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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福莱特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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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二十二节

  布劳格斯驾着那辆征用来的加大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车,不顾危险地在夜间高速行驶。苏格兰的公路崎岖而多弯,由于下雨,路面变得十分湿滑;在一些低洼的地方,积水有两三英寸深。滂沱大雨淌过挡风玻璃。在一些没有遮蔽的山顶上,劲风大得仿佛要把汽车吹下公路。布劳格斯向前探着身子,透过由雨刷在挡风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块空间,紧盯着车头灯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这样开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爱丁堡的北边,他轧死了三只野兔;每当轮胎碾过那些小小的身体时,都会颠一下,让他感到恶心。他没有减速,只是纳闷,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间出没。

  过分紧张让他头痛,他的坐姿则让他背疼。他还感到饿。他打开车窗,让冷风吹进来,想以此保持头脑清醒,但扫进来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户关上。他想到了“针”:一个身穿运动服、手捧奖杯笑眯眯的年轻人。费伯正在赢得眼前这场比赛。他抢先了四十八小时,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线路。要不是赌注这么高,他妈的这么高,布劳格斯倒还蛮高兴和这家伙赛上这一场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针”面对面的话,他会怎么办。他想:我会在那坏蛋动手杀我之前先击毙他。

  费伯是个行家,和那种人较量可不能手忙脚乱。大多数间谍都是业余的:他们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对间谍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贪婪的男子、痴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诱的倒霉鬼。而专业的间谍虽然为数不多,却相当危险,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对手也是冷酷无情的。

  布劳格斯驶进阿伯丁时,还差一两个小时才天亮。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样对路灯感激不尽,尽管遮着灯罩,灯光昏暗。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街上也没人可以给他指路,于是他就绕着城找,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蓝色电灯(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车,冒雨冲进大楼。大家正在等他。高德里曼己经打来电话,他现在可真成了上司了。布劳格斯被带到阿兰·金凯德探长的办公室。金凯德五十多岁,他的房间里还有另外三名警察。布劳格斯和他们一一握手,但随即忘记了他们的姓名。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得也真够快的了。”

  “我差点没死在路上呢。”布劳格斯回答说。他坐下去:“要是你们能帮我弄来一份三明治……”

  “当然。”金凯德把头探出门去,喊了句什么。

  “马上就来。”他告诉布劳格斯。

  办公室的墙壁刷成了灰白色,地板是木头的,家具简陋: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和一个档案柜。布置很单调:没有鱼,没有装饰品,没有个人色彩的任何东西。地板的一个托盘上有几个脏杯子。空气中烟味很浓,嗅起来像是人们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凯德有着稀疏的灰头发,留着小胡子,戴着一副眼镜。他个头很大,上身只穿衬衫,裤子用的是吊带,看上去很能干。布劳格斯认为,他就是构成英国警力骨干的那种警察。他说话带有地方口音,这说明他和布劳格斯一样是一步步升上来的——不过从他的年龄来看,显然他比布劳格斯晋升得慢。

  布劳格斯说:“你们对这件案件的全部情况到底知道多少?”

  “不多。”金凯德说,“不过,你们的头儿高德里曼说过,伦敦的谋杀只能算是这家伙犯过的罪行里的最小部分,而我们又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加一加,就可以推断出费伯是个非常危险的间谍。”

  “就是这么回事。”布劳格斯说。

  金凯德点了点头。

  “你们到目前为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布劳格斯问。

  金凯德把一双脚放到办公桌上:“他是两天前到达这里的吧,嗯?”

  “对。”

  “我们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找他的。我们有他的照片——我敢说,全国每个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的。”

  “我们查了旅馆和客栈、火车站和汽车站。查得相当彻底——尽管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他已来到这里。不用说,我们没查出什么结果来。我们正在查第二次。不过,依我看,他有可能一到阿伯丁就立刻离开了。”

  一位女警察拿着一杯茶和一块很厚的三明治走了进来。布劳格斯道谢之后,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金凯德继续说:“我们派了人守在火车站,汽车站也派了人。所以,要是他果真离了城,那他要不是偷了辆车,就是搭了便车走的。但我们又没有得到汽车失窃的报告。”

  “妈的。”布劳格斯满嘴面包,所以得先咽一口才能继续说下去,“这下追踪他就更难了。”

  “他显然是因为这个理由才选择搭便车的。”

  “但他也可能从海上跑了。”

  “那天出港的船都很小,他没办法躲在上面。从那时起,由于这场暴风雨,没有船再出过海。”

  “有船丢了吗?”

