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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格里森姆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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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他本打算星期六安安静静地和孩子们呆一上午,这下可泡汤了。贾森-麦克苏恩盯着自己那双搁在地毯上的脚发愣,而后竭力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挂在浴室门边墙上的那架钟上。快六点了,外面天还黑着呢。一个十一岁的男孩怎么会就这么失踪了?对此,孟菲斯警方一无所知。那个中尉说他就这样不见了。

  他驾车朝坐落在市中心商业区的联邦调查局的办公大楼驶去。没什么奇怪的,在这黎明时分公路上车辆很少。他在他的汽车电话上揿了几个号码,于是布伦纳、拉奇和德尔斯顿这几名特工人员便被从睡梦中叫醒了。他要他们立即来同他见面。随后他又飞快地翻动着他的那本黑皮本子,从上面找到了亚历山德里家的电话号码,他要找刘易斯。

  刘易斯还没睡觉,可他也不高兴受到打扰。这会他正在吃燕麦粥,正在享用咖啡,在和妻子聊天,一个被警方拘押着的十一岁男孩究竟怎么会失踪的?他向麦克苏恩查问。麦克苏恩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了他,可这些情况毫无价值。他叫刘易斯马上到孟菲斯来。

  到了办公室后,麦克苏恩给在新奥尔良的拉里-特鲁曼打了个电话。特鲁曼接电话时迷迷糊糊的,显然他正睡觉,这让麦克苏恩感到高兴。虽然麦克苏恩已为此案整整工作一周了,可说到底它却是特鲁曼负责的案子。这以后,他又给乔治-奥德去了电话,这次只不过是为了开开心,他叫乔治和他那一伙人快点来。麦克苏恩解释说他这会儿很饿,问乔治能不能带几块鸡蛋饼来给他充充饥。

  他们集中在麦克苏恩的办公室里,特林布尔用流畅的警察行话开门见山地说了起来。“证人是在昨晚大约十点三十分时被用救护车从拘留所送到圣彼得医院的。两名医护人员在圣彼得医院的急诊室签过字后就让证人入院了,在这之后他们就走了。病人既没有孟菲斯的警察、也没有监狱工作人员陪伴。那两个医护人员可以肯定,一位名叫格洛里亚-瓦茨的护士,女性,白种人,是她签字将证人接收下来的,但我们却没能找到有关的文字表格。根据瓦茨女士的陈述,她将证人收下后留在急诊室里,这时有人把她叫出去了,出去的原因不详。她离开不到十分钟时间,等她回来时证人已不见了,那些表格也没有了,瓦茨女士猜想证人已经被送进急诊室去检查或治疗了。”特林布尔将说话的速度放慢了一些,清了清嗓子,似乎下面要说的是件令人不快的事情。“大约在今天早晨五点钟的时候,显然这位瓦茨女士准备下班了,她检查了一下住院处也没有他来过的记录。于是他们便给医院的保安部门打了电话,后又给孟菲斯警方打了电话。与此同时医院里也在进行着彻底的搜查。”

  “六个小时。”麦克苏恩以难以置信的口吻说道。

  “你说什么?”特林布尔问。

  “过了整整六个小时才发现那孩子不见了。”

  “说得不错,先生,可要知道那家医院并不属我们管辖呀。”

  “那为什么在送那孩子到医院时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呢?”

  “这个我可答不上来,我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这看起来像是疏忽。”

  “为什么要送那孩子去医院?”

  特林布尔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卷宗,将一份特尔达写的报告的复印件递给了麦克苏恩。麦克苏恩将报告仔细地看了一遍。“上面说联邦法院执行官走了之后他处于休克状态。那些执行官究竟去那里干什么?”

  特林布尔重又打开了卷宗,将那张传票递给了他。麦克苏恩又把传票仔细看一遍,随后将其递给了乔治-奥德。

  “还有什么其他情况吗,局长?”他问特林布尔。在这期间特林布尔一下也没坐,总是不停地走动着,他急于要离开这里。

  “没有了,先生。我们将完成搜查任务,一旦发现了什么就立即给你打电话。目前我们有近五十人在那里,我们已经搜查一个多小时了。”

  “你们有没有和那孩子的母亲谈过?”

