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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归途(八)

  走出中军之后,李旭才发现自己袍服已经被汗水所湿透。冷而粘的秋风卷着枯叶从四面八方吹来,吹得人袍袖飞舞,骨头节发凉。而身上那些或新或旧的伤口则不约而同地开始发难,又疼又痒,宛如有几万只蚂蚁在伤口上爬。

  “向对手示弱只会让他得寸进尺!”旭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软,但他尽力挺直脊梁。几个亲兵见主将脸色发灰,试图凑上前帮忙,被他用笑容和手势阻止在一边。

  “咱们回营!”跳上黑风后,他一如既往地在马背上转身,笑着命令。马蹄嘈切如雨,快速将中军大帐抛在身后。逃出来了,旭子心中突然有了一点解脱的轻松。他在马背上抬头看天,天依旧是蓝色的,秋日的晚霞绚丽夺目。

  没有金鼓之声的时候,天地之间的确很宁静。旭子能看到远处的树木被夕照镀上了一层金,已经开始发黄的树叶就像金子打的,沉甸甸泛着柔光。近处,一座座连绵的营帐也变成了淡黄色,尽管一些帐篷上面打满了补丁,但被阳光一镀,那些补丁也变得柔和起来,柔和得让人留恋。

  雄武营的位置在十里连营的边缘处,比其他营寨略为整洁。已经到了吃第二餐的时候,一股淡淡的烟火气在营内飘荡。很熟悉,也很温馨,几个月来,旭子就像习惯了自己的家一样习惯了营中的所有味道。但从今晚开始,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了。他输了一场战争,一点反抗余地没有的将本钱输了个干干净净。

  在权谋方面,旭子只是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孩子,而宇文述是个力能举鼎的巨人。所以,这场抗争他输得毫不冤枉。想明白了这一点后的他不愿意再多做纠缠,草草吃完饭后就聚将议事,宣布自己即将回家养病。养伤期间,雄武营一切事务由宇文监军暂代。

  “那怎么成,咱雄武营没有你,还能叫雄武营么?”慕容罗第一个跳了出来,大声反对。

  “大人不能走!”刚外放担任督尉的张秀也在第一时刻冲出来阻拦。这一刻,他脸色发青,双眼中充满了愤怒。

  “大人不能丢下我们么?白天时分明还好好的,怎么说走就走了?”队伍末尾,几名刚刚升职,有资格进入中军议事的校尉也扯着嗓子大喊。他们距离风波的中心远,不知道这些日子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所以喊声里充满焦急和失望。

  人声鼎沸,无论站在李旭一边,还是保持中立态度的军官们没有人不为这个消息震惊。这支队伍能在战斗中快速崛起,所凭得不是将士们之间默契的配合和某些人的运筹帷幄,而是几个主要将领的个人勇悍。在李郎将的带领下,雄武营就像一把神兵利器,当者披靡,无坚不摧。但如果郎将大人离开了,雄武营这把刀就等于失去了刀锋,拿来砍柴剁骨头还凑合,用来作战,则先前的逼人气势荡然无存。

  “杨玄感逃走了,需要有人带领骑兵绕过洛阳去截住他。我身上伤都没好,实在没力气带着大伙不分昼夜地赶路!”李旭向身边空着的监军座位上扫了一眼,提高声音跟大伙解释。他不想把事实真相让所有人都知道,既然已经承诺将雄武营交给宇文士及,没有必要给接手者制造太多的麻烦。

  这个理由未必很通,因为从用兵角度来看,大军自然是越早出发越有把握将杨玄感堵在半路上。而宇文士及偏偏这会儿不再军营内,即便他一个时辰之内赶回来,交接印信、准备辎重也得花上几个时辰。如是推算,大军出发的时间至少要推迟到明天凌晨,敌人在这段时间内又能多跑出数十里。

  但这个理由让旭子自己心情又好过了一些。至少,从国事角度考虑,他的牺牲不无益处。他忽然明白了宇文述为什么在自己主动请缨去追杀杨玄感的一瞬间突然发难,‘老家伙算定了我会顾全大局!’这个结论让旭子对宇文家的手段愈发佩服。‘但老家伙可以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家事摆在国事前面!’另一个结论让他感到无比荒谬,‘肉食者并非无谋,但肉食者考虑事情的次序和咱们不一样!’旭子记不清楚这句激愤之言出自谁的口中了。但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上来看,大隋朝的‘肉食者’们的确在大多数情况下优先考虑的是家族利益而不是这个国家。

  雄武营众将领对旭子的解释显然不太满意,他们的议论声虽然低了下去,但脸上的表情却愈发激动。小声交流了几句后,更多人意识到事情的真相。有人选择了沉默,有人义愤填膺。

  “大人到了这个时候还在为宇文家的人打算!”李孟尝大步走出队列,站在帅案对面质问。“是不是他们逼的你,大人,咱们不能这样罢了。只要你一句话,弟兄们都不干了,咱们都去养伤,要立功,让他宇文家的人自己去立!”