  “没听说。”

  布劳格斯耸耸肩:“既然不能出海,船主可能就没到码头上去察看。在这种情况下,有船被偷可能要在暴风雨结束之后才会被人发现。”

  房间里的一名警察说:“我们漏掉这个了,探长。”

  “对。”金凯德说。

  布劳格斯说:“也许港务长能把固定停泊的船只查一查——”

  “我同意。”金凯德说罢,已经拨起电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对着话筒讲了起来:“道格拉斯船长吗?我是金凯德。唉,我何尝不知道这会儿所有文明人都已经睡觉了。你还没听到更坏的——我想请你冒雨去走一趟呢。咳,你没听错……”

  别的警察都笑了起来。

  “察看一下所有固定停泊的船只,把没有在平时泊位的船都记下来——别管那些你明知道合法出港的船。把船的名字和船主的地址——如果有的话,把电话号码也告诉我。咳,咳,我知道……我会加倍补偿你的。没问题,一瓶酒。再见,老朋友。”他挂上了电话。

  “他得查半个小时,然后我们需要两个小时查所有的地址。这样做值得,尽管我仍然认为他搭顺风车走了。”

  “我也这么想。”布劳格斯说。

  门开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金凯德和别的警察都站了起来,布劳格斯也跟着站起身。

  金凯德说:“早安,先生。这是布劳格斯先生。布劳格斯先生,这位是理查德·波特。”

  他们握了手。波特脸膛红红的,胡子修剪得很认真。他穿着一件双排扣的驼黄色大衣。他说:“你好。我就是那个让大坏蛋搭便车到阿伯丁来的冒失鬼。实在难为情。”他讲话没有当地口音。

  布劳格斯说:“你好。”波特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会给间谍搭便车的蠢驴。他问:“你怎么会想到,你搭载的那个人就是……用锥形匕首杀人的凶犯呢?”

  “我听到了那辆丢弃的莫里斯汽车的事。我就是在那儿让他搭车的。”

  “你看到他的照片了?”

  “看到了。当然,由于大部分路程是黑天,我没机会仔细看那家伙。但是在我们钻到引擎盖下面时,我用手电筒照过他的脸,还有后来进入阿伯丁时——那时天已亮了,我还是看清了他。要是光看到那张照片,我只敢说照片中的人有可能是他;但加上我让他搭车的地方离发现莫里斯的地点那么近,我就敢说那人百分百是他。”

  “我同意。”布劳格斯说。他思索了一会儿,怀疑自己从这个人嘴里能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费伯给你的印象怎么样?”他最后这样问。

  波特立刻说:“他让我觉得他疲惫、紧张和坚定,应该是这个顺序。再有,他不是苏格兰人。”

  “你觉得他口音怎么样?”

  “他的口音嘛——是伦敦附近,属于小些的公学,与他的服装不相称,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穿的是工装裤,这也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

  金凯德打断了谈话,他拿来了茶。大家全都喝了。那警察向门口走去。

  布劳格斯判断出来,波特不像他初看时那样没头脑:“你们都谈了些什么?”

  “噢,没谈很多。”

  “可是你们在一起待了好几小时——”

  “一路上他都在睡觉,他修好了车——据说只是导线连接不好,不过我对机器很外行——随后他告诉我,他自己的车在爱丁堡坏了,他要去的地方是班夫。他还说,他真想穿过阿伯丁,因为他没有军事禁区的通行证。我……我叫他不必为这件事担心。我说,如果我们被人拦下来,我可以为他作保——我这么说真他妈的够蠢的了。不过我觉得自己欠他的情,他帮我脱过困。”

  金凯德说:“没人怪你,先生。”

  布劳格斯其实是怪他的,只不过没说出来罢了。相反地,他问:“见过费伯并能告诉我们他样子的人没几个。你能不能好好想一想,并且告诉我,他看起来像个什么的人?”

  “他惊醒的时候像是个军人。”波特说,“他彬彬有礼,而且似乎很聪明,握手很有力。我对握手很注意。”

  “还有呢?仔细想一想。”

  “他惊醒时还有点情况……”他那红润的面庞皱了起来,“他的右手伸向左袖口,就像这样。”他比划了一下。

  “这很重要。”布劳格斯说,“他的匕首一定藏在那里。袖子里有带鞘的刀。”

  “我想没别的了。”

  “他说过他打算去班夫。那就意味着他并不想去。”

  “真的?”

  “间谍总要说假话,这是原则。我敢打赌,在他告诉你他去哪儿之前,你就先说了你要去哪儿了。”

  “我相信是这么回事。”波特沉思着点点头,“唉,唉!”

