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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你说他把钥匙丢了。

  她说她懂。

  你说他当时明明看见那钥匙放在桌上,转身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说是的,是的。

  你说,那是一把赤裸裸的钥匙,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原先有个钥匙串,链子上还挂着个卷毛小狗,一只红色塑料的小哈巴狗。再早也没有钥匙串,是他的一位朋友送的,当然是一位女朋友,并不是那个意思上的女朋友。

  她说她明白。

  你说,后来那小狗断了,挺滑稽的,打脖子那儿断了,就只剩下个红色的小狗头,他觉得有些残忍,就把钥匙从上面取下来了。

  明白,她说。

  你说,就那么一把赤裸裸的钥匙,他好像是放在书桌上的台灯座子上,座子上还有几颗图钉,图钉都在,可钥匙却不在了。他把桌上的书从这头倒腾到那一头,还有几封待复而一直没想好怎样复的信,就搁在台灯边上。还有一个信封盖住了台灯的开关。你说他就没看见那把钥匙。

  往往是这样的,她说。他出门去有事情,不能让房门开着。关上的话,那锁碰上不带钥匙他又无法进来。他必须找到钥匙。桌上的书,纸,信件,零钱,一些硬币,钥匙和硬币很容易分得清楚。

  是的。

  可那钥匙就找不到了,他又爬到桌子底下,用扫把扫出好些带灰尘的绒毛,还有一张公共汽车票。钥匙落在地上总有声响。地上只堆了些书,他都翻过,码齐了,书和钥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可能混淆在一起。

  那当然。

  就这样找不到了,那钥匙。

  抽屉里呢?

  也翻过了。他记得他好像开过抽屉。他曾经有过这习惯,把钥匙放在抽屉的右角,可这也是好久以前的习惯了。抽屉军塞满了信件,稿子,自行车牌照,公费医疗证,煤气供应卡和各种其他单据。也还有一些纪念章,一个金笔盒子,一把蒙古刀和一把景泰蓝的小剑,都是些不值钱扔了又可惜的东西,只多少还保留些记忆。

  谁都有,可谁都珍贵。

  记忆未必都是珍贵的。

  是的。

  丧失了反倒是一种解脱。还有那些掉了永远也不会再用的纽扣,原先钉着这颗墨蓝色有机玻璃的钮扣的那件衣服早就扎了拖把,可这钮扣居然还留着。

  是的,后来呢?

  后来把所有的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翻了出来。那不会有的。明知道不会有还要去翻。

  是这样的。口袋掏过了吗?

  全掏过了,裤子前后的几个口袋都模过不下五六遍,扔在床上的上衣口袋也淘过了,所有放在外面的衣服口袋都摸过,只有放在箱子里的没动。

  然后——

  然后把桌上的东西弄到地上,把床头柜上的杂志顺理一遍,书柜子也都打开,连被子也抖过了,床垫子、床底下,噢,还有鞋子!鞋子里面,有一回,一个五分钱的硬币掉进去了,穿上鞋出了门硌脚才知道。

  这鞋不是穿着的吗?

  本来是穿着的,可桌上的书都堆到了地上,没处下脚,总不能穿着鞋往书上踩,就干脆把鞋脱了,跪在书上翻找。

  真可怜。

  这赤裸裸的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就淹没在这房间里了。他也没法出去,望着这弄得乱糟糟的屋子,一筹莫展。十分钟前,他生活都还井井有序。他不是说这房里原先就收拾得多么干净,如何有条有理,这屋里从来就谈不上十分整治,可总还算顺眼。他有他自己生活的秩序,知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在这屋子里过得也还算舒适。总之他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就适意。

  是的。

  不是的,一切都放得不是地方,一切都不是!

  不要急躁,好好想一想。

  他说他烦恼透了,睡没睡的地方,坐没坐的地方,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他的生活就成了一堆垃圾。他只能蹲在书堆上。他不能不激愤,可又只能怨他自己。这怪不得别人,是他自己失去了自己房门的钥匙,弄得这样狼狈不堪。他无法摆脱这团混乱,这种被弄糟了的生活,而且无法出门,可他必须出去!

  是的。

  他不愿意再看见,也不愿再回到这房里来。

  不是还有个约会吗?

  什么约会不约会,对了,他是要出去的,可是已经晚了一个小时,连约会也耽误了。人不会傻等上一个小时。再说,他也记不很确切这约会在什么地方?是去会谁?

  会一个女朋友,她轻声说。

  也许,也许不是。他说他确实记不起来了,但是他必须出去,这乱糟糟的,他无法再忍受。

  就让房门开着呢?

