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春秋左传正义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

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经】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须句虽别国,而削弱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颛臾之比。鲁谓之社稷之臣,故灭、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备书,惟书伐邾,取须句。”比,必二反。)

  [疏]注“须句”至“须句”。

  ○正义曰:上传云“须句子”,则须句,子爵,故云虽别国,而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襄公之世,鄫国属鲁,故知如颛臾之比,略不备书也。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升陉,鲁地。邾人县公胄于鱼门,故深耻之。不言公,又不言师败绩。陉音刑。县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泓,水名。宋伐郑,楚救之,故战也。楚告命,不以主帅人数,故略称人。帅,所类反。

  【传】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得恤寡小之礼。)

  三月,郑伯如楚。

  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怒郑至楚,故伐之为下泓战起。

  初,平王之东迁也,周幽王为犬戎所灭,平王嗣位,故东迁洛邑。辛有適伊川,见被发而祭於野者,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被发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礼先亡矣”。

  ○正义曰:其中国之礼先亡矣。

 

  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我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至今为陆浑县也。计此去辛有过百年,而云不及百年,传举其事验,不必其年信。浑,户门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

  ○正义曰:昭九年传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是此戎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则陆浑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复以陆浑为名,故至今为陆浑县。十一年传称“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则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迁戎为辛有言验者,盖今之迁戎始居被发祭野之处故耳。

 

  晋大子圉为质於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嬴氏,秦所妻子圉,怀嬴也。质音致。妻,七计反。对曰:“子,晋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婢子,妇人之卑称也”。栉,侧已反。称,尺证反,下之称同。

  [疏]注“婢子妇人之卑称”。

  ○正义曰:《曲礼》云“夫人自称於其君曰小童。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是婢子为妇人之卑称。

 

  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传终史苏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请召大叔。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带,十二年奔齐。大叔音泰,注同。《诗》曰:‘协比其邻,婚姻孔云。’《诗·小雅》,言王者为政,先和协近亲,则昏姻甚相归附也。邻,犹近也。孔,甚也。云,旋也。比,毗志反。

  [疏]“诗曰”至“孔云”。

  ○正义曰:《诗·小雅·正月》之篇也。毛传云:“洽,合。邻,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亲,则昏姻甚回旋而相归附。其诗之意,欲令王亲亲以及远。

 

  吾兄弟之不协,焉能怨诸侯之不睦?”王说。王子带自齐复归于京师,王召之也。传终仲孙湫之言也,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起。焉,於虔反。说音悦。湫,子小反。

  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卑,小也。御,本亦作御,音鱼吕反。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言常戒惧。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显,明也。思,犹辞也。命不易哉!’《周颂》。言有国宜敬戒,天明临下,奉承其命甚难。

  [疏]“敬之”至“易哉”。

  ○正义曰:《诗·周颂》臣进戒成王之辞。言为国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见思,言天之临下,善恶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为难。

 

  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

  [疏]“蜂虿有毒”。

  ○正义曰:《说文》云:“蜂,飞蟲螫人者也。虿,毒蟲也。”《方言》云:“燕赵谓蜂为蠓螉,其小者谓之蠮螉。”《通俗文》云:“虿,长尾谓之蝎,蝎毒伤人曰〈虫旦〉。张列反,字或作蜇。”

 

  而况国乎!弗听。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胄,兜鍪。鱼门,邾城门。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虿,敕迈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虿,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陉,本亦作“登陉”。县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

  ○正义曰:《说文》云:“胄,兜鍪,首铠也。”书传皆云胄,无兜鍪之文。言兜鍪,举今以晓古,盖秦汉以来语。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言君兴天所弃,必不可不如赦楚,勿与战。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未尽渡泓水。司马曰:子鱼也。“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门官,守门者,师行则在君左右。歼,尽也。陈,直觐反。歼,子廉反。

  [疏]注“门官”至“尽也”。正义曰:《周礼》:“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诸侯之礼亡,其官属不可得而知。此门官,盖亦天子虎贲氏之类,故在国,则守门;师行,则在君左右。近公,故尽死也。“歼,尽”,《释诂》文。舍人云:“歼,众之尽也。”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二毛,头白有二色。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胜。隘,於卖反。寡人虽亡国之馀,宋,商纣之后。不鼓不成列。”耻以诈胜。

  [疏]“不鼓不成列”。

  ○正义曰:军法鸣鼓以战,因谓交战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击之,是诈以求胜,故注云“耻以诈胜”。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勍,强也。言楚在险隘,不得陈列,天所以佐宋。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虽因阻击之,犹恐不胜。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

  [疏]“且今”至“吾敌也”。

  ○正义曰:用兵之法,前敌无问彊弱,不可遗留,且复若留,彊者还为己害,故曰“且今之”。陈上不被损伤,材力彊者,皆能与吾相敌,若其不杀,还来害我,是以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恩义於二毛之人。

