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婴,安婴。
我有着一头琥珀色的头发,我从不将它们束起,我怕它们疼痛。它们散在身后,柔顺宁静,如同我的眼波一般。
曾经,我还有过另一个名字。安净初。
大抵是这个样子的。
七年前,我遇见了屈臣。他的手扶过我凌乱的发,说,我就叫你安婴吧。
我点头。
我29岁,一个蛮苍老的年龄。我却固执的用着婴儿面,穿着简单的棉布衣服。或者因为这样,屈臣从没想过我快老去。
我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我的“篱下”便是屈臣的家。我们同居,七年。他总问我,难道你打算把你的青春全耗费干净了,才想婚嫁?我笑,原来我还算青春?
我无业,我吃的每一口饭,穿的每一寸衣,都来自屈臣的腰包。我知道,他委屈。还好,他是个医生,条件不错。就当养一只宠物罢。
我知道,我算不上解语花,忘忧草。但是我很安静。
我喜欢在阳光很好的下午,蟋蟋索索来到窗前。太阳便会伸出无数只手,安抚过我的脸。我喜欢直视太阳,想象它的刺目、凌厉。我不怕它会伤害到我的双眼。
因为我双目失明。
我是一个瞎子,我一直都知道。
我从来没有看过屈臣的样子,但我知道,他想必很是俊朗,而且也定是我想要的模样。否则,我又怎么可能将自己的手如此恬静的放到他的掌心,一放,七年。
你可以当成一个借口,我为了找一份活口的借口,的确,我需要一个人照顾,否则,无从生存。
我养着一只狗,叫茉莉。是屈臣送我的,屈臣说他工作那么忙,只我一个人呆在家里,肯定会闷出病来。我不以为然,我从不奢望多姿多彩的生活。
那天下午,他将一团毛绒绒的东西塞到我的手里,我一声惊叫,扔在地上。屈臣急忙抱起惨叫的小动物,说,怎么了,婴,它是一只小狗,很可爱的。
我说,你早说。
给它起个名字吧,婴。
它没死?
屈臣叹口气,最毒妇人心。
不知道为什么,屈臣总是极其抗拒我的温柔。多年来,他总是及进撩拨之能事,刺激着我温顺的神经。他不说,我也知道。他不肯相信我是一潭深水,波澜不惊。
那就叫它牡丹吧。我说。
搞没搞错?屈臣把狗放在我的怀里。
芍药?我歪歪头,轻轻安抚着这团毛茸茸的小生命。
安婴,你到底有没有大脑?
那就叫茉莉。这时小东西可能太享受我的爱抚,发出了一声可爱而秀逗的声音,婴儿呓语一般。我对着屈臣说,就叫茉莉了,它自己都同意了。
屈臣苦笑一声,晚饭想吃什么?我去做。
屈臣真的是个好男人。而且是绝好的。我本该是个好女人,可是我双目失明,为他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给他惊喜,想给他新奇。可在黑暗之中,我一无所有。
我也曾因为他煮饭,让煤气燎去了眉毛。一团狼藉后,我狼狈地坐倒在厨房的地板上,无声无语。等屈臣回来后,邻居恨恨的教训了他,他们怕我的厨房起火,整个楼给毁掉。
屈臣没说什么,他没抱着我很煽情疼惜的一番,或者大喊大叫的证明他的心疼。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一样。他只是把我抱到沙发上,用温湿的毛巾给我擦掉一脸灰和汗。他说,婴,今晚想吃什么?我去做。
我总是笑屈臣,先征服了我的胃,再征服了我的心。
屈臣的做的菜,香味具全。至于色,我无从知道。屈臣常说,咱家的茉莉真随你,鼻子够尖。
他们都说,当一个人的某一器官的能力丧失后,另一器官的能力将明显的提升。我同意。
但是,屈臣不知道,我的嗅觉一直都好得出奇。在九年前,我的双目并不曾失明。我也看过红的花,绿的草,也看过皎洁的月,闪耀的星,还有鲜亮的太阳。也看过我那年轻的情人热情的眼睛、温柔的发线、修长的双手,还有他微微上翘的唇角。一生之中,只有三个人,确切的说是三个男人,或者男孩的气息锩刻在我的记忆中。
一个是屈臣,七年前,在医院里。我在黑暗中挣扎着,天塌地陷。他走过来,身上淡淡的苏打水的气息还有淡淡的烟草气息混合着。强烈而深沉。他的抚过我温柔的发,他说,跟我走吧。我叫屈臣,你的医生。以后,我就叫你安婴吧。
