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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篇 一条脂批未读懂

史湘云醉卧

评论张爱玲“红学”的好文章,我只见过钱敏先生的一篇。他总结了《梦魇》的几条要点,其中包括张女士对于史湘云问题的看法,同时指出高鹗续书四十回,尽管种种可议俱所缓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把史湘云这个后半部极关重要的人物给“消灭”了——再无一笔涉及到她,只于最后才说了几句嫁一富家子而其寿不永以致守寡云云,即如此极端潦草敷衍地“扣”了第五回的判词所云(其实理解也全错误)。

这样说来,钱先生正好在这一关节上集中地揭示了伪续的歪曲雪芹原旨的酷烈已达何等地步。

但这个问题张爱玲因为没有读懂一条脂批而误作了歧途考据和结果,这就是“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

她不知这里的“金玉”,已不再指通灵、金锁的假金玉姻缘,而是指假格局过后(钗亦早卒)的真金玉姻缘,即宝、湘方是“已定”的姻缘(中经百般曲折)。又加上她也没读懂“又写一金麒麟”这句最重要的话——这是说:湘云的麟珮,早已为“金玉”定局。现在于清虚观故事内,“又写一金麒麟”,这是艺术手法的“间色”(即“加一层色”的写法),这是那批语的原意——却被错解为“麒麟是金锁的间色法”,全不可通了!

因为,若是那个语意,就该写成“金玉已定,又写金麒麟,间色法也。……”何必说“又写一”?又写一个者,针对原佩有一个也!

只因她没懂这一层重要无比的曲折,于是就又完全误信了什么“湘云后嫁卫若兰”的臆揣。卫若兰是后来绾合宝、湘重圆的侠友,他不是什么“厮配得、才貌仙郎”——他哪儿来的“仙”气?

只因这么一来,害得她“十年一觉迷考据”,原为追踪“旧时真本”的湘云(她承认即脂砚斋的艺术化身),为了湘云的真结局,无法解决,却弄成了自己放弃了目标而只好说是“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旧有的,后来改了——而又舍不得把旧格局全归埋没了云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偕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帐,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世上的作家,能有这样的情理吗?雪芹、脂砚,能够于心契然吗?!

其实,清虚观打醮这回书,正是“后半部”的开端,在这回书中,由张道士、史太君的对话暗暗地伏下了(确定了)宝、湘的真金玉之奇缘——

张道士以“国公爷替身”的身份,说出哥儿也该议亲了,于是引出了老太太的心思话:只要摸样儿、性格好,就是家里穷,也不要紧。

请问这指谁?谁符合这三个条件?

只有湘云!——老太太心里的,但因是自己的内孙女,不能由自己说是要选这湘云。

“性格儿”一条,排除了林黛玉。

家里穷,排除了薛宝钗。黛玉也没有了什么“家里”的问题。

只有湘云,家已困顿,夜作半宵,卖点儿针线活计,苦得很。

这回书是真正的奇文!明面上,宝玉听张爷爷给他提亲——也不知是指谁(其实这才是关键),生气了,说再不愿见张道士。黛玉听了,惊心动魄,二人大闹了一场,弄得老太太也伤心落泪——这复杂的关系微妙极了!然而宝玉一听宝钗说明湘云原有一个金麒麟,他赶紧揣起来——偏偏黛玉见了,他又不好意思说假话,说是给黛玉留着……。

以后接的,就是湘云、翠缕拾麟并大论“阴阳”之妙谛了。

还用絮絮详陈,抄来《红》书原文吗?

我不禁要问张爱玲的芳灵:难道雪芹十年辛苦,研血滴泪,写出这种文字,就只为了让湘云“嫁卫若兰”吗?!

我料想,她若有灵有圣,定会重作一番思考。她会最后承认,她为了追踪真本的宝湘重会,并没有走错路头,应该满心高兴。

顺便说一句“题外”之话:拙著《红楼夺目红》里,不过是为了矫正高鹗伪续如彼其悍然歪曲宝、湘的关系,所以稍稍表扬了湘云,希望读者不要受他的大骗,只知一个林黛玉,此外什么也不明白雪芹的作书本旨了——这就几乎伤了大家的感情,有些仁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还有为黛玉抱不平的说了些难听的话,我很理解,接受善意仁心,但也感叹高鹗的影响之如此牢不可破——有人可以为黛玉不平,提出“抗议”,可是为何却没有一个比拙著更早一点为湘云也抱些不平呢?难道这也算公平吗?

张爱玲第一个提出:湘云是有原型的、作者的真幼侣,而黛玉这人物与相涉的“爱情故事”却是后来修改增删时添加的。

为黛玉大抱不平的人,是否也要深思一番此为何故?

诗曰:

物不得平则必鸣,扬林抑史伪书成。

不知真假谁当辨,试问谁平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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