他一命换一命。”丸冷血在“云剑冢”内一直沉默不语,对自己的爹丸圣上也是冷漠如霜,原来都同时爱上了跟自己有血缘的丸冷雪。

  他这次直闯到临,只有一个目的:从李问世手上获得达赖灵童的行踪,抢夺灵童,利用“乾坤和合法”练取“血肉天衣”,将丸冷雪起死回生。

  在鹫脚的书笺内,丸冷血虽得知“神变”的秘密,但班禅三世等人带着灵童从哪里回“布达拉宫”却无法得知。

  要练取“血肉天衣”,就必须要在灵童抵宫之前抢夺。

  天狗道:“既然大家目标一致,都是要灵童,大可以合作,灵童可以交给你手。”

  丸冷血道:“李问世不是要吃灵童之肉飞升成仙吗?”

  天狗道:“我最怕他升不了天,却留在这里做地上神仙。”

  一句简单的话,丸冷血已明白天狗打算造反夺位。

  丸冷血冷冷地凝视天狗、丁咒及血孕三人,一脸不屑:“嘿,单凭你们这几只出身下贱的狗,就妄想称帝,就算让你成功,亦只会被我们“巫血族”人所取代。”

  天狗道:“那我们的条件是谈不拢了。”

  天狗要拭君尊位的部署已势在必行,假如“巫血族”觊觎中土,留丸冷血一命必成后患,与其将来为敌,不如今日就将之铲除。

  此战既不能避,丁咒及血孕虽眼见师弟毛符死况,亦不得不催动杀阵。

  一直说话简短的丁咒,念起咒来却绝不简短。

  谨请天纷地纷纷拜请玄天李老君脚踏紫云腾身去身骑青牛巡天下手执宝剑斩妖精教度弟子传师法弟子一心专请拜玄天老君降临来个子只有几尺高的丁咒,身体受咒全身骨骼暴伸,肌肉贲张扭曲异变,化成一头狂牛模样直冲丸冷血。

  丸冷血不闪不避,任狂牛直撞其身,惟相撞一刹那却发出沉雷闷响。

  只见丁咒化成的狂牛融入丸冷血身躯内,情况就如用身体将其吞食。

  丸冷血将血肉消化,身体也跟随变形,体形暴增了一倍,一脸满足。

  天狗习“圣道五经”以来,从未见过这等巫法,先是把毛符的外皮当成自己身体,更能融化丁咒肉身为己用。

  血孕已掏出三颗种子,接着丁咒后扑杀上前,只要任何一颗种子种入其身,不需一刻,种子就会在丸冷血体内成长破体而出。

  丸冷血正自消化丁咒,血孕一掌拍向他胸腹,胸腹自行穿了一洞避过来掌。

  胸腹一开一合正又要把血孕手臂吞噬,接连死了两个师弟,天狗提起毛老道所赐的“元始天尊剑”杀上救援。

  “火海飞升斩”。

  横剑斩去,劈中了,但只劈出个丁咒。

  丸冷血在被刀劈中之时已一分为二,刚好把狂牛完全消化,变回矮小的丁咒。

  直剑再刺,丸冷血提臂挡格,“元始天尊剑”刺入手臂一半,不能再进,竟是胶着。

  脱手松剑,急退向后。

  丸冷血的巫法绝对在天狗之上,一阵恐惧直袭心头。

  丸冷血冷笑:“只要你讲出灵童现在的下落,我今日暂饶你不死。”

  天狗心底一凛,无法打人的身体,如何能胜?

  血孕已经放弃再攻的念头。

  天狗道:“你既然想见我师尊,我就请他来跟你见面。”

  丸冷血正感愕然,天狗双手合十,口中念诵口令,提腿踏地。

  咒语念罢,一道人影竟穿入天狗体内,借用天狗肉身。

  天狗抬起头来,已经变脸,这副脸孔竟就是杀死丸冷血妹子的李问世。

  天狗竟然可请李问世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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