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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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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国、日本和德国

  自从1689年英国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后,世界形势起了很大变化。英国的新体制,使农业上的经济因素与工商业并为一元,公私组织也凝结为一,彼此都受金钱的管制。这是一种优势的组织。于是在公私场合之中、有心与无心的情况下、在平时及战时,英国都以这种优势凌驾邻国未曾改组的体制。首当其冲的是法国。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时,1704年布仑翰(Blenheim)一役,约翰·邱吉尔(JohnChurchill)即赖英伦银行的经济动员,打败路易十四的部队(第四章)。此后亘18世纪,英法两国又因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兵戎相见。在财政压力下,法国终于爆发大革命。而法国内部情形复杂,更不容易进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其经过容后(第七章)论及。

  长时间内,这样的压力也及于殖民地与尚未构成民族国家的地区。这些地方企图独立创设民族国家的时候,其领袖人物通常以民主自由解放、维新等名目为号召。然则在各人人身经验之外,这些口号及运动要不外在政治体系中树立一个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原则,于是新型的法律,不倚赖人事关系、不低头于社会阶级的权威,即能广泛地推行。在资金全面的流通、人才不分畛域的雇聘,和技术的支持因素全盘活用的三个条件之下,范围只有越做越大,资本也愈积愈多。其间虽有程度之不同,任何一个“维新”的国家,无法完全脱离上述我们认为资本主义这一套技术的安排。倘非如此,其社会的下层结构即无从全面自治,更谈不上自主的成长。苏联与中国的革命,好像已经脱离这种程序。可是因其下层无法固定,只好藉教条的禁锢和警察权的督责加强管制。且其下端既为牵强组织而成,由上向下的压力也始终不能放松,其数目字也始终无法累积。现在看来,这种办法仍不外是过渡期间的体制,主要的目的是以战时的姿态存积资本。如欲恢复经常持久的体制,仍要引用以上一般原则,虽说其强调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有社会主义性格,但组织上并没有别开生面另起炉灶。这些情形也待下章缕列。

  法国的旧体制(ancienregime)、帝俄和传统中国改造困难,乃因其过去有中央集权的体制,其组织上向来不按上述的安排。反之,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过去愈缺乏中央集权的经验,愈有以数目字管理的潜力,改造比较容易,常能捷足先入资本主义体制。其造成内部各因素能自由交换的情形也不一致,而各按其本身在历史上发展的程度为转移。以下是美国、日本和德国不同的例子:

  美国——自然地进入资本主义?

  美国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似乎比较容易解释。简而言之,不外将一个在英国试验成功的体制推行于一个空旷的地区。因其缺少既成因素的阻碍,所以这运动不受挫折,又富于资源,所以环境上更利于创造。

  但事实之发展并不如此简单。第一,北美洲并非英国独占之殖民地,17世纪法国已拥有加拿大,西班牙也占领了佛罗里达(Florida),纽约和赫德逊河畔一带则是荷兰人移殖地,更西南则有瑞典人创立的“新瑞典”。第二,美国独立前的13个州并没有共通的体制,弗吉尼亚(Virginia)和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是由已立案的商业公司开拓的殖民地,纽约则是第一次英荷战役后的战利品,为约克公爵的私产。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和马里兰(Maryland)虽然也由私人出名领有,却分别用以扶助教友会及天主教徒的被迫害者。乔治亚(Georgia)在18世纪由慈善事业者创建,收容在英国负债而被监禁及其他类似之人,使其有自新之道。如此,不容易使这13个地区共同推行某种体制。

  说到资源,大陆领土尚待开辟,需要的资本多而获利遥不可期,不如西印度群岛有蔗糖,新西兰有水产,加拿大有木材,这才是投资者的近途。北美洲也没有南美洲发现的大量金银,更减少了这地区的吸引力。

  可是从长远来看,以上条件反使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台柱。所谓资本主义国家固然需要一个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可是本质上的实力仍有赖于生产,所以农业与工矿仍不可少。其要点则是农业生产组织也能使当中各种因素公平而自由地交换,与商业社会的习惯相通。工矿则不只注重贵金属,首先以煤铁为主,其次则注重煤油。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从这些条件上发展,先在低层结构里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日后飞黄腾达,事半功倍。只是南部以奴隶服劳役,和这公平与自由交换的原则冲突,终要待南北战争来解决,不过这已是19世纪的事了。

  最初以商业性质争取急利的拓殖,都遭惨败。以普利茅斯(Plymouth)商人为中心的股份公司,希望在缅因(Maine)觅取金银,忽略了农业的生产,又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生存者放弃拓殖事业悄然回国,公司失去了特许状。伦敦商人拓殖于弗吉尼亚,3年之内,派往的900人只有450人残存,以后虽再招募股份,终鲜成效,1624年该公司的特许状也被宣布作废。

  以后英国在北美洲拓殖成功,而且各处都能各按情形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是有几个条件作背景:一是宗教上的宽容。当日英国殖民地对宗教的处置不是绝对的自由,有些地方还有零星排斥非本地正教异端的事情。但是既缺乏一种全国的教会在后主持,则各种不同的信仰都有立足的机会。当时人以他们自己习惯的方式礼拜,以他们自己崇信的教条教育儿女,符合各人人生之宗旨。新大陆的自由使他们感觉宾至如归,各村镇教友的联系也增加了地方自治的力量和地方的各别性格,都与个人主义及民主习惯互为表里。这些因素有助于资本主义之发展。二是社会上的向上流动性(upwardsocialmobility)大。北美洲初开拓时,劳力供不应求,有人曾估计,美国独立之前,一半移民以“契约劳工”(indenturedlaborer)的方式入境。这期间横渡大西洋的船费大约每人6镑到10镑,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少人能负担。航行从10星期到12星期,途中病死的机率极高。在特殊情形之下,有时一半到90%的旅客,一入船舱之后,即没有机会再见到陆地。一般劳工男女都有,以自己人身为质,冒险渡洋,抵达美洲之后,由船长将他或她的契约转卖与人,被卖者即为买主无值的做工,通常5年至7年。经过如此艰苦奋斗,这种有期奴隶之契约劳工一朝获释,其勤奋可知。而北美洲也给他们以“英雄不怕出身低”的向上机会,有的成为著名的律师,有的成为大地主。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的61人中,有两人原来是契约劳工。学徒的成分也与契约劳工相仿,一般由东家供给食宿,学徒无值服务7年。穷苦人家子弟藉此得到学习生计之门径。其中也有三人日后成名,签字于独立宣言。三人之一为富兰克林,他的言行已被韦伯及宋巴特视为资本主义之表率(详第五章)。

  土地领有权容易取得,可以算为第三个条件。北美各殖民地原无一定之土地政策。各处非商业之殖民地,一般由领主以封建方式,将整个区域裂土分茅的转让与人。原则是所有土地不得买卖,受领者付“代役租金”(quitrent),遗传则经过“长子继承权”(primogeniture)的安排,使地产不致分裂。次之则受“遗传顺序”(entail)的限制,使产业不致落于劳枝侧裔之手,致原有上层领主失去掌握。总之仍想维持社会上一成不变的形态。北卡罗来纳(NorthCarolina)的宪法由洛克草拟,即写下了一些领主的贵族头衔。马里兰的特许状,也授权领主颁发头衔。可是这种种安排都没有效果。美洲社会的动态不符合封建体制。下一代的年轻人不服从长辈,新来的移民无意迁就原来的定居者,都使传统无法保持。代役租金收集困难。一般土地容易取得,契约劳工合同期满,主人亦有授让田土50英亩(约300华亩)的例规,时人谓之“人头权利”(headright)。虽说综合100多年来横跨千余英里的土地所有,势必挂一漏万,我们不妨根据一位专家之理论,他说:

  我们可以从这体系内最重要的地方得出相当明确的结论。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移民取得土地相当容易而不耗费。我们甚至可以说土地等于白送。最低限度,一个农夫只花一笔极小的费用,可以获得足够土地维持生计。而且还有新垦的边地,司法权尚未确立,他至少可以擅自占用,给自己来个开场,等到法律赶上来提到所有权的时候再说。很多情形之下,他日后即因此取得所有权,也用不着再付费。这和西欧人口稠密,土地价昂,所有权又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之情况是一个很大的差别。在那边,地主总是要从佃农身上抽取高量的佃金或其他费用和服务。

  土地容易获得或主权不明,并不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以上情形之有利于日后资本主义展开者,乃是大多数移民以全部劳力施用于土地耕耘,加以又有剩余,利于初期资本之累积,等到资本凑成,却不受封建体系之限制,又有欧洲移民继续输入,遂利于资本主义之展开。

  在美洲领有土地的“贵族”,纵然不是白手起家,也是有心计的企划者,富有竞争性。以弗吉尼亚的卡特(RobertCarter)为例:他在18世纪初期拥有土地30万英亩。“卡特经过不同的试验。烟草无利可图时,他改种谷物,特别是小麦,也种麻、亚麻,甚至棉花。他觉得奴工太耗费的时候,则改用雇工和佃农。他不以农业的收入为满足,大量买卖小麦。又自开磨坊,贩卖面粉,自烤面包,做到商业上的程度。他在农场里制造纺织品,投资于巴尔的摩(Baltimore)的纺织厂,执有巴尔的摩铁厂的股份,又经营一个制盐厂好几年,都获利不浅。”弗吉尼亚还有一个比较保守的地区,北部纽约州一带,地主兼营商业与律师业务的情形更普遍。李文斯顿(RobertLivingston),苏格兰人,在荷兰长大,19岁来美洲,1674年(20岁)在奥本尼(Albany)市镇里当秘书。他以这地位反婚姻关系,和印第安人交易,而拥有赫德逊河畔土地16万英亩。所以“纽约的大地主对农业的注意力少,对土地投资的兴致高”。

  北美洲殖民地之农业,不久即因商业组织的关系,在各地区间树立专业。水运费用低,航海法案(NavigationAct,详第四章)亦增强殖民地与母国间的交通关系,对专业农产品的出现都有促进的功效。南方各殖民地最重要的产品为烟草,其生产使大规模的农场普遍展开,开始兼并小自耕农的产业(不过,失地的小自耕农仍可向腹地发展),又普遍使用白人契约劳工及黑人奴工。次之为稻米,其种植不照中国精耕的办法,而是普遍地种在沼泽地带(有些地区至今仍如此,惟已用飞机撒种)。获利高时可得成本的40%,但有不少奴隶死在沼泽中。再次为靛青,迄至化学染料登场之日,仍为纺织业的必需品,以上各物均为英国所无,也大受英国欢迎。它们的生产需要大规模农场和大量劳工,如此使奴隶制度在南方扩大,也加紧从非洲输入。棉花在南北战争前成为南方的经济命脉,可是在分离棉子的技术尚未发明之前,尚无大规模的生产,到独立战争之后才崭露头角。

