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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脂砚斋藏砚
小歙石砚一件,“脂砚斋”遗物,发现于四川,传为清末端方旧藏,张伯驹先生收得,于一九六三年农历新正人日特为携示,因得细观。今归长春吉林省博物馆。长约二寸半,宽可二寸许,厚约三分。青灰色。物甚精致。
脂砚斋至今不详其姓名,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艰辛过程中的一个关怀者和协助者,曾不止一次为小说作批语,乾隆当时钞本流行时期就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至程伟元、高鹗二人伪作后四十回续书、印成百二十回本,此名并原批遂渐不为人所知。过去胡适硬说“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化名,并把“脂砚”解释成为“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这件砚石的发现,根本驳斥了他的这种谬论。
砚石很小,微呈椭圆形,刻成果状,上端两个果叶左右分披,砚背刊有明代著名文士王穉登的一首五言绝句。砚右侧面刊有关于脂砚斋的铭记。有朱漆匣,盖内及匣底,均有镌刻。
王穉登刻诗全文及上下款云:
调研〔砚〕浮清影,咀(zū)毫玉露滋;芳心在一点,馀润拂兰芝。素卿脂研。王穉登题。
字作行草体,与所见王氏手迹笔法正同。素卿指薛素素,砚盖内面刻有她的小像。薛康康号素卿,苏州人,是明代万历时期的名倡,擅长多方面的技艺,诗、书、画、琴、箫、奕、绣等,无不工绝,有“十能”之称,能走马挟弹,以“女侠”自命;小字润娘,又善画兰竹,王穉登诗末句双关指此。薛素素著有《南游草》,即王穉登序。
“脂砚”一词,本是专用于妇女的,不作别解。有人释“脂”为“羊脂玉”的脂,指色白细润的石头,或说成是端砚的红色斑“胭脂捺”,等等不一,都是错的。如参看明末谈迁《枣林杂俎》“彤管”一条云:“(万历贡士兰溪舒大猷之妇)陆静,专工小词,以脂笔书字,落红满纸。”就可以省却许多无谓的风影之谈了。
砚石侧面刊有分书小字一行:“脂砚斋所珍之砚,其永保。”使我们得知这一“斋”名别署,即因收藏薛素素脂砚而起。刻字书法和刀法都很高,系乾隆精工。
这行刻字出于谁手,有不同解释:一种看法认为即脂砚斋本人语气,是自题;一种意见则以为是脂砚斋藏砚、曹雪芹代为题记。一时尚难遽断。笔者认为后一可能性尤大。
不管如何,此人一直不肯显露真实姓名。批小说以行世的这种行径,在当时怕受人指摘轻侮(或牵涉其他关系),隐名犹有可说;若自藏小砚,原属个人珍玩性质(即此,旧日鉴藏家也要千方百计地留下姓名,唯恐人不及知,很少例外),又非公开问世可比,而仍然如此“韬晦”,很使人奇怪。因此,脂砚斋其人的身份以及与曹雪芹的关系究竟何似,依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同题。“多材多艺”的“风雅”名倡,是明代封建社会的罪恶产物,这本来不值得加以称说,但是乾隆时代的“体面”人物,却也绝不敢公然表示对薛素素之流有所“赏识”,更不要说胆敢把“脂砚”一词取为他的“斋”名了。只有在这一意义上来看问题,才可以有助于了解曹雪芹的这位合作者的为人,绝不是一个“正统”、“礼法”、“道学”、“名教”所能羁绊的腐俗之辈。实物的发现,或将有助于了解曹雪芹及脂砚斋协力创作的情况。
砚匣盖内所刻薛氏小像,刀痕纤若蛛丝;旁题“红颜素心”四字篆文,左下方刊小印一,文曰“松陵内史”。
