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冰被我问的一愣,脸上瞬间闪过一丝尴尬来,随即笑道:“我没告诉你不行吗?要你来管。”说着话,将义父拉倒了一边。两人小声嘀咕了起来,我们几人则一头雾水,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
不一会义父“哈哈”笑道:“好!小华有你这个媳妇,我算是放心了!看来我大老巫快可以退休享点清福了,奇门后继不泛智囊,总算没有出现断层,你放心,我全力配合你的计划。”
我们一听,更是云里雾里,薛冰搞什么鬼?我们完全不知道啊!连我们几个也蒙在鼓里,有点太不像话了。
我正要开口询问,疯老头已经一瞪眼道:“你又想啰嗦什么?你媳妇还能害你不成,不管什么计划,都是为了你好,你就安心当好你的苦力就行了。”
小马驹也冷声来了一句:“就是,凭你的头脑。告诉了你说不定反而容易坏事。”
我被两人说的一愣,随即反驳小马驹道:“说的好像你知道一样,你还不是和我一样,都是苦力而已!”至于疯老头。毕竟是长辈,我就没讽刺他。
千影听的直笑,说道:“你们三个够了,都同一个档次,就不用互相挖苦了。不过薛冰姐姐这回连我都没告诉,确实有点奇怪啊!”
我们三个一起看向千影,异口同声道:“说的好像你比我们聪明似的!”
四人正斗着嘴,义父和薛冰已经转身走了回来,义父说道:“这事就按薛冰说的办,我们先去祭拜一下越山。”看这意思,好像也没向我们解释的打算,是准备将我们蒙倒底了。
我前面带路。片刻又回到了父亲葬身之处,几人一见我摆放的野果还在,就知道必定是这里了。见连个坟头都没有,更别提墓碑了,顿时纷纷伤心不已。
千影变幻出了几支香,每人分了三支,她玩的就是木系,这对她来说,举手之劳而已。
义父带着我们四个跪拜祭奠,疯老头身份是父亲的师傅,同辈可跪拜,长辈点首即可,疯老头、义父的眼圈都红了,小马驹面色发冷,父亲本就是他尊敬的人,想必心头难过,不过这家伙不会表现在脸上就是了,千影和薛冰也面现悲戚。
疯老头三点头之后,骂道:“你小子一甩手,长眠此地了,可把我老头子害苦了,你整了这么大一摊子事,你倒是给整完了啊,你这算什么事”几句话一说,声音已经哽咽了起来,他和父亲名为师徒,情逾父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其中痛楚,自然悲伤。
义父却站起身道:“越山,你就放心吧!你的孩子很有出息,兄弟们也没给丢脸。”一句话说完,大概又想起了下九流折损的那几位来,顿时双目泪流。
我们纷纷劝住两人,千影忽发奇想道:“不知道能不能召唤了王叔叔的魂魄前来,这里是王叔叔的埋骨之所,如果魂魄没有入坠六道轮回,一定能召唤到。”
义父一听,也缓缓点头,随口念了招魂诀,等待许久,却没有半点动静,无奈放弃道:“以越山之性情,阳间一口气断,又怎么会多做逗留,估计早就投胎为人去了。”
“罢了,我们暂时还不方便将越山的灵骨起迁南山,还是不要在此多做逗留的好,免得对方拿越山的骸骨做文章,先回山村看看去吧!”
众人应了,随了义父直下山梁,一路回到山村之中。
一进山村,很快就有人认出了我来,纷纷上前询问我近来情况,见我长的更加高大魁梧了,还带了如花似玉的媳妇,纷纷夸赞我混的好,个个都显得异常亲热,村民骨子里,还是淳朴的,只是暂时被金钱蒙住了眼睛。
我也感觉很是亲切,只是乡间的水泥路,和那一栋栋的楼房,以及那些乡亲手腕上、手指上、脖子上的金光,让我有点迷茫,不大能找到原先的感觉。
一番寒暄之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乡亲们确实富有了,说话声音也大了,嗓门变粗了,话语之间,有意无意的带着点炫耀的味道,这让我生了一丝反感,富有和素质,完全是两回事。
就像城市中的许多暴发户一样,钱是有了,其品行、素质、品味,都实在令人倒胃口,我不是看不起他们,他们只所以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都曾付出过辛苦,但是其他方面,确实有待提高。
但我没有将这种情绪表露出来,这些都是我的乡亲,他们本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什么历练,有些人一辈子都没到过大一点的城市,更别说眼界了,受了一辈子的苦,如今富有了,炫耀一下也正常。
何况,我已经不在是那个毛头小子了,知道怎么隐藏自己的喜恶,只是越寒暄,这种反感越强烈,因为几个原本都很敦厚的乡亲,看向薛冰和千影的目光之中,竟然露出一丝淫邪之色来。
温饱思淫欲,这句话千古不变,用在乡亲们的身上也很合适,他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人类的劣根,在他们的身上都能得到最好的体现。
但是,这让我很不爽,虽然每一个乡亲我都认识,毕竟我仅仅离开两年,可不知道怎么的,我却感觉到一种强烈的陌生感,每一个人都是如此,面孔依然是那副熟悉的面孔,最多多了点庸俗的金光点缀,可人却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些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很快就结束了和他们的寒暄,找到了我自己的家,一处被左右两边两栋楼房夹在中间的低矮草房,院门还在,院墙已经倒了,门锁也没了,两扇门板虚掩着,在左右两边的楼房映衬下,显得异常落魄、潦倒、冷清,和整个村庄都格格不入。
我推开了房门,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墙壁上还挂这爷爷的遗像,家里的东西被搬了一空,一片狼藉,就像遭了贼一样。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要爷爷的遗像还在就行了,其他的东西,我也不在乎了。
我将几个跟随而来的乡亲婉拒在了院门之外,让千影变幻出三支香来,祭奠了一番。
我忽然感觉有点惶然,就像一个浮萍,忽然发现自己没有了根一样,原先我在外面拼杀,总觉得我有一个家,我随时可以回到家中,可现在家是回来了,却再也找不到家的感觉了,这让我一下子有点无从适应。
薛冰最是明白我,见我有点伤感,悄然走了过来,拉住我的手道:“没什么好难过的,从你离开这里的那一天起,这里就已经不在是你的家了,金鳞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你从一出生,就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人,平凡人的生活,也不再适应你了。”
“何况,你想要一个家还不容易,有我不就有家了嘛!北派猎杀,燕子楼,都是你的家,虽然现在我们还无法安定下来,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安安静静的生活的。”
说到这里,又笑道:“再说了,你又不是没有钱,实在想要个家还不简单,咱们在这盖个十层楼高的别墅,看谁还敢跟咱们显摆。”
我一听“哈哈”大笑道:“拉倒吧!要不要我和他们一样,弄个大黄金链子拴起来?手腕上、手指头,能戴的地方都戴上?我只是回来看看而已,又不是回来和他们斗富,还盖楼呢!你怎么想起来的。”
小马驹忽然冷冷的接了一句:“我看可以,你这种人,看着就像暴发户,完全配得上大黄金链子。”一句话惹得众人又一阵大笑,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
几人笑声未落,门口忽然响起了一个尖利高亢的声音来,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叫道:“是不是小华回来了?是不是小华回来了?”
我们几人一转头,一眼就看见一个妇女,身穿一件不合时宜的汉服,脚下却踩着皮鞋,头发高高盘起,插满了珠玉钗子,一身的珠光宝气,十分的不伦不类,腰板却挺的笔直,一见我们转头,顿时咧嘴一笑,嘴里的一颗金牙闪着灿烂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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