 

  虽及胡耇,

  [疏]“虽及胡耇”。

  ○正义曰:《谥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称也。《释诂》云:“耇,寿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气精华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孙炎曰:“耇,面如冻梨色,似浮垢老人寿徵也。”

 

  获则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谓与吾竞者。胡耇,元老之称。耇音苟。明耻教战,求杀敌也,明杀刑戮,以耻不果。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言苟不欲伤杀敌人,则本可不须斗。

  [疏]“若爱”至“服焉”。

  ○正义曰:如,犹不如,古人之语然,犹似敢即不敢。若爱彼重伤,则不如本勿伤之。若爱其二毛,不欲伤害,则不如早服从之,何须与战?

 

  三军以利用也,为利兴。为,于伪反。金鼓以声气也,鼓以佐士众之声气。

  [疏]“金鼓以”至“声气”。

  ○正义曰:言金鼓以声气,谓金鼓佐士众之声气。下文“声盛致志”者,谓士众由闻金鼓,声气满盛,能致勇武之志以击前敌,为此前敌,儳岩未陈,鼓而击之可也。注不言金,当以金有止众之时,不是尽以声气故也。《周礼》:“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是錞、镯铎皆助鼓以声气,其铙则鸣之以止鼓。大司马教战法,亦云三刺之后,“乃鼓,退,鸣铙且却”。哀十一年传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杜云“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时,非尽用以声气。注不言金,见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儳,岩,未整陈。儳,仕衔反。又仕减反。陈,直觐反,又如字。

  丙子晨,郑文夫人芊氏、姜氏劳楚子於柯泽。楚子还,过郑。郑文公夫人芊氏,楚女:姜氏,齐女也。柯泽,郑地。芊,弥尔反,楚姓也。劳,力报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郑地”。

  ○正义曰:以芊是楚姓,姜是齐姓,故云楚女、齐女耳,亦无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盖俱是夫人,礼无二適,而有两夫人者,当时僣恣,不如礼也。

 

  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师缙,楚乐师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缙音晋。俘,芳扶反,囚也。馘,古获反,战所获。

  [疏]注“师缙”至“截耳”。

  ○正义曰:书传所言师旷、师曹、师蠲、师触之类,皆是乐师,知此师缙亦乐师也。《释诂》云:“俘,取也。馘,获也。”李巡云:“囚敌曰俘,代执之曰取。”郭璞云:“今以获贼耳为馘。”《毛诗传》曰:“杀而献其耳曰馘。”郑笺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则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君子曰:“非礼也。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阈,门限。阈音域,一音况域反。

  [疏]注“阈,门限”。

  ○正义曰:《释宫》云:“柣谓之阈。”孙炎曰:“柣,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谓门下横木,为外内之限也。

 

  戎事不迩女器。”迩,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妇人之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飨于郑,为郑所飨。为,于伪反。九献,用上公之礼,九献酒而礼毕。

  [疏]注“用上”至“礼毕”。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案《仪礼》:主人酌以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宾,乃成一献之礼。九献者,九为献酬而礼始毕也。楚宾子爵,以霸主自许,故郑以极礼待之。

 

  庭实旅百,庭中所陈,品数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

  ○正义曰:飨礼既亡,庭实所有及所加笾豆,无以言之。然郑注《周礼》享礼兼燕礼食礼,与飧礼略同。《掌客》云:饔饩之礼,“其死牢如飧之陈”。上公飧五牢,饪一牢,陈在西阶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鱼四、腊五、肠胃六、肤七、鲜鱼八、鲜腊九,从北南陈。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后。臐鼎一,在羊鼎之后。膮鼎一,在豕鼎之后。腥四牢,陈於东阶之前,牢引九鼎,无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饪一牢,腥二牢,其陈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瓮,从陈於庭碑东,醢六十瓮,从陈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瓮,子男八十瓮,其陈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横陈於醯、醢之间,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陈如上公。此飧礼庭实之物。饔饩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郑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夹东夹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六。”然笾数亦然,其笾豆之物者,《周礼》:“笾人掌四笾之实,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乾{艹橑}、榛实。加笾之实,菱、芡、栗、脯。羞笾之实,糗饵、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鹿虫}醢,蜃、蚔醢,豚拍、鱼醢。加豆之实,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羞豆之实,酏食、糁食。”此等所陈,虽为祭祀,下云宾客亦如之,是宾客与祭祀不异。故三十年“飨有昌歜、白、黑、形盐”。《公食大夫礼》亦有昌本之属,此云加笾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传文不具,无以言之。

 

  加笾豆六品。食物六品加於笾豆。笾豆,礼食器。享毕,夜出,文芊送于军,取郑二姬以归。二姬,文芊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没乎!不以寿终。詹,章廉反。没,门忽反。为礼卒於无别,无别不可谓礼,将何以没?”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言楚子所以师败城濮,终为商臣所弑。卒,子恤反。别,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试。

