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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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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哈丽特真没有什么心思去回访。就在她的朋友去戈达德太太家叫她之前半小时,她不巧来到一个地方,看见一只标着“巴思,特哈特,菲利普·埃尔顿牧师收”的大箱子,给搬到肉店老板的大车上,准备拉到驿车经过的地方。于是,这世界上的一切,除了那只箱子和箱子上的姓名地址以外,全从她脑海里消失了。

  然而,她还是去了。等车子驶到农庄,她在宽阔光洁的砾石林尽头下了车。这林夹在支有棚架的苹果树中间,一直通到大门口。眼前的这一切,去年秋天曾给她带了莫大的喜悦,现在再触景生情,心里不禁有点激动。爱玛与她分手时,见她带着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神情四处张望,因此便作决定:这次访问不能超过原定的一刻钟。她独自坐着车往前走,利用这段时间去看望一个结了婚住在当维尔的老用人。

  一刻钟刚过,爱玛就准时回到了白色的大门跟前。史密斯小姐听说爱玛叫她,一点也没耽搁就出来了,身边也没跟着一个让人担惊受怕的小伙子。她就一个人顺着砾石道走来——只有一位马丁小姐送出门来,显然是用客套性的礼节跟她告别。

  哈丽特一时讲不清楚事情的经过。她心里思绪万千。不过,爱玛最后还是听明白了这次会面的情况,以及这次会面引起的苦恼。原来,她只见到了马丁太太和两个姑娘。她们对她的接待,即便算不上冷淡,也是抱着怀疑的态度,而且几乎自始至终都只谈些极其平常的话——直至最后,马丁太太突然说起她觉得史密斯小姐长高了,这才扯起一个比较有趣的话题,几个人才变得比较热情一些。去年九月,就在这间屋里,她与她的两个朋友量过身高。窗户旁的护壁板上还留着铅笔标记和备忘记录。那都是马丁画上去的。他们似乎全都记得那一天,那一时刻,那一伙人,那一场合——有着同样的感受,同样的遗憾——准备恢复同样的亲密关系。几个朋友刚刚故态复萌(正如爱玛定会料到的,几个人中就数哈丽特最热忱、最快活),马车就回来了,一切也就结束了。这次回访的方式,时间的短促,当时就让人觉得丝毫也不含糊。不到六个月以前,她还欣然跟这家人一起过了六个星期,而这次却只能在他们家待上十四分钟!爱玛不难想象这一切,觉得这家人有理由表示忿懑,哈丽特自然会感到苦恼。这件事办得不好。她本来可以很大努力,或者忍受很多艰难困苦,把马丁家的地位提高一些。他们是很不错的,只要稍微提高一点就足够了。不,实际上她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可能有!她不会后悔。一定要把他们拆开。可是,在这过程中又引起了好多的痛苦——眼下她自己就感到很痛苦,不久就觉得需要寻求点安慰,便决定回家时取道兰多尔斯,从那里找些安慰。她心里十分讨厌埃尔顿先生和马丁家的人。到兰多尔斯去提提神,这是绝对必要的。

  这是个好主意。可是等马车驶到门口,她们听说“男女主人都不在家”,已出去一些时候了。那仆人料想,他们去哈特菲尔德了。

  “真倒霉,”马车掉头往回走时,爱玛大声说道。“现在偏偏见不着他们,太气人了!我真不知道有什么时候这么扫兴过。”她往角上一靠,想嘟嘟嚷嚷地抱怨一番,或者劝说自己打消这些抱怨,也许两者都有一点——这是并无恶意的人最常用的办法。过了不久,马车突然停住了。她抬头一看,原来是韦斯顿夫妇拦住了车,站在那里要跟她说话。一他们俩,爱玛顿时高兴起来,而一听韦斯顿先生的说话声,就知道他比爱玛还高兴,因为他当即走上前来跟她说:

  “你好?你好?我们陪你父亲坐了一阵——看他身体很好,真是高兴。弗兰克明天要来了——我今天早上接到一封信——明天吃晚饭时肯定能见到他——他今天在牛津,要来住两个星期。我早就料到会这样。他要是赶在圣诞节来,那就会连三天也住不上。我总是情愿他圣诞节不要来。现在的天气正好适合他,又晴朗,又没雨,也不变来变去。我们可以陪他好好玩玩。一切都那么称心如意。”