匣底刊有“万历癸酉姑苏吴万有造”双行十字。癸酉是万历元年,公元一五七三,距今整四百年,比曹雪芹时代也要早二百年。这种文物;对于我们具有几千年文化历史的中国来说,却都要算是“晚近”的东西了。
【附记】
脂砚斋是谁,与曹雪芹究竟是何关系,其说不一,颇多争论。今亦不拟细列。但赵冈见我在不同场合、不同体例的文字中没有处处强调标出自己的看法(那样做法未免太自聒了),因此便说我“自己也渐渐不敢〔!〕坚持”我早年的旧说。看来,他连“文各有体”也不懂⑴。在诸家说法中,有“叔叔”说。现在只就此略附拙见。
张伯驹先生在收得脂砚的当年二月二十日,曾有来信提出:“我意此砚发现,似足证明脂砚斋非雪芹之叔。”我因此启发,曾撰一小文,略申己意,题曰《脂砚小记》,刊于一九六三年六月九日香港《大公报》。今摘录后幅,以备参考:
……主叔说者,盖谓雪芹恐为曹颙之遗腹子,而叔者即曹頫辈也,殆雪芹之幼叔,年龄相去未远,习性亦复相近,故能同撰《红楼》。然此说之可疑点,亦不止一端,今试粗略言之。
谓芹为颙遗腹,虽有线索可循,而遗腹之生男生女,其可能性与或然率皆为对半,使芹果系颙之遗腹,则当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至乾隆二十八年(一七六三,此按旧日成岁数粗计法)芹卒,已得年四十九岁,实为五旬之人,而敦诚挽芹诗一再言“四十年华”,殊难两存。可疑者一。使颙果生遗腹子,其弟頫奏折中不当仅仅言及嫂马氏怀孕已及七月(时为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之外,于此后各折中绝无一字再及曹颙得子之事(頫为康熙帝所命之过继子,若曹颙本支得嗣,必须向康熙报告),何以解释?可疑者二。使雪芹果有此志同道合之幼叔,商量撰作,诗酒过从,宜好友敦诚、敦敏集中必有痕迹线索可窥,“大阮小阮”之事,早当入诸诗句,而二人集中绝不见此等迹象,似非情理。可疑者三。以脂批言之,如“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付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子九泉矣!”诸语,亦殊不类叔侄口吻。可疑者四。清代常州派学者宋翔凤,尝言雪芹“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乃成此书。”(此说甚有价值,其米撅余另有考)此与其“叔”批《红楼》说尤不能相容,--岂雪芹适有一“叔”极端反对其放浪,而适又有另一“叔”乃复极端赞助其放浪(作小说乃当时最为“放浪”不堪之事)耶?可疑者五。
当时粗粗论列如此。其实还有一点我觉得更值得讨论,即主“叔”说者又有同时主张脂砚斋亦即贾宝玉的艺术原型的说法。此说的根源还是来自裕瑞的《枣窗闲笔》,我在本书第九章中有所申论。再者,要说一个叔叔把自己的这些“恋爱”过程及那样的细微心理都讲给一个侄儿听,并让他去作小说,有的甚至认为宝玉的原型是脂砚、雪芹“叔侄”的“合体”云云。这样的事,在今天怕也极其少有,而二百年前封建社会封建家庭中的亲叔侄竟会有此,这在我实在觉得难以想像。
至于脂砚实物发现,报导之后,也有异词,大意是说这块脂砚并不是脂砚斋的那个脂砚。真脂砚又是何物呢?据说,乃是楝亭所刻《十二种》中《砚笺》中所提到的那种“红丝砚”,抓着了那本旧书中的“红丝石为天下第一石,有脂脉助墨光”这一句话里的一个“脂”字,便大做文章,说脂砚就是这个红丝砚。不但此也,还拉上我引过的张云章《樸村诗集》贺曹寅得孙的一首诗,因其中有一“祖砚传看入座宾”,于是便硬说:脂砚斋的脂砚,即此“祖砚”是也。最近,有人全袭此一怪说,又写出《脂砚出现仍是谜》一篇文章,并对“周汝昌未见过《楝亭十二种》中的《砚笺》”,大表惊奇!
