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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格里森姆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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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在从孟菲斯到路易斯安娜的五小时旅途中,福尔特里格打了六次电话,收到三个传真件。现在六个助手正恭候在三十英尺长的橡木会议桌周围,桌上满是打开的法律书和无数的法律记事傅。大家全部脱了外套,挽着袖管。

  他向大家问了声好,便在桌子中央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大家人手一份联邦调查局在孟菲斯获悉的情况汇总副本。除了发现格朗克在孟菲斯之外,福尔特里格和芬克谈不出任何新发现,而这事又和在座的各位毫不相干。

  “博比,你有什么线索?”福尔特里格戏剧性地问道。博比是助手们的头头。他揉着一头银灰色的浓发,扶了扶黑边眼镜。“嗯,我想范围已经缩小了,”他说道,大多数人笑了笑。每次汇报情况他都是这句开场白。在博比看来,法律调查是场游戏,就是清除堆积在甚至是最简单的案子上的一堆碎片,把焦点集中到法官和陪审团能迅速把握的核心问题上。博比进行调查时,任何案件都能化繁为简。

  “有两条途径,哪一条都不太诱人,但其中一条或者两条都能奏效。首先,我建议通过孟菲斯的少年法庭。根据田纳西州青少年法,可以向少年法庭提出请求书,提出这孩子的某些不良行为。不良行为的种类繁杂,请求书上必须明确注明这孩子属少年犯罪类或是需要监护类。然后举行听证会,少年法庭法官听取证词,并对这孩子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染有陋刁或未得到良好管教的孩子也可照此办理。同样的程序,同一个法庭。”

  “谁可以提出请求书?”福尔特里格问道。

  “哦,法律条文非常笼统,我认为这是法律中的一个可怕的缺陷。但法律中明白无误地写着‘任何感兴趣的一方’都可以提出请求书。”

  “我们可以吗?”

  “也许吧。这取决于我们在请求书中提出的理由。棘手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声称这孩子曾经做过,或正在做什么错事,在某一方面触犯了法律。当然,那孩子的行为与违法沾上一点边的也仅仅是妨害司法。因此,我们必须提出一些我们并不确知的事情来,例如孩子知道尸体在哪里。既然我们不能确定,这就会变得很微妙。”

  “那孩子知道尸体在哪里。”福尔特里格直截了当地说。

  “你把一切都告诉我们了吗?”博比问道。打量了一下他的同伴们。

  “是的,”福尔特里格答道。“但我要告诉你们,那孩子知道尸体在哪里。这是我的直觉。”

  博比继续往下说,“少年法庭将向孩子的母亲发出传票,将在七天内举行听证会。孩子必须有一位律师,我听说已经找到了一位律师。孩子有权利出席听证会,而且,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作证。”博比在律师记事簿上写看什么。“坦率地说,这是让孩子开口的最快方法。”

  “要是他拒绝在证人席上作证呢?”

  “问得很好,”博比说,像是一位鼓励一年级法律新生的教授。“这完全由法官来斟酌决定。如果我们提出的案子理由充分,使法官确信那孩子知道一些内情,他有权命令孩子开口。如果孩子拒绝,他可能会犯藐视法庭罪。”

  “我们假设他犯了藐视法庭罪。那将会出现什么情况?”

  “现在还难说。他只有十一岁,但作为最后一着棋,法官可以在少年法庭判处他禁闭,直到他承认犯了藐视法庭罪。”

  “换句话说,直到他开口为止。”

  博比扣上了衬衣袖口:“我说,罗伊,还有些事我们需要提一下。”

  “什么事?”

  “我们对这孩子采取的是强硬手段。我们别忘了他所处的危险境地。马尔丹诺是个玩命的主儿,到处都有记者。这儿走漏点风声,那儿走漏点消息,在孩子作证之前,那帮歹徒就有可能让他永远不能开口。”

  罗伊脸上掠过一丝自负的微笑。“这我知道,博比。事实上,马尔丹诺已经派他的伙计们到孟菲斯去了。那儿的联邦调查局特工正在跟踪他们,他们也在监视那孩子。我个人的看法是,马尔丹诺还不至于蠢到做出什么傻事来,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罗伊站起来,环顾四周而笑容可掬。“干得漂亮,伙计们。我很满意。”

  大家相互轻声致谢,然后离开了图书室。

  在距斯坦里克大楼两个街区离圣彼得医院五个街区的孟菲斯商业区雷迪森饭店四楼上,保尔-格朗克和麦克-博诺在百无聊赖地玩牌。麦克来自新奥尔良,是马尔丹诺的助手。一张写得满满的废弃的记分表飘落在桌子下面。他们一直在玩一美元一局,但现在谁也不在意输赢了。格朗克的鞋子搁在床上,衬衫敞开着。浓浓的香烟烟雾缭绕着天花板。

  格朗克和马尔丹诺自幼就是朋友,在许多桩交易中曾是他最可信赖的伙伴。他在夸特区拥有几间酒吧和一家旅游T恤衫商店。他大获成功,也帮助尖刀巴里发了大财。他不知道博伊德-博伊特埋在哪里,也不想打听。

  格朗克之所以在孟菲斯,是因为尖刀给他打了电话。他烦得要命,整天坐在旅馆的房间里,脱了鞋子玩牌,喝水,吃三明治,抽骆驼牌香烟,等待着由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来确定自己的下一步行动。

  两张床位那边,一扇打开的门通向隔壁的房问。那间屋里也有两张床,烟雾在天花板上的通气口四周围回旋着。杰克-南斯伫立窗前,望着交通高峰时的车流驶出闹市区,旁边的桌子上有一台收音机和一个电话机。卡尔-西森随时都可能从医院打电话来报告有关马克-斯韦的最新动态。床上放着一只打开的公文包,南斯感到无聊至极,下午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摆弄着他那窃听装置。

  在南斯看来,这只不过是个监视工作,仅此而已。委托人支付大额现金。如果他想派人盯着那孩子,十分容易。如果他想偷听,那也没问题,只要肯付钱就行。

  电话铃响了,是西森,那律师刚刚到医院。马克-斯韦在943房间,和他母亲与律师在一起。

  南斯把电话筒放在桌上,走进另一个房问。

  “谁来的电话?”格朗克问道,嘴角叼着一根骆驼牌香烟。

  “卡尔。那孩子还在医院,和他母亲与律师在一起。”

  “医生在哪里?”

  “他一小时之前走了。”南斯走到食品柜前,倒了一杯水。

  “联邦调查局的人有什么动静?”格朗克咕哝着说。

  “有。还是那两个人在医院附近转悠着。我猜,和我们干着同样的事。医院门口设了两个保安警卫,附近还有一个。”

  “你认为孩子跟他们说了今天上午碰见我的事吗?”

  “他跟人说过,否则,他们为什么会突然派保安警卫围守他的房间呢?”

  “是啊,但保安警卫不是联邦特工人员,对吗?如果他已告诉了联邦特工人员,那他们就会坐在大厅里的,你说是吗?”

  杀手必须是冷血动物,而且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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