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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九]

     

    一七〇〇 康熙三十九年 庚辰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四十三岁。秋,顾昌至;八月十七日,作《舅氏顾赤方先生拥书图记》。孙氏六十九岁。

       《图记》见《楝亭文钞》叶三,中云:“后己未二十二年:庚辰,寅行年四十三,文饶四十八,舅黄公先生弃世已十四年,寅出使莅吴十年,文饶三上公车矣。文饶下第,自都门奉遗像及海内名家诗赞,共一巨卷,投知己中丞宋公,抵苏州而还,过金陵使院,将买舟归黄冈。八月十七夜,晚厅画诺毕,振衣屦,秉烛炬,出像瞻拜,颧颊宛然,馨欬如在,……然自今以往,得睹此卷者尚有日,虽寿至耄耋,子孙满前,亦终拳拳于二十二年之前也。”口气恳恻,舅甥之谊,信而可见也;顾昌,字文饶,景星子。

       《图记》又云:“作诗:慕庐韩侍郎,果亭徐学士,昆陵邵髯子湘。其馀皆有闻而不相识。子湘亦二十二年前于舅氏坐中相识者。其云老辈,盖同就征之山西傅青主、关中李天生、长洲汪苕文、宜兴陈其年、宣城施尚白:文采彪炳,风流映带,神光奕奕,一时皆可想见者也。”傅山坚不就征,人皆知之。顾景星亦辞疾,以死力争,得放归,故寅《送程正路之黄陂丞兼怀赤方先生》诗有“举辔黄州近,全身问楚狂”之句。

      李煦四月有请借营运银折。

       折略云:“昨闻皇上复念及包衣下人资生艰苦,特发内帑借给营运,利息从轻,俾足以仰事俯育,得以尽心效力。……情愿借银壹拾万两,营运资生,以图报效,……以每年交本利银壹万壹千两,就近交与江苏布政司库内,逐年汇解,十年全完。”朱批(满文译汉):“内务府大臣事件,应呈内务府大臣,尔三处合议。”

      十二月有报于十一月十一日出京,十二月十一日抵衙并江南得雪折。

      本年正月,工部议复御史廖腾煃参原任河道总督董安国糜费岁修及各案大工帑金不下四五百万,于成龙任内又几及三二百万,河工无以案报竣,追赔各款亦无一案还项事。

       按清代河工之腐败黑暗,为诸工之最;其所贪冒之巨,虽南巡、盐务,相较亦为之“逊色”。此唯文康《儿女英雄传》小说中略有反映,然亦细琐之甚,不足见其概也。

      二月,江苏巡抚宋荦以贩济淮、扬饥民米石奏闻,命漕运截留二十万石备赈。

      三月,谕宗人府:“宗室、觉罗等女有愿与朕养者,朕可养而嫁之;有女年长而父母不能遣嫁者,朕亦代为嫁之。著察明奏闻。”

      四月,永定河工,八旗并包衣属下每佐领派护军各二名,骁骑各二名,步军共一千名,令其挑濬,直郡王胤褆总领之,并带世子、僖郡王、贝勒、公等偕往,宗室、公内有年青愿效力者亦著带往。都统、副都统以次皆酌派。

      五月,以阿山为江南江西总督。

      六月,以甘国枢为左副都御史。

      复停宗室考。

      九月,给事中穆和伦条奏服用奢侈,内言“顺治以来至康熙十年,尚为俭朴,嗣后渐至奢僭”等语,以为“殊属错谬”。

       按康熙帝驳辩,以为“自辅臣摄政十年以前时,凡器用服食等物甚为奢侈;自朕听政以来,……此时服用,较从前十分之内已减九分矣。”马齐奏云:“十年前祭葬多焚化皮衣;其风今已息。”

      谕大学士等:“旗下大臣子弟,当令为侍卫执事,勤劳效力;今皆令入部院衙门,大臣交相顾庇,一应升迁出差,全不论俸之浅深,人之优劣,擅徇情面。”著查部院衙门司官笔帖式呈览择留,馀者去之。“上三旗以侍卫执事选用,馀皆随旗行走,俟伊等父兄不在见任时再行补用。”

    一七〇一 康熙四十年 辛巳

      孙氏七十岁。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四十四岁。四月,毛际可至,出张纯脩画命题,因有诗。作《赠卜者杨老》文。五月初三日,作《东皋草堂记》。

