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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格里森姆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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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陈太太是这幢两家合住、分门出入的房子的主人,15年来一直把另外半幢出租给法学院的女生。她接受房客十分挑剔,但为人安分守己,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只求个大家平安无事。房子距离校园六个街区。

  她应声开门的时候已经天黑。站在门檐下的是个美貌的少妇,深色短发,笑容里显出内心不安,心绪非常不宁。

  陈太太皱起眉头看她,等她开口。

  “我是艾丽斯-斯塔克,达比的朋友。可以进来吗?”她把眼光越过她的肩头看了一下。街上寂然无声。陈太太一人独居,门窗紧闭,锁得严严实实,但来客是个标致姑娘,笑容天真无邪,既然是达比的朋友,应该是靠得住的。她开了门,艾丽斯走了进去。

  “出了什么事吗?”陈太太问道。

  “是的。达比遇到了麻烦,我们现在还不能谈论这件事情。她今天下午来过电话吗?”

  “来过。她说一个女青年要到她的公寓里察看一下。”

  艾丽斯深吸一口气,尽力显得平静。“只要一分钟时间。她说一面墙上有一边门。我想最好不走前门或后门。”陈太太又皱起眉头,她的眼睛在问,为什么?但是她没有说出来。

  “最近两天有人来过这公寓吗?”艾丽斯问道。她跟在陈太太后面走进狭小的门廊。

  “没见来过人。昨天一大早,太阳还没出来,我听见一下敲门,但是我没出来看。”她拉开了一只靠在门边的桌子,插进去一把钥匙,把门开了。

  艾丽斯在她前头进去。“她要我一个人进去,行吗?”陈太太想要问个清楚,但是她点了一下头,关上门让艾丽斯一个人在里面。走进门是一个小门廊,突然间什么都看不见了。左手边是房间,电灯开不亮。艾丽斯在黑暗中无法动弹。公寓里又黑又热,还有垃圾的浓烈气味。她本来就只想一个人进来,但是她不过是个法学院二年级学生,不是什么出风头的私人侦探。

  想起来了。她伸手在大手袋里找到一支铅笔电筒。里面一共三支。万一需要时才用。什么万一?她不知道。达比说得十分具体,别让窗外看见里面有灯光,他们在外面守候。他们是些什么人呢?艾丽斯想知道。达比不知道,她说以后给她解释,但是首先得到公寓里去察看一下。

  她仔细看过手电筒的顶端,拿定了主意,这玩意儿管用。它发光的能量相当于一根即将烧尽的火柴。她用它对准地板,看见一个微弱的圆圈,小桔子一样大小。圆圈在抖动。

  她踮起脚尖沿着一个转角向房间走去。达比说过和电视机并排的书架上有一盏小灯,小灯一直亮着。这是她夜里的亮光,它应该射出一道微光穿过房间照进厨房。如果不是达比骗人,那就是灯泡不见了,或者被人旋下来了。在这时候,这已实在不成问题,因为房间和厨房里都是漆黑一片。

  她站在房间中央的地毯上,一寸一寸地移向厨房餐桌,那上面应该有一架计算机。她一脚踢在茶几边上,手电筒灭了。她摇了摇,不亮。她在乎袋里找到了第二支。

  厨房里气味更叫人难受。计算机和一叠空文件夹以及几本案例书一起都在桌上。她借助她的小手电筒察看主机架。电源开关就在前面。她摁了一下,黑白的荧屏逐渐升温。它放射出灰绿的亮光,照在桌上,但是不会射到厨房外面。

  艾丽斯在键盘前坐下开始嘀嘀嗒嗒操作起来。她检出了《菜单》,然后是《书单》,再后是《案卷》。《目录》占满了荧屏。她仔细查看一遍。本来应该有40来个条目,但是她只见到不满十条。大多数存储都不见了。她开动了激光打印器,不消数秒钟,《目录》便印在纸上。她把它拉了下来放进手袋。

  她亮起手电,站了起来,检查了一下计算机周围堆放的东西。达比估计的软盘数是20,全都不见了。一盘都没有。案例书都是关于宪法和民法程序的,枯燥乏味,普通平常,谁都不会要它们。红色的文件夹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起,全是空的。

