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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金融炼金术》

  

第十七章自由市场与管制

  进一步地批判均衡的概念几乎是多余的了。早在第一章里,我就已经断定这只是一个假定性的概念,它在同真实世界的切合性方面是很成问题的。而在此后的各章里,我考察了各种类型的金融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结果表明,它们从未表现出均衡的趋向。实际上,断言市场倾向于走入过度的非均衡,恐怕会更有意义一些。这种不均衡迟早将发展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最后不得不进行修正。

  据说均衡可以保证资源的最佳配置,如果市场不能自动地向均衡方向发展,那么有利于市场机制的一个主要的观点就会丧失其有效性:我们没有理由再相信市场可以尽善尽美地安排好一切。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惊人的结论,但实际上也只不过是老生常谈。从参与者不可能获得完善知识的角度来看,最优化的观念同均衡一样都是违背现实的,正因为如此,两者都预设了完备知识的存在。由此看来,它们同现实世界之间毫无切合性是绝不会令人感到奇怪的。

  还可以给出其他一些有利于市场机制的证据。事实上,在第十五章的讨论中就涉及到了一项证明,当时,我指出,金融市场的进展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科学方法的进展——这就是说,一个反复探索尝试的过程,实验终结时的市场价格就是检验实验的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并不符合科学方法的要求,因为市场价格不可能独立于参与者们的决策,而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自然过程独立于自然科学家所做出的陈述。尽管如此,它们仍然是一项有用的标准,因为同自然现象一样,它是真实的并且可以接受科学观察的检验的。此外,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场机制的价值在于提供了一项客观的标准,尽管不是没有偏差的。

  这项标准的价值有多大呢?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项标准,情况将会怎样。为此,我们必须对中央计划经济进行考察:由于厌恶市场经济的缺陷,他们已经避免使用价格机制了,产出只能用物理量来计算,经济畸变较之市场机制下的过度表现有过之而无不及。

  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曾经讲过,民主制度是除了别的政府组织形式之外最糟糕的制度。市场机制也是如此,它是除其他所有资源配置形式之外最糟糕的资源配置体系。实际上,在选举机制同市场机制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相似性,很难说选举一定能够令国家的政治领导趋于最优化,吸引选票的技巧同候选人当选执政后治理国家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之间也没有很大的关系,尽管如此,毕竟他还要通过竞选这一关,至少这样可以有力地遏制其他更加恶劣的丑行。

  一项客观标准的价值也许可以在主观世界中得到最好的体会。我们都生活在幻想的世界里。出于对抽象观念的爱好,我可能比其他人更容易陷入一个自己营造的主观世界之中。而市场则总是时时帮助我保持对于现实世界的清醒感知。这听上去有些自相矛盾,对现实的感知居然根植于市场活动,而市场的活动又是如此的诡秘,常常被其他参与者视为非现实的。还应当进一步指出的是,作为市场参与者,我并不只限于意识到自己同现实世界之间的关联,实际上我是在用本能来感知它,在市场上,我就像丛林中的动物一样地警觉。例如,过去我之所以能够预测即将发生的不利事件,是因为到了这种时候我就会背痛。我当然不可能分辨出将会发生何种形式的不利事件,如果能够分辨出来,那我的背痛也就痊愈了。有一个时期我在市场上可谓如鱼得水——甚至损害了我的人际交往,后来我拉开了自己同市场之间的距离,市场感觉果然受到了损害。很多事件对于我来说就像聒噪声一样。无法从中体会出任何意义。例如,在历时实验中,市场进程的轮廓线十分清晰,而在控制对照阶段,则出现了毛边。

  一个有趣的考察课题是参与者的市场融入程度同构造抽象观念能力之间的相关性。一般认为,在市场中过分活跃将会阻碍写作的进行,然而情况恰恰相反,必须做出投资决策的纪律有助于约束我避免过分偏离现实。在撰写《意识的重负》(The Burden ofConsciousness)一书的三年时间里,我丧失了从股票市场中赚钱的能力,最后迷失在自己的抽象里。又比如,在试图对国际债务问题的迷团进行破解的三年里,我眼看着自己在市场上的操作能力每况愈下,更为糟糕的是,我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对债务问题的分析正在愈益远离现实。与此恰成对照的是,历时实验则令我恢复了高水平的投资活动以及表述自己理论的能力。