       《楝亭诗钞》卷四一题云:“辛巳孟夏,江宁使院鹤舫先生出张见阳临米元晖《五州烟雨图》,遍示坐客命题,漫成三断句。”毛际可,字会侯,号鹤舫。

       杨锺羲《雪桥诗话·三集》卷第四叶十八:

       吾乡张子敏太守,为豫大中丞长子,又号子安。尝临米元晖《五州烟雨图》;曹子清诗:“山云濛澒树无根,元气淋漓不可扪。欲斗虎儿扛鼎力,祇应墨法识真源。”“螣蛇无足鼯多趾,已觉风流过汉阳。我亦蹒跚负奇癖,短衣徒手逐黄麞。”“百年文酒西轩会,素领苍颜半坐中。顾盼独谁西向笑,五州烟雨片帆风。”辛巳夏江宁使院题见阳画作也。

       毛际可《楝亭诗钞序》

       言者心之声也。诗之为言,则尤出于心之自然,而不可以模拟依傍者也。荔轩先生,家世通显,为天子亲臣。乃被服儒素,黾勉尽职,不涉户外一事。故发之为言,苍然以朴,澹然以隽,悠然以远。无论逐逐于历下、竟陵,不屑闯其藩篱,即以眉山、剑南争位置者,自先生视之,不啻如避秦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焉。独是古今咏物,无不以用意为工,如“郑鹧鸪”、“袁白燕”之属,字字刻画,以此得名。而集中咏物诸作,若在有意无意之间,使人一唱三叹!而始遇之则自少陵《促织诗》,所谓“久客得无泪,故妻难及晨”外,不能多觏也。而人犹欲以模拟依傍相求焉,得乎?遂太息而弁言其端。遂安毛际可撰。

        按此序不得其作年;但前年赐“萱瑞堂”事,际可后有记,本年又曾至江宁,作序亦不出此数年,姑系此。

       《楝亭文钞》叶十九:辛巳巳月作《赠卜者杨老》于《枣香图》之末;叶四,《东皋草堂记》作于康熙四十年五月初三日。

      自去冬十一月奉旨三处织造会议选一人往东洋,至今春三月选定杭州织造乌林达莫尔森,六月开船东去,十月乃返。

       李煦本年三月某日折云:“去年十一月内奉旨三处织造会议一人往东洋去。”按彼时杭州织造为敖福合,三人会商之结果,议定杭州织造乌林达莫尔森可以去得。康熙朱批:“千万不可露出行迹方好。”

       至六月又奏云:“恐从宁波出海,商舶颇多,似有招摇。议从上海出去,隐僻为便。”定于初四日开船。朱批:“知道了。回到日即速报。”

       至十月奏云:“莫尔森于十月初六日回至宁波;十一日至杭州;十五日至苏州;十六日即从苏州起行进京。”唯三次折内并不言此行何事,且奉旨何谓,亦不称引。

      五月二十三日内务府题奏,请将十四关铜觔分交张鼎臣、王纲明、曹寅等经营。

       按原档略云:先有员外郎张鼎臣等奏请,旋据曹寅奏称,愿将十四关铜觔“完全接办采购”,请借本银十万两,以便购铜,八年交本银及节省银总共一百万两,每年交内库银十二万五千两。奉旨交内务府总管。经两次议奏,初议交曹寅一处独办,复议分交张鼎臣等三人、王纲明等四人及曹寅三份分办。奉旨云:“汝等二次所议甚是。若将事只交一人,地方甚大,设若某时出一事故,尔内务府总管亦断难辞咎。著将曹寅之弟曹荃〔按即曹宣〕及张鼎鼐等叫来具奏。”下引本月十二日具奏云:“据物林达〔按通译乌林达,下同〕曹荃称:我兄曹寅拟接办十四关铜觔,因绝不致贻误,一定能成,才奏恳主上;设若不能,他亦不敢独自接办。倘因主上钱粮,甚为重要,不可交与我兄曹寅一人办理,则奴才曹荃,既蒙主上鸿恩,派出差使,情愿协助我兄曹寅经营,以效犬马之劳于主上。如能更多节省,当再具呈节省,绝不致贻误;倘略有迟误,甘愿领罪。今若交给八人共同经营,人数既众,则不一定能多节省钱粮也”等语。是为寅、宣兄弟力请独办十四关铜觔之经过。但又据张鼎臣、王纲明等称,仍宜三份分办。奉旨:“著去信问曹寅。”最后,内务府之奏复略云:“请将十四关铜觔,分为三份经营,计交给张鼎臣兄弟三人一份,王纲明等四人一份,曹寅既系独自一人,即与其弟物林达曹荃共为一份。借支银十万两,请由广储司具领,分为三份借给。每年按节省银十四万两计算,八年共交银一百十二万两。”十四关之铜共三百五十八万馀斤。“分给郎中曹寅、物林达曹荃以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此五关共铜一百零一万一千一百八十九斤馀。”当月二十四日“奉旨:依议。”

