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
人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
──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
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
四周还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
胜利和失败好像已没有什么分别,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
他的眼帘渐渐阖起,已不想再支持下去,因为生与死好像也没有什么分别了。
──你不能死!
──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你就绝不能放弃。
──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
小方骤然惊醒,跃起。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黑暗中已有了光。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但是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
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这个人也没有死。
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得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
他手里刚拿起一样东西。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成的水袋。
在这里,水就是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
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野兽般扑过去,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
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多么可贵的生命,多么值得珍惜。
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干裂的嘴唇感觉到水的芬芳,生命的芬芳,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慢慢的喝下去。
他要慢慢的享受,享受水的滋润,享受生命。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这个人的眼睛。
一双充满了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睛,一双垂死的眼睛。
这个人受的伤比他还重,比他更需要这点水,没有水,这个人必将死得更快。
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也不是食尸鹰。
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
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的,他忘不了的。
他将这袋水给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在这一瞬间,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他只有这么做。
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
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等她揭起蒙面的黑巾喝水时,小方发现她是个女人,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反而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独自来杀人。
她已经喝完了羊皮袋中的水,也正偷偷的打量着小方,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
“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她抛下空水袋,轻轻叹息:“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
他只有对她笑笑,然后才忍不住问:
“你是瞎子?还是水银?”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
经过水的滋润后,她本来已经很美的眼睛看来更明媚。
“你也不是水银?”小方追问。
“我只是听说过这名字,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又在叹息……“其实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你姓方,叫方伟。”
“但是你却要杀我。”
“我一直要来杀你,你死了,我才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水,在这种地方,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
她看看地上的空水袋,“我一定要杀了你,他们才给我水喝,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
她的声音充满恐惧:“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就绝不会给我一滴水的。”
小方又对她笑笑。
“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让你带回去换水喝?”
她居然也笑了笑,笑得温柔而凄凉。
“我也是个人,不是畜生,你这么对我,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问她:“他们是谁?”
他不必问。
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
卜鹰已走了。
这个人就像大漠中的风暴,他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更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走。
可是赤犬仍在。
旭日已将升起,小方终于开口。
“你不能留在这里。”他忽然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
“为什么?”
“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附近千里之内,都会变成洪炉,你喝下的那点水,很快就会被烤干的。”
“我知道,留在这里,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可是……”
小方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
她默默的点了点头,默默的站起来,刚站起来,又倒下去。
她受的伤不轻。
小方刚才那一剑,正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
现在她已寸步难行,连站都站不起来,怎么能回得去。
小方忽然又道:“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
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
“这里好像只有你一个人。”
“朋友不一定是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
他走过去,轻抚赤犬的柔鬃:“我也见过很多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都不是人。”
“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她显得很惊异:“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小方笑了笑,“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他的笑容微带苦涩:“我浪迹天涯,无亲无故,只有它始终跟着我,生死与共,至死不弃,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
她垂下了头,过了很久,才轻轻的问:
“现在你为什么跟它分手?要它送我回去?”
“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
他轻拍赤犬:“它是匹好马,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我让它送你回去,才是你们的唯一的生路。”
她抬起头。凝视着他,又过了很久,又轻轻的问:“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你为什么不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
小方只对她笑笑。
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
她忍不住长长叹息,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
“你真是个怪人,怪得要命。”
“我本来就是。”
太阳已升起。
大地无情,又变为洪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就是死。
小方已倒了下去。
赤犬也走了,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可是它不能违抗他,它毕竟只不过是一匹马而已。
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小方倒在火热的砂砾上,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
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
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酆都的轿马,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
每个人身上都仿佛在闪着黄金般的光芒,手里都拿着黄金色的水袋,袋中盛满了蜜汁般的甜水和美酒。
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就一定是冥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
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他已死得问心无愧。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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