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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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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社会主义新人”(1963—1976年)

领导权之争

  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是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形式出现的。社教运动的目的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品质。这是在1962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八届十中全会上应毛泽东的请求发起的,毛提出,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位主席担心,如果再不制止,带有旧统治阶级特点的统治方式就会通过政权本身、地方政府及党的官员的活动在农村重新复活。①

  共产主义运动伊始,中国共产党就在培养和训练本地干部上投入了巨大的力量。尽管诸如农村土改这样的重要运动是由外地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发起的,但一个工作组的首批任务之一通常是寻找当地的积极分子,他们成为即将开始的运动的“骨干分子”。③为了控制当地村社的政治和经济事务,党的基层干部必须依靠许多非党员本地干部的帮助。而且,为了使工作富有成效,当地党的干部就得依靠他们自己村社中的人民对他们的普遍尊敬和忠诚。

  在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不同阶段吸收的党员和其他本地领导的社会成分是有差别的。土改期间,工作组找那些贫农出身的、鲁莽而又大胆的年轻男人(或许还有几个妇女)在反对旧统治阶级的斗争中打头阵。就是这些人被吸收进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支持当地农民协会的领导力量。但是,如果他们要使像农民协会这样的团体得到农民的尊敬,中国共产党至少也应该罗致(如果不是正式吸收)一些年龄较大、德高望重、善于妥协和施以小恩小惠来巩固“感情”的人。这样的领导通常来自中农。这些中农领导干农活一般都比较熟练,在指导生产时经常显得特别重要。①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目标的变化,随着“致富和建设家园”的的政策让位于强调互助和合作化的政策,在早期运动中上台执政的当地领导的大杂烩会变成实施这些新政策的障碍。因为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危及许多中农的利益,因此,不能依靠有这种背景的干部来执行党的政策。就此而言,许多出身贫农的干部也不能依靠,因为他们利用土改期间取得的地位发了财,变成了“新中农”。所以,中国共产党要想执行政策,就必须把他们小心翼翼地撇到一边。

  通常都是通过发动“整风运动”来实现此目的,在整风运动中,干部要被调查,其胡作非为的事都要查出来,干部被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时以折磨人的群众声讨会的形式进行。只要适当地加以惩戒,一般说来,他们就会乐意追随党的正确路线,至少暂时会这样。同时,那些年轻的、雄心勃勃的、在揭露莫须有的渎职行为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本地积极分子都被吸收为党的新成员。②

  土改期间主要是整顿农村干部,特别是惩处年轻的、在自己的工作中没能严守道德纪律私吞斗争果实或因保护富裕农民而受贿的本地干部。1955年,在大力推行合作化的前夕,一场反对“隐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给那些支持农民脱离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村干部打上了反革命的印记。合作化开始后,农村干部因太同情中农而被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大跃进开始后,干部因太谨小慎微、太拘泥传统方式而受到批判。在大跃进之后,他们因为太专断,把村社饭厅建得太远以及太多的私有财产集体化而受到惩罚——对这些错误,一般说来,他们的上司应比他们负更多的责任。

  除了容易受上级的公开批评以外,本地干部还经常受群众私下里的抱怨。一个本地干部对威廉·欣顿说:“群众对待你就像背着儿媳过小溪的公公。他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但得到的回报除了咒骂外什么都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别人怀疑他想把儿媳搂在怀里,想拥抱她。儿媳觉得老人放肆无礼,儿子认为老爹调戏他的新娘。”①

  既然这个职务这么让人不踏实和易受批判,为什么一些人还想当干部呢?官方的回答是,当干部的高尚动机是渴望为人民服务,至少有一些当地干部,在他们踏上仕途之初,满怀理想致力于提高自己村社的福利。但对一个雄心勃勃的贫农来说,当干部无论如何是他们在社会上掌权和提高声望的唯一途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所能捞取的实惠可能超过表面上的风险。