  他只好开着房门走了。下了楼梯,到了街上,行人照样来来往往,车辆穿流不息,总这样繁忙,也不知忙些什么。他下了台阶,走上人行道。没有人知道他丢了钥匙,没有人知道他房门开着,当然也就不会有人去他房里把东西都搬走。去的只会是他的熟人朋友,人见无处下脚,要不是坐在书堆上翻着书等他,等不了的转身会走,他不用顾及。可他偏要去顾及他那不值得去偷的房间,无非一些书,毫不值钱的最平常的衣服和鞋子,最好的一双鞋他正穿在脚上,再就是那一堆还没写完他自己就已经讨厌了的稿子。想到这,他开始觉得快意了,再也不必去理会他那房门和那把遗失了的该死的钥匙,就这样没有目的在街上漫步。他平时总匆匆忙忙,不是为这事那人就是为自己奔波。此时此刻,他什么都不为,从来没有这样轻快过。他放慢了脚步,他平时很难放慢脚步,先伸出左脚,右脚不必急于抬起,可这也不容易做到。他已经不会从容走路,不会散步了。说的就是散步,全脚掌着地,全身心松弛。

  他觉得他这样走十分古怪,行人好像都在注意他,看出他古怪。他悄悄注意迎面走来的人,却发现他们那一双双直勾勾的眼睛看的也还是他们自己。当然,他们有时也看看商店的橱窗,看橱窗的时候心里盘算的是价钱合算不合算。他顿时才明白,这满街的人只有他在看人,而人并不理会他。他也才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才在走路,像熊一样用的是整个脚掌,而人却用脚后跟着地,整天整年走路的时候都这样敲触脑神经,没法不弄得十分紧张,烦恼和焦躁就这么自己招来的,真的。

  是的。

  他越走下去,在这条热闹的大街上越觉得寂寞。他摇摇晃晃,在这喧闹的大街上像是梦游,车辆声轰轰不息,五光十色的灯光之下,夹在拥挤的人行道上的人群之中,想放慢都放不慢脚步,总被后面的人碰上,拨弄着。你要是居高临下,在临街的楼上某个窗口往下俯视的话,他就活像个扔了的软木塞子,混同枯树叶子,香烟盒子,包雪糕的纸,用过的快餐塑料盘子,以及各种零食的包装纸,飘浮在雨后路边水道口,身不由己,旋转不已。

  看见了。

  看见什么了?

  那个在人流中漂浮的软木塞子呀。那就是他。那就是你。

  那不是我,那是一种状态。

  明白。你说下去。

  说什么?

  说那个软木塞子。

  那是个丢失了的软木塞子?

  谁丢失的?

  他自己丢失了他自己。他想回忆都回忆不起来。他努力去想,努力去回忆和什么人有过什么关系,他为什么到这街上来?这分明是一条他熟悉的街,这座灰色难看的百货大楼。这大楼总在扩建,总也在加高,总也嫌小,只有对面的那家茶叶铺子至今没有翻修,还带个老式的阁楼。再过去是鞋店,鞋店的对面是文具店和一个银行的储蓄所,他都进去过。他同这储蓄所似乎也有关系,曾经存过钱取过钱,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似乎也有过妻子,又分手了,已不再想她,也不愿再想。

  可他曾经爱过她。

  似乎爱过,那也模模糊糊的。总之他觉得他曾经同女人有过什么关系。

  而且不止一个女人。

  好像是的。他这一生中总还应该有点什么美好的事情,可那似乎也很遥远,只剩下一些淡淡的印象,像曝光不足的底片,在显影液里再怎样浸泡,只有个隐约的轮廓。

  可总还有让他动心的姑娘,留下些值得他回忆的细节。

  他只记得她嘴唇小巧,线条分明,她说不的时候颜色是朱红的,她说不的时候身体是顺从的。

  还有呢?

  她要他把灯关了,她说她害怕亮光——

  她没有说。

  她说了。

  好,不去管她说了没有,接下去是他到底找到他那钥匙没有?

  他也就想起了他出门去赴的那个约会,其实也可去可不去,大家见面无非是天南海北闲扯,再讲讲熟人之间,谁在闹离婚,谁又同谁好了,出了什么新书,新戏,新电影。下回再去这些新书新戏新电影也就老而乏味。再就是某某大员有什么新的讲话,那话其实翻来复去不知讲过多少年了,早已是陈腔滥调。他所以去,无非是忍受不了独孤,之后也还得再回到他那凌乱的房间里来。

  房门不是开着?

  对,他推开房门,在摊得满地的书刊前止步,见那靠墙放的书桌边上正躺着他那把没有钥匙串的钥匙,只不过被靠在台灯座子上横放的一封要复而未复的信挡住,跨过书难进到房里反倒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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