  来人把这件事情做得干净、细心,花了两三个小时完成了清洗和收集的工作,带走的不过是一公文包或一口袋东西。

  房间里面,靠近电视机,艾丽斯朝边墙上的窗口窥视。红色的阿科德汽车还停在那里,离开窗口不到四英尺,看上去好好的。

  她旋进灯泡,立即打开开关,随手关掉。灯泡完好无损,她又把它旋下来,保持原状。

  她的眼睛适应房间里的光线了,她看得见房门和家具的轮廓。她把计算机关掉,摸出房间来到走廊里。

  陈太太仍旧站在原地等候。“好吗?”她问道。

  “一切都好,”艾丽斯说。“还得请您密切注意,我一两天内会来电话,看看有没有什么人来过。还要请你不要告诉别人我来过这里。”

  陈太太一边把桌子搬回门边。一边注意听她说话。“汽车怎么办呢?”

  “没关系,看着点就行。”

  “她都好吗?”

  她们在房间里,快要到前门了。“她会平安无事的。我想她过两天就会回来。谢谢你,陈太太。”

  陈太太关上门,上好门栓,从小窗口朝外看。艾丽斯在人行道上,消失在黑夜中。

  艾丽斯步行了三个街区,上她的车子。

  艾丽斯把车子停在波伊德拉斯街,离开她原定的停车地点太远了,她急匆匆赶到法国区深处的圣彼得街的座无虚席的牡蛎馆子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一小时。没有空桌,顾客都拥到长条柜台前面,已经挤了三层。她退缩在卖香烟机器的一角,在人丛中寻找。

  一个服务员径直向她走来。“你在找另一位女客吗?”他问她。

  她迟疑了一下。“对了,是的。”

  他指向柜台的那一头。“转弯过去,右手第一个房间,里面有小桌子。我想你的朋友在那里。”

  达比坐在一个小火车座里,沉下头看一瓶啤酒,戴太阳眼镜和帽子。艾丽斯紧握她的手。“看见你太好了。”她端详了她的发式,觉得有趣。达比取下太阳镜,两眼通红,一副倦容。

  “我没有别人好找。”

  艾丽斯听她说话,脸上毫无反应,想不出什么恰当的话,两眼没有离开她的头发。“谁理的发?”她问道。

  “不错吧,嗯。我想它会再度流行,等我为了求职而受人接见的时候一定会给人留下印象。”

  “为什么?”

  “有人想要杀死我,艾丽斯。我的名字已经上了黑名单,掌握在一些很不好惹的人手里。我知道他们跟在我后面。”

  “杀死?你说过‘杀死’吗?谁要杀死你,达比?”

  “我不清楚。我的公寓怎么样了?”

  艾丽斯不看头发了,交给她那个《自录》的打印纸。达比仔细看过,果然如此,这不是做梦,也不是误会。炸弹没有炸错了车子。鲁珀特和那个牛仔已经伸手逮住她。她看见的那张脸孔就是在找她。他们已经进入过她的公寓,擦掉他们所要擦的东西。他们正在到处找她。

  “软盘都在吗?”

  “没有。一张都没有。厨房桌上的夹子叠在一起,整整齐齐,全是空的。别的东西都井井有条。他们把夜间灯光的灯泡取了下来,所以屋里全是黑的。我检查了一下。灯是亮的。他们都是很细心的。”

  “陈太太怎么了?”

  “她什么都没看见。”

  达比把打印纸放进口袋。“你瞧,文丽斯,我突然间觉得害怕了。你犯不着被人家看见跟我在一起。也许我这个主意是错了。”

  “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他们杀了托马斯,他们还要杀我。我侥幸没死,现在他们就在找我。”

  “但是为什么呢,达比?”

  “你用不着知道,我也不好跟你说。你知道得越多,你的危险越大。相信我,艾丽斯。我不好把我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你。”

  “但是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

  “万一他们强迫你说呢?”

  艾丽斯环顾四周,仿佛毫不在意。她仔细端详了她的好友。她们二人自从入学以来就是亲密同学。她们一同上课学习,合用笔记,准备考试,结伴参加模拟审判,私下议论男生。艾丽斯还是知道达比和卡拉汉之间的关系的唯一同学。“我要救你,达比,我不怕。”

  达比慢慢旋转酒瓶盖。“确实,我吓坏了。他死的时候我就在那儿,艾丽斯。地震一样。他被炸得粉身碎骨,我本来是应该跟他在一起的。炸弹的目标是我。”

  “那就去找警察。”

  “现在不行,也许以后吧。我害怕。托马斯去过联邦调查局,只过了两天便挨了炸弹。”

  “那么是联邦调查局要找上你罗?”