  不管怎样,1962年后,当地干部的品德问题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关键问题。根据1963年5月发起社教运动的关键文件即“前十条”,至关重要的不外是这样的问题,即“这是关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是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修正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②尽管有点夸张,但这个提法并非完全不准确。好的本地领导对集体农业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集体劳动应该比个人劳动好,因为集体劳动效率较高,因而对那些参加者更为有利。但是如果某处的本地干部不诚实,私吞了一些集体财产,或如果他们不公正,通过分派称心如意的工作和评定高工分照顾亲朋好友,那么,农民的士气和信心就会下降,随之而来的将是集体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

  因而,在社教运动的第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发起了一场“四清运动”,以清理农村干部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错误。然而,要清除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方面的。干部因贪污集体资金和滥用公共财产受到指控。他们主要因受贿,用公款吃喝旅游而受到指责。他们之所以犯这些错误,据说是因为,尽管他们出身于贫农家庭,但其思想觉悟受到了旧的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思想意识形态的腐蚀。①

  对许多村民来说,“四清运动”看起来像土改运动。它是从村社这个关键之处开始向外扩展,由外地干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村子,他们住在村里并“扎根”好几个月;找出对现状不满的贫农并从中吸收积极分子;准备告发当地生产小组和生产队的领导干部,最后发动本地农民在愤怒的“斗争会”和“批判会”上谴责那些发现有罪行的干部。②

  如果严格按照反腐败的规章来办事的话,那么,大多数本地干部确实有一些胡作非为的罪行。像别人一样,本地干部也从集体获得一份利润,他们的工分比其他任何好劳力都高一些。他们——和其他许多同乡村民——通常认为:对他们的辛劳给予非正式补偿,或是因为参加工作会议而有好吃好喝,或接收一些请求给予特殊照顾的村民的“礼品”,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他们还觉得非得要给亲朋好友以特别的关照不可。只要这种行为不过分,许多村民就不会谴责它。但是,现在外地来的工作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制裁这种不正当的行为。因这些坏事受到谴责的干部(工作队通常有一个要抨击的本地干部的定额,而且要在持续一昼夜的审问中强迫他们坦白)被剥夺了职务并被迫将他们据说是不正当获得的东西交还给群众。正如土改摧毁了乡村的旧精英,“四清”到它结束时,也摧毁了新的本地精英。

  “四清运动”一个令人思绪不安的方面是阶级斗争思想的复活。据说,腐化干部之所以犯错误,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是旧阶级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确实是旧阶级的成员,因此,应受到激烈的斗争。但事实上,大多数干部是贫农出身。如果一个人的个人行为(或者,就这一点而言反映了一个人的内心意识)现在成了判定一个人是好阶级还是坏阶级成员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根据一个人客观的社会出身来判定,那么,这就为武断地判定谁是阶级朋友和谁是阶级敌人的极端专横的做法敞开了大门。武断的阶级斗争逻辑在“四清运动”中得到了实践,还成了日后的文化大革命的特征。①

  其实,阶级分析的整体含义与农村生活发展中的现实是脱节的,二者没有联系。在土改中,中国共产党使用了阶级分析这一词汇,在60年代中期,它又成了政治术语中的一个主要论题。贴有“地主”或“富农”标签的人现在并不比其他任何人富裕,而且由于他们经常遭到有意的歧视,所以,事实上他们比较贫穷。而另一方面,许多贫农变得相对富裕了。一个人的兴旺富裕取决于一大堆复杂的因素,这些因素没有涉及官方对阶级剥削的解释。一旦农业集体化了,经济成功就取决于下列这些因素:一个人有多么强壮,一个家庭成员的体力能否胜任(当然,反过来,这与一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所在的阶段有关);一个人与亲属和邻居的关系是不是好(这取决于一个人能否适应贯穿全村生活的血缘关系网);政府考察一个人过去的政治关系是否有利;或一个人有多守纪律、多勤奋和有多少雄心壮志。①上述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产生了新的利益集团,而且有时在村民中导致了新的敌对,如果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看,这种敌对就不可理解了。