  “没有,先生。还没有呢。她还在睡觉。我们一直有人监视那房间,以防那孩子企图跑到她那里去。”

  “局长,我要先同她谈谈。我这边的事大约一小时后能完成。你要确保不让任何人在我之前见到她,”

  “没问题。”

  “谢谢你,局长。”特林布尔很响地碰了一下脚后跟,他的那些警官也随他一起出了。

  麦克苏恩看着布伦纳和拉奇说道:“你们两个家伙赶快给所有能找得到的特工打电话,叫他们马上到这里来,要立即就来。”这两人立刻就离开了办公室。

  “传票是怎么回事?”他转过来问奥德,那家伙到现在手里还拿着那张传票。

  “我简直不敢相信,福尔特里格准是疯了。”

  “你对此一无所知?”

  “当然不知道,这孩子在少年法庭的管辖之下,我联想接近他的念头都没起过。难道你想惹哈里-罗斯福发怒?”

  “我想我是不会的,我们得给他去个电话。我来打吧,你给雷吉-洛夫打个电话。我可不想和她说话。”

  奥德离开房间去找电话了。“给联邦法院执行官打个电话。”麦克苏恩朝德尔斯顿厉声吩咐道。“把有关那张传票的内幕给我挖出来,我想知道它的来龙去脉。”

  奥德回来了,朝他摇了摇头,说:“我和雷吉-洛夫的母亲通了话,可她问我的问题比我问她的还要多,我想她不在那里。”

  “我要尽快派两个人去。我认为你现在最好给福尔特里格那个大傻瓜去个电话。”

  “是的,我想你说得对。”奥德转身又离开了办公室。

  八点钟时,麦克苏恩在圣彼得医院的九楼下了电梯,布伦纳和德尔斯顿紧跟在他的身后。这里另外还有三名特工,都穿着一身醒目的医院白大褂。他们在电梯门口与麦克苏恩见了面,随后就同他一道朝943号房间走去。门外不远处站着三个身材魁梧的保安人员。麦克苏恩轻轻地敲了敲门,一边示意他那一小队人马退到一旁走开。他不想吓着那可怜的女人。

  门稍稍打开了一点,从里面的黑暗处传出一个虚弱的声音:“谁呀?”

  “斯韦女士,我叫贾森-麦克苏恩,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昨天我在法庭上见过您。”

  门开大了一点,黛安从开口之处走了出来。她什么也没说,等着他的下文。

  “我能同您私下谈谈吗?”

  她朝左边瞥了一眼——那里有三个保安员,两个特工,还有三个拿着刷子穿着实验室短外套的人。“私下谈谈?”她问道。

  “我们可以到那边走走。”他说道,并朝大厅的尽头点了点头。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走进屋里。几秒钟后,她拿着香烟从房门里走了出来,并将身后的门轻轻关好。他俩在空荡荡的大厅中央慢慢地走着。

  “我猜你没和马克通过话吧。”麦克苏恩开口道。

  “他昨天从监狱给我来过电话。”黛安说着将一支香烟叼在了嘴唇上。这不是撒谎;马克的确从监狱给她打过电话。

  “从那以后呢?”

  “没有,”她撒谎了。“干嘛要问这个?”

  “他失踪了。”

  她脚步犹豫了一下,接着又继续走了起来。“你说什么,他失踪了?”她出奇地镇定。麦克苏恩心想她可能对一切事情都麻木了。他很快地将马克失踪的事向她进述了一遍。他们在窗子那里停了下来,看着下面的商业区。

  “我的天哪,你说是不是黑手党把他抓去了?”黛安问道,眼里立即涌出了泪水。她用一只颤抖的手取下香烟,因为她无法将它点燃。

  麦克苏恩充满自信地摇了摇头。“不会的。这事他们连知道都不知道,我们把这消息封锁得严严实实,我想他只是走开了。就在这儿,在这所医院里。我们曾想过他或许想同你取得联系。”

  “你们搜查过这地方了吗?要知道他对这儿非常熟悉。”

  “他们已经搜查了三个小时了,可看起来不会有什么结果。他会上哪儿去呢?”