  【经】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缗,宋邑。高平昌邑县东南有东缗城。缗,亡巾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

  ○正义曰:兹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唯与鲁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并数盟于薄,释宋公也。案经盟于薄,始云释宋公,则盟薄之时,宋公未得与盟。而数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恶,结其后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围宋,围后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释宣公之后,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结之。若未释宋公之前,何须盟誓?但经文欲显公会之事,故盟在释前。刘炫以宋公不与薄盟,而规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陈。

  [疏]“楚人伐陈”。

  ○正义曰:传称“楚成得臣帅师伐陈”,则是楚之贵卿也,而称人者,《释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错。此乃楚之初兴,未闲周之典礼,告命之书,自生异同,犹秦之辟陋,不与中国准。”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称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传例曰:不书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称侯,庄二十七年绌称伯,至此用夷礼,贬称子。绌,本又作黜,敕律反。

  【传】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十九年盟于齐,以无忘桓公之德,而宋独不会,复召齐人共盟鹿上,故今讨之。与音预。复,扶又反,下“不复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伤於泓故也。终于鱼之言,得死为幸。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於宋也。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焦,今谯县也。夷,一名城父,今谯郡城父县。二地皆陈邑。顿国,今汝阴南顿县。焦,子消反。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叔伯,楚大夫薳吕臣也。以为子玉不任令尹。薳,为彼反。不任音壬。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贵仕,贵位。靖音静。其人能靖者与,有几?”言必矜功为乱,不可不赏。其人能靖者与,绝句。与音馀。几,居宜反。

  九月,晋惠公卒。经在明年。从赴。怀公命无从亡人,怀公,子圉。亡人,重耳。重,直龙反。期,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偃,子犯也。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从,才用反,后皆同。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未期而执突,以不召子故。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名书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辟,罪也。质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历反。

  [疏]注“名书”至“罪也”。

  ○正义曰:策,简策也。质,形体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书已名於策,以明系属之也。拜则屈膝而委身体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系於彼所事之君,则不可以贰心。“辟,罪”,《释诂》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周书·康诰》言君能大明则民服。滥,力暂反。已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言怀公必无后於晋,为二十四年杀怀公张本。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成公始行夷礼以终其身,故於卒贬之。杞实称伯,仲尼以文贬称子,故传言:“书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

  ○正义曰:何休《膏肓》难《左氏》,云“杞子卒,岂当用夷礼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礼以终其身,故於卒贬之。卒者,人之终,於终贬之,见其终身行夷礼也。於时杞实称伯,唯此独称子,是仲尼以文贬之称子。贬之而曰子者,《曲礼》曰:“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过子,故贬之为子,言如夷狄之大国耳。

 

  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礼也。隐七年己见,今重发不书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为国史承告而书例。见,贤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详”同。又为,如伪反,又如字。赴以名,则亦书之,谓未同盟。不然则否,谓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敏犹审也。同盟然后告名,赴者之礼也。承赴,然后书策,史官之制也。内外之宜不同,故传重详其义。

  [疏]“不书”至“敏也”。

  ○正义曰:隐七年已有例矣,今重发者,《释例》曰:“杞侯降爵,嫌有异同盟。传重发不书之例,又更发凡者,以明虽薨,赴有法。若或违之,国史亦承告而书,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则亦书之者,谓诸侯虽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则否,辟不敏者”,谓虽同盟,而赴不以名,则亦不书名,以审违谬也”。

 

  晋公子重耳之及於难也,晋人伐诸蒲城。事在五年。难,乃旦反。蒲城人欲战,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禄,享,受也。保犹恃也。

  [疏]“享其生禄”。

  ○正义曰:人以禄生,故谓之生禄。

 

  於是乎得人。以禄致众。有人而校,罪莫大焉。校,报也。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从者狐偃、赵衰、衰,赵夙弟。衰,初危反。颠颉、魏武子、武子,魏犨。颉,户结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胥臣臼季也。时狐毛、贾佗皆从,而独举此五人,贤而有大功。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

  ○正义曰:胥,氏也;臣,名也。晋有臼邑,盖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见也。不言狐毛、贾佗,而独举此五人者,贤而有大功故也。颠颉归晋,寻即被戮,而言大功者,当为从亡之时有大功也。《晋语》称公子“长事贾佗”,佗非不贤,盖传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贤於贾佗。

 

  狄人伐廧咎如,廧咎如,赤狄之别种也,隗姓。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

  ○正义曰: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彼言赤狄之馀,知是赤狄之别种也。女曰叔隗、季隗,知为隗姓也。

 