  “我想不是。他们一谈论,接近他们的人就听见了,听见的人中有坏人。”

  “谈论什么呀?说啊,达比。我是你最要好的朋友。别玩把戏了。”

  达比拿起瓶子喝了一小口,避开艾丽斯的眼睛,只顾看着桌面。“艾丽斯,我何苦告诉你一些会叫你送命的事情呢。”长久的停顿。“如果你要救我,明天去开追悼会。注意那里的一切,告诉别人我从丹佛给你打过电话,我住在那里一个姑妈家里,姑妈的名字你不知道,我这个学期辍学了,春季再来上学。一定要把这个谣言传出去。一定有人会认真听的。”

  “好的。报纸上说他被炸死的时候有一个白人妇女在场,好像她有嫌疑或者别的关系。”

  “我就在场,我本来也该送命。看了各家报纸,警察毫无线索。”

  “好了,达比。你比我聪明,你比我见到过的任何人都更聪明。现在怎么办?”

  “首先,走后门出去。走廊头上的厕所旁边有一道门。进门是储藏室,然后是厨房,然后是通向外面的后门。不要停步。小巷通到罗亚尔街。叫一辆计程车,送你回到你自己的车子。注意你的身后。”

  “再有什么?”

  “明天去开追悼会,把谣言传出去,两天内我给你电话。”

  “你住在哪里?”

  “没有一定。我一直在换地方。”

  艾丽斯站起来,亲了一下她的面颊,便走了。

  两个小时了,维尔希克重重地踩着地板,拿起杂志来,又把它们扔掉,通知旅馆送饭到房间里,开箱子取出东西。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坐在床上,喝热啤酒,眼睛看着电话。他要这样子看着直到半夜,他这样想,那么接下去又怎么样呢?

  她说过要来电话。

  只要她来电话,他就可以救她的命。

  半夜,他又扔掉一本杂志,走出房间。新奥尔良办事的一位探员给了他一点帮助,告诉他两三处校园附近法学院学生常去的地方。他要上那儿去和学生们混在一起,喝一杯啤酒,听他们说话。学生们进城看球赛去了。她不会在那儿,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从未见过她。也许会听到点什么,他还可以顺便透露一个名字,留下一张名片,结识一个认识她的人做朋友。这样做也渺茫得很,但是比起干瞪着电话机来要强得多了。

  他在离开校园三个街区的一家名叫律师酒吧的小店的吧台上找到一个位置。这是一家漂亮的大学格调的小酒店,墙上有球赛日期表和明星画片。

  酒保像是大学生的样子。两瓶啤酒过后,顾客去了不少,吧台空了一半。

  维尔希克要了第三瓶。时间已是一点半钟。“你是法学院同学吗?”他问酒保。

  “恐怕是的。”

  “我是一个律师,”维尔希克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

  “请问是干哪一行的律师?”酒保问。

  “联邦调查局特别顾问。”

  “那么你是在华盛顿?”

  “对了,来这里看星期天的球赛。我是印第安人队的球迷。”他讨厌印第安人队,也讨厌一切有组织的球队。“你在哪儿上学?”

  “这儿。图兰大学。我5月份毕业。”

  “以后上哪儿?”

  “大概上辛辛那提干一两年书记员。”

  “你一定是个好学生。”

  他耸一耸肩。“你要啤酒吗?”

  “不要。你们有个托马斯-卡拉汉吗?”

  “当然。你认得他?”

  “我和他在乔治城法学院是同学。”维尔希克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交给他,“我是加-维尔希克。”他看了一眼名片,客客气气地把它放在冰盂旁边。

  “你认识一个叫达比-肖的学生吗?”

  “不认得。我没见过她,不过我知道她是谁。我想她是二年级生。”一阵长时间的停顿。“为什么?”

  “我们要跟她谈谈。”这个“我们”就是联邦调查局的意思,而不是加文-维尔希克他一个人。“我们”听起来庄重得多。“她常上这儿来吗?”