      十一月十二日内务府总管玛斯喀等奏:乌林达曹荃呈称户部交进豆草,请与户部会议具奏。

       按《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会计司”册卷二“喂养马匹交纳豆草”条云:“……如不敷用,呈明咨行户部领取。”疑与此有关,然会计司并无乌林达(今汉译为“司库”),仍待详考。

      李煦三月有祝“万寿”、报雨水折;

      八月,有请安、报雨水、并报盖造孙岳颁房尾完工折;

       按命造孙岳颁赐第,始见三月一折。据乾隆《苏州府志》卷二十八叶十八云:“孙祭酒岳颁赐第在竹篠桥,康熙四十一年圣祖仁皇帝特敕织造大理寺卿李煦即北新局址营建,御题其堂曰‘墨云堂’。”所叙年份有误,又李煦至四十四年始进大理,亦修志人追叙语,并欠精确。孙岳颁字云韶,号树峰,康熙进士,以书法为康熙帝所善,“御制”碑版,多由岳颁书之。

      九月,有请安、报收成折;十一月有报苏州士民修建“祝圣道场”折,略云:“今年苏州地方稻谷十分收成,……又蒙圣恩蠲免四十一年分地丁钱粮,……今士民修建祝圣道场,……”

      本年二月,以甘国基为河南按察使。

      谕大学士等:“无事之时,督抚之任,仍宜汉人;若汉军费用太多,于民无益;惟有紧要事办理敏速,则汉军所优也。然如张鹏翮自到河工,在署之日甚少,每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彭鹏……任三河县时,但闻有贼,即带刀乘马,亲往擒拿,毫无畏惧,朕深知之。”

       按后有小说《彭公案》者,即写彭鹏与绿林为敌之事。

      五月,以刘廷璣为江西按察使。

      八月,平郡王纳尔福卒,予祭二次,造坟立碑,谥曰悼。九月以其子纳尔素袭。

       按纳尔素亦作纳尔苏,后为曹寅之婿。

      十月,谕大学士等:李光地自授巡抚,居官甚好,但所参属员,每多汉军。近见汉人惟护汉人,汉军惟庇汉军。

      谕汉大学士等:“施世纶朕深知之,其操守果廉;但遇事偏执:百姓与生员讼;彼必庇护百姓;生员与缙绅讼,彼必庇护生员;……如施世纶者,委以钱谷之事则相宜耳。”

       按世纶时为江南淮扬道,十二月迁湖南布政使。

      是岁《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生。

    一七〇二 康熙四十一年 壬午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四十五岁。春,施世纶之官湖南,作诗为送,施次韵留别,并饷荔枝酒,复诗以谢之。

       施世纶《南堂诗钞》卷八叶二十

          次韵奉别水部曹子清

       百尺波澜起柂楼,清诗忽下水西头。春风尚醉贤人酒,暮雨时霑使者驺。正俱保厘才浅鲜,宁忘金石语多周。衡山色似锺山秀,他日思君信宿留。

        按《楝亭诗钞》卷四:《送施浔江方伯之任湖南》诗云:“三年卓笔赋《黄楼》,期建高牙过石头。酒热一时浑浪语,旌麾果喜见前驺.保厘蓝缕功非细,开拓穷荒虑必周。何限吴氏截鞭镫,浔江去已七年,百姓爱戴不衰。稍因风雨暂淹留?”《江南通志》,施世纶此次之任湖南在本年。其去江宁官在三十五年,曹寅自注云“去已七年”,正合。《诗钞》次一诗题曰:“施浔江和诗留别,兼饷荔枝酒,作此志谢。”

      顾景星子昌自庚辰携其先集至,今止依于此,寅念旧谊,捐金代梓。

       顾湛露《顾培山行略》云:“迨壬午……府君……去止金陵,晤银台曹公。公时织造江南,兼盐漕务察院。前与征君燕台雅集,舅甥契谊,遂揖千金,代梓《白茅堂全集》。”府君即指顾昌,昌字文饶,号培山。