  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盾,赵宣子。鯈,直由反。妻,七计反,下同。盾,徒本反。将適齐,谓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对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言将死入木,不复成嫁。请待子。”处狄十二年而行。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请待子,绝句。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於五鹿,五鹿,卫地。今卫县西北有地名五鹿,阳平元城县东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得土,有国之祥,故以为天赐。块,苦对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载之。

  [疏]“乞食”至“载之”。

  ○正义曰:《晋语》云:“过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举块以与之,公子怒,将鞭之。子犯曰:‘天赐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获此土。二三子志之。岁在寿星及鹑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复於寿星,获於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载之。”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四马为乘,八十匹也。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於桑下。齐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杀妾以灭口。

  [疏]“及齐”至“杀之”。

  ○正义曰:《晋语》云:“齐侯妻之,甚善焉。有马二十乘,将死於齐而己。曰:‘民生安乐,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诸侯叛齐。子犯知齐之不可以动,而知文公之安齐有终焉之心,欲行,而患之,与从者谋於桑下。蚕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杀之。”

 

  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无去志,故怒。败,必迈反。醒,星顶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

  ○正义曰:《晋语》云:“逐子犯,曰:‘若无所济,吾食舅氏肉,其知餍乎!’舅犯走,且对曰:‘若无所济,吾未知死所,谁能与豺狼争食?若克有成,公子无亦晋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将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薄,迫也。骈胁,合胁。共音恭。闻其骈幹,绝句。骈,薄贤反。胁,许业反。《说文》云“骈胁,并也”。《广雅》云“胁幹谓之肋”。《通俗》云“腋下谓之胁”。欲观,如字,绝句。一读至裸字绝句。裸,力果反,又户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国语》云:“薄,帘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观之”。

  ○正义曰:断其裸以上为句。裸谓赤体无衣也。骈胁,非裸不见,故欲观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观之。《晋语》云“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状,止其舍,谍其将浴,设微薄而观之”。孔晁云:“谍,候也。微,蔽也。”

  ○注“薄,迫也。骈胁,合幹”。

  ○正义曰:薄者,逼近之意,故为迫也。《说文》云“骈胁,并幹了。肋,胁骨也”。《广雅》云“胁幹谓之肋”。孔晁云“闻公子胁幹是一骨,故欲观之”。《通俗文》曰“腋下谓之胁”。如此诸说,则胁是腋下之名,其骨谓之肋,幹是肋之别名。骈训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若遂以为傅相。羁,纪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於诸侯。得志於诸侯而诛无礼,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贰焉。”自贰,自别异於曹。盍,户腊反。蚤音早。别,彼列反。乃馈盘飧,寘璧焉。臣无竟外之交,故用盘,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见。馈,其贵反,遗也。飧音孙,《说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浇饭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赠,送也。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天之所启,

  [疏]“天之所启”。

  ○正义曰:启,开也。凡是天开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郑伯礼之。

 

  人弗及也。启,开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

  ○正义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谓天意或当然也。

 

  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蕃,息也。蕃音烦,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

  ○正义曰:礼“取妻不取同姓”。辟违礼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晋语》曰:“同姓不昏,惧不殖也。”又曰:“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故也。黩则生怨,怨乱育灾,灾育灭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乱灾也。”《周礼》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说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灭姓也。

 

  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离外之患,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晋国,殆将启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从之,三也。《国语》“狐偃、赵衰、贾佗、三人,皆卿才”。从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国语”至“卿才”。

  ○正义曰:《晋语》云:“僖负羁言於曹伯曰:‘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从之,可谓贤乎!’宋公孙固言於襄公曰:‘晋公子好善不厌,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而长事贾佗。此三人者,实左右之。公子居则下之,动则谘焉。’”僖负羁言有卿才,公孙固说其名氏,知是一物,故并引之。

 

  晋、郑同侪,侪,等也。侪,士皆反。其过子弟,固将礼焉,况天之所启乎?”弗听。及楚,楚子飨之,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穀?”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馀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三退不得楚止命也。过王,古禾反。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弭,弓末无缘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属,著也。周旋,相追逐也。弭,莫尔反。《尔雅》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属音烛,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缘,悦绢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

  ○正义曰:《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李巡曰:“骨饰两头曰弓,不以骨饰两头曰弭。”孙炎曰:“缘谓缴束而漆之,弭谓不以缴束骨饰两头者也”。二说虽反,俱以弭为弓末也。《诗》云“载櫜弓矢”。则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传“伍举请垂櫜而入”,注云:“示无弓。”则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谓之鞬。”此櫜、鞬二物,必一弓一矢。以鞬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对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马鞭及弓分在两手,欲辟右带櫜鞬之文,故云左执。

 

  子玉请杀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志广而体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肃,敬也。忠而能力。