  “我见过她几次。她可不会被人看不见。”

  加文从口袋里抽出名片放在吧台上。“我要在希尔顿待上几天。如果你看见她,或者听见了什么,就请给一张。”

  “好的。昨晚有一个警察来过,来问话的。你不认为她和他的案子有牵连吧?”

  “不,毫无关系。我们只是需要跟她谈谈。”

  “我会随时注意的。”

  维尔希克付掉啤酒钱,谢过了他,走到人行道上。他走了三个街区,来到“半个蚌壳酒吧”。差不多两点钟了。他累得要死,喝得半醉,踏进门去的时候乐队声响大作。店里光线很暗,挤满了人,顿时便有五十个男大学生和女大学生在桌子上跳舞。他穿过突然起舞的人丛来到后面吧台处。

  他看了看酒保们,都是年轻的学生。最年长的一个看来20几岁,他在收款机上打出一张张发票,好像是在结帐。他的动作急急忙忙的,像是下班时间已到。加文仔细观看他的一举一动。

  他赶紧解下围裙,扔到角落里去,就走掉了。加文挤出人群,赶上了他,他已经准备好一张联邦调查局的证件。“对不起,我在联邦调查局工作。”他把证件伸到他面前。“你的名字是?”

  那孩子一下呆住了,大惊失色地看着维尔希克。“哎,方丹,杰夫-方丹。”

  “很好,杰大。你瞧,没有什么麻烦,只问你两个问题。只要一秒钟时间。”

  “好的,可以。什么事啊?”

  “你是法学院学生,对吗?”

  “是的。洛约拉大学。”

  洛约拉!什么鬼地方!“是的,对了,我想就是那个大学。你听说过图兰大学的卡拉汉教授,明天开追悼会?”

  “是的,报上全登了。我的大多数同学要去图兰大学。”

  “你知道那里一个二年级学生名叫达比-肖的吗?很漂亮的女生。”

  方丹笑了。“知道,去年她和我一个朋友约会过。她有时到这儿来。”

  “多久以前?”

  “有一两月了,出什么事了?”

  “我们需要找她谈话。”他交给方丹名片。“请带在身边。我要在希尔顿饭店住上几天。如果你碰到她,或者听见了什么,就给一张。”

  “当然。”他把名片塞进口袋。

  维尔希克今晚的最后一站是一家灯光不亮的小弹子房,此刻里面人还不挤。他在吧台上付掉啤酒钱,观察了一下这个地方。一共有四张球桌。一个穿T恤衫的青年走到吧台要了一瓶啤酒。T恤衫是绿灰二色,胸前印了排字:图兰法学院,下面好像还有一个号码。

  维尔希克不假思索地问他。“你是法学院的学生?”

  年轻人从牛仔裤口袋取钱的时候朝他看了一眼。“恐怕是的。”

  “你认识托马斯-卡拉汉吗?”

  “你是谁?”

  “联邦调查局的,卡拉汉是我的朋友。”

  学生喝着啤酒,觉得可疑。“我上他的宪法课。”

  妙啊!他一定认识达比,维尔希克表面上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你认识达比-肖吗?”

  “你为什么要知道?”

  “我们需要跟她谈话,就是为了这个。”

  “谁是我们?”学生更加觉得可疑了。他向加文走近一步,好像要得到确实的回答。

  “联邦调查局。”维尔希克从容作答。

  “你有证件什么的吗?”

  “当然。”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学生仔细地看了名片,然后交还给他。“你是律师,不是探员。”

  这是要害的一点,律师知道,如果他的上司晓得他在外面找人问话,并且冒充探员,他就要失去他的职业。“是的,我是律师。卡拉汉和我是法学院的同学。”

  “那你为什么要见达比-肖?”

  酒保也挨近他们,正在旁听。

  “你认识她吗?”

  “我不知道,”学生说道,事实上他显然认识她,只是不肯多说。“她出来了吗?”

  “没有。你认识她,是不是?”

  “也许,也许不。”

  “给我看证件,我就告诉你名字。”

  加文从瓶子里喝一大口啤酒,笑着对酒保说。“我需要见到她,可以吧。非常重要。我要在希尔顿饭店住上几天。如果你见到她,请她给我电话。”他递一张名片给学生,学生看了看,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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