  之所以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它也许已经超越了主观评价的范围。如果我是学者,我就会坚持自己对债务问题的分析是正确的,假使实际的发展过程未能确证预期的判断,我会归咎于新的进展以捍卫自己的分析。最后,也许会有几项预期真的能够实现,尽管在时间上要推迟几年,而作为面向市场的参与者,我认为这种延迟是不能容忍的,我将不得不努力搜索并且认清存在于论据之中的缺陷。但作为一名学者,我尽可以无关痛痒地发表一项声明来为自己辩护。同学术辩论相比,市场这个监工头当然要严厉得多。

  然而,有的时候也很容易走到另一个极端,夸大了这种客观标准的价值。我们对客观标准有些过分倾心了,甚至赋予它们原本所不具备的价值。利润——净利——效益——本身成了最终的目标而不再是达到目标的手段,我们狂热地用金钱标准去衡量一切。艺术家的价值取决于其作品的售价,更糟的是,我们还常常指望能够从一些本该出于其他动机的活动中获利,政客们收取演讲费、兜售回忆录;白宫顾问成了院外活动家;负责采办的将军们竞相追逐企业里最赚钱的职位;为主管机构服务的律师们也莫不如此。利润动机无所不在,如果单纯的思想追求而不是利润成为动机,我们甚至感到难以接受。美国总经理发现很难理解他的英国雇员:因为他们不愿搬家,居然可以拒绝一份好得多的工作。南非的黑人宁愿毁掉自己的文明而不肯容忍种族隔离,这在我们的眼里纯粹是一种野蛮行径——更不必说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了,那绝对是超出我们理解力之外的东西。那些能够驱动人类的各色各样的价值不可能充分地转化为客观的尺度。正因为个体价值标准如此混乱,我们才提出了以利润和物质财富作为标准的价值——甚至上升为某种超级的价值尺度。然则,很明显这只不过是一种过分的夸张。事实上,在缺乏完备知识的世界里,任何一种价值观都将在某种程度上被夸张或扭曲。在我们的文明里,利润的价值就是被夸大的一个,客观性也同样未能幸免。

  让我们更仔细地考察一下作为标准的市场价格。我们在自然科学方法同炼金术之间所划下的界限在这里正好可以派上用场。我曾经指出,在社会现象研究中我们必须区分两类有效性:作为真理的有效性同作为操作效用的有效性。在自然科学中,界限消失了,只有真的理论才可能是有效的,炼金术也因此而破产。循此思路,我们可以证明市场价格只是判别效用的标准,而不是判别真理的标准。未来的市场价格将决定参与者的命运,但却无法判定他们对问题的理解是否正确,只有在市场价格走向均衡的条件下,两类标准之间的距离才可能弥合,那时的市场价格也就成为“正确”的价格。

  现在我们可以体会到均衡概念的重要性了。它是架设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座桥梁,它还可以消除真理与效用之间令人烦恼的分歧,后者是社会现象研究中的固有特性。不幸的是,这座桥梁却是靠不住的,面对认识的不完备本性,均衡的观念显得不合时宜。由于缺乏趋向均衡的内在动力,事件的进程不再接受科学方法的约束,炼金术却趁虚而入,狐假虎威。

  将自然科学的方法与标准移入社会现象研究注定不会成功,它引发了许多无法实现的过分膨胀的预期,这些预期大大超越了科学知识的直接适用范围,并且影响到我们整个思维方式。自19 世纪以来,有关经济政策的目标应该是追求资源最佳配置的观点盛极一时,支配了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左派人士希望由联邦政府对此负责,右翼人士则诉诸市场机制。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最优化的企图导致世界上相当部分的地区甚至彻底放弃了市场机制,即使在市场取向的国家里,政府也在纠正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逐渐地,政府干预的消极方面愈益显著,舆论又开始转而看好市场机制。