  他回过头,借助手臂的力量表达自己的观点:“大人救了宇文监军三次,最后还落到这样的结果,咱们对他宇文家没半点好处,将来不知道要被他们怎么折腾!不干了,大伙都不干了。咱们跟着李将军一块养伤去!”

  “不干了,谁愿意干谁干!”崔潜、王七斤、张秀、还有几个被李旭一手提拔起来的校尉也一起嚷嚷。法不责众,参与的人越多,宇文述老贼越拿大伙没辙。有人抱着混水摸鱼的心态加入,有人却唯恐天下不乱。一时间,叫嚷声越来越大,震得整座军帐都跟着颤抖。帐外,当值的侍卫们不知道里边发生了什么事,频频弯下腰来,伸长脖子向内窥探。

  “你们几个,退下!”李旭用力一拍帅案,站起身,大声断喝。弟兄们有这份心,让他觉得很暖和。但他不能因为自己的私事,坏了所有人的前程。雄武营的将校们大部分人都像自己一样,是靠刀头舔血才换来的功名,自己不该把他们卷进争端中,让他们把好不容易到手的前程葬送掉。

  他目光从众将脸上扫过,整个人看起来威严无比。“如果你们还当我是朋友,就不要由着性子胡闹!”他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将堵在喉咙中的东西硬吞了下去。“大伙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是我自愿做出的选择。咱们提刀上马,就是为了搏个功名。每个人都要守好自己那一份,因为大伙的前程来得都不容易,都是用命换来的,就这样丢了,不值得……”

  旭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语无伦次。心里有无数话憋得难受,却拙于表达。“我只是养伤,还是雄武郎将。说不定哪天还会回来,还会跟着大伙一道建功立业!”在眼泪流出来之前的一瞬间,他做出一个命令众人散去的手势,“大伙都退下吧,早做准备。最迟明天清晨,你们就得带兵出发!”

  将士们渐渐安静,带头吵闹的李孟尝、张秀等人也难过地低下了头。郎将大人说得对,大伙的功名来得都不容易。都是平民小户出门谋生的人,不像那些世家子弟,生下来就有功名在身。从雄武营建立到现在,多少人怀着封妻荫子的梦就倒下了。能看到人生希望的就这么几个,大伙即便再义愤,也没有替李郎将主持公道的本钱。

  “唉!”有人叹息着走出了军帐。

  “这真他妈的不公平!”有人低声咒骂,却无可奈何。向缓缓坐下的李旭报以同情的一瞥,无奈地摇摇头,跟在人流后挪出帐门。

  慕容罗、李安远、张秀、崔潜等人相继冷静下来,摇头叹息。片刻之后,慕容罗大步走到帅案侧,手搭住了旭子的肩膀,“旭子,我下去了。照说,没有你,就没有我慕容罗的今天,我该守你这个冷灶。辽东还没平定,用不了多久,估计你就会重新被启用。但你知道,我家里还有一大堆人…….”他无法将话题继续下去,一时间竟面红过耳,恨不得狠狠地抽自己几巴掌。

  “慕容兄哪里的话来,你的功名是自己搏来的,不是任何人的恩赐!”李旭抹了一把脸,缓缓抬起头,“一会儿我还有事拜托慕容兄呢,这些年,我也攒了些家底……”

  “你放心,我马上去找人,把你的全部家当装车,替你护送回易县去!”慕容罗打断李旭的话,大声承诺。在辽东到黎阳的途中,他们曾经在上谷郡逗留。慕容罗记得,当时军中有人帮李旭向家里送过一次财货。以他现在的身份,安排人完成这件事不过是举手之劳。

  “让慕容兄费心了。我打算一个人途中逛逛,那些财货,你命人直接送到我家中就可!”李旭拍了拍搭在自己肩头的手背,微笑着叮嘱。他不想做出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他们这些人,没一个有视金钱如粪土的资格。