  [疏]“广而”至“能力”。

  ○正义曰:广大者,失於奢僣,故美其能俭也。文华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礼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宽容也。忠诚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两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晋侯无亲,外内恶之。晋侯,惠公也。恶,乌路反。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乃送诸秦。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怀嬴,子圉妻。子圉谥怀公,故号为怀嬴。咎,其九反。与焉音预。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匜、沃、盥,器也。挥,湔也。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纸反;《说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缓反。挥,许韦反。湔音荐,王音赞,一音箭,又音笺。

  [疏]注“匜沃”至“湔也”。

  ○正义曰:《说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从臼、水,临皿。”然则匜者,盛水器也。盥谓洗手也。沃谓浇水也。怀嬴奉匜盛水为公子浇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湿手挥之,使水湔污其衣,故云“挥,湔也”。

 

  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匹,敌也。公子惧,降服而囚。去上服,自拘囚以谢之。去,起吕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谢之”。

  ○正义曰:《晋语》说此事云:“公子欲辞,司空季子、子犯、子馀劝取之。乃归女而纳币,且逆。”孔晁云:“归怀嬴,更以贵妾礼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怀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有文辞也。衰,初危反,下同。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河水》,逸《诗》。义取河水朝宗于海,海喻秦。公赋《六月》。《六月》,《诗·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还晋,必能匡王国。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其全称《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他皆放此。见,贤遍反。断,端缓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

  ○正义曰:杜言全引《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刘炫《规过》云:“案《春秋》赋《诗》,有虽举篇名,不取首章之义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赋《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举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删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赋《湛露》云“天子当阳”,又文十三年文子赋《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馀章者,传皆指言其事,则赋《载驰》之四章,《绿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传指言首章,与馀别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则非是总皆如此。刘以《春秋》赋《诗》有不取首章,以规杜氏,非也。

 

  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下阶一级,辞公子稽首。级音急。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诗》首章言匡王国,次章言佐天子,故赵衰因通言之,为明年秦伯纳之张本。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于郑。襄王也。天子以天下为家,故所在称居。天子无外而书出者,讥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顾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难书出,言其自绝於周。蔽,必世反。难,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于郑”。

  ○正义曰:出居,实出奔也。出谓出畿内,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为天子别立此名。《释例》曰:“天子以天下为家,故传曰,凡自周无出,今以出居为名,而不书奔,殊之於别国。”

 

  晋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后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传】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纳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於天下,(羁,马羁。绁,马缰。羁,纪宜反,《说文》云:“马络头也。”绁,息列反,《说文》云:“系也”。从,才用反,又如字。缰,居良反。)

  [疏]注“羁,马羁。绁,马缰”。

  ○正义曰:《说文》云:“羁,马络头也。”又曰:“马绊。”绁,系也。《少仪》云:“犬则执绁,则执纼,马则执靮。”服虔云:“一曰犬缰曰绁,古者行则有犬。”杜今正以绁为马缰者,绁是系之别名,系马系狗皆得称绁,彼对文耳,散则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马为多,故主於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子犯,重耳舅也,言与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犹《诗》言“谓予不信,有如皦日”。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皦日”。

  ○正义曰:诸言“有如”,皆是誓辞。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日,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义。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见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于河。质信於河。质音致。

  济河,围令狐,入桑泉,取臼衰。桑泉在河东解县西。解县东南有臼城。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户买反。二月,甲午,晋师军于庐柳。怀公遣军距重耳。庐,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絷如晋师,师退,军于郇。解县西北有郇城。絷,张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晋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文公之祖武公庙。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怀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阳杨县西南。再发不告者,言外诸侯入及见杀,亦皆须告乃书于策。吕、卻畏逼,吕甥、郤芮,惠公旧臣,故畏为文公所逼害。逼音逼。为,于伪反。将焚公宫而弑晋侯。寺人披请见,公使让之,且辞焉。辞不见。弑音试,又作杀。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请见,贤遍反。曰:“蒲城之役,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即日至。女音汝,下皆同。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田,猎。渭音谓,水名。滨音宾。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犹在,披所斩文公衣袂也。为,于伪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钩同。女中宿至,或无“至”字。袪,起鱼反。袂,灭制反。

  [疏]“夫袪犹在”。

  ○正义曰:夫,辞也。彼时斩袪之恨,今日犹在。

 

  女其行乎。”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知君人之道。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当二君世,君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义。难,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

  ○正义曰:言献公之时,君为蒲邑人。惠公之时,君为狄国人。余未事君,何有恩义於君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为君,犹是也。

 

  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乾时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带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言若反齐桓,己将自去,不须辱君命。行者甚众,岂唯刑臣。”披,奄人,故称刑臣。甚众,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

  ○正义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齐桓,念旧恶,则出奔者甚众多矣,岂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将去。

 

  公见之,以难告。告吕、郤欲焚公宫。三月,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晋侯逆夫人嬴氏以归。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卫於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新有吕、郤之难,国未辑睦,故以兵卫文公。诸门户仆隶之事,皆秦卒共之,为之纪纲。辑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纪纲”。