我点头。
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的那一刻,我的确无路可走。屈臣为我缴上所欠的医药费,我就依靠在这棵生命的大树之下。
我一直喜欢他下班回家开门那一刻,那一刻,我可以闻到那种令人心安若水的味道。就这样,直入肺腔。
另一个是个路人,是我离开了我那年轻的情人之后。走在陌生的街上,迎面来的一个外国人,胖胖的,束着发,男人,他从我身边走过,对我微微笑。绵甜清淡的味道散发在空气里。那时候,我只想一个人,想我初恋的男孩。他身上就曾有过类似的味道。
一直以来,我固执的喜欢着这种味道。喜欢着那种清瘦的男孩。在我言语中,所谓的胖,可能只是形容人很壮,在我眼中只要不是清瘦的男子,都是胖胖的。
这也是我年轻的情人给我留下的后遗症。他叫KEN。
在我所有的年轻的梦里,都有他身上可能是皂粉留下的清甜的味道。年少的时候,我当那是天堂的气息。我喜欢这个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孩子。我的眼里有太多的憧憬和向往的,对未来。
大家为什么会喜欢刘若英的歌,因为年轻时候的多少情景与画面都能在她不咸不淡的声音里泛滥开来。谁说平静的声线就唱不了绝唱。最是平淡的语调,越是最大的哀伤。
或者屈臣是对的,我的情感并不是那样平静的池水。沉痛纠结过重,旧事见血封喉。当你堆积多了,火山也会死寂。死活山便是上帝的见证。
可我并不知觉。我喜欢屈臣给我的一切。
茉莉一直是小小的个子,不肯长大。多年如此。我就不奢望它能长成大马丁。或者,它和我一样,都是用来豢养的。
它总是不离我的身边,一步也不。很多的时候,我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它,它就或尖利或低沉的哀鸣。我总在这样的惊悸后将它抱起。它在我怀里战抖不停,弄的我怪想哭。
有一次,我将它可能伤得太厉害。它不停的哀叫。任凭我如何爱抚,都无从减轻它的苦痛。我想它骨折了。所以,我就将它带它出门了。
记得屈臣曾经说过,将来有孩子,绝不能让我带他出门,我会弄丢他的。其实他当时说的是我的粗心大意,可听在我的耳朵里却直刺心肺。我目盲,甚至无从照顾我的孩子!
他说,对不起。
我说,没关系。
我们从没有多么炽烈的感情冲突。因为我看不到他的容颜和表情。而我的眼神也永远像三月的风,温暖和煦。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将茉莉带下楼的,也不知怎样将它带到宠物医院的。我打电话找屈臣过来付钱。可他关机。我知道,他有在给别人动手术了。我对那个小护士,我得等人过来付帐的。
等屈臣赶来的时候,天已晚。
他说,安婴,你太大胆了。
我知道。七年来,从没下过一次楼。我说,我将茉莉弄伤了。
回家的路上,我靠在屈臣的肩上沉沉的睡着。也不管是不是影响他开车。
那天后,我突然有种末日了的感觉。面对屈臣的时候,心里总是酸酸涩涩的。我问屈臣,如果这是你最后的一秒,你会有什么样的愿望?
屈臣没回答,只是问,你呢?
我说,我只想看看你的样子。
屈臣紧紧抱住我。我觉得我们就跟两个傻瓜一样,太煽情。
可他的怀抱,真温暖。
屈臣说,安婴,我们干脆结婚吧。
我说,好。
第一次,在午夜里,听刘若英。歌声飘渺得如同天堂一样。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哪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也是第一次,在午夜里离开屈臣。
我带走了几件衣服,还有一瓶婴儿面。我只留给屈臣一只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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