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两兄弟各自办了些货物,出门去做买卖,走着走着,来到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都不穿衣服,称作“裸人国”。
弟弟说:“这儿的风俗习惯与我们完全不同,要想在这儿做好买卖,可实在不容易啊!不过俗话说:‘入乡随俗。’只要我们小心谨慎、讲话谦虚,照着他们的风俗习惯办事,想必不会有什么问题。”
哥哥却说:“无论到什么地方,礼义不可不讲,德行不可不求。难道我们也光着身子与他们往来吗?这太伤风败俗了。”
弟弟说:“古代不少贤人,虽然形体上有所变化,但行为却十分正直。所谓‘陨身不陨行’,这也是戒律所允许的。”
哥哥说:“这样吧!你先去看看情形如何,然后派人告诉我。”
弟弟答应道:“是!”于是先进入裸人国。
过了十来天,弟弟派人告诉哥哥:“一定得按当地的风俗习惯,才能办得成事。”
哥哥生气地叫道:“不做人,而要照着畜生的样子行事,这难道是君子应该做的吗?我绝不能像弟弟这样做。”
裸人国的风俗,每月初一、十五的晚上,大家用麻油擦头,用白土在身上画上各种图案,戴上各种装饰品,敲击着石头,男男女女手拉着手,唱歌跳舞。
弟弟也学着他们的样子,与他们一起欢歌漫舞。
裸人国的人们,无论是国王,还是普通百姓,都十分喜欢弟弟,关系非常融洽。
国王买下弟弟带去的全部货物,并付给他十倍的价钱。
哥哥也来了,他满口仁义道德,指责裸人国的人这也不对,那也不好,引起国王及人民的愤怒,大家把他抓住,狠狠地揍了一顿,全部财物也都被抢走。全亏了弟弟说情,才把他放开。
兄弟两人准备动身回国,裸人国的人,都热情地跑来为弟弟送行,对哥哥却是骂不绝口。
哥哥气坏了,却也无可奈何。
据《六度集经》卷五《之裸国经》改编。参见《大正藏》第三卷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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