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一个超级繁华的大都市,我置身于其中,就彷如沧海一粟一样,十分的渺小,但我的心中却有着一股浩瀚的雄心壮志,带着这股决心,我迈着缓慢的步伐,不停的穿梭在人群之中。
外表形象连乞丐都不如的我,走在这个大城市的宽阔街道上,显得异常的另类,许多路人都不由的纷纷对我侧目,他们的眼神,全部充满了鄙夷,嫌恶。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熟悉的眼神,在我还是当初的癞蛤蟆吴赖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这种眼神。那时的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对我的心是一种致命的伤害,可现在,这种眼神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如今的我,心境已然不一样了,这是一种可以忽视一切的坦然心境,不管他人如何的嫌弃我,我都无所谓,打从心底里觉得,无所谓。
我只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低着头,孤独的行走着。
然而,这个城市的疯狂,还是有些出乎了我的意料,在我低头前行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子横空杀出,开的飞快,刺耳的刹车声依旧没能阻止这辆车子的惯性,它还在急速往前驶,猛然间,轰的一下,低调行走的我,无故躺枪,直接就被撞飞了。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虽然我身子比较结实,但被车子撞了,还是能感觉到疼,刺骨的疼。不由自主的,我就咳嗽了起来,而,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被撞倒在地的我,不但没人扶,反而迎来了一阵凶恶的骂声:“我草泥马,走路没长眼睛啊?”
这凶恶之声,极其的霸道,我忍不住抬眼望去,发现,骂我的人,是一个发型新潮的小白脸,典型的富二代形象,在他的身后。还停着一辆车子,是一辆红色酷炫跑车,非常拉风,人与车一起,无形中就带着一股霸道之气。
来之前,我就听说过,省城很乱,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都很乱,人员关系错综复杂,行事作风诡异乖张,我以为,只要我够低调,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你不找事,事却来找你。
眼前这个富家子弟,一副我爸是李刚的德行,一看就是有点来头的,他这明显是利用自己的权利来耍威风,欺负弱者,而我,对于这样的人,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避之唯恐不及。
所以,面对他的斥责,我没有还口,只是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我这身子刚动一下,神经就快痛断了,痛的我身体猛然一哆嗦,忍不住的就呻吟出了声。
可是,我的痛苦换不来别人的同情,相反,还把富二代给惹怒了,他大步走到我身边,用力踢了我一脚,还骂道:“你他妈的乡巴佬,是不是碰瓷啊,想讹钱?”
富二代的语气不善,行为嚣张,但却能得到路人的认同,围观的人,全都对着我指指点点。仿佛刚才我被撞了,错还全在我似的。
虽然,我受惯了世间的人情冷漠,但面对这样的事,我心里也难免不舒服,忽然觉得,城市越大越繁华,人们就越冷漠越无情,相反。像韩爷爷的那个小村庄,住在里面的穷苦村民,却是淳朴与善良的。
在我神游感慨之际,红色跑车副驾驶的一名美女囔囔着叫喊了一声:“昊哥,别耽误时间了,给他两百块钱,赶紧走吧!”
富二代听完,看了下时间,随即很不情愿的掏出二百块钱甩到我身上,便扬长而去。
在富二代登上他的跑车后,我从地上捡起了二百块钱,悻悻的爬了起来,然后,我颤颤巍巍的走到红色跑车的车窗边,拿着钱,丢回给了富二代,并开口道:“我不是碰瓷的!”
我的嗓子,由于喝了韩爷爷的药,再加上毁容时惨叫的声音太大,喉咙都裂开了,声音变的特别沙哑,就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发出的声音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落魄的离开了。
我不想惹事,但我也不想活的没一点尊严,即便全世界都看不起我,我也要保持着内心里的这份正气,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可是,我不得不在乎自己的本性,任凭世间浑浊不堪,我依然想做到,不忘初心。
秉持着这一份信念,以及救父的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的活着,不管面临多大的痛苦与折磨,我都能承受,没有什么事,能改变我的决心。
不知不觉,我走出了这片闹市,来到了一条小巷内。
巷子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街道的两旁基本都是饭馆小店,这就像是一条小吃街,有着各式各样的餐馆,来到这条街,我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就咕咕直叫,口水也从嘴里生出。
虽说我不缺钱,但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从乡下来城里的打工仔,我就要演的绘声绘色,绝对不容许露出一丝马脚,所以,我不可能去大饭店吃饭,只能在这挑了一家还算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然而。我这脚步都没迈进饭店的门槛,里面的店老板就把我给拦下了,他对着我凶恶道:“出去出去,我们这里不接受乞讨!”