  烟终于点着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了一小团烟雾。“找不知道。”

  “那么,让我问你几件事情。你知道雷吉-洛夫一些情况吗?这个周末她在城里吗?她有没有打算出门旅行?”

  “为什么问这?”

  “因为我们也找不到她了。她不在家,她母亲没提供多少情况。你昨晚收到了一张传祟,对不对?”

  “是的。”

  “马克也收到了一张,他们也想给雷吉-洛夫发一张,但到现在也没找着她,马克有没有可能和她在一起?”

  但愿如此,黛安心想。这一点她倒不曾想过。尽管她服了药片,但自从马克来过电话以后她连一刻钟都没睡着过。不过,马克在同雷吉一起逃亡,这倒是一个新鲜想法,一个很令人宽慰的想法。

  “我不知道,我想有这个可能。”

  “那他们会上哪儿去呢?你是知道的,是他们两人一起。”

  “见鬼,我怎么会知道?你是联邦调查局的。五秒钟前我对这件事情联想都没想过,而现在你却问我他们会上哪儿去,让我歇一会吧。”

  麦克苏恩感到自己很蠢。那真不是一个聪明的问题,而她却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脆弱。

  黛安喷出了一口烟,注视着下面大街上那些在慢慢蠕动着的汽车。她了解马克,他这会也许正在幼儿园里给小孩换尿布;或者说不定在整形室里帮忙做外科手术;也有可能在厨房里炒鸡蛋。圣彼得医院是本州最大的医院。它那千姿百态的屋顶下容纳看好几千人。马克会在各个大厅里到处逛悠,交上几十个朋友。想找到他,他们非得花上几天功夫不可,她希望他能随时给她来电话。

  “我得回屋去了。”黛安说着就把香烟的过滤嘴揿到了一只烟灰缸里。

  “要是他和你联系,你得让我知道。”

  “一定。”

  “如果你有了雷吉-洛夫消息,请给我打个电话,我将不胜感激。我留两个人在这层楼上,可能你需要他们。”

  她走开了。

  8点半的时候,福尔特里格将他的那一班人马召集到了他的办公室,他们是沃利-博克斯、托马斯-芬克和拉里-特鲁曼,特鲁曼是最后一个到的,刚才外面突然下了一场阵雨,此刻他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福尔特里格的那身打扮就像是个帮会团伙里的人,只见他下面穿着一条熨烫得笔挺的斜纹棉布裤,上面穿一件上过浆的、领子上有扭孔可扣在衣衫上的棉布衬衫,足蹬一双纤尘不染的平底便鞋。而特鲁曼只穿了一套跑步穿的衣衫。“那个律师也不见了。”他一边从暖瓶里往外倒着咖啡,一边将这个消息宣布了出来。

  “你是什么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福尔特里格问他。

  “五分钟以前从电话中得知的,是麦克苏恩打来的。他们在大约八点的时候去她家送传票,可却没找到她,她失踪了。”

  “麦克苏恩还说了些什么?”

  “他们仍在搜查那家医院。那孩子在那里呆过三天,对那儿非常熟悉。”

  “我怀疑他现在还在不在那里。”福尔特里格以他一贯的对未知事物的把握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麦克苏恩是不是认为那孩子和他的律师在一起?”博克斯问。

  “天知道。要是她帮助那孩子逃跑,那她就再蠢不过了,不是吗?”

  “她是不那么聪明,”福尔特里格用极其轻蔑的口吻说道。

  你也一样,特鲁曼心想。就是你这个白痴,发什么传票的,引起了这段最新插曲。“麦克苏恩今天早晨和凯-奥-刘易斯通了两次话。他已做好了行动准备。他们打算在医院搜查到中午,然后就撤走,如果没找到那孩子,刘易斯就将乘飞机到孟菲斯去。”

  “你认为这事与马尔丹诺有关系吗?”芬克问道。

  “我想没有,看起来那孩子在进医院前一直在骗他们,而进了医院后他身上又一文不名。我敢说他给他的律师打了电话,现在他俩一定正藏在孟菲斯的什么地方。”

  “不知道马尔丹诺知不知道这事。”芬克望着福尔特里格说道。

  “他的人仍在孟菲斯。”特鲁曼说。“格朗克现在在这里,可我们至今也没找到博诺和皮瑞尼。妈的,他们现在也许已派了十几个人赶到那里去了。”

  “麦克苏恩有没有把手下的人都召集起来?”

