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在过去的15分钟里,地方助理检查官哈里-佛里奇是在消磨时间,他漫不经心地翻动着讲稿,重复提问着同一个问题,还不时地窥视着审判庭墙上的挂钟。
突然,他直起身子,转向佩里-梅森,按官方礼节鞠了一躬,说:“我的调查完毕,请你讯问吧,梅森先生。”
梅森站起身来,立即意识到自己已被导入圈套。
“假若法庭允许的话,”他和蔼地说,“现在的时间是星期五下午4点40分。”
“什么意思?”法官埃根以生硬的态度问了一句。
“仅此而已,”梅森微笑着说,“我突然意识到法庭会在我讯问证人期间宣布休庭。我觉得我的讯问可能会延长一些时间,是否可以推迟到星期一上午进行……”
法官埃根在没有陪审团的一般性法庭调查中总是特别地注意礼貌形象,但是,当法庭中坐满了听众,又有陪审团在场时,他却总是表现出非常的专横。作为一名精干的政治家,他早就具备控制审判庭和威震辩护者的能力。虽然他被律师们所怨恨但是却赢得了选民们的崇敬。
“梅森先生,”法官说,“法庭将按时休庭。法庭有法庭的规章,不能以辩护人的意愿行事。还有20多分钟的时间。审判员们都想赶快结案,回去工作。请讯问吧。”
“好吧,先生。”梅森马上转向辩护席开始整理讲稿,并利用这几秒钟的宝贵时间考虑对策。
证人席上的女证人显得非常聪敏,除非律师能够动摇她的证言,否则法庭就会宣布被告有罪。梅森已经掌握到一项令人吃惊的事实,他希望这一事实能够引发出人意料的效果。
但是,时间太短促了,5点前不可能在现场营造出可以利用的气氛。如果他在这紧张的20分钟里不着边际地讯问,势必会使陪审员们一致认定女证人证言的表面价值而在周末解散陪审团。
梅森终于下定了决心。
“拉维娜夫人。”他谦恭地微笑着。
证人席上精心梳扮过的女士微笑着示意了一下,她的笑意似乎表明她乐意接受对方精彩详尽的调查。
梅森问:“你已经确认本案被告即是那名拦路抢劫的案犯,是吗?”
“是的,梅森先生。”
“你第一次见到这名被告是在何时?换句话说,你一生中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抢劫案发生的那天夜晚。当遇到红灯时,阿彻先生停下车来。突然,被告似乎从天而降,猛地拉开车门,用一支左轮手枪顶住阿彻先生的面部,不慌不忙地抢走了他的钱夹、镶钻领卡和我的坤包。一切进行得那么迅速,以致我还没有明白发生在眼前的事情时,他已跳上一辆小车向相反方向驶去。”
“那么,阿彻先生追过去了吗?”
“当然没有。阿彻先生没有那么傻,那家伙带有手枪而阿彻先生则是赤手空拳。阿彻先生驾车驶过十字路口,将车停在一家药店门口,给警察局打了电话。”
“你在干什么?”
“我一直在车中等着。”她说,“一直等到我觉得不能再等下去时。”
“等了多长时间?”
“我想足足有5分钟吧。之后,来了一辆无线通讯巡逻车。”
“然后呢?”
她说:“当阿彻先生向警察报案的时候,有一位我认识的女士驾车驶来,并认出了我,她将车开到前面停下来。我叫过一名过路人,让他告诉阿彻先生我回别墅了。如果警察有什么情况需要说明的话,我可以随时到场。”
“你为什么不等一等,向警察说明情况?”
“阿彻先生会告诉警察想了解的一切情况。我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警察是受雇于纳税人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的。如果有情况要问,找到我很容易。”
“抢劫发生时你和阿彻先生在一起吗?”
“当然,梅森先生。这一点我已经重复回答多次。”
“离开阿彻先生你到哪儿去了?”
“别墅。”
“等一下,你所说的‘别墅’,指的是拉维娜别墅吗?”