  听到这样的消息,真叫人没法不兴奋。再一看韦斯顿先生满面喜悦,谁都没法不受感染。他妻子虽然话少一些,也不那么激动,但言谈神情同样证实了他的消息。连她都认为弗兰克一定会来,那她爱玛也就置信不疑了,而且打心底里跟他们一样高兴。这是治疗情绪沮丧的最有效的兴奋剂。过去的烦恼淹没在即将来临的喜事之中,她转念一想,觉得现在不用再提埃尔顿先生了。

  韦斯顿先生向她讲述了他们在恩斯库姆商谈的经过。经过这番商谈,他儿子可以确保有两个星期自由支配。他还介绍了弗兰克旅行的路线和方式。爱玛着,笑着,还向他们表示祝贺。

  “我会马上带他去哈特菲尔德的,”他临了说道。

  爱玛可以想象,他说到这里,她看见他妻子用胳臂碰了碰他。

  “我们还是走吧,韦斯顿先生,”她说,“我们耽搁两位小姐J,。、”

  “好吧,好吧,我这就走。”韦斯顿先生说罢又转向爱玛:“不过,你可不要指望他是个非常出众的青年。你要知道,你只是听了我的描述。也许他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可是,这时他两眼亮闪闪的,说明他言不由衷。

  爱玛摆出一副天真无猜的神态,回了两句不置可否的话。

  “明天,大约四点钟时想想我吧,亲爱的爱玛,”这是韦斯顿太太临别时的叮嘱,话音里带有几分焦虑,只是说给爱玛听的。

  “四点钟!他三点钟准能到,”韦斯顿先生连忙修正说。一次令人非常满意的会晤就这样结束了。爱玛变得兴高采烈起来。一切都显得跟刚才不一样了,詹姆斯赶着马似乎也不像先前那样懒洋洋了。她望着树篱,心想至少那接骨木马上就要长出牙来。她转脸看看哈丽特,见她脸上春意盎然,还挂着一丝温柔的微笑。

  “弗兰克·邱吉尔先生会不会路过牛津,也路过巴思呢?”她虽然问了这句话,但这话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

  不过,地理问题也好,心情平静也好,都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爱玛处于现在这样的心情,她很有把握断定,这两者到时候都会迎刃而解。

  这个令人关注的一天的早晨来到了。韦斯顿太太的忠实学生在十点钟、十一点或十二点,都没有忘记要在下午四点想想韦斯顿太太。

  “我亲爱的、亲爱的、焦急的朋友啊,”她出了自己的房间往楼下走的时候,心里在自言自语,“你总是体贴人微地为别人的安适操心,却从不关心自己的安适。我想你现在又坐立不安了,一次又一次地往他屋里跑,非要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帖帖。”她走过门厅时,钟正好打十二点。“十二点了,再过四个钟头我不会忘记着你的。也许明天这个时候,或许稍迟一点,我想他们几位可能全都来到这里。我看他们一定会很快把他带来的。”

  她打开客厅的门,发现她父亲陪两位男士坐着——原来是韦斯顿先生和他儿子。他们俩才刚到不久,韦斯顿先生还没来得及说完弗兰克为什么提前一天到,她父亲还在客客气气地表示欢迎和祝贺,她爱玛就进来了,领受她那一份惊讶、介绍和喜悦。

  那位大家谈论已久、又深为关注的弗兰克·邱吉尔,眼下就在她面前。他被介绍给她,她认为他受到的赞扬并不过分。他是个非常英俊的青年——身材、气派、谈吐,都无可挑剔。他的脸颇像他父亲,神采奕奕,生气勃勃。他看上去又聪明又机灵。她立即觉得自己会喜欢他。他具有一种教养有素的无拘无束的风度,还很健谈,使她感到他是有意来结识她的,他们很快就会结为相识。