      李煦三月有祝寿并报菜麦茂盛折;五月又报菜麦收割。两批云:“……近京处天旱,所以朕心不宽些。”“京中春天少雨;立夏以来,麦田颇收,雨泽大霈。朕今古北口外避暑去。串客回南去了。其中若有纳监者,尔着(酌)量与他些须。”李煦八月一折遂言:“止有张本官要纳监,臣煦已为捐纳,将实收交付明白矣。”

      九月,康熙帝南巡,中途而返。

       本年八月李煦折后朱批云:“朕九月二十五日自陆路看河工去;尔等三处千万不可如前岁何候。若有违旨者,必从重治罪。”可见上次南巡,三处织造供应之奢矣。至十月一折内奏称自苏州北上迎銮,十月十一日抵宿迁,始悉驾因太子患病已自德州而返,遂折回云。朱批:“朕览淮、黄造成堤岸,南巡至德州,不意皇太子偶感风寒,病势甚危,幸而朕留心多方调理,以致全愈。再传来春南巡,尔等还照前旨奉行。……”

      甘国璧为宁波知府。

       《宁波府志》卷之十六秩官下,叶六,知府:康熙,“甘国璧,正蓝旗荫生,四十一年任。”

      本年五月,谕大学士等:御史刘子章条奏,莅外任者毋令多带家口,所奏良是。汉人所带有限,汉军有多至数百人者,亦有令旗下闲散人随去者,允宜禁饬。闰六月吏部议覆:御史刘子章奏各省官员赴任携带奴碑多至数百人,衣食之费,皆取给于所属官民,为累不少,清严加裁汰,制为定数。应如所请。议定督抚限带五十人,藩臬限四十人,道府限三十人,同知通判州县限二十人,州同县丞以下限十人。仆妇女婢数照此。旗员督抚限五百名;司道以下视汉官准加一倍。违者降级调用。现任官多带者,文到日限三月内发回原籍。从之。

    一七〇三 康熙四十二年 癸未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四十六岁。孙氏七十二岁。

      二月二十六日,康熙帝南巡至于上元,以织造府为行宫。

       本年南巡,亦以织造府为行宫,仍见《江宁》等志所载。参看《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一:“四十二年癸未,二月丙子朔,辛丑:是日上自京口由陆路临幸江宁府。上驻江宁府城内。癸卯:上自江宁府回銮。”

      缘南巡事,赐宋荦、李煦御书扇。荦并得密折奏事。

       本年四月某日李煦奏报菜麦收成、雨水调匀折后朱批云:“巡抚宋荦:朕南巡二次谨慎小心,特赐御笔书扇二柄。赐李煦扇一柄。尔即传于宋荦不用写本谢恩。以后有奏之事,密折交与尔奏。”可见织造亲信密折,虽地方大吏亦无此权也。是后六月、七月、十二月各有代达荦折之奏。

      刘廷璣至,临行,寅赠以酒币,赋诗送别。廷璣次韵答谢。曹秉桢偕廷璣北上。

       刘廷璣《葛庄分体诗钞》、七律下、叶四十三

          金陵留别曹织造荔轩,兼谢酒币之惠,次原韵〔癸未〕

       多君补衮旧勋臣,老我投簪卧病身。吴下十年通问久,长干一夕定交新。心牵匹练寒灰暖,脸借樽醪槁木春。水复山重云断续,回头天际想真人。

        按《楝亭诗钞》卷四有“读葛庄诗有感,即韵赋送刘玉衡观察归涿鹿,兼怀朗崖李公时峙乃二弟同行”一题,

    廷璣字玉衡;曹秉桢字峙乃,奉天监生,寅同族弟。据刘廷璣题《女仙外史》语,知此行系自江西学使落职北归;盖实为阿山所劾罢。阿山者,与曹寅亦相水火也。

      顾昌仍在金陵,任校梓先集事。

      李煦七月有折报高士奇于六月三十日在籍病故。

      本年三月,宗人府奏:信郡王鄂札薨,鄂札系袭伊祖豫通郡王多铎封爵,请以多铎次妃所生子,原任都统董额袭封。从之。

      四月,谕八旗都统以次各官,今年复发数百万帑金遍行赏赐,军卒人等应立生计、偿逋欠、丰日用,倘不肖之徒唯知纵酒酣饮,鲜衣肥马,则不数日间仍如未赏时,令严加督率。有仍行赌博、行止不端者,必将为首立正典刑。