我的形象,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成乞丐,本来我就长得膈应人,穿的破烂,刚才又被车撞的躺在地上,身上实在是狼狈至极,人家嫌弃我,也在情理之中,我并不怪老板,只是抬头,眼神坚定的对他说道:“我不是要饭的,我有钱!”
说完,我直接越过老板,走进了饭馆内,走到角落里的一个桌子边,我才停了下来,我把身上的破背包放在了凳子上,然后摘下帽子,坐了下来。
我对吃没什么要求,填饱肚子就行,于是,我直接点了碗青菜面,老板本来就有够嫌恶我的,现在看我只点了碗几块钱的面,更不乐意了,不过,我始终是客人,他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在我吃面的时候,饭店又来了一桌人,他们坐的是一张大桌子,这些人,个个虎背熊腰,还有好几个打着赤膊,露出了他们身上凶猛的纹身,霸气无比。
老板见了他们,就跟见了亲爹一样,笑脸相迎,伺候的十分周到,跟对我的那态度,就是天壤之别。
这些纹身男,也把自己当个腕了,得瑟的很,嘴里还总是骂骂咧咧的,很没素质的样,但又要在这装逼,这样的人,一看就是没什么本事的人,真正混社会的人,都不屑这样装逼,人家也不会来到这小饭馆吃饭。
而眼前的这些人,无非就是一些街头混混,吃个饭也要把混的精神体现出来,让人畏惧,旁边的客人稍微多看了他们几眼,他们都要拍着桌子大骂人家,把人吓的不敢看他们,甚至,他们在这种公共场合,还大声的喧哗。讲着一些黄色事,不少女客人,都因他们的行为,吓的赶紧结账走人了。
但这些混子还不知道收敛,继续津津乐道讲着他们的趣闻,说着他们在风月场所怎么玩弄小姐的无耻之事,边吃边说,唾沫横飞。
老板的笑脸还保持着,但那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苦涩与无奈。而我,也实在受不了他们,直接加快了速度,呼啦呼啦两下,就把碗里的面,给解决了。
随后,我扔下钱,把帽子扣在头上,便准备离去。但,我这刚一起身,就发现,前面那伙纹身男,竟然跟饭店的员工起了冲突。可能是那个员工端菜时不小心洒了点汤水到哪一个纹身男的身上,让这伙混混直接暴怒了,对着饭店员工就破开打骂。
老板迎着笑脸过来调节,说给他们免单,但这都息不了他们的怒火,显然,这伙纹身男,就是故意来找事的。
我只是稍微一看,就看的出,这伙人好像冲那个饭店员工来的,但这个员工,只是在这个饭店打杂的,像这种小饭店,正儿八经的服务员都没,忙起来,老板还要亲自上阵,这打杂的员工估计洗碗打扫卫生端菜都干,虽然我只是看到她的背影,但也瞧的出来,这是一个中年妇人。
这伙混子难道好这口,喜欢调戏上了年纪的妇女?不管是不是,他们这欺负人的行为,但凡有些正义感的人看了就受不了。如果,我还是以前的彭子锐,肯定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现在的我,即使有这份正义之心,也绝对不能多管闲事,我初来乍到,根本不敢在省城惹事。省城可不同我大学那个城市,这里群雄并拢,一个区的大佬,估计就比得上我这个地下皇帝了,况且,这里还存在许多大帮派,相比起他们,我就是个渣渣,所以。就算是这里的小混子,都不可轻视,万一他们的后台很牛逼呢?
当然,就算这伙纹身男是不入流的,我也不会去管这闲事,我到这的首要宗旨就是要隐藏身份,低调再低调。
所以,对他们的纠纷,我就当作没看到。直接背着行囊,朝饭店门口走去,只是,当我走到那张大桌子旁时,我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这一个瞬间,中年妇人的道歉声,忽然穿破了纹身男喧嚣的吵闹声,刺入了我的耳中,她的声音,很弱,很小,很苦,却能摄入我心魂,情不自禁的,我就回过头,看向了那个中年妇人。
当我的双眼,触到她面容的这一刹那,我的心,直接就疯狂颤抖了起来,跳的很快很快,因为,她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极度像我母亲的美妇人,慕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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