  “旭子,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你放心,我们几个,绝对不会人走茶凉!”李安远凑上前,代表着其他几人承诺。大伙能帮上的忙只有一件,已经被慕容罗包揽了。此刻除了承诺和友谊外,其他人的确没什么可给予旭子。

  “哪能呢,毕竟咱们一起刀尖上打过滚!”李旭裂嘴,笑容依旧灿烂。

  “你手中有金牌,皇上应该不会忘了你!”崔潜低下头,用非常轻的声音提醒。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让整个事态突然急转直下。但以其对大隋官场的理解,旭子这次挫折不算太严重。虽然失去了实缺,但封爵和职位还在,随时都有翻身的可能。

  “以此人的名气,只要肯点个头,应该不少人会出面替他说话。”理智的崔潜在心中得出如是结论。他不再想说服旭子,他知道总有一天,旭子会顿悟。

  几个核心将领打过招呼,陆续走出中军帐。刚刚补了从五品实缺儿的张秀拖在了最后边,步子放得极慢。他已经明白了表弟为什么不让自己再做他的亲兵校尉,而是根本就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就将自己外放出来领兵。原来在数日前,表弟就已经为今天做好了准备。可惜自己笨,居然在为了突然升迁而兴高采烈。

  “既然他料到了这一刻,应该不会太难过吧!”张秀安慰着自己,转过身来,重新走向李旭。“旭子,我,我…….”他难得地脸红了一次,窘迫得手脚没地方放。军中惯例,某个将领辞职,他的嫡系亲信要跟着离开。李旭在雄武营中没安插什么亲信,如果硬算他徇私提拔过什么嫡系的话,张秀是其中唯一人选。

  “表哥,你今后好自为之。勤练武,平时尽力找几个武艺好的,放在身边当亲兵!打仗时别光想着功劳,先想想要冒什么风险!”李旭绕过帅案,轻轻拍了拍张秀的肩膀。他理解张秀的心思,好不容易熬到目前位置,没人能够轻易放弃。

  “旭子,我,我…….”张秀忽然难过起来,眼泪噼里啪啦向下落。表弟一直比他强,从县学读书时开始,护粮军、雄武营,一直到现在。如今,他终于有了超越表弟的机会,心中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胜利的喜悦。

  “别说了,我理解!”李旭笑着摇了摇头,缓缓走出了中军。他理解,他什么都理解。还在和宇文述对抗的时候,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知道杨夫子是他的老师,目睹了当晚旭子所有作为的,只有一个人。别的知情者纵使被宇文家拉拢,也不会把所有底细弄得如此清楚。

  李旭加快脚步,将雄武营的中军大帐抛在了身后。

  人生路上,挫折是最好的老师。他输过了,也学到了很多。

  在行经真定的时候,李旭听到的杨玄感被剿灭的消息。“好消息,好消息,官军日前大胜,杨贼玄感于上洛授首!”负责宣布这个消息的差役用力敲打着铜锣,喊得声嘶力竭。但街道上的百姓们显然对此不太感兴趣,杨玄感被杀死的地方距离真定所在的恒山郡大概有一千四、五百里,对于大多数从生到死没离开过家乡超过百里的他们来说,上洛和流求一样遥远。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大伙不关心,也没牵连。

  但是官府不这样看,随着差役们的喊声,邸报就在衙门口贴了出来。李旭凑上前瞅了一眼,得知杨玄感是在距离潼关不到百里的阌乡被官军追上的。据邸报上形容,战斗进行得非常激烈。叛匪居然摆出了一条长达五十余里的大阵,旌旗蔽日。而为了上报效皇恩,下安黎庶,官军在宇文述的带领下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打得杨玄感一日三败,溃不成军。最后,双方在皇天原展开决战,叛匪全军覆没。杨玄感带着十几个随从突围,逃到葭芦戍。他自知无力回天,命令弟弟杨积善将自己杀死。杨积善杀了杨玄感后,随即自杀,未死,连同杨玄感的首级一道被官军抓获。(注1)

  宇文述好大喜功,所以邸报写得再夸张十倍,旭子也不会感到惊奇。令他他惊奇的是拖住杨玄感西进脚步的不是预料中的雄武营将士,而是弘农郡的粮草。根据邸报上介绍,杨玄感居然认为自己可以在被官军追到之前拿下弘农郡,凭险据守。结果,他在弘农城下逗留了三天三夜,直到斥候看见了追兵的旗帜,才不得不再次拔队向西。于是,官军“不眠不休,紧追不舍”,终于顺利地平息了大隋朝立国以来最荒谬的一场叛乱。