“梅森先生,如果需要特别明确的话,就是拉维娜别墅二号。”
“别墅归你所有?”
“产权不归我,我租用,但别墅本身归我,可能应该说,归我管理。”
“抢劫案发生时你和阿彻先生行驶在通向别墅的途中吗?”
“是的。”
“谁驾车驶来把你捎走了——你说你认识的那位女士是谁?”
“凯勒小姐。”
“凯勒小姐。我想,她与你不仅仅是认识吧?”
“她是我的熟人,朋友,雇员。”
“她是你的雇员?”
“是的,她是一位女招待。”
“她是在抢劫现场把你捎走的?”梅森问。
拉维娜夫人甜甜地一笑,说:“不是。”
梅森眉头一挑:“我明白,你的意思是……”
“梅森先生,我不知道你是否企图将我诱入圈套,我明确地表示过,抢劫案发生之后,阿彻先生驶过十字路口在一家药店门口停下来。伊内兹-凯勒小姐邀我上车的地方大概离案发现场有125至150英尺。”
她得意地一笑,几个陪审员也咧嘴笑起来。
“我并没有诱导你的意思,”梅森说,“只是一般性地问问。”
“我可担当不起,你瞧,梅森先生,我是宣过誓的。”
审判庭里微微传出一阵欢快而兴奋的骚动。
梅森戏剧性地一挥手,转过身去,喊了一声:“保罗-德雷克先生。”
保罗-德雷克先生是德雷克侦探事务所的探长,他瘦高的个头一出现在审判庭里,立即吸引了众多好奇的目光。
“先生,”梅森说,“请你到法院图书室把伊内兹-凯勒小姐带来。”
德雷克先生点点头,走出审判庭的旋转大门。
“现在,”梅森猛地一转身,面对拉维娜夫人,“请你老实告诉我,你能否绝对确信是伊内兹-凯勒小姐驾车路过时把你捎走的?”
证人一愣神,调整一下面部表情,否则她闪动的睫毛或颤抖的嘴唇将有可能暴露出她的内心世界。
“那么,”梅森问,“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证人缓缓地转移视线,深思着皱皱眉头:“我相当清楚,绝对是伊内兹-凯勒。当然,梅森先生,那是多日前的事了,而且……”
“你认识伊内兹-凯勒有多长时间了?”
“大约有8个月。”
“案发之前你认识她多久了?”
“我想,有2个月吧。”
“你是拉维娜别墅连锁夜总会的老板吗?”
“不是连锁夜总会,梅森先生,只有三家。”
“那么,夜总会归你管理吗?”
“是的。”
“你雇有女招待?”
“是的。”
“多少个?”
“一共18个。”
“你是一名优秀的业主吗?”
“我尽力去做。”
“你每天晚上都与三个俱乐部有联系吗?”
“是的。”
“你逐个查看吗?”
“是的。”
“你要查看一下谁在上班谁没有上班吗?”
“我想,是的。”
“案发时你已经认识伊内兹-凯勒大约两个月?”
“是的。”
“在这期间你每天都见到她吗?”
“她并不是每天上班。”
“只是大多数晚上上班吗?”
“是的。”
“在案发之前,你没见过被告?”
“没有。”
“从来没见过?”
“没有。”
“你匆匆瞥了被告一眼,这一瞥……”
“不是匆匆瞥了一眼,我一直盯着他的脸。”
“抢劫过程很短暂吗?”
她掩饰不住腔调里的不满情绪说:“非常短,案犯的作案手法相当老练,梅森先生。”
“不许妄加评论,”法官埃根以一种乏味的腔调说,“证人回话时要避免评论性语言。陪审团不应接受涉及手法老练之类的证词证言。”
梅森紧闭双唇。法官对陪审团的告诫只会加剧证词中评论性语言的损害作用。梅森所能做的任何努力也只能增添不利因素。
“你仅仅看见了案犯,相对来说时间比较短,对吗?”梅森漫不经心地问。
“那要看你所说的‘相对来说’是什么意思。”
“不足一分钟?”