  “召了,他办公室里所有的人都在为此事奔忙。他们已把那律师的家以及她秘书的寓所都给监视起来了。他们甚至还派了两个人去找罗斯福法官,他这会正在山里的某个地方钓鱼呢,孟菲斯警察局已把那医院给围得死死的了。”

  “那电话呢?”

  “什么电话?”

  “医院房间里的电话呀。要知道,拉里,他还是个孩子,他会想法给他母亲打电话的。”

  “这得经过医院的允许,麦克苏恩说他们目前正在交涉,可今天是星期六,那些关键人物都不在家。”

  福尔特里格从他的办公桌后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在有人察觉到之前那孩子已经失踪了六个小时了,对不对?”

  “他们是这样说的。”

  “他们有没有找到那位律师的汽车?”

  “没有,他们仍在找。”

  “我敢肯定,这车他们在孟菲斯是找不到的。我还敢肯定那孩子和洛夫女士一定就在车里。”

  “噢,真的吗?”

  “是的,他们在牵着驴耍呢。”

  “那他们可能将驴牵到哪儿去呢?”

  “很远的什么地方。”

  九点三十分时,一位孟菲斯警察打来了电话,断断续续地报出一辆违章停放的马兹达牌汽车的车牌号码。这车的车主叫雷吉-洛夫。这一消息立即被传到了贾森-麦克苏恩那里,此刻他正在联邦调查局大楼内他的办公室里。

  十分钟后,两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来到了贝莱武花园大街28号公寓。他们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又敲了起来。克林特这会正躲在卧室里。如果他俩将门踢倒闯进来,那他只需说他正在这个美好而又宁静的星期六早晨睡着懒觉了。外面那两个第三次敲响了门,与此同时又响起了电话铃声。铃声将克林特吓了一跳,他几乎要朝电话机冲去,可就在这时他的电话应答机上的指示灯亮了。如果警察想进他的公寓,那他们肯定会毫不迟疑地给他打电话。一声长音过后,他听见了雷吉的声音。他拿走话筒,迅速而又小声地说道:“雷吉,过会再给我打来。”说完就挂了电话。

  那两人第四次敲响了门,随后就离去了。屋子里的灯被关掉了,所有的窗户都被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克林特盯着电话机足足看了有5分钟,最后,它终于响了起来。应答机给了录音指示,接着一声长音,又是雷吉打来的。

  “喂,”克林特很快地应了声。

  “早上好,克林特。”雷吉用愉快的声音问候道。“孟菲斯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哦,老样子,知道吗,警察正在监视我的公寓呢,他们就在门口徘徊,这可真是个典型的星期六。”

  “有警察?”

  “不错。在过去的一小时里,我一直坐在房间里,看着我那台小小的电视机,消息已传遍了孟菲斯城。他们目前还没有提到你的名字,可有关马克的事情每个频道都有,眼下只是说他失踪了。而没说他逃跑。”

  “你和黛安通过话了吗?”

  “我大概在一小时之前给她去了电话。联邦调查局的人刚刚通知过她马克失踪了。我对她说了马克同你在一起,这个消息使她稍稍平静了一点。坦率地说,雷吉,她受到的惊吓太多了,我想这事不会给她多少安慰,你们现在在哪里?”

  “我们现在住进了梅泰里的一家汽车旅馆。”

  “你说什么,你说的是梅泰里?那不是在路易斯安那吗?你们就在新奥尔良城外?”

  “就是那个地方,我们整整开了一夜车。”

  “雷吉,你们究竟为什么要开到那里去?有那么多藏身的地方,你们干嘛偏偏要选中新奥尔良郊外?你们为什么不上阿拉斯加去?”

  “因为那是人们最最料想不到的地方。我们很安全,克林特。我付的是现金,并且用化名作了登记。我们打算先睡一会,然后去这个城市观光。”

  “观光?听着,雷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以后再解释。你有没有给洛夫妈妈去过电话?”