  “吃不上饭的叛军自然跑不快!”旭子笑了笑,将目光从邸报上收回。杨玄感为什么要冒险攻打弘农郡的原因,他已经完全想清楚了。是因为粮草补给已经完全断绝,威胁到了叛军的生存。而宇文述之所以能快速结束战事,也是因为叛军补给匮乏,已经饿得没有了战斗力的缘故。至于那绵延五十里的长蛇阵,只有宇文述才喜欢制造这种大而无用的声势。麾下已经剩不下多少人马的杨玄感如果这样做,每里只能放百余人,还不够给官军垫马蹄。

  “士及兄他们迂回包抄的行动没有成功!”李旭一边拉马出城,一边推测雄武营未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天公不做美,大雨滂沱,沿途河水暴涨是一种合理的解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人故意消极避战,抗议宇文述老贼的肆意妄为。后一种推论让旭子感到有些报复的快意,同时又隐隐为弟兄们的命运担忧。宇文士及是个极有手腕的家伙,以前没表现出来,是他刻意隐藏锋芒。今后,为了掌控全军,此人的说不定会做出什么狠辣的举动。

  但是现在自己已经在千里之外了,再担忧也是白搭。旭子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了马蹄带起的烟尘里。

  沿途的景色很荒凉,比旭子带兵经过时还荒凉十倍。当时地里边还有没人收的麦子,所以百姓脸上不会出现菜色。而现在,地里的麦子已经烂尽,路边就开始出现大量的流民。他们成群结队,其中大部分是老人、女人和小孩,把全部财物背在背上,没有目的地沿着官道向南流浪。南方的冬天来得晚,气温也不像北方那样寒冷,所以大伙熬过这个冬天的希望相对会大一些。而各地官府对此视而不见,大隋朝不许百姓随意迁徙,但哪个官员都不敢把流民拦在自己管辖的地面上。饿死了人,他们要受到弹劾。一旦有人效仿杨玄感揭竿而起,他们头上的乌纱更是岌岌可危。

  看到骑着高头大马,与自己逆向而行的旭子。流民们脸上纷纷涌现出厌恶的神色。就是这些骑着马,拿着兵器的“官贼”,将他们家中最后一口粮食给抢走了。他们对这些人的憎恶程度,更甚于打破了平静生活的杨玄感。但没有人尝试着把旭子从马背上拉下来,瓜分了他的行李。相比起吃不饱饭的逃难者而言,李旭太高大了。接近九尺的个头和脸上的络腮胡子,让人看上去就不敢轻易冒犯。

  李旭曾经试图做个好人,他把几个馕塞给了一名抱着小孩的母亲。当他刚转过身,准备上马远去的时候,背后立刻传来了凄厉的哭声。旭子回过头,看见那母子二人被一群衣衫褴褛的家伙推到路边的泥坑中,馕滚落在一旁,上面沾满了泥土。随后,那几个馕被手脚最快的人抢到,拼命塞进嘴里,其他人则一边对抢到馕的家伙拳打脚踢,一边试图从他嘴角抠出一团残渣来。

  “你们要干什么!”旭子大喝一声,用刀背驱散人群,扶起那对母子。流民们轰然而散,苍蝇般逃远。女人用怨恨的眼神瞪了一眼旭子,然后劈手夺过他从行李中再次拿出来的馕,接着,放下小孩,利落地解开衣绊。

  “给!”女人在旭子震惊的目光中躺在路边,双手死死护着馕,双腿张开。“来吧!快点!”她用含糊不清的方言命令,打算用最快的时间完成一笔交易。沾满泥巴和秽物的躯体上,汗水和古怪的味道刺得人直想落泪。

  李旭不敢用目光亵渎那圣洁的身躯,他掏出一把铜钱,作贼一般放到了女人身边。然后跳上马,逃难一样逃走了。他甚至不敢回头,不敢看一看女人是否穿起了衣服,不敢看跑远的流民们是否会转回头来,再度将食物从那对母子口中夺走。他逃啊逃,直到看见下一个城市。