“可能是吧。”
“只有30秒?”
“可能。”
“你已认识凯勒小姐两个月。你坐上她的车,直接回到了拉维娜别墅二号。”
“距离不足半英里。”
“用了多长时间?”
“几分钟。”
“是被告作案时间的4倍吧?”
“可能有。”
“5倍吧?”
“也可能。”
“6倍呢?”
“我不知道,梅森先生。”
“你现在想让陪审团相信,你一眼就认出被告即是抢劫现场的案犯,但是你却弄不清楚是否是伊内兹-凯勒邀你上车并把你带回了拉维娜别墅?”
蓦然间,梅森看出了她眼中的喜色。她说:“我并没有说我对伊内兹-凯勒捎我离开的事弄不清楚。我告诉你,确确实实是她带我离开的。这一点,我坚信不移。”
梅森向后看了一眼。
保罗-德雷克独自一人站在门口,他看到梅森转过脸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梅森看到了证人的快意,他转身对保罗-德雷克说:“伊内兹-凯勒可以不到审判庭来,既然拉维娜夫人这么自信,那么我就以她的答话为准。”
“谢谢。”拉维娜夫人柔顺地说着,目光中流露出胜利者不屑一顾的表情。
梅森迅疾地瞥了一眼挂钟。
目前已经没有时间去申明自己是怎样被愚弄了,事态的突变使得他必须温文尔雅,沉着冷静,泰然自若地应付剩下的13分钟。在此13分钟里,他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才智与这位机敏的夫人周旋。夫人知道自己已胜券在握,无可置疑,梅森则已失去反驳证言的武器。
“你曾经又一次见到过被告?”梅森问。
“是的,梅森先生。”
“在什么地方?”
“在警察局一排人犯中间。”
“你从一排人犯中认出了被告?”梅森问。
“一眼认出。”
“你是否绝对肯定,从案发时起,到在警察局认出他为止的这段时间里,你没有见到过被告?”
“对,我肯定。”
梅森停止发问,盯着证人看了一阵:“拉维娜夫人,在警察局认证被告时还有谁和你在一起?”
“阿彻先生。”
“你们两人都在那儿?”
“自然啦。”
“为什么说是‘自然啦’?”
“因为我们两人一起被抢劫。我推测,警察想让我们两人都来认证。”
“那么,为什么不让你们各自单独认证,既然他们想使认证绝对准确?”
“这一点你得去问警察局,梅森先生。”
“警察让你俩一起认证,提出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了吗?”
“当然有。”
“什么理由?”
“那些属于传闻。”法官埃根突然插话。
“没有异议,没有异议,法官先生,”哈里-佛里奇微笑着说,“让他继续问下去。”
“这是在填充记录,”法官埃根生气地说,“法庭不受理传闻,而且法庭也不想因此浪费法庭调查的时间。请继续进行,梅森先生。”
“谁首先认出被告,是你,还是阿彻先生?”梅森问。
“同时认出。”
“一看到他,你就将这个人认了出来?”
“当然,我肯定,一定是他,梅森先生。”
“而阿彻先生也是如此肯定吗?当时你是否在场?”
“是的,梅森先生。”
“你是如何表明你认出来的?”
“指出来。”
“阿彻先生呢?”
“他也是指出来。”
“你们两人同时伸出手指,对吗?”
“对,梅森先生,几乎是在相当短的同一时刻。”
“抢劫案发生之后你再也没见过被告,直到认证的时候才见到?”
“不是的,先生。”
梅森眉头一皱,问:“你见过他的照片吗?”
她迟疑起来。
“见过吗?”梅森突然警觉起来。
“是的,见过。”
“何时见过,在认证人犯时可做参考的,那张照片?”
“指证的前一天。”
“那么,是谁把照片送给你的?”
“阿彻先生。”
“当时还有谁?”
“一名警官。”
“所以说,在认证一排人犯中的被告时你已经提前审视过他的照片?”
“是的,已经看过他的照片。”
“你能描述一下见到照片时的情景吗?”