      五月,领侍卫内大臣额驸尚之隆等传谕:“观索额图并无退悔之意,背后怨尤,议论国事,伊之党类,朕皆访知,……伊等结党议论国事,威吓众人。”又命侍卫传谕索额图,略谓:尔家人告尔之事,留内三年,朕有宽尔之意,尔并无悔过之意。尔背后怨尤之言,不可宣说,尔心内甚明;举国俱系受朕深恩之人,若受恩者半、不受恩者半,即俱从尔矣。朕差人搜与尔行走之江潢家,得书字甚多;朕亦欲差人到尔家搜看,但被尔连累之人甚多,举国俱不得安,所以中止。朕若不先发,尔必先之!著交宗人府拘禁。其子并家内紧要人俱交与心裕、发保加意拘禁候旨。若其间别生事端,即将心裕、发保等族诛。

       按此案极大,盖索额图与明珠同以赞平三藩而见用,实继辅臣鳌拜当政,索尤贪横。至是乃有密谋。康熙帝谓:“至索额图之党,汉官亦多,朕若尽指出,俱至灭族。”因牵连过广,故不能不有所顾虑,止治主凶。至后来又因索与太子胤礽案有关,终于处死。

      七月,手书谕大学士九卿等:近有苏州织造李煦人来,询知郯城至泰安田谷稍有可望,由泰安至德州被灾甚重。应将漕粮多行截留于山东沿河州县村镇以备赈济平粜;又命八旗共千余佐领每三佐领出一人与银千两,共三百人(银共三十万)分往各州县救养饥民。又命将“家计殷实”部院官员、旗下曾为大僚者,及因公革降者,皆派出,又旗下闲散官员,王贝勒八分公属下官员护卫,亦酌派出。既而复命包衣佐领亦照此每三佐领派遣一人。

      八月,刑部尚书王士禛等因赈救山东灾民事奏谢,得旨;“朕四次经历山东,于民间生计无不深知。山东省与他省不同,田野小民俱系与有身家之人耕种,丰年则有身家之人所得者多,而穷民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自身井无田地产业,强壮者流离于四方,老弱者即死于沟壑。……”谓诸臣若减租赡佃,“民受实惠,岂不胜谢恩千百倍耶?”按此种资料为清代封建统治集团自供,当时受灾为贫苦农民,与地主无与,而所谓赈济,亦实与贫农无与,不过徒为官僚地主阶级增一中饱之良机耳。

      十二月,御史刘若鼐奏参山西巡抚噶礼贪婪无厌,虐吏害民,计赃数十馀万,太原府知府赵凤诏为之心腹,专用酷刑以济贪壑。得旨:著噶礼明白回奏。(噶礼旋加辩饰,竟不问。)

    一七〇四 康熙四十三年 甲申

      孙氏七十三岁。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四十七岁。二月初,与将军马三奇悬挂金山寺赐匾,寻有折奏覆。冬,重修南涧理安寺松巅阁。

       曹寅本年二月十五日一折云:“恭蒙恩赐金山‘动静万古’四大字,臣寅与将军臣马三奇恭制匾额,于本月初七日敬悬大殿之上。”

       《松巅阁记》见《楝亭文钞》叶十,中云“康熙四十三年甲申余视鹾扬州”,僧人“勉余为之重葺”;接云“是夏松巅阁成;乙酉冬予差满……”,细按之“是夏”实当为乙酉之夏,盖寅本年冬方到扬州,文有语病。

      春末,洪昇至南京,晤寅,寅奉为上客,搬演其所作《长生殿》。并有赠诗。

       金埴《巾箱说》

       昉思之游云间、白门也,提帅张侯(云翼)开讌于九峰三泖间,选吴优数十人,搬演《长生殿》。军士执殳者,亦许列观堂下,而所部诸将,并得纳交昉思。时督造曹公子清(寅)亦即迎致于白门。曹公素有诗才,明声律,乃集江南北名士,为高会,独让昉思居上座,置长生殿本于其席,又自置一本于席,每优人演出一折,公与昉思雠对其本以合节奏,凡三昼夜始阕,两公并极尽其兴赏之豪华,以互相引重,且出上帑兼金赆行,长安传为盛事,士林荣之。迨归至乌镇,昉思酒后登舟,而竟为汨罗之投矣。伤哉!予为文以诔有云:陆海潘江,落文星于水府;风魂雪魄,赴曲宴于晶宫。西河毛先生颇称之。先是康熙戊辰,朝彦名流闻《长生殿》出,各醵金过昉思邸搬演,觞而观之;会国服未除才一日,其不与者嫉而构难,有翰部名流坐是罢官者。后其本遂经御览,被宸褒焉。