  中部的殖民地以宾州为盛,以小自耕农为多,主要生产食物。一般传说,迄至独立战争爆发时,宾州粮产可以供应全北美殖民地所需。磨面坑及锯木厂也遍设于中部。因为这区域缺乏其他特产,于是大多从事小规模之制造。起先从修理整补家具农器着手,逐渐制造木器、织机、铁钉、犁耙、链条等,妇女则从事织造,凡麻、亚麻织品及毛织品都以家庭工业的方式生产。

  东北之称为“新英格兰”者,玉蜀黍为主要农产品,小麦及麦片只占辅助的地位。于是集中于森林木材的输出,擅氏于造船业及渔业,也以酿酒著名。纽约之奥本尼则是与印第安人交易中心,出产皮毛。

  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布置,自始即与法国和西班牙在殖民地之组织有很大的差别。后二者由国王派遣总督,在海外有绝对的威权。英国的殖民地则根据特许状发给情形,分别由领主、拓殖公司和国王派遣的总督管理。虽然前两种的土地都有趋向于后者的趋势,即变成“皇家属地”(royalprovince),由总督统辖,但是每一个殖民地都有一个由当地民意选举的州议会,一般选举权都有财产所有数额的限制。这一方面扶植了民主和自治的精神,一方面也支持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这样的体制让私人财产在决定公众事宜的时候占了一个特殊的比重。

  威廉和玛丽入统英国之后,曾将殖民地改组。1696年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成立,以洛克为督办(详第五章)。议会通过法案,在北美殖民地设立邮政,开设海事法庭,并且给予殖民地生产的某些物品津贴。殖民地州议会通过的法案,则送到枢密院(PrivyCouncil)审核,审核时先由农场公署检阅签议,枢密院有否决权。不过被否决的案件不多,以后母国与殖民地间的冲突,不是由于法案没有通过,而是因前者要以自身之意旨强迫加于后者。

  18世纪上半期,北美殖民地一度经济繁荣。这时候大西洋的国际贸易,通过法属西印度群岛,形成了一种三角形交换的方式。西印度所产的蔗糖、糖浆和水果,在欧美都极畅销,北美殖民地则向之输出面粉、鱼类、牲畜和木材。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则以糖浆酿成甘蔗酒(rum)向欧洲倾销,包括英国。此外北美洲仍以烟草、稻米、靛青、木材、皮毛、粗铁、鱼油等输入英国,换取纺织品和各种铁器。173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对法属殖民地向英属殖民地输入的蔗糖与糖浆,课以极重的关税。这种征取,所牵涉的不仅为糖与酒,又间接涉及整个大西洋的贸易,结果法令不行,各船长伪造提单,海关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英国又鼓励殖民地制造生铁,但不许炼钢,这种禁令亦同具文。两方如此之坚持,使美国终因要脱离英国在经济上的统治而宣告独立。

  北美洲殖民地的人口,从1700年的30万到1770年的250万,70年之间增加了8倍有余。这二三百万的人口很多集中在城市。独立战争前夕,费城有4万人,是英帝国内仅次于伦敦的城市。波士顿有2万人,纽约可能有3万人,纽波特(Newport)有12000人,查尔斯顿(Charleston)有1万人。以上可以算作第一流城市。此外还有较小的第二流城市,更次则有内河交通枢纽的三等城市。这些市镇构成一个大罗网,不仅是农产品吞吐的场所,也是造船业、磨坊、炼铁厂及其他制造的中心。而且这些殖民地城市的市政不由官方督导,大部分靠绅商自动组织维持。例如街道两旁之设行人道、阴沟之安置、救火器械之采办、街灯之装备,全由市民出面解决。甚至在雇用警察之前,所有及龄男子都有轮流值班、白日巡逻、晚间守夜之义务,否则即需雇用替身,再不然即被罚款。所以美国的城市自治不待封建领主授予特权,而在一开始即受有私人资本的浓重影响,因此国家也容易具备资本主义的性格。

  城市中有酒店型的客栈(tavern),不仅是坐商与客商接头的地方,也是律师出入之处。法律公告、选举结果、定期马车行车表,都张贴在这些地方。美洲殖民地起先对律师采取疑惧的态度,但是商业合同、运货单据和产业凭证的处理,又非他们不可。18世纪后期不少在英国学法律的学生回美,加上律师公会设立,这种成见才慢慢消除,迄至独立战争,律师在社会上的地位才告巩固,如此也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城市生活逐渐展开的时候,除了律师之外,其他很多的行业也靠商人维持生计,如店主、工匠、机工、劳工、运货人、堆栈小工、水手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写着:“自殖民地开始以来,商业即与农业结合为一元。”另一位学者只用了稍微不同的字句。他说:“商业和船运移动了社会的福利轮轴。”

  18世纪初期,各州及各地区之间固然表现了不同的特色,同时也显示了若干共通一致的地方。各地区的特殊产品,更截长补短地与西印度群岛及欧洲的远洋贸易间利害一致。也是在18世纪初期,报纸出现,迄至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夕,北美洲共有期刊32种。各殖民地间之通邮在17世纪末期由民间承办,18世纪初年由英政府接收。经过富兰克林的主持,费城与波士顿之间的交换消息,从3星期缩短到6天。初期的邮信大抵用于商业,很少为私人家务之用。

  殖民地初创,少不得要母国军备的保护。英国的重商政策,尤以航海法案的公布,使殖民地获益匪浅,北美洲的造船业因之突飞猛进。可是经过100多年来的组织与成长,两方利害冲突暴露而尖锐化。我们不能忘记英国也是在光荣革命之后,才全面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18世纪的议会当然着重母国资本家的利益,从他们的眼光来看,殖民地的功用无非是为农业产品和工业原料及英国制成品提供市场,无需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

  这种漠视殖民地人民之希望与需要的态度,可以从金融货币的政策上看出。北美洲的成长过程中,极企盼有一种较宽容的信用制度与货币政策。对一般农人而言,通货继续膨胀的时候,还债总比借款容易,殖民地的政府税额增加,也不难收回自己发行的公债或信用票据。可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机构,就不免混乱。又像罗德岛(RhodeIsland)只有1200平方英里,三面与邻州相接,一面临海,无从扩展,加以各州发行的纸币或票据不能用以向英国的商人抵账,于是海港里的进口商及各地的批发商纷纷请求议会斡旋。母国的执政者总是顺从他们的希望,对殖民地政府发行信用票据,由总督或枢密院否决。这时候殖民地与母国间的贸易经常入超,而英国既不在北美洲铸造货币,又不许英国货币出口。美洲十三州则不出产金银,各殖民地无力,也不为母国允许输入贵金属以铸货币。所以除了麻省不合法地私铸了一批所谓“松树钱”之外,只有靠西班牙在墨西哥铸的货币,部分货币靠与西印度群岛贸易时赚得。各殖民地又将西班牙的货币按英国货币的比例增值,可是英国商人也把他们的货品同样增价,使西班牙货币的购买力仍与前同。除此之外,殖民地的商人只好以商品如烟草当作货币,在交易中常遭各样损失。

  七年战争(1756-1763)决定了美国独立的途径。战争起于两项主要的冲突。一是普鲁士和奥地利争夺在德国的领导权,一是英国与法国争夺海外殖民地。英国的战略,是以津贴支持普鲁士的斐特烈大帝,让他对付欧洲大陆的敌国,英国则注重海外战事。1763年战事结束,巴黎和会中,英国取得加拿大,西班牙也割让佛罗里达,法国在北美洲中部,今日美国称为“中西部”(MiddleWest)的权利,也尽为英国所有。战争期间固然有母国军队支持,北美殖民地也担负了很大的牺牲。战后英国的领土扩张一倍以上,如何保卫这庞大的帝国,成为一个有争执性的问题。英国方面认为,这军备既为殖民地而设,则十三州也应当接受其财政上的负担,所以印花税、糖税、铅与颜料的进口专税、茶叶交予东印度公司专卖,派海关监督各殖民地;各种法令纷沓而来,其目的是由殖民地养兵。而1776年美洲宣布独立,采取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口号:依英国的传统,没有纳税人参与磋商,国王不能单方面下令收税。

  事实尚不只此。七年战争结束,英国下令阿里干尼山(Al-leghenies)以西之地尽为国王所有,各殖民地不得指染。这项处置在北美洲引起极大反弹。殖民地的成长与繁荣大部分依靠向西拓土,通常以波状的形态前进。开路先锋赤手空拳,或只有一牛一马,带着家人向荒野前进,其所开拓的田园,谈不上法律上的所有权,可是他的地产刚一组织就绪,即让与人,自己又继续前进。第二个移民只付出少数代价,但是他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在木房上加玻璃窗、添砖制之烟囱,然后他也将这房地产卖与后来者,这才是“有资本的企业人”。不久这第二人也成为有资本的企业人。1726年宾州无主权而占地者达10万人。这样“原始式的存积资本”,必刺激后方店铺与市镇的发展,而更及于后方的通都大邑、海港与市舶。因为人口增加,出产增多,生活程度日渐提高,必有利于各种供应及服务性质之企业,而以是类推,则必更波及东部及大西洋海岸。所以乔治三世企图掌握中西部之土地,等于阻碍了一种正在发展的经济运动,得罪的不仅是开荒的移民,而是殖民地的全部民众。

  在这初期西向移动之中,有好几个未来美国总统之祖先参与其间。七年战争前,杰佛逊之父彼德,华盛顿之长兄,都参加了向中西部开拓土地公司的业务。华盛顿22岁被任为民兵的中校,曾参加对中西部法军之军事行动。这更可见得殖民地之向西扩展具有其群众运动的力量,也与独立战事有密切的关系。