  在博陵郡治所鲜虞县的饭馆里,旭子听说了皇帝陛下大赦的消息。除了几个“首恶”外,参与造反又幡然悔悟的世家子弟们全部被赦免。皇帝陛下连判他们劳役的兴趣都没有,只是命令各位大臣将自家子孙领回家,好生看管。其中,有阵前倒戈功劳的虞柔居然被授了官,直接爬到了四品武将的位置。

  旭子明白自己又上当了。既然那些在叛军中有名有姓的家伙都能被皇帝陛下放过,杨夫子这样在叛军中不得志的幕僚更不会被追究罪责。至于自己私下放了恩师的行为,恐怕也不是什么大事,根本不会被朝廷惩处。

  “我怎么这么笨呢!”李旭追悔莫及,忍不住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结果,把饭馆的老掌柜吓得以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速度窜了过来。

  “军爷,您还要点儿什么?”老掌柜一边点头哈腰,一边用颤抖的声音问。自从对方进了他这个店,老人就一直祈祷上天大发慈悲,保佑自己躲过这场劫难。而上天没听到他的祈祷,军爷还是发怒了,准备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店里本来就寥寥无几的食客们同时站起身,把饭钱放在桌子一角,悄悄地溜了出去。军爷找麻烦,他们可不敢管。这些家伙都是从辽东归来的亡命徒,杀了人,往郊外的山沟里面一钻,没几天就能聚起一票人马。惹了他们,全家上下,连街坊邻居都不得安生。

  “不,不要了,结帐!”李旭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吓着了老人,歉然地笑了笑,说道。他不奇怪别人把自己当作兵痞,虽然离开雄武时他没有带一个随从,也完全改穿了市井百姓常见的装束。但长时间的军旅生涯已经在他身上打下一道深深的印记。无论走到哪,不出半柱香时间,人们就会分辩出他的身份,继而远远地躲到一边去。

  “军爷,您说结帐?”老掌管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两个月来,过往的兵大爷他见多了,都说皇上准许他们沿途白吃白喝。不连抢带拿就算开恩了,谁曾付过一文钱来。他用颤动的声音又确认了一次,得到李旭的再次肯定后,才撩起衣角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小本生意,不,不敢算钱,军爷若是吃得惯,赏,赏个本钱吧。五,不,三,三文就足够了!”

  “三文?”李旭惊讶地问道。舅舅家开着饭馆,他知道自己今天吃的一盘驴肉,三个馕是什么价格。虽然自己在家的时候大隋朝粮食便宜,这顿饭三文钱也不可能够本。他光顾着奇怪,过于夸张的表情却吓得老掌柜连连摆手。“不要了,不要了,军爷吃得惯就好,就好。小二哥,赶快给军爷再切三斤驴肉包上,要带筋透花的,不要有一星点白肉在上面!”

  “唉,马上就来!军爷稍等!”小二答应一声,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在肚子里问候那个不要脸的兵痞祖宗八代。“吃人不吐渣的白眼狼,早晚得添了垄沟!什么东西,就知道欺负平头百姓……”

  看着饭馆里鸡飞狗跳的样子,李旭知道自己又惹了祸。从军日久,自己居然忘记了外边的人情世故。想到这,他歉意地从随身行囊里掏出三十几个肉好,一股脑塞进老掌柜之手。一边塞,一边尽量和颜悦色地解释:“老丈莫慌,我不是来抢东西的。这些钱你收着,今天的饭,连带后边正切的肉!”

  “爷,爷,用不了这么多,用不了这么多!”老掌柜吓得一哆嗦,把所有铜钱都丢在了地上。‘扑通’一声趴下去,老人一边拣,一边大声解释。“真的用不了这么多啊,军爷,您来这吃饭,已经赏小老儿脸了!”

  一只突然伸到面前的手打断了老人的喊声。那是一只同样长着茧子的手,手指长而有力,但非常粗。手心中间,摆着几个铜钱,不是施舍,是实实在在地支付。

  老人抬起头,茫然不解地看着蹲在他对面的李旭。他看出来了,眼前的后生是个好人,和以往的那些的兵痞们完全不是一路货色。猛然想到了什么,他跳起来,三步两步奔向后院,边跑,边大声叮嘱,“您稍后,我马上就给您拿肉来。小二啊,别加佐料,军爷是好人,好人哪!”