“当时我在拉维娜别墅三号,一位身着便装的警察和阿彻先生来到这里。我记不清警察的名字。阿彻先生说,‘马莎,他们抓获了那个抢劫我们的案犯,我的钱夹和你的坤包都找到了,不过钱和领夹还没有追回。你的坤包已被割破,内衬也被撕去,但是,那肯定是你的坤包。’”
“警官说了些什么?”梅森问。
“他说不必要麻烦我们去认证,他觉得一定就是那个人。”
“于是,他便让你看了那个人的照片吗?”
“是的。”
“是一张由警察拍的照片吗?”
“是的。我说这个人看起来的确很像。”
“于是你们就约好第二天上午在警察总局见面。”
“是的,上午10点。”
“当你见到照片时,你肯定自己能认出来吗?”
“当然肯定。”
“阿彻先生肯定吗?”
“是的。”
“你怎么知道?”
“他这样告诉我的。”
“是他把照片递给你的吗?”
“是的。”
“那就是说,阿彻先生把照片递给你。然后说,‘马莎,这是抢劫我们的那个人。’或者说有类似的话。”
“不,他说得没有那么露骨。”
“他告诉你说这就是曾经抢劫过我们的那个人,对吗?”
“不。他说,我已经认出来这个人抢劫过我们。他让我看了照片,问我有何想法。”
“那么,”梅森说,“当你去认证一排人犯中的被告时,你已经通过照片熟悉了被告的特征,对吗?”
“我不那样认为,梅森先生。”
“我这样认为。”梅森抢过话头,“请回答我的问题。”
“我曾经看过那张照片。”
“你曾经仔细审视过那张照片,对吗?”
“我想是的。”
“通过对照片的观察,你已经熟悉了那个人的特征?”
“是的。”
“所以说,去警察局认证被告之前,你已经认证了被告?”
“不是的。”
“你已认证了他的照片,对吧?”
“那并非被告本人。”
“但你的确做出过认证。”
“是的。”
“虽然是一次不正规的认证,但绝对是一次认证?”
“肯定是的。”
“你肯定吗?”
“肯定。”
“你是否告诉警察说你已经肯定?”
“是的。”
“那么,你既然已经从照片上确认了被告,第二天还有什么必要到警察总局去认证被告本人呢?”
“因为,……我想,他们说法庭需要这样的证据。”
“那就是说,你去认证的惟一理由就是制造法庭所需要的证据?”
“法官先生,我对使用‘制造’一词提出抗议。”地方助理检查官说。
“抗议有效。”
“你第二天到警察局认证被告的惟一目的就是为了提供证据。”
“所有人的认证不都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吗,梅森先生?”
梅森有些生气:“是我在问你,你到警察局走一趟,从一排人犯中认出被告的椎一目的是提供证据,对吗?”
“我……那么,我想是吧。”
“你已经清楚在那一排人犯中一定有一个是被告?”
“是的。”
“你已经从照片上认出了那名被告?”
“是的。”
“当阿彻先生把被告的照片拿给你看时,他并没有拿出许多张不同的人物的照片让你拣出你所熟悉的人?”
“当然没有。我们是朋友,他只是简单地说,‘马莎,警察抓获了抢劫我们的案犯,钱没有追回,只抓到了人。这就是他的照片。’”
“首先他告诉你这就是那个人,然后他又问你是不是那个人?”
“他问过我。”
“之后,警官又问你,是否能在一排人犯中认出这个人来?”
“是的。”
“你怎么回答?”
“我告诉他肯定能。”
“你答话时,是否还拿着照片?”
“没有,已经还给了他。”
“还给了警官,还是阿彻先生?”
“警官。”
“当他提出让你到总局指认被告后,你是否又看过照片?”
“是的。”
“为什么?”
“我想再肯定一些。”
“肯定什么?”
“他就是那个人。”
“你第一次看到照片时还不够肯定吗?”
