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看这部书名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李白的诗《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从初中开始,就看到这诗而喜欢,到大学里更是极致喜之,对武侠小说也迷倒了极致,都不解,一女娃娃应该喜欢的是那柔情缠绵 的琼瑶的小说,怎么就喜欢金庸,古龙,梁羽生去了?那时想自己何时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侠客行,由此写之于一本工本书之侧面,看着,想着李白一个谪仙似的人物,一种壮志未酬的感觉,一种出神入化的武功,一种豪气万丈的洒脱,一种淡泊云天的侠客行。。。。。
没想到的是,这诗在这里,金庸先生的笔下,居然是那侠客岛上石壁上绝顶神功之武功口诀,多少人对这神功痴迷,来了就不想走了,在这岛上对壁成痴,而终!然而,还是破解不了。而那不知自己姓啥名谁,生世不祥,任由:梅芳姑叫他“狗杂种”、贝海石叫他“石破天”、白万剑称他“石中玉”、阿秀唤他“大粽子”、叮当喊他“天哥”、丫鬟侍剑叫他“少爷”、张三李四叫他“兄弟”、威德先生叫他“小子”的懵懂少年,却因不知字,看懂了这首《侠客行》的玄机之处,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这样一个无名小子所练成了。
嘿嘿。。。。,想想那豪气万丈的诗,那深奥难参的秘笈,人人之而痴狂,独有那活的简单,无所求与忍,自然也戒除了贪、嗔、痴的小子看的透彻,他
没有名字、没有背景、没有身世,如此安排,真乃巧合?
《侠客行》不似此前所阅读的《天龙八部》、《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等带有金庸小说惯有的场面宏大、历史性强的标签,而是被安排在一个未知的乱七八糟的江湖中。这个江湖既没有前因,也仿佛没有后果,没有任何历史的积淀,除了传统武侠小说中的武当、少林之外,再无别的有时间感和延续感的场景。如此随意的一个背景下,故而有了一个随意的无名,亦无所求的简单活着的“狗杂种”“石破天”。。。。
《侠客行》中的谦谦君子们,无一不是相伪的,人们都带着沉重的功利心态生活、行走,扭曲着本来的面目!而正因为梅芳姑给傻小子的教育是无所求与忍,他自然戒除了贪、嗔、痴。他与阿秀的爱,也是毫无婬亵之念的纯洁的爱,惺惺相惜的爱。由此简单活着的不懂什么尔虞我诈的“狗杂种”,才会走出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如傻小子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住的荒山。当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这样一个简单,毫无心计自始自终都保持着善良、谦逊和单纯之人难怪会获得金庸先生的偏爱!
在这里,再没有了李白《侠客行》的豪气万丈,壮志未酬。。。。。而是看惯了虚与实,真与伪,无贪、无嗔、更无痴,眼花耳热后的简单!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生活也如此!
承平世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侠客行”只是一种消闲,就当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境而已!
游侠已去远,白首太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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