  ○正义曰:新有吕、郤之难,国未辑睦,恐晋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卫文公也。《说文》云:“纲,维纮绳也。纪,丝别也。”则纲是维之大绳。纪者,别理丝缕。诸门户仆隶之事,皆使秦卒共之,与晋人为纪纲,谓为之首领主帅也。

 

  初,晋侯之竖头须,守藏者也。头须,一曰里凫须。竖,左右小吏。竖,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里凫须,房孚反。《韩诗外传》云:“晋文公亡,过曹,里凫须从,因盗重耳资而亡。重耳无粮,馁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后能行。”

  [疏]注“头须”至“小吏”。

  ○正义曰:一曰里凫须者,《史记》谓之里凫须,与传文不同,必有一谬。故辨出其别,不敢正之。郑玄《周礼》注云:“竖,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窃藏以逃,文公出时。尽用以求纳之。求纳文公。尽,津忍反。及入,求见,公辞焉以沐。谓仆人曰:“沐则心覆,

  [疏]沐则心覆。

  ○正义曰:韦昭云:“沐则低头,故心反覆也。”

 

  心覆则图反,宜吾不得见也。居者为社稷之守,行者为羁绁之仆,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国君而雠匹夫,惧者甚众矣。”仆人以告,公遽见之。言弃小怨所以能安众。求见,贤遍反,下“得见”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众”,本或作“其众”。遽,甚处反。

  狄人归季隗于晋而请其二子。二子,伯鯈、叔刘。文公妻赵衰,生原同、屏括、搂婴。原、屏、楼,三子之邑。妻,七计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赵姬请逆盾与其母,赵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馀辞。子馀,赵衰字。姬曰:“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请,许之。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为内子而已下之。卿之嫡妻为内子。皆非此年事,盖因狄人归季隗,遂终言叔隗。嫡,本亦作適,丁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介推,文公微臣。之,语助。从,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谁反。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已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已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蒙,欺也。难与处矣!”

  [疏]“下义”至“处矣”。

  ○正义曰:在下者以贪天之功为立君之义,是下义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勋赏盗天之罪,是上赏其奸也。居下者义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赏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难可与并居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怨言,谓上下相蒙,难与处。盍,户腊反。怼,直类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既不求之,且欲令推达言於文公。令,力呈反。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隐。”偕,俱也。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入。”旌,表也。西河界休县南有地名绵上。

  郑之入滑也,滑人听命。入滑在二十一年。师还,又即卫。郑公子士泄、堵俞弥帅师伐滑。堵俞弥,郑大夫。俞,羊朱反。弥,亡皮反。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请滑。二子,周大夫。郑伯怨惠王之入而不与厉公爵也,事在庄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与卫、滑也,怨王助卫为滑请。为,于伪反。故不听王命而执二子。王怒,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大上以德抚民,无亲疏也。听,吐郑反。“而执二子”,本或作“而执其二子”,“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亲亲以相及也。先亲以及疏,推思以行义。

  [疏]“大上”至“及也”。

  ○正义曰:《曲礼》云:“大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玄以大上为帝皇之世其次谓三王以来则以大上其次为世代之先后也。襄二十四年传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谓黄帝、尧、舜,立功谓禹、稷,立言谓史佚、周任。则以人之贤愚为上次,非复年代之先后也。然则大上谓人之最,大上,上圣之人也,以德抚民,唯能是用,不简亲疏也。其次圣之人,则亲其所亲,以渐相及而至於远人,为下周公亲亲之事张本也。周公亦是上圣,不以德而先亲者,制法为后,不独为身,圣人之身不恃亲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吊,伤也。咸,同也。周公伤夏、殷之叔世,疏其亲戚,以至灭亡,故广封其兄弟。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国皆文王子也。管国在荧阳京县东北。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鄠县东。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丰。郇音荀。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四国皆武王子。应国在襄阳城父县西南。韩国在河东郡界。河内野王县西北有邘城。邘音于。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蒋在弋阳期思县。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东郡燕县西南有胙亭。蒋,将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则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

  ○正义曰:伯、仲、叔、季,长幼之次也。故通谓国衰为叔世,将亡为季世。昔周公伤彼夏、殷二国叔世,疏其亲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辅,至於灭亡。故封立亲戚为诸侯之君,以为蕃篱,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孙为二十六国也。此二十六国武王克商之后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毕矣非是一时封建,非尽周公所为。富辰尽以其事属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为辅,又摄政制礼,成一代大法,虽非悉周公所为,皆是周公之法,故归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传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归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时已建五十五国,其后不复封人也。昭二十六年传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传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则康王之世,尚有封国,非独周公时也。且见於经、传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摄政之初以流言见黜,则三叔之国已是武王封矣。《尚书·康诰》之篇,周公营洛之时,始封康叔于卫。《洛诰》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于鲁。《书传》称成王削桐叶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类,不得为武王封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岂周公自封哉?固当成王即政之后,或至康王之时,始封之耳。