  美国独立可以视为民权主义发展的一种现象,也可以视为资本主义伸张过程中的一种产物。美洲殖民地的组织,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精神相合。除了纽约的地产还保有若干封建的性格,南方的奴隶制度仍与一般体制龃龉之外,十三州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都已经能够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等到地产权固定,所有权与雇佣也结构成为一个大罗网,经济体制也越来越大。事后看来,其脱离英国而独立,只是迟早的事,因为如此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不能长期受一个幅度小的组织牵制,而牺牲它发展的合理性,迁就后者之利益。何况两者之间尚有一段距离。如果自由与民权是美国宣布独立的理由,则这理由所支持的目的,乃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经济体制。如何形容这种经济体制?现用词汇中尚无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切合的字眼。

  而且由于美国的诞生,资本主义在世界历史中更向前跨进一步。本书以前各章已提及,威尼斯全城在海岛之上,容易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荷兰城市里人口与商业的比重远过于农村社会,又大量吸收了各种工商业技术和商业资本,才在独立时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环境上需要将这国家的农业经济与商业经济归并为一元。美国之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则先有资本主义之性格,次构成国家。她的农业早已与工商业配合,经济的展开也与“劳力价值论”(一切价值由劳力产生,详第五章)极为接近。初成立时,还有在各方面构成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趋向。可是革命成功之日,虽然3/4的白人人口属于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的苗裔,已经有了近80万的人口为德国、荷兰、瑞典、法国的后代,另有70万黑人。以后两个世纪又接受了不同国家的移民,招纳华工,终至成为一个多民族和多文化(multi-cultureandmulti-nationality)的国家。

  可是1776年7月4日的宣告独立,并没有立即开创日后的美国。1781年的“邦联法案”(ArticlesofConfederation)只成立了一个立法议会,并无执行的机构及司法的组织,议会不能征税,邦联的开销全靠各州乐捐,邦联的军队也靠各州供应人员与给养。发行货币的权力亦在各州手里。这种种问题,都待1789年的联邦宪法(federalconstitution)才得以修正。

  但这国家的最高主权是在联邦(各州有似行省)或各州(如是则联邦大致有如今日之联合国),仍缺乏公意之决断。含糊之处曾引起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否认联邦法案(nullification)。联邦增加的保护关税政策,有利于工业制造之州,而不利于以输出农产购买制成品为主之州。南卡罗来纳州认为承担这种关税损害人民利益,与本身参加联邦之宗旨相违,于是宣布此关税法则在本州无效,以致联邦政府准备强制执行,几乎动武。最后妥协了事,南州撤销否认法案,联邦也让步,减低关税。可是最高主权问题仍未解决。主张“州权”(staterights)者仍大有人在。1861年内战前夕,南方各州宣布退盟(secession),即坚持联邦为自愿组织,各州有意见相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权利。经过4年余的内战后,联邦才被肯定为不可拆散的组织,各州成立联邦时,已经将最高主权之一部分交付联邦政府。

  南北战争无疑是美国历史的一大分水岭。奴隶制度不仅是人道与宗教上的问题,也是社会与经济问题,1789年的联邦宪法既不给奴隶选举权,又在选举众议院代表时将他们的人数按3/5计算,无异增加了奴主的政治权力,超过一般公民之上。本来联邦初立之时,已经不合理。中西部继续开辟为州的时候,南部各州容许奴隶制度,北部则只有自由劳动力,两方距离更大,终使这问题诉诸武力,以后奴隶全部解放,但仍未离资本主义体制,低层机构各事物都要能平等自由交换之原则。

  今日有不少作者评议美国,不着重合众国历史特殊的背景,或歌颂过度,或责备过苛。

  所谓歌颂过度者,他们强调美国社会的自由似乎全系设计精明与公众道德普遍高尚所致,还有些美国内外人士,主张其他国家也应提倡美国式自由。其实美国法律大部分乃根据英国传统。习惯法设立之前,各地区自行立法,即部落法律。习惯法接受了其一般原则,审案时积累了一大堆事例,此后又渗入公平(equity)的原则(详第四章),使各地区间之经济因素,以及商业和农业间的资本与财富,能够公平而自由地交换。北美洲殖民地设立之后,英国政府也让各州自行立法,只要其内容不完全与传统冲突,即不追究其中的差异。合众国联邦之产生,在殖民地开始约200年之后。独立战争之后,各州仍以英国法庭传统为司法的基础,惟一般将沿用成例的范围限于1776年7月4日以前所审判的案件。因此有些习惯法的原则日后在英国反而不适用。例如,美国1890年反托拉斯之立法,即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传统,及于16、17世纪之英国,甚至远及于大宪章。于是认为凡以“私交阻滞交易”(combinationinrestraintoftrade)都违反习惯法精神,也违反英美的传统,可以立法取缔。

  这种法治精神诚然可佩,可是也必须有历史及地理优势之条件撑持。简而言之,日后美国的自由,乃因几百年前,海洋国家之社会平日受外界军事的威胁浅,而感受商业的影响程度深,早已将内部各种因素摆在各尽其能互相竞争的体制之下,妨碍自由竞争的潜在力量已在司法立法的行动中尽量铲除。

  美国并非得天独厚、毫无阻碍地实行资本主义。否认联邦法案一事,可见行政上的问题仍不可避免,而南北战争更让全国精英献身于疆场,捐躯于原野(很多南方人士参战,志不在保全奴隶制度,而在抵抗高压政治[coericon〕)。其他的纠纷,如涉及余家事变(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变(WhiskeyRebel-lion)、取缔托拉斯、组织工会、处理货币及银行、协定跨州商业等等,亦是历尽辛苦才换得实行资本主义的基础。只是北美洲空间上较为自由,而且时间发展合宜,如人口之增殖,与科技成长配合。又如1862年之“宅地法案”(HomesteadAct),让一般人在公地耕作5年之后购买土地,每家160英亩,价格低廉。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效率,有赖低层机构内类似的因素为基础。而今日美国人行动自由,也赖经济展开,各种事业有高度分工,个人有很多选择的机会,非其他国家与社会所能仿效。

  所谓苛责过度者,是一批左翼作家不顾美洲优厚条件及特长,只因与他们理想的条件不合,动辄谩骂。亚当·斯密曾指出,大凡一个新式的经济机构,与一个落后的经济机构相抗衡的时候,前者必有利用其组织上之优厚条件凌驾后者的趋向。白种人开拓殖民地时,对印第安人之侵害即属于此种性质。美国在19世纪末叶及本世纪初年向外发展之际,某些政策施行已带有帝国主义作风。可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上,这种趋向与作风未曾成为一种固定的性格。而且美国因其本身的历史经验,对提倡人权、扶助弱者、保持国际道义,较世界史上任何国家并不逊色。本书之宗旨不在歌颂与谴责,而在说明资本主义可以脱离意识形态的解释,它虽让私人财产权在公众事业中占重要地位,仍可能在开明的私利观条件下,于技术上代表一种紧凑的组织与运动。从这种观点看来,美国之取缔托拉斯、限制使用童工、推行累进税制、提倡义务教育、厘定每周40小时之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设置失业救济社会福利和养老金等等措施,其后面的推动力量,仍为资本主义。美国之参与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虽左翼作家也无法否定其行动带着正义感,后面支持的力量,也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不一定和社会主义、世界主义或人道主义对抗,如果给予适当的调整,它所代表的开明的私利观可以在多方面适应时代的需要。

  

  日本的例子:创造?模仿?

  日本给外界的观感在最近几十年曾经数度变化。抗战之前,我们对日本有一种陈规旧套的看法:日本人不外“短小精悍,长于模仿,勇于进取”。这种偏见当然引起对方反感。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的地位一落千丈,即日本人也批评他们自己只注重行动,不顾及思考,有如袭击珍珠港,只抱着一个“长期不至战败”的观念,谈不上久远的计划,于是也责备自己眼光短浅。失去自信心之余,1945年以降,在重要之节日,扶桑三岛的城市里很少张扬国旗。民意测验显示,一般年轻人爱慕瑞士及美国。这情况在最近10多年来有激剧的改变。虽说国家主义的重新抬头不失为恢复自信心的一种象征,可是重要行政长官致祭于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领袖人物公开谈话提及日本人种优于美国人种,不免使外间对日本战前记忆犹新的人们闻之心悸。

  对历史题材重新检讨,可以改正观感,澄清视听,提供一个比较客观而实际的看法。

  第一,我们应当承认日本人有他们独特的精神,不能用“长于模仿”四字代之。研究日本的专家指出,史前的日本民族即已表现很多独特的性格,如好洁成癖,宗教信仰缺乏罪咎观念,无意对创世作猜测或崇拜一个滋生万物之神,注重自然现象,甚至敬畏出类拔萃的山川鸟兽。这种种专注于刻下环境之事物,有意受自然力量之感召(亦即在日常生活之中尽量接受自然法则[lawofnature]),不沉湎于抽象观念的习惯,不可能与日本人经常在技术工作中表现精研独到的能力及各人行动易于协调没有关系。第二,日本因为受外界的军事威胁少,无需中国型的中央集权及庞大无比的官僚组织,而能让封建制度绵延至19世纪后期。一般观念认为几封建必落后。殊不知封建体制之内,最有效之政府为地方政府。经过长期人文演进之后(如交通通信进步、印刷术广泛推行、识字率增高),日本下层结构之组织日趋绵密紧凑,私人事业中渗入公众道德的精神,这种潜在的力量,与中国官僚主义之注重外表冠冕堂皇,完全相反。第三,吸收外界之专长,为所有民族国家应有之共通性格。中国曾不断地吸收外界宗教思想、建筑设计、食物乐器、战法工具,而最近一个世纪尚及于法律政府、科学技术、服饰言语。即欧美各国何尝不如此。以此类推,我们无法断言模仿是日本人独有之专长。只因日本为重洋遮隔,吸收外界文物时有突然性、有全面性、有时发展而为举国一致的运动,容易被指责而已。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整个国家与社会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其快速的成功,在东亚地区产生了一种组织上及实力上高度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凡被波及之国家,连日本在内,都已付出相当代价。历史的教训,使我们觉得自负种族优越或无端予人以自卑感,同有导致战祸的危险。而且从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史实看来,上段所述的三种发展,同有对这运动赋予有利条件的趋势。确实能掌握此种有利的条件而将之发扬光大,是日本人民之成就。但这不足以支持人种优越说。我们与其赞扬日本人生理上之特长,不如归功于日本之地理环境。在检讨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本书采取如是立场。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可以1868年作分水岭。可是形成现代资本主义的因素已在几百年前产生。日本三井财系的原始组织,开始于17世纪初期,事在中国明朝末年,最初以酿酒起家,于德川时代开始“吴服店”(绸缎铺),1680年间开始经营银行业,早于英伦银行之成立(1694)约10年。兹后专替幕府担任出纳汇款事务,维新时参加倒幕运动,放贷于帝国之新政府,与三菱、住友、安田同为“财阀”中的台柱。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使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中占有特殊比重,则日本财阀在明治维新前后已将这种特性充分发挥;而且源远流长,不待外间示范,早已在历史上长期立足。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则日本财团如三井者不能说没有在幕后产生牵制的作用,而且维新志士中的佼佼者,如伊藤博文和井上馨,同出于长州藩,日后被指责代表三井利益。如此说来,要是资本主义可以“萌芽”,则理想上培植嫩苗之暖房不在西欧,尤其不可能在官僚主义充塞的中国,而只有在“锁国”江户时代的日本,才算最为适切。