  在评价马克思主义时,我们显得信心十足,但轮到自己时,却极不情愿承认自由竞争理论充满着谬误。两者都建立在存在完备知识的预设基础上,后者发明了市场均衡,前者则给出历史过程的无条件预言。应该指出,这两个理论都成形于19 世纪,当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认识的局限性,科学家们正享受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如果我们能够说服自己放弃最优化的幻想,那么在评价市场机制的价值与缺陷时就会公道得多。我无意卷入有关财富分配的问题——并不是这些问题不重要,只不过我的分析可能于事无补,我试图集中探讨市场机制中的某一特别薄弱的环节:内在的不稳定性。现在已经弄清了这一现象的原因,它导源于思想与现实之间那种我称之为反身性的双向联系,它并不是无条件地存在于任一时空下的任一市场中,可是只要它已经形成,那么认知与过程对所谓均衡态的偏离将会是无止境的。

  不稳定并非必然有害,实际上,如果将其描述为动态修正,听起来似乎还相当地积极。可是如果任其走向极端,就会导致突然的逆转,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特别是在涉及信贷的场合下,因为附属担保品的清算将会导致市场价格的突然下跌,因此,防止过度的不稳定就成为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市场本身非但无法满足这一条件的要求,甚至还要助纣为虐。我已经给出过证据,证明不受管制的金融市场倾向于不稳定。在外汇市场上,证据特别地清晰。当然,信贷扩张与紧缩的循环也很有说服力。如果没有信贷的介入,股票市场是否也会表现出内在的不稳定性呢?这还很难说,因为股市的繁荣总是伴随着信贷的扩张,显然,只有某种形式的管制才能防止过度不稳定的发生。

  怎样才算是过分的不稳定呢?这是一个判断问题,标准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改变。今天我们所能够容忍的——以诸如失业率之类的指标来衡量的——紊乱程度,在几十年前还是无法想象的,那时人们对大萧条记忆犹新,充分就业政策的弊端也还没有暴露出来,同样,有关公司改组的严厉限制也在60 年代的集团合并和70 年代的企业兼并热中大大地放宽了。

  管制的烦恼在于,管制当局一样也是人,也可能会犯错误。为了避免独裁和滥用权力,必须预先规定周全的条例与规则,然而很难设计出具有充分弹性能够适应所有偶发事件的管制制度。此外,这种制度往往会倾向于刚性结构从而阻碍进一步的革新,不仅如此,这种刚性与畸变还具有累积效应,类似于在不受管制的市场中不稳定性的累积。所得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税率阶梯越是陡峭,持续时间越长,避税行为就越是普遍,而税法条款也越来越复杂。

  我不打算继续这种讨论,因为过于一般化,很容易演变为空谈。在下一章里,我会提出一项政策建议。在这里,我将只限于指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无论是管制的还是放开的竞争,在走入极端时都可能是有害的。但是,一个极端的破产并不能成为转入另一个极端的理由,不应该把两个极端看成是互相转换的,而应该将它们当成界限,保持正确平衡所必须考虑的界限。这一任务是极端复杂的,因为我们有一种内在的倾向,忍不住地要从一种偏见转向另一种偏见。

  在25 年前撰写的《意识的重负》一书中,我循上述思路发挥,构造了一个相当精致的纲领。以变化速率作为关键变量,我断言:由于认识上的不完备性,人们注定要从两个方向上对它进行夸大。其中一个极端表现为传统的或教条式的思维模式,认为必须原封不动地接受既存现实,因为其他的形式是无法想像的;另一个极端则是彻底的批判和抛弃,主张在未被证伪之前,任何形式都应视为可行。每一种思维模式都对应着一种社会组织的形式,其不完善的程度则相应于构成成员认识的不完备性。于是,传统思维对应于部落社会,教条主义对应于极权主义社会,批判的模式则对应着开放的社会。显然,从中可以看出卡尔·波普尔的影响。我本人倾心于开放社会,但这种选择并非是毫无保留的。人们将会发现,每一种社会组织形式都缺少某些仅存于其对立面之中的品质。极权社会缺乏自由,开放社会缺乏稳定。由于我们内在的偏向性,介于两者之间的稳定均衡是不可能的,这正如自由市场经济中稳定均衡之不可能。人们的观点总是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

  在经历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管制制度之后,我们已经转向了过分的非管制化。只有尽早地认识到管制的必要性,才能充分保持我们所享有的近乎自由市场体制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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