  村一级通常提到的社会阶级更像是一种新的种姓等级制度。每个人都贴了一个阶级标签,不是土改时授予的,就是从父系继承的(如果在50年代初他还太小而不能得到自己的成分)。尽管这种分类与一个人现实的经济状况仅有间接的联系,但它是一个人政治和社会地位强有力的决定因素。如果一个人是“贫农”或“下中农”,他就有资格被考虑提升为干部并享受政府的一切优惠待遇。如果一个人是“中农”,极能干又极可靠,他就可能有资格当小干部,但他通常多少要受点政治责难。如果一个人是“四类坏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之一,这个人就会永远洗刷不掉这个污名。这个人就没有权利出席生产小组或生产队的会议(尽管在会议结束后,这个人会被派去打扫会议室),他在生产小组或生产队选举时不能投票,他对自己命运的一些怨恨会被解释为反革命行动并有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而且没有贫农或下中农与其结婚,除非是这些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到了60年代,这些阶级标签已固定下来。大家都被彻底归了类,谁都甭想从中有所变动。尽管对约占人口总数6%属于四类坏分子的人来说肯定是悲惨的,但对大多数被划分贫农和下中农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安全感的。良好的阶级成分为后者提供了政治资本的基础,在正常情况下,它是不会丧失的,除非这个人犯有重大的反革命罪行。但在“四清运动”的理论中,贫农、下中农以及出身于这种背景的干部由于犯了一些较小的错误,现在就可能会失去好的阶级成分。在当地的政治斗争中,阶级成分成了致命的武器。①

  “四清运动”引起的政治战争不像土改对旧的乡村精英斗争时那样你死我活。尽管一些本地干部的仕途生涯被打断,还有报道说至少有一些人自杀,但新精英的毁灭并不像地主的毁灭那样是决定性的。本地干部中的大部分,除了那些犯有最严重罪行的人,都能使对他们的指控得到修改,并被恢复原职。不过,他们受到的惩戒通常足以(至少暂时可以)制止搞特殊关系和私吞公款。而且他们必须与新的、年轻的干部分享一些本地权力,这些新干部是工作组从运动中的积极分子队伍中吸收来的。

  紧接着社教运动之后四清的下一个阶段更为积极,在此阶段,村民应学会理解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并把这些价值观念较全面地付诸实践。就在1965年和1966年前后,对毛的狂热崇拜传入乡村。农民们参加学习小组,背诵从毛的著作中选出来的一些段落(例如题为“为人民服务”的文章),学唱革命歌曲,听老农民富有感情地忆苦思甜,并讨论无私地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这些(忆苦思甜大会)经常与诸如推行大寨的工分制这样的社会主义改革联系在一起。②

  由于60年代中期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大公无私、毫不利己”的新强调或许暂时为大家所乐于接受。总的说来,恰恰是从大跃进后的几年自然灾害以来,经济增长了。一些资金被用来改良种子和购买化肥。60年代中期,农村的许多地方通了电。由当地医务人员行医的农村卫生所广泛地成立起来。物质生活的质量逐步提高。或许许多农民认为这些改善和提高都是因为有了毛主席,由于庞大的宣传机构的努力,毛几乎以神化的形象出现在他们面前。不过,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这个信念受到严重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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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对农村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震憾全中国的大规模社会运动是以城市为中心的。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主要由学生和城市工人组成。但是,城市的不稳定不可避免地扩散到了农村。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与城市联系最密切的农村。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来到郊区农村,而且有时甚至到较为偏僻的地区传播造反信息。在60年代初“被下放”的城市青年受到革命热情的感染,并在所在农村组织了红卫兵派别。企图逃避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的城里人逃了出来,去拜访他们在农村的亲戚。①