       按据金氏另条有“适甲申春杪昉思别予游云间、白门……”之语,知此所叙事在本年。《楝亭诗钞》卷四有《赠洪昉思》诗云:“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礼法谁尝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纵横捭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当系一时所作。(此诗为沈德潜收入《国朝诗别裁》,今本文字已遭窜改矣。

      自去岁奉旨与李煦轮管盐务,至七月,钦点为巡视两淮盐务监察御史;廿九日有谢恩疏。十月十三日到扬州任视事。十月,十一月累有折奏报禁革浮费,及盐课积欠情形。

       七月廿九日折云:“去年奉旨著与李煦轮管盐务,今又蒙钦点臣寅本年巡视两淮。”《江南通志》卷一百五《职官志文职》七叶八,与《两淮盐法志》卷二十四《职官》三叶十七,俱载巡盐御史:

      “曹寅:满洲人,四十三年任。”十月十三日一折云:“本月初七日都察院差官奉到敕印,臣寅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祗受讫。于初十日离江宁,十三日至扬州到任办事。”

       十月十三日与十一月廿二日皆有折奏报禁革浮费事,张伯行《祭文》云:“又其大者:两淮盐课,为财赋要区,公则悉心经理,尽力缉私,诸如请蠲逋,议疏通,绰然有赋充商裕之机权。”可与此合看。前折略云:任织造十五年“即闻巡盐御史于每年额引之外有盐二十斤,名为‘院费’,故御史与笔帖式有三十万两之羡余;因此条充织造衙门钱粮,其承差发收,系近年漏(陋)规,于二十斤之外又多增七斤。”“臣寅今日履任,随将无院札承差及发收等项一概裁革。”“但浮费之革,必清其源,上自督抚下及州县,内外过往官员,尚属众多。前总督阿山名为禁革浮费,独不自禁及其所属,实恐臣等内员,一遇事件,即行入告,故于臣未到任之前,先为之计。”朱批云:“生一事不如省一事,只管为目前之计,恐后尾人难收,遗累后人,亦非久远可行,再留心细议。”次折细列浮费名目:一、“院费”,盐差衙门“寿礼”“灯节”“代笔”“后司”“家人”等项,共八万六千一百两零;一、“省费”,为督抚司道各衙“规礼”,共三万四千五百两零;一、

    “司费”,系运道衙门陋规,书承衙役家人等,共二万四千六百两零;一、“杂费”,系两淮杂用交际,“别敬”“过往士夫”两款外,尚有六万二千五百两零。“以上四款,皆出匣费,派之众商,朝廷正项钱粮未完,此费先已入己,臣见此不胜痛恨。”观此,寅初履任,尚有志整顿,而康熙于“省费”下批云:“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是寅独敢明白揭露大贪阿山等人之罪恶,此点殊关重要,而康熙帝于阿山等犹有回护之意,故寅亦不能有所更张。十一月二十日折奏盐课积欠有云:“臣于前月十三日到任视事,访得运司库项钱粮亏八十馀万两。臣系家奴,何敢效外官支吾了事”,即欲参奏,但思此乃历年积欠,“乏商有预投之弊”,事败则富商不肯代完,是以不敢造次,“臣看得两淮历年积欠不已,皆由御史怠忽,互相容隐,求一年回差之轻便”,“更有奸商恃怙效尤,预投贷借,酿成此弊。”今年御史噶世图虽减斤割引,不能全十分之四,

    “臣本庸材,膺此重任,日夜忧思……”二十二日折又云:“去年圣驾南巡蒙恩赏借两淮商人库银一百万两,臣访闻商人只实得八十万两,其中又有非商借名领去者,臣不胜惊异。随行文按册集商细查,见其皆联络保结,一人有欠,全纲摊赔,日后征收无碍,虽有瑕疵,臣不敢苛刻多事。”封建制度黑暗,虽有欲施革易,而种种掣肘,非一人所可为矣。