  日本的封建时代,经过三个阶段:镰仓时代、室町时代和江户时代。这三个段落之间也各有过渡时期,每一段落由一家系继承“征夷大将军”的名号。其所辖“幕府”,为实际中央政府。幕府之组织,在各世纪中大同小异,只是这三个阶段日本的社会却有大距离之差别。每一阶段历时约两个半世纪,有似中国之朝代。此时日本天皇驻跸于京都,不仅毫无实权,而且与其公卿同样生活艰苦。一位现代学者曾指出:“天皇实在是一个贫弱的小大名。”(大名的意义下详。)中国明朝接受室町幕府进贡时,即称其将军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后来万历帝拟与丰臣秀吉言和时,也准备封之为“日本国王”(可是秀吉只称“关白”,有摄政之意,而未就将军职),因其为实际的政治首脑。

  江户即今日之东京,其幕府创始人及第一任将军为德川家康。他继织田信长及丰臣秀吉之后,以武力统一日本,于1603年任征夷大将军之职,及至明治维新,第15任将军庆喜“大政奉还”,德川一家统治日本达265年。

  德川氏之封建组织以幕府直接掌握日本中心地带,占全国约1/5的地区,是为“天领”,包括所有重要城市如江户、京都、大贩、长崎。其他地区,划分为“藩”,配给封建诸侯,其爵禄以境内产米计,凡10000石以上者称为“大名”,最大之大名前田氏,领地逾100万石。江户幕府初创时,共有大名295人,(以后减至265),各大名之职位世袭。幕府在其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削藩、新增大名、增减领地,也可以命令大名迁徙,但是这种情形只及于中枢之藩。德川家康统一全国时,有一部分大名早已存在,他们迫于环境,称臣纳贡,但是意态犹离,这些持观望态度之藩主,被认为有敌视态度,多配于边区远处。日后倒幕运动展开时,出力最多之藩为长州、萨摩、肥前、土佐,均在西南。

  江户幕府对日本历史最大的贡献,为其保持长期和平。自1636年施行“锁国政策”后,日本人不许航海外渡,在海外之日本人不许回国,违者判死刑。外来船只仅限中国及荷兰籍(日本此时禁基督教,荷兰人承允不作传教工作),交易限于长崎,日人在港内筑有人造岛屿,称为“出岛”,荷兰人只许居留岛上。葡萄牙人曾两次派员与幕府交涉,希望稍宽成命,但是使节团61人随即被拘禁斩首,只有少数人被遣返报告经过。

  幕府成立之后,各藩不得擅自筑城。自1635年实行所谓“参勤交代”。所有藩主都要亲至江户,参加将军近旁的各种仪节,并且在名义上担任防卫工作。基本上各大名分为两批,每年轮流驻扎于江户,并自备府寓,凡随从人员、经行道路、器具装备,都有极详细的规定,而且期满藩主回藩,其家属仍留江户,所以有些历史家指之为一种人质制度。此外也有一批大名,被派半年轮值,而远处之藩主稍有例外,轮值较稀。以经济方面而言,参勤交代制在日后之东京造成大规模的消费市场,使财富集中,刺激金融经济的发展。加以幕府规定各藩剩余之谷米,只许在江户及大皈发卖,更促成都市之繁荣。

  江户政权既为封建制,则诸藩财政上自给自足,各大名除有不定期及不定量之“献金”外,不向幕府缴纳赋税,其内部之开支亦由诸藩自理。幕府军事行动或大兴土木时,诸藩供应人员,并且担任后勤。平时则各藩自理其境内治安,自理其诉讼事件。德川幕府只颁布一般法治之原则,如“武家诸法度”,各藩各自颁行“家法”,大概仿效江户之饬令,法律带有儒家伦理之气息,如奖励向学,严禁骄奢淫佚等等。

  “幕藩之关系”至今未有定论。理论上有高度的中央集权,而事实上有相当程度的地方分权。世界史中无相似事例能与之相互印证。又如堵藩内部之管理,亦非全国一律。大凡封建(feudalism)则有“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大名之下,各陪臣(realvassal)本应层层节制,并且各有采邑(fi6f,日人称为“知行”),土地也不能买卖,封建才与庄园制度(manorialsystem)互为表里。日本封建制度初创立时,大体也都保持这种形态。武士称“侍”(中国字之“侍”,读音samurai,日本人也企图将之与“士农工商”之“士”等量齐观),传统习惯,其髡发与旁人不同,身带二刀,长刀战斗,短刀准备战败自裁,上自将军属下之大名及“大老”(正副首相)、“年寄”(高级顾问)、各种“奉行”(特派经理人员),下至“御家人”(下士官)同属于待,不得与一般平民通婚,对一般平民有无限权威,可以“斩舍御免”(kirisutegomun,对抗命之平民可以宰割,虽杀人无罪),也都配有土地。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一成不变的制度难于维持。即在德川氏统一全国之前,封建制实已变质,逐渐带有官僚组织成分。江户幕府又将各大名移植。各大名率领所辖陪臣履新,所在之藩常有前代遗留之侍,因之武士阶级人员重叠,造成藩内侍之成员与全人口的比例高低不等。有如隆摩及土佐,其侍之人数特高。是以经理上也无法采取同一方式,而只能迁就于各地之习惯法。

  17世纪的趋向,则是各大名将藩内陪臣之采邑废除,将他们调至藩主之守城,付以俸米,派以流动之任务。兹后迄1800年,90%之藩已将下属全部采邑废除。然则这也并不是全面现代化,推演而成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不少中古以来的武士阶级以“乡士”身份出现,他们既是大地主,也是地方上的特殊威权,可能通过继承,亘世纪地掌握着乡村中政治经济的力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土地税与中国税制迥然不同。幕府及大名均不向全民直接课税,其税额是集体地课予每一村庄,因之地方威权之力量不可忽视。日本土地税额之高,为历史家经常提及。正规之土地税(“年贡”)通常为收成之40%至50%(“四公六民”或“五公五民”),又有其他附加及杂税(“口米”、“欠米”、“小物成”、“助乡役”),而且德川中期有土地主权集中之形势,多数小自耕农已沦为佃农,向地主纳租。种田人如何能直接地、间接地承当如此繁重的负担?

  实际情形可能与上面粗浅的描绘稍有出入。17世纪中,日本全国耕地增加约80%,稻米生产自1800万石(每石通常为一人一年之消费量,较中国之石为大)增至2500万石,也约近40%。可是一般税额的增高并未照此比例。1700年之后,土地定期测量即未再举行。农业技术却日日增进。只是一般农民生活之艰难痛苦似已无可复加,加以天灾饥谨在德川时代经常有之,农民暴动(“百姓一揆”)在此时期曾前后发生1600起。日本全国人口,例如1721年,近3000万。以后近一个半世纪,即迄明治维新前夕,仍在3200万左右。有些学者认为赋税与地租多重过取,下层人民生计艰难与此人口总数之消长有关。是以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过程,一般人民曾付出极大代价。

  有了上述背景,我们可以想象明治维新前,商业资本之累积及商业组织之展开,事出必然。德川幕府已经制造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又安排了一个庞大的生产力量。其政治与社会之体制又在极紧凑的组织之中留下可资活动之处,使物资在两者之间的交纳不仅合理化,而且带着强迫性。留下来的问题不外分配,亦即收集、交换与运输。其中要通过幕府之直辖地区,又事关200多个表面上合作,实际上竞争的地方单位,也只能由商人出面经手。其经手的组织成立后,必然会在内部调整,以求增进效率。于是资金流通,剩余之利润投资于生产,服务性质之事业也共同活用。日本既无外界力量之侵扰干涉,又有便利的海上交通,于是愈做越大。

  江户的封建体制,将全民按农、工、商的次序排列。法制上的不平等,对资本主义之滋生成长起了负作用。侍可能赖债不还,商人行止阔绰,却可能无端受罚,尚有少数的事例,记载商人欠债到期不能偿还被判死刑的情节。可是另一方面这些苛刻的待遇也强迫商人苦心经营,成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种服务。三井一家的成功,包含着这样的因素,可以顺便说及:

  三井原出于藤原家系,藤原本是日本首屈一指的贵族。至16世纪末期,三井家仍在京都附近以小型封建领主的姿态出现,只因抵抗织田信长的统一运动,兵败之后流落在伊势酿酒为业。日本初期之累积资本,只能从农业产品着手,最初主要的两项商品为日本酒及酱油。家业三传至三井八郎兵卫,此人是经营能手、商业天才。他广泛地使用三井商标,利用广告宣传,提倡不讲价还价,不赊欠只求实。他也告诫子弟,不放债于侍,免除了因高利贷而产生的政治纠纷。三井兄弟间之联系,也替日后日本资本主义的体制别开门面,其中浓厚的血缘关系及家传祖训,被继承人当作世法与宗旨。佣用之经理则忠顺如家臣。