  ○注“吊伤”至“兄弟”。

  ○正义曰:吊、伤俱是悼往之辞。咸训为皆,故为同也。昭六年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彼叔世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亲戚,以至灭亡。周公创其如此,故制礼设法,亲其所亲,广封兄弟,以自蕃卫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诸侯,使与京师作蕃篱屏扞也。郑众、贾逵皆以二叔为管叔、蔡叔,伤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乱,故封建亲戚。郑玄《诗》笺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岂伤其作乱始封建之?马融以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

  ○注“十六”至“县东”。

  ○正义曰:文之昭者,自后稷以后一昭一穆,文王於次为穆,故文子为昭,武子为穆。昭二十八年传称“武王兄弟之国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异,故说异耳。非武王时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国所在之地,蔡、郕、鲁、卫、郜、曹、滕七国,当时皆在,已经解讫。霍在闵元年,原在隐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讫。其毛、聃阙,故唯解管、雍、毕、酆也。武穆四国,晋时见在,故唯解应、韩、邘也。周公之胤,邢国见在,隐五年解讫。凡、祭阙,故唯解蒋、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类,善也。纠,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风雍县东南有召亭。周厉王之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于东都收会宗族,特作此周公之乐,歌《常棣》。《诗》属《小雅》。召,上照反,注同。纠,居黝反。棣,大计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华,鄂不〈革韦〉々,常棣,棣也。鄂鄂然,华外发。不〈革韦〉々,言〈革韦〉々。以喻兄弟和睦,则强盛而有光辉〈革韦〉々然。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革韦〉,韦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言致〈革韦〉々之盛,莫如亲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阋,讼争貌。言内虽不和,犹宜外扞异族之侵侮。阋,呼历反;《毛诗》云:狠也。御,鱼吕反,下同。侮,亡甫反,《诗》作“务”。争,争斗之争,本又作“诤”。扞,户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

  ○正义曰:《常棣》之诗,周公所作。故《周语》说此事,云“周文公之《诗》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厉王时人。於时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为设燕会而作此周公乐歌之诗,曰常棣之木华鄂鄂然外发之时,岂不〈革韦〉々而光明乎!以众华俱外发,实〈革韦〉々而光明,以喻兄弟众多而相和睦,岂不彊盛而有光辉乎!言兄弟和睦,实彊盛而有光辉,兄弟和睦则彊盛如是,然则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革韦〉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亲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争讼于墙内,若有他人侵之,则同心合意外御其他人之侵侮也。

  ○注“类善”至“小雅”。

  ○正义曰:“类,善”,《释诂》文。纠者,聚合之意,故为收也。召穆公,厉王、宣王之臣,《诗·江汉》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经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厉王之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东都会宗族,盖当宣王之时。若当厉王之时,天子疏之,召公虽则聚会,不能使之亲也。於会之上作此周公之乐歌,欲感切宗族,使相亲也。刘炫云,杜云《常棣》诗属《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

  ○注“常棣”至“〈革韦〉然”。

  ○正义曰:“常棣,棣”,《释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关西山中有棣树,子似樱桃,可啖。”“鄂鄂然,华外发”者,华聚而发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革韦〉々乎,言其实〈革韦〉々也。古之人语有声而倒者,诗文多有此类。

  ○注“阋,讼争貌”。

  ○正义曰:《释言》云:“阋,很也。”孙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为阋,是为争讼貌也。

 

  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弃郑亲,其若之何?庸勋,亲亲,暱近,尊贤,德之大者也。庸,用也。暱,亲也。暱,女乙反。即聋,从昧,与顽,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勋”至“奸之大”。

  ○正义曰:亲、暱、尊是爱敬之辞也。即、从、与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勋者,亲其亲族亲者,暱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贤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训就也,就其耳聋者,从其目昧者,与其心顽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勋、亲、近、贤,据事上为名。聋、昧、顽、嚚,据身上为名。以狄无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为恶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弃嬖宠而用三良”,是言郑伯之贤,与上文倒随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如杜此注,则谓郑伯尊贤,与上文尊贤乖者,能用三良,则是郑伯之贤,王则当尊此郑伯,但杜注省略耳。

 