  “还没有。我马上就给她打。”

  “就这么办吧,我下午再给你去电话。”

  “你疯了,雷吉。这点你知道吗?你是昏了头了。”

  “我知道,不过我以前的确发过疯,那么再见了。”

  克林特把电话机放回到桌上,然后伸开四肢躺在了尚未整理的床铺上,她以前的的确确是疯过。

  尖刀巴里独自一个走进了那座仓库。往日这位城里的第一快枪手走起路来总是昂首阔步,大摇大摆,而今日他那副模样一去不复返了。这个不可一世的街头地痞平时脸上总挂着一付透着假笑的怒容,此时也不见了。他平日里穿的那套奇装异服和那双意大利平底便鞋这会也不知弄到哪里去了。他的耳环被装进了衣兜,脑后的马尾辫也塞到了衣领内,一小时前他还刮了脸。

  他沿着生了锈的铁梯爬上了仓库的第二层。他舅舅的那几辆黑色卡迪拉克牌轿车全都集中停放在靠近船坞的地方。舅舅的忠实司机蒂托正在擦洗车子的挡泥板。听见脚步声,他抬头向上看去,向巴里挥了挥手。

  虽然巴里内心非常焦急,但他却刻意控制着自己的步伐,竭力不大步走。他双手深深地插在裤兜里,眼睛透过那些陈旧的窗子看着下面的那条河。只见一艘仿制的装有明轮推进器的游船正载着游客顺流而下,带领着他们做激动人心的旅行;沿途游客们可看到更多的仓库,也许还会看到一二艘驳船。通道的尽头到了,这里有一扇金属门。巴里揿了一下门上的按钮,然后眼睛直视着他头项上的那架摄像机。随着一声响亮的咔嗒声,门开了。穿着一套蹩脚西装的莫站在门口。莫从前是一个搬运工:是他第一次让巴里尝到了啤酒的滋味,那时他只有十二岁。莫至少有四把枪,他不是随身带着就是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他朝巴里点了点头,招手让他进门。

  巴里穿过一间摆着两张空办公桌的房间来到一扇门前,在门上敲了几下。他在门口深深地吸一口气。“进来。”门内响起了一个很轻的声音,于是巴里跨进了他舅舅的办公室。

  约翰尼-苏拉里虽年事已高,但保养得却挺好,他身材高大,虽已七十多岁了,但站起来仍腰杆挺直,走起来脚步轻快。他满头华发,但发际线却一点也没向后退缩。他的额头很小,头发从眉毛上方两英寸的地方起向后呈波浪型起伏,并且亮闪闪的。和平时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西服,外衣挂在窗子旁边的衣架上。他的领带是藏青色的,色彩很单调,而红色吊裤带则是他的商标。他向巴里笑了笑,朝一张旧皮椅子挥了挥手。这张椅子巴里从孩提时代起就在上面坐了。

  苏拉里是个绅士,他是他那代人中还在从事正日趋衰败的生意的最后几位老人之一。如今他们的生意正迅速地被年轻一代人所接管;与老一辈人相比,这代人更加贪婪,更加卑鄙,都是和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外甥一类的人。

  然而刚才的那个微笑是强装出来的,这可不是一次社交性的拜访,在过去的三天里他们交谈的次数比过去三年内还要多。

  “又是坏消息吗,巴里?”约翰尼问,其实他已知道答案了。

  “可以这么说,那孩子在孟菲斯失踪了。”

  约翰尼用冰冷的目光看着巴里,而后者却没用同样的目光来回敬他,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这次他的眼睛真不争气,尖刀巴里-马尔丹诺的那双传说中能致人死命的眼睛此刻只会眨巴眨巴地望着地板。

  “你怎么会这么蠢?”约翰尼不动声色地问。“蠢到会把尸体就留在这附近。蠢到把事情说给你的律师听。蠢呀,蠢呀,真蠢。”

  那双眼睛眨得更快了,巴里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对那些话他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我需要点帮助,行吗?”