  八郎兵卫开的“吴服店”,以丝棉织品为主,迎合日本农业产品专业化的趋势。其京都江户二店,开现代百货公司之先河。最重要的则是他所设的“两替屋”,经营汇兑银行业务。三井各店在江户收得之现款,经常运至京都大阪采购货物,而江户幕府又在西部收集税款东运,彼此徒劳。于是三井八郎兵卫建议幕府,表示他可以在大皈接受款项,担保于60日内将金银在江户交纳。而实际上他店中的货物只需15日到20日由西东运。因为他信用昭著,幕府允许三井汇兑款项的期间自60日延伸到150日。至此他尚可以将流通的款项作选择性的放债,他所组织传递信息的机构则替官方传递文书。这样的成功,大体由于八郎兵卫做事精确谨慎,而且他活到73岁,有机会把他的事业系统化。

  企业与政府一体合作,也使它们立于不败的地位。欧洲的王室在现代法制展开之前,经常对商人赖债。日本之封建政权则惯常以“德政”的名义,一笔勾销侍级人士向商人之借款。只是在江户时代,各种企业既已与政府结不解缘,在体制上不可或缺,因之幕府为了本身利益计,也不愿商业遭受打击。所以德川时代“德政”令只颁布过两次,范围都极窄狭。非如此,初期资本之累积必受挫折。

  以上三井企业只是一个特出而显明的例子,当然其业务之展开还待客商友店代理铺户和批发零售各种组织互相支援,才能构成一种运动。其实,这种组织在三井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已组织就绪。1721年人口调查初举行时,江户已超过50万口,再加幕府各大名府第及其他侍之家属,总数当逾80万,至18世纪末叶,甚可能已突过100万大关。在这尚未现代化的城市,既没有工业基础,其本身也不是海港,缺乏国际贸易的支持,何以生存?所以其背后必有一个庞大的经营机构,牵连着全国政治经济的因素,担任后勤业务。

  江户时代承乎既久,各大名实际上已成为各地区农业生产的首脑。他们一般在大阪指派商业经理,称为“藏元”,其堆栈则称为“藏屋敷”,最盛时期藏屋敷超过500处,每年经手出卖之米粮达400万石,其他各地产品如木材、纸张、砂糖、麻布亦是。除供应江户、京都各处之需要外,一部分物产也送至长崎,供应对外贸易。大体上,日本已成了一个全国一体的大市场。

  批发商所开店铺称“问屋”,通常为一家所有,亲身经营。最初问屋只替卖主代售物品,抽取佣金。经营既久,他们也承购大批货物,主动经营。同业公会的组织则称“仲间”,也称“株仲间”,因为每一会员单位为一“株”,这种权益为一家所有,可以世袭,不能私人转让。株仲间与传统之“座”不同。座为半官方组织,及于重要的商业,如金座、银座。仲间系在幕府禁止专利时,以秘密会社的方式发起组成,即洗澡堂、街头兜卖之负贩,也有其仲间。以后官方逐渐承认其存在,也由他们向幕府交纳年例(“冥加金”)作为代价。株仲间除了执行一般同业公会的功用,还有互助的义务。商业性的仲间,可以授权会员之间陈欠预买预卖,并且调停彼此之纠纷。幕府更使问屋及仲间构成“组”。江户即有十组间屋,大版有二十四组问屋。

  银行业务并不自三井始。大皈商人鸿池新六也以酿酒起家,后来成为幕府在大贩的经纪人,同时经理32家大名的财务。鸿池于1663年为幕府指派管束大阪之“十人两替”时,其银行团已有22家,经营金银兑换及贷款业务,汇票早在彼此间流传。约20年之后,三井开始在远距离承兑幕府公款时,幕府为之另组“三人组”。各大名之物产既已储备于藏屋敷,税米又源流不断进出,藏元本人又为商人,并且与银行家来往,则买空卖空,投机生意为幕府严禁,仍照常运行。一般商人贷款于大名及侍则是普遍现象。因此除却贷款立时消耗之外,其资金进入各藩,扩大生产,也为必然趋势。鸿池新六即投资于拓殖土地。此外商业资本投资于渔业、工矿业、手工业及家庭工业,均促进日本经济逐渐多元化。

  日本之道路交通网称为“五街道”,包括京都、江户之间的山道,及沿海道路,迄北至仙台、青森,支线达于甲府和日光,是主要藩主参勤交代和瞻拜神祇的孔道。只是幕府着眼于军事,不愿使战略要点摆在四通八达宽敞的道路网上,而有意的将其路线延长到悬崖津渡易守难攻的地方。加以陆运费用高,所以车运在日本难于展开。一般少量的货品用驮运,大宗货品用海运。早在1624年,菱垣回船即在江户及大阪之间举行定期的商运.但是由于海上漂没的损失,效率不高。1694年后,大阪及江户需要海运的间屋各构成“组”,实行包船,并且将漂没损失分摊于组员之间,等于一种海上保险。17世纪,船运载量也由200至400石增至1000石。1772年菱垣回船与其竞争之樽回船(以载酒樽为专长)合并,共有船266艘,并且每年公布其标准的脚费。至此,正规的海上运输已有近于150年的历史。至于“东回航线”之及于荒滨及平泻,“西回航线”通周下关包括北海岸之大部分,则在幕府指导之下,于17世纪后期由河村瑞贤规划而成。此人苦力出身,终成为日本历史上少数运输专家之一。

  日本历史上之“元禄时代”(1688-1703)与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期间(1689-1702)大致重叠,期间上述商业组织均已成熟,幕府也铸造金银货币、开采矿产。人民生活程度已有明显增进。可是从进入资本主义的程序上讲,日本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局面。从现代西方的眼光看来,以上的表现无疑是莫大的成功,可是日本没有欧洲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在精神生活上陪衬物质生活的进展。法制上也没有私人财产权与人身自由同样不能侵犯的观念。更缺乏与西方国家接触的机会,无法体会经济结构之紧凑立即可以增加国家实力。从儒家的观点来看,生活奢侈,则必糜烂。商高于农、僧重于仕也是本末颠倒。有了这样的离奇背景,使其无法看清新体制之来临,只认为是现有组织之腐化及政策之失控,无法以封建社会的道德观念完全代替金融经济中法制之不足。而这时候江户最大弱点则是缺乏全面性的对外贸易。专靠幕府大名及其陪臣的消费市场,生产技术无法有突破性的增进,而使发展不能继续。

  此后150年,江户幕府治下的日本为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拉锯战的时期。大名及侍负债于商人,动摇了封建体制的根本。物价涨跌,也影响一般人民的生活。一意复古的人士,也无从全面推翻商业活动,恢复到理想稳定的社会。另一方面,商业资本虽得势,却没有“取而代之”的野心。于是只能在两个极端中反复。传统历史学家根据儒家思想着笔,通常称“文治”之后又有“恶政”。大概所谓文治总离不开褒扬传统道德,提倡节约,励行财政及通货紧缩,使物价下跌,而恶政通常反是。新时代历史学家对此有一种相反的看法。他们指出:所谓文治并不能解决当前问题;而所谓恶政对日本国民经济的发展可能在长期间尚有裨益。这当中有历史眼光长短之不同,也表示着两种不同的政治哲学。

  1769-1786年主持“恶政”的田沼意次,经过很多学者的研究。他的生活与政策,反映着18世纪后期(相当于中国的乾隆年间)的江户幕府状态。田沼并没有放弃传统的重农政策,他也主持开垦新地。不过他的企划注重扩大幕府工商业的收入。在他主持之下,政府控制的矿业大为扩充。他尤其着重铜产的增加,以便连同海味的出产,增强对中国的国际贸易。他发行新银币,大量加铸铜币铁币,促成通货贬值。在他督导之下,株仲间得到政府的承认,只要向幕府交纳年例。田沼也大规模批准商人专利。他希望利用商人的资本,透过幕府,放债于缺乏现款之大名。

  田沼的经历表现着“侍”这个社会阶级仍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以低级之侍(600石)风云际会成为大名,擢升为老中,取得首相的地位,结果又在政治场合中失败,几乎失掉全部所有。可见江户时代之封建,本身已无从保持一成不变的姿态。田沼政策所及,更显示他在对付城市经济时充满活跃性,已非中国传统经济所可比拟。中国清政府也无从控制幕府所能掌握之财政工具。但是封建体制一日未除,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就无法公平而自由地交换。私人财产权也不能有确切的保障。而且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之中占有特殊比重,也只是若隐若现,根本缺乏法制之支持。这种长时间的昧旦局面,也是世界历史中之所仅有。

  至19世纪,此中矛盾仍然无法消除,城市经济继续发展,只有使幕府和大名的地位更感到困难,以农村及稻米为本位的组织,在财政上无从应付金融经济所掌握的社会。1830年到1843年中国已领受到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的经验,在日本则称“天保时代”。天灾叠出、饥谨流行、不仅乡民暴动,城市间的穷人也在捣毁居奇商人的库房,政府除了镇压之外,也在经济方面寻求对策,首先巩固本身的财政地位,这连串的政策,世称“天保改革”。

  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则是天保改革之中,“幕”与“藩”采取的态度截然不同,江户由水野忠邦任“老中首座”,他主持的改革大致不离传统“文治”的风格,例如奖励勤俭、遣返进入城市中之农民、取缔奢侈品及娱乐、强迫降低物价、限制工资、厘定金及铜币之兑换率、执行货币改铸、解散株仲间。由大名作主在各藩颁布的政策,也同称天保改革,则采取比较积极的步骤,有些政策顺着经济发展的自然趋势,不和潮流作对,如执行均田、减轻赋税、整理债务、扩充公卖。长州将赋税作较公平的调整,将藩之债务作长期借款的安排。水户将某些专卖改由藩之会所经营,萨摩广植甘蔗,以砂糖库存为保证,发行票据,得以买卖借垫,藩债则改为250年之无利债款,另筹储备金付息。结果因其政策不合时宜,组织也缺乏灵活弹性,而致“幕”之改革缺乏成效。各藩之改革则大抵成功。经过此番改革,日本之中央政府更为软弱,“雄藩抬头”。政治体系之需要改组更为迫切。

  以上的发展容易引起读者揣想,要是没有外界的压力,日本前途如何?是否再产生长期的内战,有如16世纪织田与丰臣出现之前,最后产生一个与城市经济互为表里的军政府?或者像中国一样,从农民之间出现一个明太祖式的领导人物,将国民经济的组织向后推,以适应他的政治体系?这样的猜想虽有趣,却不是研究历史的正途。当日事实之发展,是中国鸦片战争的失败给日本有识之士一个很大的教训。所谓雄藩已在提倡“富国强兵”。而且佩里(CommodoreMatthewPerry)要求开国之前,英法舰队已开至琉球,荷舰已入长崎。北面则早在田沼意次时代,已提议与俄国通商。世界历史的发展已要求日本历史与西洋文化汇合。

