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启泽本来也是精于此道,干脆也就着酒劲一气摆动,晃进了人群。
面前晃过无数个人面,在闪烁的灯光下时隐时现,迷乱不已,范启泽沉没在这个有点痛苦的欢乐中,躲开那一场酒事。
一张女人脸突然出现,紧盯着范启泽,随着他的转动而始终浮现在眼前。与其这张脸漂亮,不如说有点妖魅,在彩妆下面让范启泽一时没法判断。好像很熟悉,却怎么也没法想起来,范启泽停下自己实际上早就变形了的舞步,傻站在舞池中间,直勾勾地看着那个女人。
那是一双迷人的眼睛,不过却深得让人没法控制而掉落在里面,说不上是一种幽怨还是什么,甚至带着一丝恨意,就在不远的地方,和你对视。
范启泽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这样对视实在是显得过分失礼,可那女人却不回避,只是火辣辣地看着自己。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到那女人后退几步消失在人群中,范启泽才算回过神来,往包厢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跳舞让酒精释放得更加充分,还没有回到包厢就快撑不住,眼皮重得不行,脚下的地毯像是越来越厚了,最后范启泽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前面发了一会呆,便舒舒服服地躺倒在走廊上,头顶的灯像太阳一样照着,让人舒服,不一会就睡着了。
而下了班的林涵走出大楼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身影,那个没了新郎的明敏,她正坐在花坛前面,换了一件小巧的衣服,这朵大麻花一下子成了小麻花,不过依然有着可人的油光外表,以及漂亮的线条。
看到了林涵,明敏站起来,走上前来问道:“今天你又过来办事么?”
“不,从今天开始,我是这里的新员工了,为期两个月。”林涵客气地回答了问题,慢慢的往车场走去,然后又背对着明敏问了一句:“你还在等他?可能等不到了,他一早就出去了。”
听到林涵居然认识范启泽,明敏十分奇怪,于是林涵解释了一番,说自己现在理论上已经是范启泽的下属。
“这样的话,你能再送我回去吗?”明敏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林涵,天色已经慢慢暗下来,看样子真的没法等到范启泽了。
林涵犹豫了一会,才答应下来,鉴于中午的失误,林涵先上车稳住了长绒棉,然后再让明敏上车。
明敏见了长绒棉却欢喜得不得了,一把抱住这头巨犬,使劲抚摸着长绒棉厚实的皮毛。
“这狗叫什么,真好玩!”
“长绒棉,我去新疆做事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正收棉花呢,就有了这名字。”
明敏对这特别的名字也毫不客气地夸奖一番,弄得林涵和长绒棉一齐“咕”了一声,算作是得意。
这姑娘和长绒棉还真投缘。明敏要请林涵吃饭,又将车引到了午餐的那个地方。林涵看了看这个中午刚过的饭店,心头嘀咕着:“还真是快要结婚的主儿,口味惊人地相似啊。”
明敏点了和中午差不多的菜,一边却还担心着呆在车里的长绒棉会不会饿。
林涵看着这个小麻花,还真是个单纯的主儿。明敏述说着和范启泽在这里相遇到成为男女朋友的过程,范启泽是个风流倜傥的家伙,自然把这个小姑娘迷倒,可是婚礼当天却又逃脱,说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什么还没有准备好,是还没有玩够吧,林涵往嘴里塞着东西,心中暗想。
头顶上的灯光还在照耀着自己的脸庞,而且越来越烫,范启泽像是睡了很久一样,酒精的作用好像全然不见了,心想——难道睡走廊还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眼睛一睁开,才发现照在自己脸上的不是那盏灯而是火辣辣的太阳,身下不是软绵绵的地毯,而是厚厚的草丛。
这里是哪儿?范启泽揉着脖子站起来看看四周,这是一片干涸了的河床,长满了野草,初秋的露水已经将自己浸得透湿。空旷的河滩上不见一个人影,远处铁路桥孤寂地站立着,现在是早上6点,范启泽自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包和手机都在,除了酒醉后那一段长达8小时的记忆遗失了以外,其他的范启泽还都能想起来,特别是那个妩媚的女孩。走了半天才算走到有人的地方,一打听才知道这儿是城郊芨芨滩村,距离晚上喝酒的夜总会大概20公里。
“是他妈的谁给我弄到这里来了,真是莫名其妙。”他在心底暗暗地骂了一句,然后走到大路边,范启泽开始一个个地给昨晚的人打电话。
“老李,昨天晚上我是不是喝大了?”