“当然肯定。”
“可是你刚才却说第二次重看照片是为了再肯定一些。”
“我的意思是说为了肯定地把他从一排人犯中指证出来。”
“那么,你并非根据对案发当天见到过的案犯的回忆把被告指认了出来,而是根据你对照片的回忆把被告指认了出来。”
“哦,根据两方面。”
梅森无奈地瞥了一眼挂钟。“你为什么要再一次审视那张照片?”
“法官先生,我抗议重复讯问已经回答过的问题。”地方助理检查官提出了异议。
“抗议有效。”法官埃根厉声应道,“我建议,辩护律师已围绕这方面发问得够多了,请换一个方面发问。”
梅森接着说:“拉维娜夫人,现在我想了解一两个关于案发时的问题。当时你是否正行驶在通往拉维娜别墅二号的途中?”
“是的。”
“当时穿的什么衣服?”
“就是现在这一身打扮。”
“那么我认为,”梅森非常随意地说,“你一定也带着现在放在腿上的这只坤包了?”
“是的。”
她倏然间咬了一下嘴唇:“不,我记错了,当时我带着另一只坤包。当然,那只坤包已被抢走了,梅森先生。”
“你对案发时的情景记得特别真切吗?”
“是的。”
“阿彻先生是你的老朋友吗?”
“认识他有一些日子了。”
“他吸烟吗?”
“我想,吸的。”
“案发时他是否吸着烟?”
她的眼光避开梅森,用戴手套的手摸摸脸颊说:“让我想一想……记不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梅森说,“当遇到红灯时,阿彻先生停下车来,掏出一支烟噙在嘴里。然后附身向前,将点烟器推进仪表板,这时歹徒已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一阵沉寂。
法官埃根瞥了一眼挂钟,在凳子上不安地挪动着。
“请回答我的问题。”梅森催促着。
“哦,对不起,当时我在考虑其他问题。”
“你在考虑什么?”梅森问。
她微微一笑:“肯定与本案无关。”
“那么,请你回答我的讯问。”
“我……对不起,我忘记了问题是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乱。”
她向陪审团笑了笑,陪审团中几位对她感兴趣的先生也向她笑了笑。
法庭记录员以单调的语气又念了一遍讯问的问题。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在红灯前停下来时,他噙住一支香烟俯身将点烟器推人仪表板,这时歹徒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我……我不太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右手捏着点烟器直起身来时,被告已用手枪抵住了他的面部,阿彻先生一举手,点烟器掉下去,并在车上烧出个洞来。”
“拉维娜夫人,如果你愿意,请看一下这张在阿彻先生汽车里拍的照片,你将注意到前排车座上的那个圆洞。”
“我……我想一下,梅森先生,实际情况可能如此。”
“不过,这一点肯定会给你留下印象,”梅森说,“点烟器在车座上烧出一个圆洞,将会产生很浓的气味。”
“梅森先生,关于这一点我建议你问一下阿彻先生吧。”
“谢谢你的建议,但我现在是在问你。”
“我觉得我的确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
“天哪,梅森先生,我不是一块木头,也不是一块石头,我是一个有情感的女人,谁也不能期望一个女人在遭到抢劫之后,还能把一切细节回忆得清清楚楚。”
“可是,你却能够把被告的特征回忆得清清楚楚,不是吗?”
“不是清清楚楚,不是。”
“大致清楚吧?”
“可以这样说。”
“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不,不,不要看,只告诉我他眼睛的颜色。”
“不知道。”
“那天夜里,即案发的那天夜里,他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与现在的衣服颜色相同。”
“当你在一排人犯中看到他时,他穿着什么衣服?”
“还是一样,对不起,我记不清楚。”
“当阿彻先生靠近十字路口,案发时,他行驶在哪条道上?在路边行车道上,还是在接近中心的行车道上?”
“在……中心道上。”
“那么,”梅森说,“如果被告要打开左侧车门,他就必须站在……”
“不是的,”她说,“对不起,我记错了,现在记起来了,车停在右侧行车道上,靠近路边。”
“准确地说,抢劫发生在什么时候?”梅森问。
“怎么,在9月13日……。”
“不,我的意思是夜里几点?”
