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从小是个老好人(专指在学校)。
哪知自从流行当值日班长以后,我就在一个星期里,没有一刻安宁。
值日班长,美其名曰,就是民主管理,培养俺们的竞争意识。我有幸成了第一届值日班长,以后的值日班长也归我选,我信心十足地想:因为我公道!
值日班长是干什么的?就是记名字的。科学的解释,就是在小本本上写上违法乱纪的倒霉人员。倒霉人员的处罚,就是放学留下来扫地。
然而规矩是人定的。哪位值日班长心情好了,骂人10次也不会被记名字。
到N届值日班长上任的时候。办案就必须有证人了。不过这是后话。
话说在那硝烟滚滚,弹片横飞的打扫卫生的现场。杨都都迈着大步向我走来,步伐优美得像个企鹅。不过那架势有点不,不……不对劲!
他一见我,便唱了起来:
“我今天陪爸爸,带着全家去杀人。”
显然是想制造恐怖气氛。这句歌词是他的开场白,就像童话里会说话的小狗,先“汪汪”两声,再说人话。
刚唱完,就全身扭曲起来,好象肚子疼,装得委屈得不得了。
他说:
“宇文宇他踢我!”虽然杨都都喜欢过我,但是我公事公办,不轻易冤枉一个好人。我问:
“几脚?”他好象没做好准备,数了半天手指头,说:
“一脚。”哈!才一脚跑来报什么案哪?我尽量婉转地吼道:
“按规矩,踢三脚才能报案。否则熟归熟,我一样可以告你报假案!”
杨都都显然对一审判决非常不满。在他眼中,就冲着他脸上那块明显的刀疤,别人也该让他三分,何况欺负他的还是个无名小卒。哼!
于是他要求重新开庭审理。但是我一定要维持原判。
他伸出一根手指,放到我面前,威胁我:
“哼!等着瞧!”他不知道我有一个毛病。只要我看到一根手指在眼前,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了斗鸡眼。这次也不能例外。
杨都都见状,立即叫来四方兄弟,大声宣告:
“不关我的事!方舟不是我弄傻的!”他才傻呢。对了一阵眼,我终于恢复正常了。
杨都都猛然想起自己的使命。说:
“放心,我一定会让宇文宇踢我三脚的!”表情之壮烈,语气之坚定。
使人佩服!
杨都都四处寻找宇文宇,可是宇文宇跑到厕所去了。我们的规矩是“天雷不打吃饭人,找茬不打撒尿人。”杨都都只好孤军奋战了。
只见他把鼻孔慢慢张大。头发慢慢直起来。抬起自己的一条腿,往另外一条腿上踢。惨不忍堵!没有踢中。没有关系再来,这次只是练习。经过实战练习,杨都都终于狠狠地踢了自己两脚。让我们开香槟庆祝吧!……等等,杨都都踢自己干吗?
杨都都严肃地说:加上这两脚,他挨了三脚。按他的说法,宇文宇应当送到公安局去。
我没法跟杨都都解释,跟他喷道理,我早晚要吐舌头,翻肚皮。
想了一想,还是两边都不得罪。用富有人情味的方法解决。
我在厕所门口,等到宇文宇,让他跟杨都都相亲——不是,是道歉。谁知,他们一见面,就抱在一起,扭打起来。
发展得也太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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