       岁遣御史巡盐,其制始于明正统元年,时有所谓“中官御史”,故入清则以内务府员代之。弊端不可胜述,举其著者:直接侵冒盐引,一也;非法占用馀银,匿而不报,二也;官与商结纳为弊,三也。总之,自官而下,吏,幕,仆,总商,诸商,灶头,以及灶头以次之大小恶霸“把头”,层层脧削,而处于最下则终年受苦之灶户生产小民也。此外如盐官例进贡品,归商人承办,资即出于商;又有例供,如乾隆末年董椿所奏:“两淮盐政衙门,每日商人供应饭食银五十两;又幕友束脩笔墨纸张一切杂费七十两;每日供银一百二十两。”仅此一项有“名目”之公开例供,每年即达四万三千馀两,其他可见。此虽乾隆末季情形,要亦可以消息此中真象。按自明代以至顺治初,盐课岁收年不过五六十万两,李煦于康熙五十二年一任净馀银五十八万六千两馀,皆归曹颙偿还曹寅历年积欠,此数视乾隆时盐课之岁达五百万两,固若小巫之于大巫,然若例以刘姥姥所言“二十多两银子够庄家人过一年”之数,则足敷贫民一家度二万九千年之用矣!至盐商之罪恶,尤骇听闻,可参看李斗《扬州画舫录》、黄钧宰《金壶浪墨》“盐商”等条所记,虽为较晚之情况,要足旁征梗概。

      十二月,有折奏摹刻碑文、监造船只等事。

       十月十三日折后朱批云:“知道了,高旻寺碑文御书写完,尔即觅善刻之手着速摹勒呈进。”至十二月二日有折奏摹刻碑文事。

       十二月十二日一折内云:“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内河船只,预备年内竣工。”

        按《红楼梦》第十六回写及赵嬷嬷之言:“那时候我才记事儿。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约取资于此类故事。

       汤右曾有《赠两淮巡鹾诗》六首,不著姓名。揆其年代,非曹即李。第一首有“大海环东莱”“明公生其间”等语,第四首亦言“缅维郑公乡,乃在公井里”。郑公乡在山东高密县,则系指李煦无疑。观其通经史,工书法,能诗好客,与寅亦有相似处。不然者,即六首本包曹、李而合写。以不得确年,附系于此。

       汤右曾《怀清堂集》卷一叶十三

            赠两淮巡鹾六首

       大海环东莱,沧波渺无极;明公生其间,昂藏万夫特。早入承明门,丹台动颜色;许身良卓荦,当官必正直。谟谋见真儒,献替赖群力;翙翙朝阳桐,威凤占五德。

       古者设谏官,上可比宰相;君不及尧、舜,心耻常怏怏。直前论时事,百折气逾壮;公来簪白笔,高议殿廷上。时清主既圣,直道少疑谤;还闻补五丝,辛苦意不忘。

       三代制国用,其本在力田;后世算钱刀,利尽民力朘。俗儒每病此,我见不谓然;山海天地藏,百姓讵敢专。但勿较分铢,宽大众所便;今看周、孔心,未读管、晏篇。

       缅惟郑公乡,乃在公井里;渊涵富经术,千载继前轨。上之窥皇坟,下遂逮子史;餘事为诗言,雅音被宫徵。银钩勤翰墨,烂烂光照几;岂徒风节殊,廷诤传谏纸。

       囊无金门粟,家有珠履人;名流例爱士,默默情自亲。道义收砻错,诗书浩涯津,琰琬韫已辉,椒房香可纫。乃知气类广,更叹品藻真;引领仰末风,愿言揖后尘。

       二年都城客,取友素心最;侧闻公子贤,一见下交盖。是时迫严冬,雪意飘酒外;风流甫觞咏,马嘶促行旆。怊帐犹至今,归帆亦吴会;通门怀半刺,节下整襟带。

        按据“椒房香可纫”句,则李煦家亦有秀女选入宫内。

       《白茅堂集》自前年开雕,历去年,至本年竣工,顾昌携版归蕲州。昌在此三年,多所唱和,有《西轩唱和诗》行世。

            顾湛露《皇清拣授文林郎顾公培山府君行略》

       (上略)康熙戊午,征君(按谓顾黄公景星)力疾赴召至京师,府君与俱。征君辞疾归里,门著述,府君常在侧间,与藩台即山徐公往来唱和,亦左右趋承。岁癸亥遵征君命;读书太平寺,手辑征君《白茅堂诗文》四十六卷,编年为次。丁卯征君捐馆,即于庐次复较录征君所著《说字》二百馀卷。卷帙既繁,念家贫不能授梓,乃遍谒诸名公交好,车马奔驰,舟楫劳瘁无虚日,冀一获刊布其遗文,以表扬先德。顾是时食口多,生计竭蕨。己巳、庚午而后,教授生徒,取资馆谷。迨壬午,以中承牧仲宋公招,自都门达姑苏,宋公有意梓征君集,时幕客有以费繁议芟薙者,府君不欲也。去止金陵,晤银台曹公,(讳寅,字子清,号荔轩,别号楝亭。)公时织造江南,兼盐漕务察院,前与征君燕台雅集,舅甥契谊,遂捐千金,代梓《白茅堂全集》,府君一手较正。历癸未、甲申,欹厥告成,征君诗文始大行海内。(下略)在江南时与楝亭曹公有《西轩倡和诗》,久经行世。(又有《栗荫轩诗文》、《锦树堂填词》,《江山笔助集》时艺数十卷,俱藏家待梓。生于顺治癸巳年五月十四日戌时,殁于康熙丙戌年十-月三十日戌时,享年五十有四。)(下略)