我应承认,自已确实见书有限。不过那位撰者“不幸而言未中”,周汝昌实在看过《砚笺》,并对红丝砚的其他记载也见过一点。但是,我过去不曾、现在和将来也不会把“脂脉”这种“红丝”认作就是脂砚的“出处”或“注脚”。这种解释,与“羊脂玉”“胭脂捺”等等本质初无二致。我也绝不会信奉一种奇怪的逻辑:曹寅刻过《砚笺》,《砚笺》中有“脂脉”,所以他非藏有一块“脂脉”红丝石砚不可。再说,红丝石也并非真是好砚材,和曹寅同时而有交的王渔洋就对它评价不高,其《分甘馀话》卷三说:“唐彦猷询《砚谱》以青州黑山红丝砚为第一,且云‘资质润美,发墨,久为水所浸渍,即有膏液出焉。此石之至灵者,非他石可与较,故列之于首。’按黑山在益都西乡颜神镇。友人赵子和作羹采黑山石琢砚二枚相寄。虽发墨而甚损笔,且石理麤硬,非端溪比也。彦猷所云,不知何据?昔人品果以绿李为第一,居荔枝之上,亦此类也。”这是好证明。而且割裂“脂脉”(即使假设它可作专称)一词而称“脂砚”,文字上也很不通了。
“祖砚”呢?那更久已是词章家的陈词滥调了,谁也不会天真到相信用了这个陈词的,必定真有一块“传家之宝砚”,祖以授孙。为这种“考证”多费笔墨,实觉冤枉。一句话:明明刻着“脂砚斋所珍之砚”和“素卿脂研”的,被讥为误认;绕了几个大弯子拉扯“红丝”“祖砚”的,倒是真找着了原物,岂不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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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其说见《红楼梦新探》上篇页一五四。附带说明几句:对于这部《新探》作任何评论都不属于本书范围。只有涉及我个人的地方,有时“忍隽不禁”,粗粗答复一下。也不是所有涉及我的地方,都一一必答。不进行答辩的,并不等于我同意其主张与论辩方法。但此书撰者有一个怪脾气,他往往率意读人家的文字,或是故意无中生有地深文周内,把他自己误会杜撰出来的意思,写成很详细具体的一篇话,算作是人家的,他又从而大肆讥评。这样做法,殊不妥当。如除去此处所引一例外,他还说我“暗示”《红楼梦》后四十回伪续书的作者是脂砚斋!读后不胜骇异,不容不一声辩。我劝此书的读者还是多核原著,勿轻信其一面之词。又如,他反对拙说“癸未卒年”,在论及我曾指出癸未年敦敏小诗代简邀他进城.雪芹竟不能至,敦敏三十整寿席上只有七人,中无雪芹时,他竞然说:“后来周汝昌自己也发现了这个破绽〔?〕,可惜为时己晚。……周汝昌只好拉上瘟神爷作挡箭牌〔!〕……但这次自己给自己设了一个陷阱,又作了一次最蹩脚的辩护〔!〕。……可是雪芹竟具有超人的医学知识与先见,早于二月底就开始避痘,足不出户。再说,如果是为了防疫,雪芹应该不让儿子出门才对。结果反而是雪芹自己足不出户,甚至连至交的寿宴都不敢赴。如果痘瘟果然在二月已开始蔓延,则敦敏敦诚就不会筹备这次聚会,大家岂不都要避一避”云云。其实,我的原文是说明:曹雪芹在癸未春,已有贫病交迫之态,应酬不起了,所以未能远从西郊来赶赴寿筵。他却把我派成是说“避痘”“防疫”。痘祸起自三四月间,是另一码事,这点我比他了解清楚。此间也绝未发生过什么所谓“破绽”,和什么“发现……已为时过晚”、“辩护”这些他自己编制而来的东西。诸如此类的大套的文章,以及别种的论证等。兹不一一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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