  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崇,聚也。聋,鹿工反。昧音妹。嚚,鱼巾反。郑有平、惠之勋,平王东迁,晋、郑是依。惠王出奔,虢、郑纳之。是其勋也。又有厉、宣之亲,郑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厉王之子,宣王之母弟。弃嬖宠而用三良,七年杀嬖臣申侯,十六年杀宠子子华也。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诸姬为近。道近当暱之。四德具矣。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狄皆则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当周公时,故言周之有懿德。别,彼列反。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召穆公亦云。周公作诗,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从诸奸,无乃不可乎?变周、召亲兄弟之道。渝,羊朱反,变也。民未忘祸,王又兴之,前有子颓之乱,中有叔带召狄,故曰民未忘祸。颓,徒回反。其若文、武何?”言将废文、武之功业。王弗听,使颓叔、桃子出狄师。二子,周大夫。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郑,取栎。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义曰:荷其恩者谓之为德,古人有此语也。

 

  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曰:‘报者倦矣,施者未厌。’施,功劳也,有劳则望报过甚。栎,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厌,於艳反,又於盐反。狄固贪惏。

  [疏]“狄固贪惏”。

  ○正义曰:《方言》云:“杀人取财曰惏。”

 

  王又启之,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终,犹已也。惏,力南反,《方言》云:“杀人而取其财曰惏。”近,附近之近。远,于万反。狄必为患。”王又弗听。

  初,甘昭公有宠於惠后,甘昭公,王子带也,食邑於甘。河南县西南有甘水。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奔齐在十二年。王复之。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隗氏,王所立狄后。王替隗氏,替,废也。替,他计反。颓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御士将御之,《周礼》:“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礼”至“二人”。

  ○正义曰:《周礼》无御士之官,唯夏官大仆之属有御仆,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郑玄云:“燕居时之令以亲近王,故欲为王御寇。”

 

  王曰:“先后其谓我何?先后,惠后也。诛大叔,恐违先后志。宁使诸侯图之。”王遂出。及坎欿,国人纳之。坎欿,周地,在河南巩县东。坎,苦感反。欿,大感反。巩,九勇反。

  秋,颓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伐周,大败周师,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义曰:此原伯、毛伯,盖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为王臣,仍为伯爵,或本封绝灭,食采畿内,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郑,处于氾。郑南汜也。在襄城县南。汜音凡,后皆同。

  [疏]注“郑南”至“县南”。

  ○正义曰:南汜是襄城县南,则郑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处于汜。及楚伐郑,师于汜,皆以为南汜。其东汜在中牟县南,去郑城既近,三十年秦、晋围郑,秦军氾南,故为东汜。各随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于温。

  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十六年杀子华故。好聚鹬冠。鹬,鸟名。聚鹬羽以为冠,非法之服。好,呼报反。鹬,尹橘反,翠鸟也。

  [疏]注“鹬鸟”至“之服”。

  ○正义曰:《释鸟》云“翠鹬”。李巡曰:“鹬一名为翠,其羽可以为饰。”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绀色,生郁林。”《说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汉书》尉佗献文帝翠鸟千。然则鹬羽可以饰器物,聚此鹬羽以为冠也。

 

  郑伯闻而恶之,恶其服非法。恶,乌路反。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衷,犹適也。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诗》曰:‘彼已之子,不称其服。’《诗·曹风》。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称其服。已音记。称,尺证反,注及下同。刺,七赐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慼’,其子臧之谓矣。《诗·小雅》。诒,遗也。慼,忧也。取其自遗忧。“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诒,以支反。遗,唯季反,下同。《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夏书》,逸《书》。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称为宜。夏,户雅反,后“夏书”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书”至“为宜”。

  ○正义曰:此是《大禹谟》之文,以说禹事,故传通以其篇为《夏书》。彼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虽不见孔传,於义亦不相违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还,入於郑。郑伯将享之,问礼於皇武子。皇武子,郑卿。对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庙也。膰,祭肉。尊之,故赐以祭胙。膰,符袁反,《周礼》又作〈炙番〉字,音、义皆同。有丧拜焉,宋吊周丧,王特拜谢之。

  [疏]注“宋吊”至“谢之”。

  ○正义曰:《礼》:吊丧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谢其勤劳。吊者不答拜,以其为事而来,不自同於宾客。此皆据吊及主人敌礼以上。若其臣下来吊,则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后,王以敌礼待之,故拜其来吊,其馀诸侯则否。

 

  丰厚可也。”郑伯从之,享宋公有加,礼也。礼物事事加厚,善郑能尊先代。“享宋公有加”,绝句。“礼也”,一本无“也”字,读则总为句。

  冬,王使来告难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氾,鄙,野也。难,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天子谓同姓诸侯曰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官守,王之群臣。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二子,周大夫。鄢,於晚反。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辟母弟之难也。叔带,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凶服,素服。降名,称不穀。

  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视官、具于氾,三子,郑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鉏,仕居反。

  [疏]“省视官、具”。

  ○正义曰:郑伯与三大夫每日亲自省视当国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于氾,而后听其私政也。

 

  而后听其私政,礼也。得先君后已之礼。听,吐定反。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礼至,卫大夫。守,谓邢正卿国子。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为明年灭邢传。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ed by 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