“废话,哪天你不喝大了。”
“那是谁送我回去的?”
“这个不清楚,昨天我也是喝得不行了,甲方那帮人简直就是酒桶,我说……”
范启泽懒得听下面的废话,立即挂了电话,再打给其他人,也是个个表达不清楚,更多的说法是——小范你不是时常这样就酒醉闪人了么。
是啊,酒醉闪人了,可是自己醉了以后怎么跑来这个鬼地方,谁能给个解释?在出租车上范启泽拍碎了脑袋还是想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么一个大活人躺在走廊上,之后怎么离开的难道就没有人知道?
打开自己的手包,让人惊心的事情又发生了,里面放着一件染了血的衣服,一件女人衣服。
靠,范启泽叫了声不好,连忙将包合上,下车另打了一辆车,像是逃犯一样跑往公司。
办公室里面林涵已经就位了,开着电脑四下看着什么,看到范启泽回来,挥了挥手算是招呼。
范启泽跑到自己位子上,狠狠地坐下去,大声吐着长气。
林涵鼻头动了动,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看着范启泽,说了一句让他心惊肉跳的话:
“你的身上怎么有血腥味儿?”
范启泽像是触了电一样从座位上弹跳起来,慌乱地说道:“哪儿有,没有的!我去下洗手间先,血腥味没有,血腥玛丽我倒是喝了几杯。”
说完连忙去洗手间把那件血衣丢进了垃圾桶,再抽上一堆卫生纸盖在上面,慌乱中全然失了准头,将卫生纸丢得满地都是。
收拾了一会,范启泽掏出一根香烟,哆哆嗦嗦地点燃,大口吸进,当做安慰。
背后寒意陡升,范启泽连忙转过头去,却只看到那块巨大的穿衣镜在面前,还有一个慌张得脸色苍白的人。
再猛吸一口,吐出的烟雾将自己的脸庞全然挡住,待那些烟雾淡了以后,昨晚那个妩媚的女人换了一种妆容出现在自己面前,嘴上的口红更加鲜艳了,亮闪闪的在未尽的烟气中出现。
那种颜色浓得如同油画颜料一般,粘稠到慢慢往下留,那是红的血!
女人的脸像是结了一层白霜,在唇彩缓缓留下的瞬间多了一条鲜艳对比的线,那双眼珠不再深邃,而是泛着死鱼一样灰白。
就这一张脸,猛地出现一个惊劾的笑容,范启泽甩掉香烟,夺路而逃,在走廊中留下打雷一样的脚步声。
跑回办公室,范启泽将头埋进了手中,那副女人的相貌一点点地清晰,又模糊,全身上下开始打着颤。
“空调关了吧,太冷了。”
范启泽的表现让林涵十分困惑,这屋里并没有开空调,又何来什么冷不冷呢?而且他身上的血腥味儿很浓,是一种死亡的味道,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范启泽继续埋着头试图睡着,十点钟开会的通知过来的时候,他才算缓过神来,表情痛苦地对着秘书说自己病了,需要请假。
秘书看着他那副难看的脸色,像是忍受着十级以上的疼痛,连忙答应着退了出去。
范启泽擦了一把头上的虚汗,随即又叫上林涵出门,找了家僻静的咖啡馆就要进去,林涵闻到了那股焦味死都不愿意进去,一下子蹲在了地上,怎么拉都不动。
“忘了你不喜欢咖啡了。”范启泽对这个奇怪的家伙有点拿不定主意了,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说给他。
两人再找个茶馆坐下,范启泽重重地坐在椅子上,倒了一杯茶,问林涵为什么不喜欢咖啡。
“呃,你听过什么叫蒸骨么?”
林涵并不愿意说起这些东西,不过范启泽特意搞这个排场,凭着自己的强悍的第六感已经大概能猜出他想知道点什么,那就说吧,不过又得回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事件。
“蒸骨?和桑拿哪个厉害一点?”
范启泽不明白林涵想说什么,自己最近老是去松骨。
“祖上传下一种验尸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床之上。然后挖出一个长五尺、宽三尺、深两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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