  后半句是叮嘱店小二的,听得李旭一愣,旋即哑然失笑。当年在舅舅的酒馆,他就曾经这样给前来打秋风的赵二狗子下过料。鼻涕、耳屎抹了几大坨,赵二哥却吃得嘛香。今天,同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看看桌上剩下的饭菜,肚子里有些犯恶心,心中的感觉却突然变得十分亲切。

  他又回到自己的生活中了,离家门不到二百里,努力赶,只要两天时间,就能赶回家与父母团聚。想到大半年未见的双亲,他脸上笑意更浓,恨不得插翅飞回去,看看家中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

  老掌柜很快转了回来,带着满脸歉意,“军爷,您再等等,我让他们给您煮壶好茶。驴肉刚要出锅,新鲜热乎的,保证干净。”他手足无措,就像作贼被捉了现行一般窘迫。看看桌子上的酒菜,指天发誓:“这个,这个保证是干净的。小老儿以王家先人的脸面担保!”说罢,老人抓了一双筷子,夹起李旭吃剩下的菜,接二连三填进嘴里。

  一股淡淡的温情在小酒馆里洋溢。旭子笑了,老人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片刻后,伙计将茶煮好,连铜壶一道端至客人面前。虽然是市井上最常见的粗茶,叶柄和树梗在茶盏中清晰可见,但滋味淳厚甘美,喝在口中,一直暖到心底。

  “军爷这是去哪里公干!”老掌柜见酒馆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可招呼,坐在李旭对面,给自己也筛了一碗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套近乎。

  “回家,去上谷。离您老这儿不远,也就两百多里路!”李旭放下茶盏,笑着回答。

  “上谷啊,那可是个兴旺地方,都说上风上水呢!”带着满脸歉意的店小二走过来,一边收拾桌上的碗碟,一边搭讪。客人的举止他已经听老掌柜说过了,不但不白吃白拿,还有厚厚的打赏。这种客人店里可是几年也遇不到一个,把他伺候周全了,若是也能收到一两文,老婆孩子就多一份笑容。

  “山水不错,就是偏僻了些!”李旭听人家夸自己家乡,心中十分受用,脸上的笑意也更浓。

  开店跑堂,察言观色是第一本领。小二哥看到客人脸上的表情,知道自己的马屁拍得恰到好处。端起残羹剩饭,又不着痕迹地追加了一句。“瞧您说的,怎么能叫偏僻呢,您家那里可是尽出大人物。远的咱不说,就说近几年。上谷李家有个李老爷,文武双全……”

  “李老爷?”旭子的两眼瞪成了铜铃,弄不清什么时候自己家乡出了如此名人。

  “是啊,您没听说么?有个姓李的老爷读得好书,使得一手好槊!被皇上钦点了将军,封了那个什么忠勇伯的。这方圆百里都跟着光彩呢!”店小儿用脚勾开门帘,声音渐渐向厨房而去。

  “这孩子人来疯,军爷您别跟他一般见识!”老张柜怕冷落了贵客,赶紧接过小二哥的话头。

  “不妨,我听他说得有趣!”李旭笑着摇头。文武双全的李老爷,忠勇伯,这话说的应该就是自己了。但读得好书这个评价还不十分让人脸红,使得一手好槊?旭子想想自己挂在另一匹用来驮行李的战马背后的长槊,心下好生惭愧。

  “这街坊邻居都传,说上谷有个李爷,文武双全。去年皇上打辽东的时候,领兵大将不小心上了那帮蛮子的当,人死海了去了。只有李爷提槊策马,几千里路杀了个来回。救下了几万人,自己居然连根寒毛都没伤着。这不,皇上一高兴,就封他为忠勇伯。老李家一下子就在上谷郡出了名,据说连郡守大人亲自去了好几回呢!”老掌柜满脸羡慕,恨不得自己也能养个同样有出息的儿子。

  “哦。我好几年没回家了。还真没注意到!”李旭端起粗陶茶碗,轻轻吹了口气,吹散眼前的水雾。

  少年时,梦想里的自己的确是跃马横槊,豪气干云。想当年和徐大眼一道出塞时,为了没钱买槊,还着实懊恼了好几回。可自从得到长槊后,只有不要命的时候敢拿出来耍耍。关键时刻,保命的还是靠腰间的黑刀。

  想想少年时的梦和眼前的现实,旭子心里涌起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那个少年的背影仿佛伸手可及,但那个少年和现在的自己大不一样。