  将明治维新讲成马克思式阶级斗争,是日本史学历来争辩的题目。本书无意在意识形态中揣测,只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日本在德川幕府后期构成资本主义体制之原则,如资金流通、经理雇用和支持企业带服务性质之因素,都已大致俱在。而且城市经济的继续发展有利于将以上原则更具体化,使整个国家能在数目字上管理。此时最大之缺陷,即是缺乏一种法律上的系统,合理地支持此种组织与运动。幕府既不愿放弃本身存在之价值,也无力作180度大转变,则将天皇推拥出来主持这样的组织与运动,不失为一种理想的解决方案。皇室过去无权无势,反能因之不受羁绊,符合新体制之需要。何况天皇也有蛰伏的威信。(“天皇”本为唐朝皇帝的尊号,高宗李治与武则天即称天皇天后。)所以即称“王政复古”,“明治维新”,或者“尊王攘夷”,同有促成这样转变的功效。

  明治维新可以算作日本进入资本主义的转捩点,因为流动性之私人财产权由此更日趋巩固。

  我们今日追叙100多年前明治时代改革之成功,诚是将历史简化,把一个艰苦的局面易化。1860年及1870年间,维新志士应付的问题,是要取消占全国人口6%之特权阶级的特权,包括他们自己本身在内,废除200多个地方政权,放弃传统习惯,创造一个现代化、中央集权的体制。而工作尚未开始,新国家已受外强不平等条约之束缚。日本除了煤及铜之外,又缺乏工业原料,以致开国后对外贸易产生巨额入超。上文一再提及的财阀也并非自始即拥有雄厚财力,能立即应付新政府之需要。三井在德川末期已濒于破产,其冒险参加倒幕运动,有孤注一掷的情势。三菱的创始人岩崎弥太郎,维新前夕才在土佐开始露面。所以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并非财阀挟持政府,而系政府竭力扶植私人资本。新政府不愿意接受外间的投资,于是只有加紧对农村的索取。一时农民负担之重,引起若干历史家强调,他们所付的土地税供应了政府的国家资本;他们所付的地租,又供应了企业家的私人资本。

  我们所谓日本较容易地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乃是与别的国家比较,其历史背景内已有很多因素有利于此种体制之展开。即使其功用不一定能与新时代之需要衔合,其组织上之一般原则仍能迁就适用。即农村能承受“原始累积资本”之负担,也系维新紧接着长时间的封建体制,一般农民同样地被威逼,并不觉得上端的改头换面对他们的生活应当产生剧烈变化。甚至外界的压力也发生了积极的作用。不平等条约无非关税不能自主,和治外法权的羁绊。在企图脱离这些束缚的时候,日本只有竭心尽力地使民法和刑法现代化,因此更加速接受了西方的法律观念和法庭程序。以这些新制度之组织,加诸传统的习惯与纪律,于是明治维新在历史上造成奇迹。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时期,也是外间军国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流行之日。新体制因外界压力而诞生,自此无法避免强度的功利主义和国家主义影响。很多当事人看不清历史上的因果关系,总以为明治维新的成就出于领导人物的行止优越与道德高尚。况且资本主义的效率也容易与日本人传统的长处相混糅。所以不少人物总以为以日本的领导能力加诸近邻各国,不难造成共存共荣的局面。这也就是大东亚主义和大东亚共荣圈种种设想动机之所在。因此从长远来看,江户开户、明治维新、甲午中日战争以迄太平洋战事,都有密切关系。

  德国——国家主义支持资本主义,还是新资本支撑国家?

  欧洲的民族国家每个历史背景不同,符合着“各有千秋”的概说。当中最奇特之处,无逾日耳曼民族和新兴德国之关系。此二者既非两位一体,又不能分割。虽然互相重叠,可是又不能首尾一致。历史上之日耳曼民族由东向西南迁徙,在意大利则成伦巴底人(Lombards),在法国则为诺曼(Normans)及勃艮第(Burgandians)人,在英国则称盎格鲁萨克逊人(Anglo-saxons)。此外瑞典、挪威、丹麦、荷兰的土著也算日耳曼民族。这些在德国以外之人民,各自树立了他们个别的民族性格,事实显然不在话下。可是迄至1871年,留居在今日德国的道地日耳曼人既操德语,又在历史上长期地表现了他们显著的民族性格,并且在文学哲学音乐与艺术各方面树立了他们的专长,却尚没有自己的国家。在地理上提到德国,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不难臆度其大概境域之所在。可是要画一条确切的国界,则在东西南北都有困难。而且神圣罗马帝国之存在,增加了此中混淆,这帝国之皇帝名义上由德国境内重要之王子主教选举上任。实际上除了一次例外,亘四个世纪全由哈布斯堡家以遗传方式蝉联王位。哈布斯堡为奥地利王室。本来奥地利人也是道地耳曼人,也算道地德国人,而哈布斯堡王室经常与外国王室联姻,自己倒带上了外国色彩。被他们视为家产的领域跨地极广,包含着不同的民族,也牵涉到不少的国家。因之神圣罗马帝国也摊上了若干国际性格。

  如此古怪的局面终在1871年打破。威廉一世在凡尔赛宫即德国皇帝位,幕后全由俾斯麦操纵主持,他在1864年一战而胜丹麦,自此北方疆域成定局。1866年第二战胜奥地利,“大德国”的观念被推翻,奥匈帝国跨地过广,成分过于复杂,自此被摈弃于藩篱之外。“小德国”以普鲁士为盟主,因之南方疆界也成定局。东部的国界则已在瓜分波兰时成定局。因此待俾斯麦之第三战于1870年打败拿破仑三世,获得阿尔萨斯(Alsace)和洛林(Lorraine),才又将西部的疆界划分妥当。统一的工作在10年之内完成。俾斯麦的外交手段曲折圆滑,军事行动则靠事前准备周到,到头爽快利落,诚为19世纪之奇人。伊藤博文和李鸿章都拜见访问过他,希望从“铁血宰相”的口头之间获得若干兴邦的秘诀。今日之教学欧洲史者一律犹盛道此人满腹经纶、眼光远大、手段谲辣,才能成此奇事。

  可是过去100多年来历史所增加之纵深,使我们产生不同的看法。第二帝国(即威廉之德国,有别于神圣罗马帝国之第一帝国及希特勒所倡导的第三帝国)之成立,与德国社会之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这一运动相重叠。俾斯麦展开了马基雅弗利的作风,因时就势造成了他个人的丰功伟业,事诚有之。然则在他后面的社会运动与经济力量早已蓬勃进展,无从抑止,其范围超过奇人奇事的尺度。

  德国在19世纪初期便于改造,主要由于土地面积与人口数目大小适中,宜于组成一个和英法相埒的民族国家。这时其社会及经济条件虽落后,其中也有性质上之不同,但无剧烈程度上之参差。这国家既无过去之中央集权体制,也不像中国过去之体制在地方上遗留的因素足以成为新组织的障碍。另一方面则新兴民族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已有英法的历史事例,大势所趋,很少人会在这时候打算从中阻挠,一般人心趋向改革,只有温和派与过激派之不同。即宗教亦未曾在统一过程中产生问题。对外战争不仅使人民同仇敌忾,而且就此发挥了新国家的功能。

  缺乏一个有效率的中央政府,在德国已有数百年之历史。自宗教改革期间算起,德国的疆域即由王子、公子的国土,主教区与大主教区以及自由城市的辖境并合组成。历来三等不同性质之单位,各在100左右。即在19世纪初年,总数仍为314。此外尚有1475个帝国武士(Reichstritter)也各有封邑。今日之旅游者溯莱茵河而上,仍可以看到两岸的山头留存着断壁颓垣的城堡,每隔5英里、10英里必有一座。河上交通之枢纽则有昔时之关卡。其政权既如此粉碎,其体制必须属于封建,因非如此不能保持如此互不相属之小单位的对称与均衡也(中国只春秋之前有之)。

  自17世纪以来,德国又多次成为国际战争之战场。三十年战争(1618-1648)时德国经过高度的破坏,人口与牲畜都曾剧减。汉撒同盟(HanseaticLeague)一度执北欧商业之牛耳,有不少德国自由城市加入。可是17世纪以后英荷为海上之威权,早已取而代之,即德境最享盛名之银行家富格氏(Fuggers),也在此期间因西班牙王室赖债(1607)而破产。总之,德国初期经济早熟,各部分早因各种原因而偃旗息鼓。又经过18世纪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战争和接下来的拿破仑战争,外国军队不断进出德境。拿破仑扬威之日,法军占领德国重要城市与海港。普鲁士既被摊赔款154000000法郎,还要供应占领军。而最给德国经济打击的无过于拿破仑之“大陆系统”(continentalsystem),此举原为法国报复英国海上封锁而设,而德国向外输出谷物价格大跌,传统上之亚麻布工业失去海外市场,船舶与运输当然也为之锐减。

  迄至19世纪初年,德国显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其经济一般落后的情形大概可以概述于次:除了莱茵河西岸之外,土地所有大概仍保持封建体制。穑夫缺乏行动自由。地主之产业也受遗传顺序之限制。一般的说来,即是私人财产权缺乏现代化的规定,各人都生活于村落之公社中,受习惯法支配,因此土地亦无法有效使用。工业生产受同业公会管制,物品只供应本地的狭窄市场。拿破仑战争之前,对英输出只有输入的1/6。本国所出的丝织品、天鹅绒、金银器具、五金用品及工具与兵器,则限于高级人士之用,数量有限。行政区域分划过小,是其基本弱点。德国虽有自然赋予之优良水道系统,只因为关卡林立,阻挠物品流通,无从发挥最大功能。此外“很多道路不过森林中开辟的小径”。在日后德国2000万至2500万人口中,70%住在乡村。全国只有5个城市人口超过6万。其中以柏林为最大,在1820年有人口20万,其他“都会里的人口”也只以居留于数千人至一两万人的市镇为主。一般人民的生活程度较英法为低。主要食品为马铃薯,盐渍鲱鱼已属珍品。19世纪初期机器已由外间输入,但是大都只有示范作用,“有如实验室和博物馆内之品目”。

