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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辉:摩托日记

  作者:梁朝辉

  最近几年,我也玩起来复古风潮,重新喜欢上小时候曾经喜欢的摩托车。

  小时候我的爱好比较简单,热爱一切关于速度的东西,骑过摩托车也骑过家里养的一切能骑的宠物,包括狗。我9岁才上学,此前一直游荡,没上过幼儿园,以后也没怎么勤奋过,初中时最喜欢睡觉,当然还有摩托车,最痛恨什么“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之类的警句,我庆幸我他妈的少壮时期的毫不起眼的宝贵的快乐时光不是为将来的成功而苦苦奋斗耗光的,我始终在享受生命而不是在使用,哪怕是小生命,直到现在我对小时候没有享受过的优质睡眠还耿耿于怀。

  小时候我亲眼见过的好车是本田VT250,设计风格属于哪时候最前卫的流线型,40马力的双缸水冷四冲程发动机,走起来咚咚咚的,很酷,每次遇到它时恰恰都是我骑着自行车的时候,我的直接反应时拧右车把,狂蹬,自然是追不上的。后来接到上逐渐多了一些两冲程的踏板车,跑起来咩咩咩的,不酷,香港人管它叫绵羊。

  我心目中的摩托车不是绵羊,不仅因为绵羊不苦,而且因为它跑步快。“酷”不是产品固有的东西,而是存在于人们对它的态度之中,小时候我要的酷不是单缸双缸或四缸,而是人群对摩托车的看法,既要最流线的设计和最快的速度,也要被同伴羡慕的同时让父母觉得不可思议。

  由于摩托车代表着危险也速度,所以被父母列为头号禁品,加上周围时有事故发生,我没有任何叛逆之力。摩托车危险吗?最近看了一则报道,美国社保部门统计:2008年美国境内的摩托车车祸死亡人数是 3237人,低于其他地面交通工具,而这一年,美国境内被驴踢死的人数超过2000。

  我记忆中的摩托车不快,那是邻居家有台 50CC的小摩托车,每天中午都停在楼下。这台车没有设计电源钥匙,踹两脚就能启动引擎,这种功能用现在的说法是“无钥匙启动”,它似乎是为我设计的,因为我常常能在邻居午睡之时,不用钥匙就能骑着跑不快的小摩托飞奔十几公里,永远一个人,做贼般走向孤独,然后再主人睡醒之前安全返回。那一年,我12岁。

  我的青春期则是伴随这港产片的成熟期度过的,当年有两部摩托车电影,算是小叛逆们的集体烙印,一部是陈木胜导演的《天若有情》,另一部是杜琪峰导演的《阿郎的故事》。

  这是两部近似于“青春残酷物语”的电影,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充满了暴力、热泪、过错、遗憾、希望和绝望的姿态,因为青春期成长本身的不完美,香港社会的种种尖锐的矛盾隐忍在谦恭的社会表情之下,给香港的青少年创造了太多隐形的堕落氛围与条件,而这些,最重要的道具就是摩托车。

  《天若有情》中的刘德华正当年,有着不用修饰的青春,他绑架了富家女吴倩莲,接下来很套路般的产生了一段生死恋情,这段跨越生死、门第及俗规的爱情,浸润在婚纱、狂风、鲜血和两冲程摩托车尖锐的排气声浪中。

  刘德华骑的是SUZUKI RG500,这是一部车重仅154公斤的战车,95马力,每缸一个单独的排气管,有着两冲程车的狠,四根细小的排气管分别排列在车的右侧和座位下方,打着火后不同的节奏和音色两唱两和,具备着“独唱团”的风格,日本人把这部车做的很变态,加速度令人恐怖,如果你现在收着这么一台车,只要机器还能动,起步几乎可以杀掉任何1000CC的四冲程车。

  RG500是铃木在1987年生产的高性能两冲程四缸车,限量532台,看来剧组还是有高人的,想不通的是在SUZUKI车身上居然贴着大大的NINJA字样,这是RG500的竞争对手——川奇忍着的标识,川崎应该不会用这种方式赞助吧。