  “你当然需要帮助。你干了一件大蠢事,现在需要有个人来拯救你。”

  “我想这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约翰尼的眼睛里闪出了极其愤怒的光芒,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总是能够控制住自己。“哦,真的吗?这是不是威胁,巴里?你到我的办公室来寻求帮助,同时也来威胁我,对吗?你打算干坦白招供之类的事吧?来吧,小子。如果你被定了罪,那你就带着那具尸体进坟墓吧。”

  “没错,可我情愿不被定罪,这你是知道的,我们还有时问。”

  “巴里,你是一头蠢驴。我以前有没有告诉过你?”

  “我想告诉过。”

  “你跟踪了那个家伙好几个星期。你在他偷偷地从一家肮脏的小妓院里溜出来时抓住了他。这时你只需给他当头一击,然后再朝他开上几枪,将他的口袋掏空,把他的尸体留在那里,好让那些妓女绊上它。这样一来警察会说这只不过又是一桩谋财害命案罢了。他们就不会对任何人起疑心。而你,巴里,你太笨了,不可能不惹下麻烦。”

  巴里的身子又动了一下,两眼盯着地板。

  约翰尼两眼瞪着他,一边拆开了一支雪茄的外包装。“现在回答我几个问题,要慢慢地回答,听到了?我也不想知道得太多,懂吗?”

  “懂。”

  “那尸体是不是就在这城里?”

  “是的。”

  约翰尼将雪茄的一头剪开,用舌头慢慢地舔着。他极其厌恶地摇了摇头。“真是笨蛋。到那儿去方便吗?”

  “方便。”

  “那附近有联邦调查局的探子吗?”

  “我想没有。”

  “是不是埋在地下?”

  “是的。”

  “把它挖出来,或不管你怎么把它弄出来,得花多长时间?”

  “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

  “那它不是埋在上里喽?”

  “埋在混凝土里。”

  约翰尼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雪茄,额上的皱纹舒展开了。“混凝土。”他重复了一句,也许这小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蠢,别管它,他反正够蠢的。“要几个人手?”

  “两个,或三个。我不能去挖。他们正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如果我走近那个地方,只会把他们领到藏尸处。”

  没错,真够蠢的。约翰尼吐出了一个烟圈,问:“在停车场?还是在人行道?”

  “在一座车库的地底下。”巴里的身子又动弹了一下,眼睛一直盯着地板。

  约翰尼又吐了一个烟圈。“一座车库,停车场的车库?”

  “一幢房子后面的车库。”

  约翰尼仔细地瞧着雪茄头上的那层细细的烟灰,接着又用牙齿将烟咬住。他不蠢,只是傻。他接连喷了两口烟。然后问道:“你说房子,是指大街上的房子,周围还有其他房屋?”

  “是的。”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在他车后的行李箱里放了二十五个小时才被埋掉。那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因为他几乎惶惶不可终日,根本不敢出城。那时这还不是一个十分坏的主意。

  “并且这些其他房屋里还住着人,对不对?住着长了耳朵和眼睛的人,是不是?”

  “你知道我并没有遇见过什么人,不过我想里面有人吧。”

  “别跟我装傻。”

  巴里在椅子上向下滑了一点。“对不起。”他说。

  约翰尼站起身来,慢慢地走到那排上了色的窗前,窗子的下面就是河。他摇了摇头,好像对此难以置信似的,然后沮丧地一口接一口地喷着雪茄烟。后来他转身回到座位上坐了下来,他将雪茄搁在烟灰缸里,双肘撑着椅子,身体向前倾去。“谁的房子?”他问,脸上表情严峻,一副随时准备爆发的样子。

  巴里费力地咽了一口吐沫,重又将两腿叠起。“是杰罗姆-克利福德的房子。”

  火山并没有爆发。约翰尼一向以血管里含有冰水而著名,他向来都能保持冷静,并为此而感到得意。在干这一行的人中间,像他这样的人是凤毛麟角,不过他的冷静头脑却让他赚了大笔的钞票。也多亏了这点他才能活到今天。他的左手将嘴巴整个捂了起来,就好像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点似的。“杰罗姆-克利福德的串子?”