  可是德国地理环境优越,物产矿藏丰富,文化人士及知识分子思想成熟,纵使工商业没有赶上时代,商业枢纽和制造中心都已存在,可容日后增进与展开。1806年普鲁士军队被拿破仑败于耶拿(Jena),在多方面讲可谓因祸得福。拿破仑首即“修正地图”,使“巴黎成为德国之地产公司”。此不外指其削除帝国武士之封邑、取消僧侣的掌辖、利用迁移归并等办法,大为减少了德国境内行政单位的数目。原有34个宗教人物主持之主教区,经他裁减,只有两个余存。原有51个自由城市经他指划,只有6个余存。112个与时代脱节的亲王公侯藩邑也一并取消。这归并统一的运动打破了传统的惰性,一经发动以后,只进无退,不可遏止。他又废除了神圣罗马帝国。虽说他企图在德国西部树立亲法傀儡政权,可是经过他的主持,凡他控制力量所达之处,到处施行拿破仑法典,原则上全民平等,私人财产权获得保障。即算大陆政策阻碍了国际贸易,也仍扶助了若干工业发展,如日后德国有名的甜菜制糖及其他化学工业,又如萨克逊尼(Sat-ony)之纺织工业,因为不受英国之竞争,才有了发展的机会。此外两端大军进出,当然引起交通开发,法国工程师在德国修筑公路,尤有实质贡献。

  而且不止此也。普鲁士战败之后,面临法国颁布的改革,也趁机会大事更张。即向拿破仑缴纳军费赔款和承应参加征俄之役,也不得不对内有一番体制上的整顿,凡此都替19世纪下半期的德国培植了组织上的条件。所以多难兴邦,有时强邻压境,反是除旧布新的一种机会,可能产生积极效用。

  普鲁士原为布兰登堡(Brandenburg)领主,在波兰兼有采邑,也曾一度臣属于波兰。其都城在波茨坦(Potsdam)而不在柏林。只因1701年布兰登堡国王自称普鲁士国王,才产生了如斯一个国家名目。亘18世纪,他和他的继承人又在德国内外沿着波罗的海更西向莱茵河拓土,所创的普鲁士领域,东西左右不相衔接,分割而成半打以上之单位,总面积已达全德1/3,已有抗衡奥地利,自命为德国盟主之势。

  普鲁士的传统,国家与社会之间勾连至深,历来的国王开明专制,政府有保全社会体制之义务,同时绝对地注重纪律,军队的数目在人口上占大比例,又有一个坚强的文官集团组织。因之王室竭力支持地主,让他们作为国家之中坚。只是辖地之在奥得河(Oder)及维斯杜拉河(Vistula)之间的一部分(今属波兰),历来以向波罗的海输出谷物出名,因之也受金融经济的影响。斐特烈大帝(1712-1786)在位时,还创立贷款机构,周济地主。以后这些机构以及政府之津贴使不少大地主在农作物价格陡跌时渡过难关,不致被绅商廉价接收。有了这样的一段背景。德国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在有些条件上与以前的封建体制遗绪衔接,而无剧烈冲突。旧的力量能在新社会里适应生存,并且保持其领导地位。

  加以普鲁士国王本身拥有领域内1/4土地,享有全国收入之1/3,又以此数约80%供应军需,军国主义与政府之存在不受资本主义影响,相反地,这些因素在德国进入资本主义时发生了领导的力量。普鲁士官营之国际贸易机构Seehandelung,大部分股份为国王所有,在东普鲁士持有海外贸易之特权,掌握食盐专利,经营木材及铁产。此公司在1820年改组,以后更全力主持工商事业,至19世纪中期,国营煤矿年产煤400万吨,其他五金的产额也相埒,并且制造丝织品和瓷器出口,1840年间尚扩充到纺织业。国家资本在后作主,是德国进入资本主义之一大特征,与以后之国营铁道,俾斯麦手下德国之带福利国家(welfarestate)性格,甚至20世纪希特勒之称国家社会主义,都有连带关系,此系后话。

  现在再说拿破仑的改革在西部确为一般平民造福。但他的影响甚难及于东部。1807年普鲁士主持的改革在上端造成了一个内阁式的组织,在下端也让各市政府的市长及市政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可是其所谓废除穑夫制,只对地主阶级有利。10万以上穑夫只得放弃原有耕地成为都市里的劳工,其余又须将原有耕地1/3至一半交领主,才能解除封建义务。很多贵族领主成为新型地主,在新社会里产生了投资的功用。今后数十年内,东普鲁士地价一般上涨三四倍,可是农村内劳工的工资不因生产增加而成比例地上升,因此便于农业范围内之存集资本。

  拿破仑被放逐之后,维也纳会议对德国之处置有划时代的决定。德国境内各色各样的政治单位组织一个大邦联(GermanConfederation)。普鲁士和奥地利虽为成员,他们所属非德国之领土(如奥国所辖匈牙利及意大利之领土,及普鲁士所辖波兰之一部分)则不归并在内,如是当中仍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处。独立自主的单位仍有39个之多,虽彼此保证不同外国联盟、不向邦联成员作战,与一个民族国家有一贯军事外交政策的宗旨仍相去甚远。而且邦联内大的王国大于小的公国数十倍,后者可能成为一个孤岛,四境为前者包围,前者也可能在其他区域有飞地。再则英国国王、丹麦国王及荷兰国王各因其祖传在德境之领域,也算是邦联成员。邦联之总理为奥国国王,但是仍没有国旗、国徽,缺乏内阁式行政机构,更没有邦联的军队。其议会并非立法机关,只似今日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及会员大会。

  这样的局面仍使各单位藉此在低层机构中促成经济之发育成长。普鲁士废除庄园制度不利于一般农民,引起暴动,亦未酿成剧变。在长期间内,业主的数目仍在增加。又不论他们是过去之封建领主或穑夫或城市内的绅商,自此私人财产权被确定,遗传与典当有着落,而且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其低层机构里非经过如此一段改革,谈不上进入资本主义。新体制之下,土地之使用较前合理化,耕地集中,过去的公地可以圈为私有,也有农田改为牧场,种植甜菜及马铃薯尤为普遍。普鲁士既如此,也引起各处效尤。如此改革之成果不能立现眼前,只在1820及1830年间,各种物产有了大量增进。而且利润也能反馈投资于农场,引起肥料与种子之增进、牲口之繁殖、建筑物之更新,亦即整个农业水准提高。

  而再促成19世纪前期德国之经济突破者,莫如1834年开始的“关税同盟”(Zollverein)。

  这运动也由普鲁士发起。这王国自废除内地之关卡以后,影响所及,吸引小国申请参加。同盟成熟之日,德国只向进口货物抽一重关税,一般税率,大率为值百抽十。以后内地转口税全部废止,关税所入则照联盟各小国之人口数目分摊,也算得公平合理,于是引起货物大量交流。铁道之修筑,一般由国家作主,也在此时展开。德国初期所筑铁路可谓大部分在1840年到1850年间10年之内完成。迄1840年,全境铁道不过300英里,1850年已超过5000英里”。在一个横宽与纵长均只有500英里的国家,这样的里程是一个很大的数目。而且尚不止此也,普鲁士除了修筑铁路,尚通过其他小国遍修公路。内地要镇如法兰克福(Frankfurt-am-Main)及莱比锡(Leipzig)能与重要海港大规模通商的时候,普鲁士主动的经济改革已有无可抵挡的号召力量。纵有中部若干小王国企图阻挠,众望之所趋,很难发生功效。

  经济之展开和现代化过速,不能毫不付出代价。手工业及家庭工业突然被摒弃.同业公会失去社会地位及本地的领导力量,新兴工业不能立即与国外商品在质量上抗衡,从技术到管理各部门需要的教育与训练不能立即完善满足。穷困和失业的人群亟需救济。一般人民生活水准尚低,无力购买新兴工业制成品如肥皂、染料和玻璃器皿。此外如工资问题、工作时间、女工和童工的问题在英国已有法律上的安排,在德国尚无着落。各种问题纷至沓来之际,没有空间与时间上的转圜,此为当日德国最大之困难。1848年革命因之发生。

  这一年的革命在国际场合有传染性。2月间巴黎市民发生暴动,3月柏林群众随着发难。由学生领导的工人与普军在街头巷战,死者230人,军方亦死20人。有些学者指出这种事变并非偶然,只表现当日社会问题之严重。

  1848年的革命至今近一个半世纪,可是当日事实之发展在原始资料中遗下不少疑问。3月巷战之后,普王斐特烈·威廉四世已立即表示遗憾,他被德国的爱国人士和自由主义者推戴,他自己也出名提倡召集宪法会议,并且宣扬普鲁士即将“汇合入德国”。随后即有法兰克福的宪法会议,由全德选举而产生,公推斐特烈·威廉为德国皇帝,他却拒不接受,并且轻蔑地说法兰克福宪法为“私生子”,而且倡言皇权神授不能由民意产生。果真只因此人性情飘忽好变,如有些历史家所指责?抑或他内心恐怕奥地利作梗可能引起普奥之战,如另一些历史家之猜测?又有些历史家称法兰克福的代表缺乏经验。然则参加这会议之代表586人,内中104人为大学教授、95人为律师、100人为法官、124人为官僚,“差不多知识界知名之士都已罗列在内”。为什么他们决策如此之糊涂,通过的法案无人理睬,甚至只能被普王一顿臭骂之后唾面自干?