  通常在外来鼓动者的推动下,一些年轻的村民组成了他们自己的红卫兵组织,但一般说来,这些似乎是对其城里的榜样相当淡漠和无力的反应。一些红卫兵组织开始在生产队“夺权”,他们接管了官员们使用的办公室公章,并宣布现在由他们来负责本地事务。尽管对许多本地农民来说这是暂时的破坏且令人讨厌,但这些事件并没有深刻改变当地的政治形势。村民们没有理由尊敬干这种事的年轻人或与之为伍。许多公认的本地干部经常仍在处理当地事务,至少也是非正式的。不过,乡村还是感受到了1967年发生在较高层的省、县一级而且有时是公社总部的夺权的影响。当这些单位被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的联盟(主要是城市)接管后,乡村和外部世界稳定的政治联系就被切断,对本地村社来讲,这是一种混乱的且有潜在破坏性的经历。不过,国家权力崩溃造成地方上不稳定的潜在危险通常并没有变为现实,因为此事发生时农民正忙于收获和播种,还因为军队采取行动及时重建法律和秩序以防止发生重大分裂。带来混乱的这种冲击的最重要影响不是政治的,而是心理的,最终是文化的。如果没有别的什么的话,文化大革命强化了农民的传统思想,即外部世界是一个危险的地方,他们常常害怕、躲避而不是信任那些陌生人,尤其是中央政府的代表。因此,文化大革命将社教运动所取得的进步化为乌有,社教运动曾在农村造就了一批热心公益、具有新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村民又转回来求助于根植于传统的宗教和礼仪之中的较为古老的道德和价值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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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仪式

  从传统来看,农民对生活意义的想法、感觉,以及对道德规范的根本要求,都由一种构思完整的宗教系统来解释和证实究竟是否正当。这种神圣看法的核心是一个有神、鬼和祖先的圣殿。在农民的想象中,神比生活中的政府官员形象要大,是天国之君主管辖下的有自己官阶的官员。鬼是附着阴魂的平民,是死去的陌生人的危险的灵魂,而好的灵魂则是那些死去的、自己祖先的灵魂。一年之中,以及在人生的重要关头,农民都要以表现世界观的各方面的仪式来定期庆祝生活的意义。①

  重要的节日如阴历的新年、清明节、中秋节和冬至都集中于为一个家族死去的祖先上供并庆祝这个家族现在的团结。生丧嫁娶的宗教仪式的规模大小象征着这个家族的完整和向心力,表明了它与过去的联系和对未来的希望。象饿鬼节这样的节日,其目的在于安慰那些所有在农村游荡的、危险的鬼。另外,迷信的农民还经常搞一些日常仪式,以保护自己免受陌生人的充满敌意的灵魂之侵害。最后,每个村社都有自己的土地神,在天国官员的级别中,它是自己本地的守护神,其生日必须庆祝。在宗教方面精于世故的村民还要抚慰其本地神的上司——附近的城隍——和较高级别的神,它们都定期巡视本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尽管执政的共产党信奉无神论思想,但古老的宗教习俗并没有消失。官方对宗教的政策还算宽容。虽然宗教是虚伪错误的,但只有政治上最危险的、对社会最有害的方面应受到直接压制,其余的宗教习俗就像经济剥削的苦难随着社会主义的改造消失了一样自然衰亡。①在农村,实际上这意味着,属于大家族祠堂的地产和其他财产应该没收。大家族祠堂建立了崇拜共同的祖先的制度,它为大的家族集团和家族祠堂的联合提供了基础,随其而来的是大笔的捐款;还为政治上抵制中央权威提供了一个道德和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是不能容忍的。但本地的土地爷没有寺庙,它不可能为村社团结反对外部世界提供一个中心;也没有专职的宗教执事,如萨满教巫师、算命占卜者和巫医,因为在政府控制下,他们不能独立经营政治经济实体。但对本家族的祖先在家内崇拜是允许的,对不时打断生活周期的事情举行传统仪式也是允许的,只要这些仪式不兴师动众、大操大办,且不破坏农业生产。以驱除恶鬼和带来好运为目的的一点儿私人宗教仪式仍受到官方的嘲笑,但在实际上并不怎么管,只要它们本质上仍是私人的。