  “军爷贵姓?”掌柜的见识多,把眼前的李旭和传说中那个跃马辽东的豪杰比较了一下,暗暗留上了心思。不像,他在心中评价。眼前的军爷顶多是个队正,吃得简单,人也一点架子都没有。人说将军都是一顿要吃两个猪肩膀的,怎么会吃得像他这么少,并且也不会吃这不值钱的馕。但眼前这个少年人的举止气度的确不一般。那叫什么来着,从容,对,从容,就是在衙门里行走的钱二爷身上也找不出这么从容的感觉。

  “免贵,姓张!”李旭犹豫了一下,报出了舅舅家的姓氏。

  “张姓,那也是个大家子啊。我听说上谷郡张家有个小爷是李爷的表亲,和他并肩闯辽东,兄弟同心,也立下了大功劳呢!”说话间,手脚麻利店小二又冲了回来,手里捧着一个油淋淋的荷叶包。“这是三斤驴肉,带筋透光的。您收好了,喜欢吃下次再来!”

  这说的是张家小五吧!旭子在心中长叹。兄弟同心,自己也曾经这么想过。但五哥的志向很高,自己追不上他的梦想。他慢慢地站起身,又取了五个铜钱按在了跑堂的手里。然后拎起驴肉,向掌柜的告辞。

  “谢谢军爷,军爷您慢走!下次再来,我给你还挑最好的肉!”小二哥连声道谢。军爷的脸色怎么突然变了,难道我哪句话说错了么?他把拳头握得死死,感受着铜钱的重量。军爷不喜欢人说起姓张的,!他目送李旭跳上战马,仔细看了看黑风的模样,心里一哆嗦,整个人楞在了当场。

  “喜欢傻了,还不进屋收拾去。就知道卖嘴!”出来送客的王掌柜回头,看见小二哥那幅失魂落魄的模样,抬手赏了他一记脖搂。

  “哎,哎。掌柜的,掌柜的,您看军爷胯下那匹马,您看第二匹马上那个长家伙。您看,那是槊不?是槊不?”店小二指着远去的烟尘,小声叫喊。

  “槊,是他,我的姥姥,真的是他!”王掌柜猛然醒悟,激动得将自己大腿拍得啪啪响。“赶快,赶快把前天的剩馕给耍贫嘴的柳四儿他们送点去。借他的嘴跟街坊邻居吆喝吆喝,说上谷李爷,皇上钦封的忠勇伯李爷吃过咱家的驴肉,大声叫好呢!”

  这回遇到贵人了!掌柜和店小二相视而笑,感觉生活中充满了偶然和希望。

  旭子不知道自己在身后留下了什么传说,他只顾想着心事埋头赶路。如果回到家,爹和娘问起我军中的事情来,我怎么跟他们说呢?杨夫子的事情告不告诉他们?五哥的事情讲不讲?

  有些话,跟父母说了,只会徒增他们的烦恼。有些选择,本来就很难解释得清楚。马背上的旭子近乡情怯,越想,烦恼越是如乌云般将他整个人包裹在其中。

  穿过易水,离家乡就越来越近了。旭子小心翼翼地藏起一切烦恼,先找个片树林钻进去,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沿官道急急向家走。北方的太阳落得早,才过酉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路两边没有行人,旷野里不时传来悠长的狼嚎。没有月光的黑夜,是野兽们最好的狩猎时间。

  黑风竖起耳朵,浑身上下充满警觉。另一匹战马被狼嚎声吓得直哆嗦,任旭子怎么呵斥,它也不肯走快。没办法,旭子只好跳下马背,牵着它向前走。循着炊烟的味道,慢慢靠近了自己的故乡。

  半年不见,村子里没什么变化,依旧是静静的,透着股安宁与祥和。他的家在村东靠北的角落里,很僻静。这几年家境好转,父亲请人翻新了围墙,所以庭院看着很整齐,朴素中透着兴旺。

  院子门都敞开着,今天好像是有客人在。离得老远,李旭就看见家里边的灯光。他轻轻跳下马,准备从侧门进家。上次他回家养伤,一些以前从来不肯到家中小坐族内长辈走马灯似的来访,不是想将自己的子侄塞进军中当官,就是想打些秋风走。那些虚情假意的笑脸至今想起来,还让人觉得浑身不自在。旭子今天不想和他们应酬,只想和自己的家人坐一坐,听听母亲的唠叨,看看父亲的花发。

  院子里边的喧哗声很大,很多人,正唠着家常向外走。李旭加快脚步,将战马和自己都藏进院墙的阴影下。乡村人家省,院子里舍不得点太多灯笼,所以他也不用担心有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咱们李家能有今天,全亏了大木伯养了个好儿子!”一个声音从院墙内传来,客套中带着羡慕。是长房的若木二伯,旭子记得此人。当年此人为了替族里催香火钱,越到年关越要来堵李家门口。

  “可不是么,眼下这十里八乡,提起李大伯,哪个不晓得他老人家福气大,造化大。旭子这么年轻就封了伯,拜了将,以后还不是得封侯,封公。大木伯啊,您老将来说不定也能被皇上赏赐,封个什么乡侯县侯的呢!”说此话的人应该是三房的峻木叔,除了打秋风,他很少上门的,最近怎么有又空闲了?