  有了过去一个半世纪历史之纵深,我们对以上的事迹已可作大刀阔斧的解释。19世纪初期一般人的想法,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之抬头必与自由主义同进出,在德国尤有如此之企望。原来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德国思想界之领导人物多倾心于世界主义,很少着重于狭义的民族国家利益。历史学家也一致承认国家主义及民族思想以及民主自由等观念在19世纪初期的德国勃兴,深受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影响。这一串突如其来的事迹使德国人既艳羡景慕,也猜忌疑惧,终于仿效对抗。西方国家如英、法、荷的现代化,都有一个中产阶级脱颖而出的姿态。况且19世纪初期不仅铁道的修筑普遍展开,更有电报的立即传递消息,报纸期刊成为市民每日精神食粮(法兰克福会议时,马克思即任《新莱茵时报》NeueRheinischeZeitung编辑)。这种种条件,使当日的知识分子满以为自由民主即可以诱导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因之忽视了“现实政治”(Realpolitik)之存在。

  我们也可以看出,历史上之大规模变动,当时好像是千头万绪,事后以远视界看来,则其整个经历仍在采取最为直截了当之途径。英法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其高层结构妨碍下层经济因素自由交换,所以必藉暴力将之推翻。资本家既得势,市民阶级也因之抬头。在这种程序之下,自由主义在事前事后都已发生了号召力量。德国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则以普鲁士王权作领导力量,其军队与文官组织都可以作为推进此种运动之工具,经过1807年及1816年之土地改革,低层的经济因素已可自由交换,而且倒期存积资本,已由政府及“容克”(Junker)地主着手进行,开明专制已能运转乾坤而有余,市民阶级与知识分子只站在附属的地位。而后者在此时提出自由主义,虽未明言,实有效法英、法、荷成例,主张以商业资本作领导力量的趋向,如果必改弦更张另起炉灶,说来就有书生造反的情调。

  今日我们提出这种说法,犹怕被人指责。只是150年前历史之发展若是,即没有理由凭我们的好恶,径自指斥历史“应当”如此演进,而且“不该”若是之发展。其实当日明眼人早已看出其中的究竟与关键。马克思终身离开德国,俾斯麦一心做铁血宰相,两人所取途径相反,其基于自由主义无法在德国展开的观点则彼此一致。

  很显然的,德境此时使用不同的货币,民法与商法各地也有很大的差异,除非统一,资本主义的发展必受限制。反面说来,资本主义促进生产、集中生产与分配、加强社会生活之标准化及高度的分工合作,无一不有助于柏林政权之实力。况且煤矿、铁矿之展开,铁路与电讯之敷设,亦始终与军备不可分割。所以此时资本主义的抬头与国家主义并肩而行,也不愿民主的呼声在当中另生枝节。

  我们也尚可以用霍布斯之“巨灵”的观念(第五章)解释这一段历史。德国运至9世纪中期是谓“只有灵魂,没有躯壳”,想创造躯壳,务必倚赖一个全能的政权,兼有经济性格。此即霍氏所谓巨灵(Leviathan)。环顾内外,也只有普鲁士王室符此条件。当日虎视眈眈足以防止德国统一者东有沙俄,西有法国。普鲁士处于二者之间,差有力量足资应付。它也不像奥地利。后者皈依天主教,对工厂制度尚不能融洽,又因在意大利拥有属地,注重南方发展,对外贸易采取保护政策。普鲁士则主张自由贸易,对英法荷开放。基于这些条件,德境多数小国拥普而不附奥,因之也怪不得腓特烈·威廉自命“天实德予”,而不耐烦于前进人士之“劝进”。

  可是1848年的革命也不是全无着落。事平之后,以普鲁士为首各公国王国纷纷采取君主立宪制。只有奥地利始终例外。然则所需宪法不由民意产生,而出于御制。普鲁士的宪法将选民按纳税数分作三级,以担保富人在议会的发言权,也护卫了国家之砥柱。并且国王对所有法案保留否决权。政府对工商业的管制有了明显的放松。1848年的法案让全境组织商会。1851年的法案更让私人厘定他们的制造与贩买标准。对被威胁的手工业也仍给以保护。所以1848年的革命在德国产生两种反响:一如中国的五四运动,掀动了民主自由的呼声。全德的知识界都觉得他们与全德的问题利害攸关。一则与五四运动的成果相反。法兰克福会议虎头蛇尾,中产阶级和市民阶级并所属的知识分子也见风转舵,从此臣服于普鲁士军人贵族地主的领导之下,产生一类似日本明治维新(虽说比1848年的革命迟20年)时尊王攘夷的气氛。

  1851年至1857年,德国境内(尤其普鲁士地域内)经历着空前的繁荣。这一方面由于“全德证券交易法案”(AllgemeinedeutscheWeckselordnung)开始在关税同盟的地域内通行,银行得以发行信用票据,西方的资本进入德境,股份公司纷纷成立,柏林证券交易所应接不暇,法兰克福成了国际交换公债的市场,工厂制度普遍展开,重工业、化学工业及电气工业不待轻工业之完成而提前着手(与英荷等国的开发程序不同)。经济发展之成果反馈于农业,前已言之。此时只有使初期之成果更为增高。简言之,1848年前的经济发展由王权及地主领导,1848年后则有资本家企业家积极参加。彼此都不脱离民族意识与国家主义的线索。“人民觉得有责任维持国家与社会表里一致的观念”。“中产阶级除了赚钱,对旁的问题很少有兴趣,而匍匐于现有政权所定军事外交政策之下。”著书者措辞不同,基本事实则一。

  德国之初期存积资本固然得力于传统的勤俭,一般人民之奉公守法,注重服从,也仍不能避免克扣无产阶级情事。人口之迁移,缓和了阶级冲突。1830年至1860年间,100万以上德国人移民美国,其他迁往巴西、智利。1880至1885五年间又有大量人口外移。同时德国本身也在同时吸收外来移民。国内的移民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有了以上思想史与经济史的轮廓,我们可以想象以后军事史与政治史之展开,不能脱离所叙之基点。俾斯麦大言不惭,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曾说:“我是一个容克,我将因此而占便宜。”他也说:“我只容许我悦耳的音乐,否则即所有音乐全部不要。”他在1862年任首相时对国会的预算委员会说:“德国不注重普鲁士之自由主义而重视她的实力。普鲁士必专注她的实力,以等待有利的机缘。因为她的边疆对政治体系发展不利,有好几个如此机缘已被放弃。当今的问题不由演讲和多数来定夺,只能决定于铁与血。”当日很多人对他的态度感到惊讶,直到近来学者的研究,才肯定地说出,“资本主义已拥他上马”。他之所谓“占便宜”,也是事实。他和他的经纪人即利用政治上的独家消息在证券市场中发财。

  铁血宰相的手段与智慧已有无数文献详述,也在各种教科书里面占着相当的篇幅。可是今日看来这些资料只代表历史上的一段转换点。它由背景上的很多因素凑集而成,等到机缘成熟,一旦展开,好像足以分割时代。然则我们企图真实的了解历史,不能专注重1861至1871十年间之突破,而必须考虑到背后各项组织与运动的来龙去脉。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我们可以一眼看出德国之统一,由于军国主义与资本主义互为表里。当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factors)的重要性超过人身因素。

  1871年德国成立,仍继续着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至此商业管制的规条才能通行全国。铁道与邮政用协定的方式全国化(当中亦有例外情形),通行全国之民法(AllgemeinesBurger-lichesGesetzbuch)尚要待到本世纪初年才普遍通行。可是新国家刚一成立,即立即颁行十进位度量衡制。过去全国有7个货币区,33个发行货币的银行各不相干。1871年后即以统一的金币通行全国,普鲁士银行升级为中央银行。从法国取来之赔款50亿金法郎内,除273000000为纯金,作为新货币之准备金并作未来战事之储备外,其他很少的保留,立即发散,足以将普鲁士及其他不少国家之公债偿清,也给文武官员丰厚的奖赏,并且大兴土木,因此新德国游资充塞,足为战后投机事业之工具。又因为从法国取得阿尔萨斯及洛林(一部分),煤铁之产量也大增。纺织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形态。也因为帝国陡然富强可以尽力于社会上之服务事业,如注重教育、提倡公共卫生、筹谋社会福利等等。

  可是自始至终黩武主义(militarism)与第二帝国不可区分。普鲁士解放穑夫后,不出10年即已全面实行征兵制。统一之后,各小国成立之部队,除萨克逊尼外,均由普鲁士军官率领,属于德皇麾下,各国已不能过问。俾斯麦当权时军费占帝国预算90%。我们也可以想见军需工业和支持军备的交通通信各种事业和民间经济交流而互相倚赖了。

  19世纪后期物质主义、帝国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甚嚣之际,表面看来德国不过融合一般之潮流。然则所谓世界潮流,大部分亦由第二帝国之磨拳擦掌而产生。俾斯麦既已表彰铁血。其他思想界领导人物,以特莱希克(HeinrichvonTreitschke)为代表。他以大学教授兼国会议员的资格,著书演讲赞扬侵略性之成就。民间很多团体也在提倡种族主义。况且德意志为资本主义国家后起之秀。资本主义本来即有向外积极发展之势,此时用之以建设海军、开拓殖民地、扶植大日耳曼主义,不免带来打破国际间平衡的威胁,于是也只有一步逼一步,导致几千万德国人在20世纪两次卷入世界大战漩涡。虽说我们不能过度简化历史,将因果关系全凭抽象观念树立,可是也难否认以上事迹前后连贯数世纪。总之,几百年来德国人缺乏一个民族国家,一朝将这缺陷更正,行动起来又做得迅速确实,爽快利落,不免使躬逢其事的人引以为荣,进而骄倨傲慢,以极窄狭的国家观念,代替传统的世界观。

  殊不知第二帝国本身就包括着不少矛盾:北部奉新教,南方仍为天主教的势力范围,东普鲁士容充军人之势力以农业为基础,而西方之自由主义却站在工商业的立场。统一的工作已有将问题“外部化”(externalizetheproblem)的趋向,此指一项组织发现内部的因素无法凝聚时,也可以发起另一种运动,以便在行动之中掩饰内部之缺乏向心力。对外同仇敌忾,对新德国即有如斯之效果。

  俾斯麦任第二帝国宰相20年,他的政策,前后分为二段。大致在1878年前,他赞助自由贸易、与自由主义者合作、提倡“文化战斗”(Kulturkampf)以压制天主教会。1878年后,他有180度转变,从此对关税采取保护政策,与奥地利结盟、和天主教合作、反对自由主义、钳制报纸舆论、取缔社会民主党。这前后的出尔反尔,显然也载在各教科书之中。

  其中意义何在?

  原来,组织一个民族国家,在法制上有助于国民经济成长,这也是资本主义的积极用意,亦即一般国民因国家之富强而得到康乐。可是此中关系也可以本末颠倒:人民之康乐可以视作次要或全不重要,而以保全国家之体制为重。这也等于既造成躯壳,即倚此躯壳为重,不必再顾虑灵魂。所有的组织全可以为之迁就;各式各样的原则也都可以为之牺牲。我们写历史和读历史,进入如此阶段,不免掩卷长思:是国家主义扶植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以新资本支撑国家?

  新时代的德国史很难规避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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