“是在……哦,前半夜。”
“9点钟?”
“梅森先生,我没看表。”
“10点钟?”
“我说过我没看表。”
“11点钟?”
“对不起,梅森先生,我……不,是11点以前,因为药店要在11点关门。”
法官埃根清清嗓子,说:“现在已经将近5点钟,法庭休庭到星期一上午10点。在休庭期间,奉劝各位陪审员不要私下议论本案,在任何场合都不许与他人议论本案。在最终结案之前不应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在休庭。”
德雷克分开散场的人流走到梅森身边。
“怎么回事”梅森问。
德雷克摇摇头:“溜了。”
“该死,”梅森说:“你应该看好才是。”
“佩里,我发誓……好吧,真不明白。我发誓,那个姑娘是站在我们一边的。她愿意出庭作证。她发誓说自己只有一次与拉维娜夫人同车的经历,是送她去逛商店的,并且是在下午。”
“案发的那天晚上呢?当时她在哪儿?”
“她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记得了。她觉得她应该在拉维娜一号别墅。她不能肯定。”
“你的意思是说,她不记得曾与拉维娜夫人谈论过抢劫的事?拉维娜夫人是否告诉过她自已被抢劫过……”
“没有,”德雷克打断梅森的问话,“拉维娜夫人从来没有提起过被抢劫的事。只是到一周多以后才说出来。所以伊内兹-凯勒很肯定地说她没有从案发现场捎走拉维娜夫人。”
“我真该死,”梅森停顿一下说,“她很肯定吗?”
“是的,很肯定。”
“我们一定要找到她,保罗,太重要了。”
“一定,”德雷克说,“我让她待在这儿等候传呼。一定是她欺骗了我们,不过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她看起来那么诚实,从拉斯韦加斯毫无怨言地和我来到这儿。”
“好啦,”梅森说,“现在我们又有新的工作可干了。保罗,不要让陪审员们看到你在这儿站着游说,似乎我们对结果很悲观似的。”
梅森兴奋地拍着保罗的肩膀说:“漂亮极啦,保罗,干得的确不错!”
一些从陪审席上鱼贯而出的陪审员们以友善而好奇的目光向梅森致意。
马莎-拉维娜走过来,30多岁年纪,高雅的形象,自信的神态,是一个极端危险的人物,在陪审团成员面前她故意表现出一种不加掩饰的得意之色。
“下午好,梅森先生。”她甜蜜蜜地向梅森打招呼。
“下午好,拉维娜夫人。”梅森不卑不亢地应付着,并补充了一句极具深意的话,“下星期一上午见。”
梅森声调中的某些东西扰乱了她的思路,她转身看了他一眼,从那认真端详的神态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险恶的敌手。然后,只是稍一迟疑,她便走出了审判庭大厅,优雅的身段以及款款摆动的臀部无不显示出她的自信和自傲来。
“这条毒蛇。”德雷克轻声咕哝了一句。
梅森和保罗-德雷克挤出人群离开大厅,接着,梅森示意保罗-德雷克走向楼梯:“保罗,等人少了再走,我最不喜欢拥挤在电梯里,与陪审团的人们站在一起。总会有人认出我来,问一些有关案件的问题,而且……”
“他们为什么要让陪审团在场?”德雷克问。
“在有些谋杀案审理中,勿需陪审团在场,”梅森答道,“而审理这个案件,必须有陪审团在场,被告身无分文,辩护纯属义务。如果不让陪审团出席,他会摇掉脑袋的,再说,法官……”
一只大手狠狠地抓住了梅森的肩膀。
“梅森先生。”一个粗重的嗓音喊道。
梅森一转身,一个膀大腰圆、皮肤黝黑的男人正满脸愠色地怒视着他。
“你好,阿彻先生,怎么样?”梅森招呼道。
“我很气愤,”阿彻虽然如此说着,脸上还是露出了笑容。
“为什么?”梅森问。
“什么屁事,竟把我圈在那间房子里?活见鬼,快把我急疯啦。”
“作为证人,”梅森说,“法庭要按规定办事。这就是说不允许这个证人听到另一个证人的证言。他们禁止进入审判庭。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听到证人单方面对发案情况的回忆而不受另一个证人的回忆的影响。”
“一派胡言!”阿彻说,“真是胡扯八道!我是一个忙人,好的,事情多得很,约见的人很多。什么事都放弃了来到法庭上,如果让我坐在审判庭里听一听审判情况还行,但却让我坐在那间该死的证人间里,太过分了。”
“不会太久的。”梅森满有把握地说。
“哼,已经够长啦。我已经和地方助理检查官谈过,他说一切由你作主。我已经谈过案发的经过,证词也已经有了,为什么还让我到审判庭来?”