  巴里点了点头。当时,克利福德去科罗拉多滑雪了。这事巴里是知道的,因为克利福德曾邀请他一同去。克利福德一个人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房前屋后有几十棵浓荫密布的大树。车库是一座独立的建筑,就坐落在后院。当时他认为这个地点非常理想,因为永远也不会有人会对这里产生怀疑。

  他想得不错——那是个理想的场所。联邦调查局的人从未走近过那个地方。这件事干得没错。他曾打算等到以后再将尸体挪走,他错就错在把这件事告诉了克利福德。

  “你想让我派三个人不出一点声响地把尸体挖出来,然后再把它妥当地处理掉,是这样吗?”

  “是的,先生。这样能保住我的脑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担心那孩子知道它在什么地方,而现在那孩子又失踪了。谁知道他想干些什么?这太危险了。约翰尼,我们必须将尸体转移,求求你了。”

  “巴里,我向来讨厌乞丐。要是我们被抓住了怎么办?如果让邻居听到了动静,向警察报警,于是警察就来了,来抓小偷,知道吗,狗娘养的,那儿有三个小伙子正在挖尸体,那怎么办?”

  “他们不会被抓住的。”

  “你怎么知道!你当时是怎么干的?你当时是怎样把尸体埋进混凝土而又没被抓住的?”

  “我以前埋的,没事。”

  “我要知道!”

  巴里将身体坐直了一点,又跷起了腿,开始说起来,“那天我把他干掉了之后,往那车库里卸了六袋预先拌好的混凝土。我开了一辆上了假车牌的卡车,穿戴得象个整修庭院的工人,似乎没人留意。离那里最近的一幢房子也有整整三十码远,并且到处都是树木。半夜,我又开着那辆卡车回到了那里,将尸体卸到车库里。后来我就离开了。那车库的后面有一条沟,沟对面有一座公园。我穿过那些树木,爬过那条沟,悄悄地溜回了车库。我大约花了三十分钟时间挖好了一个浅浅的墓穴,把尸体放了进去,然后浇上了混凝土。那车库的地面是用碎石铺的,你是知道的,就是那种白色岩石的碎石。第二天晚上我又回到了那里,那块地方已经干了,于是我又把碎石头盖在了上面。那家伙有一艘旧船,我就将那船往后推了推,把那块地方给盖住了。当我离去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天衣无缝。克利福德也未看出一点蛛丝马迹。”

  “当然,那是在你告诉他之前。”

  “是的,是在我告诉他之前。我承认,那是一个错误。”

  “听起来那得花一番大气力。”

  “我以前已经干过,没事的,那不费劲。我本想把它挪走,可后来联邦调查局的人卷了进来,他们跟踪了我八个月。”

  约翰尼这会紧张起来。他重新点着了雪茄,又走到窗口。“要知道,巴里,”他开口道,眼睛看着窗子下面的河水。“你小子有一些才干,可一涉及到如何销毁证据,你就成了一个白痴了。我们一向都利用那边的那个海湾来干这事。那些桶呀、铁链呀还有重物什么的都怎么了,不能用了?”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现在请帮帮我吧,我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错事了。”

  “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巴里。要是你能躲得过这次,那我就让你去开一段时间的卡车,以后说不定再让你去负责买卖脏物的事情,让你干上一年左右。我说不准,也许你可以到维加斯去,和洛克呆上一段时问。”

  巴里盯着那只长满了银发的后脑勺,眼下他得撒谎才行,他才不会去开卡车,去销赃,去吻洛克的那张驴脸呢。“约翰尼,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只是请帮帮我吧。”

  约翰尼坐回到办公桌后的椅子上,用手捏着鼻梁。“我猜你是想尽快干。”

  “今晚就动手,那孩子已经跑掉了。他现在是被吓住了,但他迟早会说出来的,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

  约翰尼合上双眼,摇了摇头。

  巴里继续说道:“给我三个人。我详详细细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我敢担保他们不会被抓住的,这并不难。”

  约翰尼缓慢而又痛苦地点了点头。好吧,好吧。他瞪着巴里说道:“现在给我滚走吧。”