  “嗨,旭子那孩子是运气好。你们别夸他,将来再有出息,还不是咱们李家的晚辈!”父亲的声音也传了出来,隐约带着股自豪。

  “话不能这么说,还是他大木伯教子有方。咱们上谷李家蛰伏了这么多年,此番终于扬眉吐气了。他大木伯,您别在乎钱,差多少族里边补。县令大人放下话了,趁着还没上冻,一定要把忠勇伯的府邸给完了工。完工的时候,他老人家要登门给您道贺!”又一个带着酒意的声音传进了李旭的耳朵,那文绉绉酸溜溜的调子,除了族长大人外别人还真说出来。

  “不用,不用。县里给拨了不少。前几天,旭子的亲兵又押了些缣布和肉好回来,说是皇上赐的。有个姓慕容的将军还捎了话,说如果不够,叫我随时给军中去信。我核算着,用到新宅子完工总也够了。”父亲忠厚地笑着,亲切的感觉一如既往。

  “弟兄们已经把我的财货送到了!那爹应该知道我已经辞了官,怎么没听他跟人提起?”李旭站在阴影里,心里充满了诧异。

  “缺什么就说,包在我身上!咱们李家这么多年就出了一个贵人,他的府邸怎么着也不能修寒酸了,让别人笑了去!”族长大人打着酒咯,胸脯拍得啪啪作响。

  “不缺,不缺!旭子总是向家里捎钱,我一直攒着没花。眼下就算请人描了梁,漆了门窗,还是有些富裕呢!”父亲跟在一众客人身后,骄傲地从门口走出来,萧瑟秋风中,老人的腰杆挺得笔直。

  “爹在维护我的颜面,他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丢了实缺。”李旭忽然觉得鼻子酸酸地,有股东西从眼里向外涌。

  我不是在为自己博功名。站在自家院墙的阴影里,李旭终于知道马上取功名的全部内涵。他不是为自己在战斗,也从来不是一个人在奋战。父亲、母亲、舅舅、忠叔,所有关心着他的人,都一直默默地站在他身后。

  他站在院墙的阴影里,默默地看着父亲送所有客人离开。不敢出来跟父亲见面,也唯恐两匹战马发出任何异常响动。

  他知道自己不能回家。其实,从他当年离开的那一瞬,过去的生活,已经成为了过去。他已经长大了,该负担起自己对家的责任。他不能再向小时候一样于困难和压力面前退缩、逃避,因为在父母眼中,他已经是这个家的梁柱,是最令他们骄傲的儿子。

  在院墙的阴影里,李旭终于彻底长大。

  他牵着马,慢慢地向村外走。皇帝陛下的车驾正沿着运河南行,现在追上去,还来得及。

  “我好像听见了马蹄声,是旭子那匹黑风的!”张李氏挑着盏灯笼走出屋门,迎住正在关大门丈夫。

  “我也感觉怪怪的,好像旭子回来了一样。不过那慕容将军的亲兵说,旭子被皇上调去公干了。他怎么有时间回家来?”老李懋吹熄灭院子里的灯笼,顺手接过妻子手中的那盏,然后与李张氏互相搀扶着,向正房走去。这个小院马上要转给别人了,县里夏天时专门划了地给旭子起忠勇伯府,修好后,全家人就要搬进去。忠勇伯,想想都令人自豪。

  “是啊,孩子那么忙,怎么可能回来!”李张氏伸手抹了抹眼眶,轻声叹息。

  马蹄声若有若无,终于完全消失。屋门吱呀一声关牢,把所有嘈杂隔在屋子外。

  屋子外的漫漫长夜里,李旭纵马疾驰,将小村抛在身后。

  他知道这次不该躲回家,其实,在当年离开故乡的刹那,他已经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

  这条路,没有终点。

  第三卷大风歌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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