“想让你再回忆一下。”
“是的,助理检查官也这么说。但是,他说一切取决于你,假若你同意证人作证之后并以这些证词在法庭上为准,法官将会同意我留在法庭上。”
“但是,”梅森笑了笑,“我不想提出这个请求。”
“为什么?”
“因为我为本案被告辩护,我认为,为了保护他的利益,必须严格遵守法庭规则。”
“现在你听着,”阿彻说,“你代表被告,代表那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那个笨蛋,那个无赖,那个抢劫犯。我是本行业的一名重要的企业主,我有声望和地位,我能让一名代理人变成百万富翁,也能让一名代理人变得一贫如洗。我不喜欢这样,梅森,我不喜欢你的处事方法。”
“对不起,阿彻先生。”
“好吧,我要看到你后悔的那一天。”
“这是恐吓我吗?”
“不,不是恐吓……当然啦,妈的,是的!我觉得你的做法毫无道理。被人抢劫已经是够倒霉的啦,我失去了钱夹中的四五百美元,还有那1200美元的钻石领卡。我到警察局报案,还得被他们拉到警察总局在一排人犯中进行指认,之后又得到法庭上做证。知道吗,我花费在时间上的价值比我丢失的金钱还要多得多。如果能够尽快摆脱此案,那么结案之前我将会赚他妈的一大笔钱。”
“对不起,”梅森说,“当然,非常不幸,尤其是对于一个时间这么宝贵的人……。”
“当然,我并不是抱怨这些时间,”阿彻的口气缓和了一些,“只是我不想困在那间房子里,我只想出来了解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至少,不要让我觉得那么无聊。”
“对不起,”梅森说,“你可以找本有趣的书看一看。”
“书!”阿彻鼻子一哼,“在那儿没法看书。那些个乡下人做的破凳子,坐在那些恶心的凳子上简直能把我折磨死。我只能站起来踱踱步,向窗外看看,然后重新坐在那些可恶的硬木椅上。我宁肯撤消这起诉讼也不愿再继续熬下去。”
“对不起,”梅森放声一笑,说,“不过,我所考虑的,我所做的都是为了最有效地保护被告的利益。”
“你不会从被告手中得到一分钱。”阿彻说。
“说得对。”
阿彻摇摇头:“真是不可思议。图什么呢?你作为一名本地区大名鼎鼎的律师,却为一名小人物去义务辩护,而像我这样的超级大款却坐着冷板凳,等候那些该死的律师的召唤。你说呢,梅森,假如我撤消起诉如何?”
梅森微微一笑:“这一点由检查官作主。恐怕他不会赞同你为了不浪费宝贵时间而撤消起诉的提议吧。我敢说,尤其是当他知道你的提议是在与我商量之后,他断然不会接受的。”
阿彻盯着梅森看了一阵子,然后说:“那么,好吧,你们这些花言巧语的律师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难怪公民们都讨厌走进法庭。梅森,你听着,你让我在星期一上午出席法庭,如果必须去的话,那我倒要看看我是否可以找到托词。”
梅森依然微笑着摇摇头,转过身去:“走吧,保罗,电梯到了。”
阿彻站在那儿看着他们,浓浓的双眉皱在一起,愤怒的目光中包含着一些无奈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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