  在经过七个小时的搜查之后,特林布尔局长终于宣布马克-斯韦不在圣彼得医院内。他和他手下的几名警官急匆匆地来到靠近入院处的大厅,宣布搜查已经结束。虽然他们将继续派人在各通风口、走道和走廊上巡逻,还要派人把守电梯和楼梯,他们心里却已确信那孩子已躲过了他们的搜查。特林布尔往麦克苏恩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将这消息告诉了他。

  麦克苏恩并不感到吃惊。在搜查进行期间,整个上午都有人定时将情况向作他简要汇报,现在仍然不见雷吉的踪影。洛夫妈妈又受到了两次打扰,现在她已拒绝开门了。她对他们说,要么他们去弄一张搜查证来,否则就要他们从她的土地上滚开。他们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是办不来搜查证的,麦克苏恩认为洛夫妈妈对此知道得一清二楚。医院方面已同意警方在943号病房的电话上安装窃听。不到30分钟前,两名特工人员装扮成勤杂工的模样进了那间病房,这时黛安正在楼下的大厅里同孟菲斯警方的人谈话。他们没在电话里安装什么装置,只在电话内部做了些改动。他俩在房间里呆了还不到一分钟。据他们报告,房间里的那个孩子正在睡觉,连动都没动弹一下。那部电话机直通外线,要将它的线从医院的交换机中分理出来至少得花两个钟头,其间还要牵涉到其他一些人。

  克林特也还没找到。他们想弄一张搜查证去他的公寓搜一搜,可却找不到合法的理由,所以他们只有对公寓实行监视。

  哈里-罗斯福所在的地点已查到了,他正呆在一艘租来的船上,在阿肯色州的野牛河上什么地方。麦克苏恩在大约十一点时和他通过一次话。听到这个消息,哈里至少可以说是被气得脸色铁青,现在他正在回孟菲斯城的途中。

  奥德上午给福尔特里格去了两次电话,然而这位大人却一反常态,很少说话。他那用传票来打伏击战的英明战略已经当着他的面宣告失败了,此时他正在认真地寻找对策,以便将损失给控制住。

  凯-奥-刘易斯乘沃伊利斯局长的飞机正在来这里的路上,已派两名特工去机场去接他了,他大约将在两点钟到达。

  从一大清早起,有关寻找马克-斯韦的详细的寻人公告就通过电话网络传遍了全国各地。麦克苏恩起初并不想把雷吉-洛夫的名字加上去。虽然他讨厌律师,但他觉得自己很难相信有人居然会帮助一个孩子逃跑。然而随着上午的时间在慢慢地推移,他们仍然不见雷吉的踪影,这时他开始确信他们两人的失踪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到十一点时,他将雷吉的名字电加进了寻人公告,同时加进去的还有有关她的相貌的描述以及寻找她的原因解释,说她有可能正在同马克-斯韦一起旅行。如果他俩确实是在一起,如果他俩越过了州界,那么他俩犯下的过失将由联邦司法机构来处理;届时他将非常乐意将她逮捕。

  可现在除了等待之外就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了,他和乔治-奥德只吃了几块冷三明治,喝了一点咖啡作为午饭。电话又响了,又是新闻记者打探消息来了,无可奉告。

  又有电话来了;特工德尔斯顿走进办公室,竖起三根手指说道:“三号线。是布伦纳从医院打来的。”麦克苏恩使劲敲了一下按钮,冲着电话机吼道:“喂?”

  布伦纳在945号房间,就在里基的隔壁。他谨慎地说道:“贾森,我们刚刚听到了克林特-胡塞打给黛安-斯韦的电话。他告诉她说,他刚刚同雷吉通过话,说她和马克现在正在新奥尔良,还说他们一切都很好。”

  “新奥尔良!”

  “他是这么说的。也没提具体在什么地方,只说在新奥尔良。黛安几乎什么都没说,整个通话过程不到两分钟。克林特说他是从孟菲斯东区他女朋友的公寓给他打的电话,他还答应过会儿再给她打电话。”

  “孟菲斯东区的什么地方?”

  “我们还不能确定,他也没说。下面我们试试,看能不能查出那个地方,他电话挂断得太快,我马上将录音给你送去。”

  “送来吧。”麦克苏恩又敲了一下另一个按钮,布伦纳的声音就没了,他立即开始给新奥尔良的拉里-特鲁曼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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