  《阿郎的故事》也是一部摩托车电影,可惜摩托车的原始性能被电影很吸引人的故事情节消灭掉了,当血流满面的周润发骑着1988年款SUZUKI GSX R750,冲过终点之后摇摇晃晃摔倒在地,当张艾嘉从一脸的喜悦瞬间转为满脸泪水,当罗大佑的《你的样子》在赛车爆炸的火光中悄然而至的时候,导演已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包括小混混们。周润发最后留给人们的,是他满腔如火的热情和世上最真挚简单的笑容。

  两部电影中的摩托车都是题本铃木的跑车系列,型号在当时都是算作高性能的,可见当年铃木的香港代理商做得很成功,要知道本田和川崎当时的跑车制造水准远高于铃木。

  电影中的摩托车是我喜欢的类型,尤其两冲程的暴力,快速而简单,它包含了暴力、变革、逃脱旧制、反应狂躁和敏锐自觉的对抗心理,而这也正是酷姿态的吸引人之处,它充满机智和机动性,如同此刻的特质。

  这种暗示确定了我对稿性能摩托车口味的确立,如今的车厂每一代新款都在公升级水准上玩暴力游戏,一公升的车已有200马力的输出,相信人类对科技的压榨永无止境。被失败阻止的暴力是一种软弱的暴力,它暴露了暴力的有限;被成功阻止的暴力是一种浅薄的暴力,它暴露了目标的有限。

  最近几年,我陆续买了几部车,其中有杜卡迪和宝马,也有几台日本车,但没有哈雷,不是不喜欢,而是等我老些了,开不动欧洲车日本车了,再买哈雷去晒太阳。

  没买哈雷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喜欢成群结队,我认为摩托车应该是带人走向孤独的,要不怎么一部摩托车最多两个座椅呢,这种孤独和多功能汽车的“分享”恰恰相反,我相信骑车时一种非常私人的体验,是包藏在速度、技巧和理智里面的细碎时光。

  而哈雷的某些族群最大的乐趣在于帮派,我把这些乐此不彼的哈雷爱好者简称为哈哈族,就像我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生活一样,我认为拉帮结派骑车始终有两个危险,一个是车队之间为了不掉队而赶路的危险,另一个就是自由足见被热闹所占有,最后只剩下热闹,没有了自由!

  至于哈雷这个品牌,说不上喜欢和不喜欢,喜欢他们倡导的“自由精神”不喜欢他们老旧原始的技术,喜欢1950年左右的纯天然哈雷群,不喜欢1983年的 H.O.G,喜欢个性鲜明的哈雷客,不喜欢现在的哈哈族,哈哈族成群结队却倡导自由精神,哈哈族把自己当做文化,哈哈族从来不带别的车系玩,哈哈族将的最经典的哈雷文化是:“先生,我们骑的不是摩托,是哈雷戴维森。”

  判定摩托车的标准其实很简单,拥有自己的标准且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推崇一切与完美和个性有关的东西,他们既可能欢迎美式V型双缸车,暴躁的意大利车和严谨的德国车,也可能讨厌古道的德国车,粗糙的意大利车和复杂的日本车,而不管它们是不是真的高性能或者有趣!

  我现在喜欢的车,是纯粹的性能车,一步骨子里柔弱的车,往往只要骑行几十公里就可以知道它的浅薄,而一步暴躁的车,往往骑到报废也无法体会它的深刻,所以,我和这部1098S出发了,找到了一条直路,对于我和他来讲,最重要的东西是这条路的本身-----找到属于自己的道路是何等的难得?所以,正因为这条路,我今天有机会跑到这台车的限速290公里/小时,且继续跑,爆表。一个人。这就是我,我连切.格瓦拉的影子都不是,这台车不适合在这条路上旅行,我只喜欢在自己的路上义无返顾的狂奔,不浪漫不革命,孤单就象一个孤儿。

  其实人类永远孤单不起来,就好象,某天,人们突然发现自己是大地上的孤儿,就为自己生了一个父亲,他的名字叫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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