        按《楝亭诗钞》有“答顾培山见嘲”、“送培山之鹿城”、“夜饮和培山《眼镜歌》”诸题。《行略》作于乾隆二十年二月,见顾昌《耳提录》附。《耳提录》郭浩跋云:“先生《白茅堂全集》乃前银台曹公楝亭刊行,锓版久归蕲州。”

       《白茅堂诗文全集》

            喻成龙序

       其令子所称授梓为钜公曹荔轩,是能文者,是能知先生学之有本者,而先生传矣。

            张士伋序

       蕲州顾孝廉文饶奉其尊人赤方先生像并诗文若干卷,走金陵,历吴会,叩中丞宋公为之论定,而今直指使者巡鹾曹公为先生宅相,谋以其集付之劂氏,文饶乃返楚,丐制府喻公为之序而并问序于余。(中略)今曹公将梓其集以行于世,安知其不声施后世与唐之李、杜,宋之欧、苏,并传不朽哉。(下略)

      本年正月,谕大学士等:“朕数巡幸谘访,民生利弊,知之甚详。小民力作艰难,每岁耕三十亩者西成时除完租外,约馀二十石,其终岁衣食丁徭,所恃唯此。为民牧者……今乃苛索无艺,将终年之力作而竭取之,彼小民何以为生耶?如朕前遣侍卫至铁索桥挂匾,还京回奏彼处督抚馈六千馀两,夫一侍卫而费至此,则凡部院司官笔帖式等差遣往来者,又不知烦费几何。……”至于督抚,则暗资所善之人,教彼掠取“清”名,二三年间即荐举,互相粉饰,钓誉沽名。

      又云:“至于蠲免钱粮,原为加恩小民;然田亩多归搢绅豪富之家,小民所有几何?从前屡颁蠲诏,穷民未必均沾惠泽,约计小民有恒业者十之三四耳,馀皆赁地出租,所馀之粮,仅能度日,加之贪吏苛索,盖藏何自而积耶?……”

       按可参看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十八:“朝廷一免江南银米,即二百万,自古无如此之多者,只是天地间却不见有宽裕润泽之气,是何缘故?总是无好官。……”又一则云:“国家免钱粮,动数百万,而民不感恩,民不受惠。想是官不好。上有法捐(蠲),他有法征。州县敛之以贡府道,府道敛之以贡两司,两司敛之以贡督抚,督抚又有交际及办差请事:宛转归上,民穷日甚。今日泽州

    (陈廷敬)言其苦,几至泪下。……”

      谕大学士等:近八旗援军俱图任外吏,不思在京效力,或一家兄弟子孙数人俱外任者。著都统察明酌调还京,不则罪在都统。

      三月,以山东、直隶、河间府等处饥民流至京城者甚多,立粥厂数十处,并设法分送回籍。

      十一月,谕大学士等:“……凡车驾巡幸之处一切需用,从不取办于民,而各省不肖官员,指称修行宫供备器物,并建造御书碑亭等项名色,辄行动用正项钱粮,借词捐还,究无偿补;至亏空数多,复加倍私派,科敛肥己,以致重贻小民之累,重重弊端,不可胜指。嗣后著严行禁止。”

      天津总兵蓝理奏:“直隶沿海旷地,丰润、宝坻、天津等处洼地,可仿南方开为水田,栽稻一二年后渐成肥沃,臣愿召募闽中农民二百馀人开垦一万馀亩;倘可施行,招募江南等处无业之民安插天津,给与牛、种,将沿海弃地,尽行开垦,限年起科。”从之。后又招江浙移民,开稻田至一百五十顷。〔按北方种稻,虽前代已有试行,然屡经荒乱,久已废弃;清初时代京郊宫苑之外,民间复始植水稻,以此为嚆矢。当时京城内外统治阶级消费巨量米稻,皆赖漕运,自南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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