  弗兰克是头天晚上到达兰多尔斯的。他心里着急,就想早一点赶到,于是便改变了计划,早启程,晚歇脚,紧赶快赶,争取提前半天赶到。她为此感到高兴。

  “我昨天就告诉你们了,”韦斯顿先生得意洋洋地大声说道,“我早就告诉你们大家,说他会提前赶到的。我想起了我以前就常常这样。谁出门也不能在路上慢腾腾地磨蹭啊,总忍不住要比计划的走得快些呀。能在朋友们开始盼望之前就赶到,这是多大的快乐,即使需要路途上辛苦一点,那也是非常值得的。”

  “来到可以尽享其乐的地方,真让人高兴,”那位年轻人说道,“尽管我现在还不敢指望有多少人家可去的。但是,既然回家来了,我觉得我可以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一听说“家”这个字,他父亲又得意洋洋地朝他望了一眼。爱玛立即,弗兰克很会讨人喜欢。后来的事情越发坚定了她的这一看法。他很喜欢兰多尔斯,认为那所房子布置得令人称羡。他甚至都不肯承认房子太小。他赞赏那个地点、那条通往海伯里的小道、海伯里本身,还特别赞赏哈特菲尔德。他声称自己对乡村一向怀有只有自己的家乡才能激起的那种兴致,急巴巴的就想来看看。爱玛心里有些怀疑:也许他从未有过如此亲切的想法。不过,即使他说的是谎话,那也是令人高兴的谎话,而且得很动听。他并不像是装腔作势,也不像是言过其实。瞧他那神态,他那谈吐,好像他真的感到非常高兴。

  总的说来,他们谈的话题无外乎人们初次结识时常谈的话题。小伙子提了不少问题:“你会骑马吗?有舒适的骑马道吗?有舒适的散步小径吗?邻居多吗?也许海伯里人交往比较多吧?这里及附近一带有几所非常漂亮的房子。舞会——开不开舞会?这儿的人们喜欢唱歌弹琴吗?”

  他的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他们也随之变得熟识起来。这时,他趁他们双方的父亲正谈得起劲的当儿,把话题转到他的继母身上。他一说起这位继母,便赞不绝口,称赏不已,还因为她给他父亲带来幸福,并且热情地接待他,而满怀感激之情。这又证明了他很会讨好人——证明了他确实认为值得讨好她。在爱玛听来,他发出的每一句赞美之词,韦斯顿太太都受之无愧。不过,他肯定不怎么了解实情。他懂得说什么话中听,别的事就没有把握了。“我父亲这次结婚,”他说,“是一个最明智的举动,每一位朋友都会为之高兴。他要永远铭记让他获得这般幸福的那家人,感谢他们对他恩重如山。”

  他还尽量表示这样的意思:泰勒小姐有这些功德,应该感谢她爱玛。但他似乎没有忘记,按照常理,与其说是伍德豪斯小姐造就了泰勒小姐的性格,不如说是泰勒小姐造就了伍德豪斯小姐的性格。最后,他好像下了决心要把话锋一转,绕到心里想说的话上,便惊叹起泰勒小姐的年轻美貌上。

  “举止优雅,和蔼可亲,这是我早料到的,”他说。“可是不瞒你说,从各方面考虑,我原以为她只不过是个上了一定年纪、还算好看的女人,却没想到韦斯顿太太竟然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

  “你把韦斯顿太太看得再怎么完美,我也不会觉得过分,”爱玛说。“你就是猜她只有十八岁,我听了也会很高兴。可你真要这样说了,她准会跟你吵起来。千万别让她知道,你把她说成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

  “我想这倒不至于,”弗兰克回答道。“不会的,你放心好了,”说着谦恭有礼地鞠了一躬,“跟韦斯顿太太说话,我知道可以称赞什么人而不会被认为言过其实。”

  爱玛心里一直在猜疑:他们两人相识以后,人们会产生什么样的期待。她不知道弗兰克是否也有这样的猜疑;他的那些恭维话究竟应该看作是对人们的期待表示认可的标志,还是表示不买账的证据。她必须和他多见几次面,才能了解他的癖性。现在,她只是觉得他还挺好相处的。