  “要么他的目的地就是阿伯丁,要么他在阿伯丁下车之后又往南边走了。既然他说他要往北走,就很可能不是往北。”

  “你跟他讲过你是地方治安官吗?”

  “讲了。”

  “所以他才没杀你。”

  “什么?我的天!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你要是失踪了,人们会找你。”

  “我的天!”波特又说了一遍,他的脸有点发白了。显然他没有想到自己差一点就没命。

  门又开了。走进来的那人说:“我拿到了你们要知道的事情了,我希望他妈的有价值。”

  布劳格斯咧嘴笑了。无疑,这就是港务长了:他个头不高,满头白发剪得短短的,叼着一只大烟斗,穿着一件钉着铜纽扣的运动夹克。

  金凯德说:“进来吧,船长。你怎么会淋得这么湿?你不该冒雨出来的。”

  “妈的,算啦。”港务长说。布劳格斯不知道他的气恼有几分是真的:从房间里别的人笑嘻嘻的表情判断,港务长不是真的生气。

  波特说:“早安,船长。”

  “早安,阁下。”港务长说。

  金凯德说:“你有什么发现吗?”

  港务长摘下他的帽子,把雨滴甩掉。

  “玛丽Ⅱ号不见了。”他说,“我在起风暴的那个下午看见它进港了。我没有看见它再出海过,不过现在却好像是不在了。”

  “船主是谁?”

  “塔姆·哈芬尼。我给他打了电话。那天他把船停在泊位后,就再没去看它。”

  布劳格斯说:“是一艘什么样的船?”

  “一艘小渔船,六十英尺长,横梁很宽,船体结实,装有舱内发动机。型号没什么特别的——这一带的渔民造船的时候并不遵照书本上的样式。”

  “我来问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布劳格斯说,“那艘船禁得起这场暴风雨吗?”

  港务长先用一根火柴点燃他的烟斗,过了一会儿才说:“要是有个熟练的水手掌舵的话,不无可能。不过八成还是不行。”

  “假如它是在暴风雨开始之前出海的话,现在能走多远?”

  “不远——也就是几英里。玛丽Ⅱ号直到傍晚才进港系缆的。”

  布劳格斯站起身,围着他的椅子转了一圈,然后又坐下:“这么说,他现在在哪儿呢?”

  “极有可能已经葬身海底了,那该死的蠢货。”港务长的说法不无道理。

  布劳格斯无法满足费伯已死的推测。这太难确定了。不满意的情绪传遍全身,他觉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还有点沮丧。他摸了摸下巴:他该刮脸了。

  “我要亲眼看见才能相信。”他说。

  “你不可能看得见的。”

  “收起你的猜测吧。”布劳格斯厉声说,“我要的是情报,不是悲观主义。”房间里的其他人这才突然想起,虽说他年纪轻轻,却是在场的所有人当中官阶最高的一个。

  “咱们再分析一下几种可能性。一、他从陆上离开了阿伯丁,另有一个人偷了玛丽Ⅱ号。在这种情况下,他此刻大概已经到达他的目的地了,但由于暴风雨的缘故,他还没离开这个国家。我们已经出动了所有的警力搜捕他,对这第一种可能,我们就没别的什么可做的了。

  “二、他还在阿伯丁。我们对这种可能性也已经作好了布置。

  “三、他从海上离开了阿伯丁。我想,我们都同意这种可能性最大。我们来把这种可能细分一下。第一,他换乘了另一艘船——可能是一艘U型潜艇——赶在了暴风雨前面,我们认为他来不及,但他可能抢到了时间;第二,他在什么地方找到了暂时躲避风雨之处——在陆地上或是在某个岛上;第三,他死了。

  “如果他上了一艘U型潜艇,那我们就输了,再也无计可施。但如果他找到了藏身所或是船只遇险,我们迟早会找到证据——或者是玛丽Ⅱ号,或者是它的残骸。只要天气一允许,我们马上就派一架飞机起飞,在海上搜索。如果他葬身海底,我们也还是能找到漂在海面的船身碎片。

  “因此,我们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我们要继续已经进行的搜查;二、我们要开始一次沿岸的新的搜索行动,从阿伯丁向南北两路前进;三、天气一好转,我们就从空中对海面侦察。”

  布劳格斯边说边开始踱步,随走随想。这时他停下脚步,抬头看了一圈:“诸位还有何高见?”

  通宵熬夜本来已经让他们都困了,但布劳格斯突如其来这有力的一问,又令大家一下子从睡意中清醒了过来。一个人俯身向前,搓搓双手;另一个系好鞋带;还有一个把外套穿上。他们都想要去工作,没有人提出异议。

  “好吧。”布劳格斯说,“让我们好好来打胜这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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