  韦斯顿先生时常在想什么,她心里很清楚。她瞧见他将锐利的目光一次次地瞥向他们俩,脸上露出喜滋滋的神情。即使他决意不看他们俩的时候,她也相信他时常在侧耳倾听。

  她自己的父亲全然没有这样的念头,他丝毫没有这样的眼力和疑心,这倒是个令人十分欣慰的情况。幸亏他既不赞成男婚女嫁,也无这方面的预见。虽说不管谁在筹备婚事,他总要加以反对,但他对这种事总是后知后觉,因而事前就用不着烦恼。看来,不到既成事实的时候,他似乎不会把哪两个男女情愫相通看得很重,认为他们打算结婚。他这样视而不见倒是不错,爱玛感到庆幸。现在,他既不用作出任何令他不快的猜测,也不用怀疑他的客人可能居心不良,而只需充分发挥他那热情好客的天性,觉得弗兰克·邱吉尔先生不幸地在路上过了两夜,便关切地问起了他一路上的饮食起居,而且真是十分急切地想知道他确实没有着凉——不过,关于这件事,他要再过一个晚上才能完全放宽心。

  按情理坐了一段时间以后,韦斯顿先生要告辞了。“我得走了。我要到克朗旅店处理干草的事,还要到福德商店为韦斯顿太太办一大堆事。不过,我不必催促别人。”他儿子是个很懂规矩的人,没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也立即站起身来,说道:

  “既然你要去办事,爸爸,那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去看一个人。反正是迟早要去的,不如现在就去。我有幸认识你们的一位邻居,”说着向爱玛,“一位住在海伯里或者那附近一带的女士。一个姓费尔法克斯的人家。我想,那座房子并不难找。不过,我认为,说他们姓费尔法克斯并不妥当——应该说姓巴恩斯或者贝茨。你认识哪个姓这个姓的人家吗?”

  “当然认识啦,”他父亲大声道。“贝茨太太——我们刚才还路过她家——我看见贝茨小姐就站在窗前。对呀,对呀,你是认识费尔法克斯小姐。我记得你是在韦默斯认识她的,她可是个好姑娘啊。你当然得去看看她。”

  “今天早上就不必去了,”年轻人说。“改天也行。不过,在韦默斯彼此那么熟悉——”

  “嗨!今天就去,今天就去。别推迟了。该的事总是越快越好。此外,我还得提醒你,弗兰克,你在这里可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怠慢了她。你看见她和坎贝尔夫妇在一起时,她跟周围的哪个人都可以平起平坐。可是在这里,她却跟一个只能勉强糊口的老外婆在一起。你要是不早一点去,就是看不起人家。”

  儿子似乎被说服了。

  “我她说过认识你,”爱玛说。“她是个非常文雅的小姐。”

  弗兰克赞成这一说法,不过只是轻轻说了声“是的”,使爱玛几乎要怀疑他是否真的同意。然而,如果简·费尔法克斯只能算是一般的文雅的话,那么上流社会就必定会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文雅标准。

  “如果你以前不是特别喜欢她的风度的话,”爱玛说,“我看你今天一定会喜欢的。你会发现她很讨人喜欢。你会看到她,听她说话——不行,恐怕你压根儿听不到她说话,因为她有个姨妈总是唠叨个没完。”

  “你也认识简·费尔法克斯吗,先生?”伍德豪斯先生说,照样总是最后一个开口。“那么请允许我向你担保,你会发现她是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年轻小姐。她是来看望她外婆和姨妈的,她们可是很值得敬重的人。我跟她们是老相识了。我敢说,她们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我叫个用人给你带路。”

  “亲爱的先生,那可使不得,我父亲会给我指路的。”

  “可你父亲走不了那么远。他只到克朗旅店,在这条街的那一边。再说那里有好多人家,你可能不大好找。那条路又很泥泞,除非你走人行道。不过,我的马车夫会告诉你最好在哪儿过街的。”

  弗兰克-邱吉尔先生还是谢绝了,脸上尽量摆出一副很认真的神气。他父亲竭诚地支持他,大声嚷道:“我的好朋友,这就大可不必了。弗兰克见到水洼不会往里走的。至于上贝茨太太家,他从克朗旅店三蹦两跳就到了。”

  他们终于获准自己去了。那父子俩,一个热忱地点了一下头,另一个大方地鞠了一个躬,随即便告辞了。爱玛对这初次相识感到非常高兴,整天都可以想象他们在兰多尔斯的情境,相信他们过得很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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