  然而,文化大革命有一部分对大多数农民产生了直接影响,那就是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和旧习惯)运动。实际上,这是一次对传统宗教习俗的冲击。红卫兵(主要来自城市)要求毁灭所有的传统仪式目标。他们强迫农家搬出并毁掉他们最崇拜的圣物,捣毁刻着历代祖先名字的牌位,这些牌位供奉在正房的祭坛上。他们没收并烧毁了含有宗教内容的旧书籍,摧毁神象和护身符,至少在一个地方,他们甚至打碎了模具,这是家庭主妇用来做带有传统的护身符的米饼的。在文化大革命引起的反宗教狂热的重压下,许多农民避而不搞以生丧嫁娶为目标的传统仪式。①

  文化大革命产生了许多代替旧神的新神和鬼。毛(“我们心中的红太阳”)成了一个圣人。他的画像和语录被刻在所有农村的墙上。每家都要买几套充斥他的语录的红宝书,家里曾经供奉祖先牌位的祭坛现在摆放了数套四卷本毛选。一些地方的村民在开会之前,甚至要握拳宣誓和跳“忠字舞”,这种舞和着“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的旋律,跳起来很像弗吉尼亚舞蹈。如果说毛代替了神,那么阶级敌人就代替了鬼。不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而且在更早些的运动中,人们打击的对象在官方文献中经常被称为“牛、鬼、蛇、神”,这个传统的称呼由一些危险的超自然怪物的同义词构成。新政府的节日,如元旦(在西方日历中)和10月1日的国庆节,在其意义和重要性上都是旧节日的对立物。50000447_0692_1②

  然而,文化大革命的悲剧之一是,它提出的新神象征是如此的不可信。在毛的名义下,一群难以控制的乌合之众大行暴虐。由于获得了现代大众传播的手段,大部分村民都知道了困扰中国大城市的那种无政府状态。如果说这些事件太遥远没能对农民形成一场深刻的道德和感情上的冲击的话,那么,像在文化大革命的混乱时期,在1968年发起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与农民的关系就太密切了,这场运动旨在惩处破坏法律和秩序的人。

  清理阶级队伍确实波及了一些农村地区,它要求农民们在同村居民中找出一个定额(约3%),这些人要对文化大革命最具破坏性的部分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肇事者相对少一些的村子也必须捏造出几人。按照毛主义者社会阶级的理论,阶级出身好的人通常不会搞反革命活动。所以,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制造浩劫的工人和贫农可能不是好阶级的真正成员,而是受到了坏阶级血统中隐藏的污点影响的人。如果公开的肇事者带有坏阶级出身的隐藏的污点,那么,这种隐藏的污点甚至会影响那些显然没做过任何明显错事的人。在广东“陈村”附近地区,至少这是对没有人缘的村民进行政治迫害而使用的逻辑。这些没有人缘的村民包括爱说闲话的老妇,村民说她们在土改期间被错划了成分,或是与错划了成分的人有近亲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在文化大革命最狂热的时候,以毛主席的名义干的。它导致了正义公理的公然失败,以至许多农民对毛是光荣的、革命新道德的源泉的说法完全失望。①

  随后在70年代初期发动了其他运动,例如1971年的“一打三反”运动和1973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所有这些运动都是在毛的名义下发动的,结果造成了一种印象:政府在农村采取完全不合理的举动。批判林彪运动向人们展示了这样一幅景象:林彪从尊贵的地位上跌下来,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被告知,林彪是毛最亲密的战友。既然毛的形象已变得如此暗淡,那还有什么值得人们信任呢?

  或许,许多农民通过回到自己的家庭获得了安慰。不管已为人们投身公益事业打下了多么坚实的基础,不管已为农村社会主义树立了多么好的道德基础,所有这一切都被文化大革命深深侵蚀了。这是一大讽刺,因为文化大革命公开宣称的目的是创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道德。由于害怕因用残存的传统方式祭拜祖先或进行婚丧嫁娶而受到惩罚,许多古老的家庭礼仪悄悄地复活了。不过,各家必须谨慎,不要明目张胆地进行这种“封建迷信”,他们还须临时凑用一些仪式物品,例如用几盘蚊香代替真正的柱香。传统的公共仪式或许永远消失了。没有对一个家族共同祖先的祭拜。没有对本地土地神或城隍的有组织的祭拜。不仅因为这些仪式被官方禁止,而且还需要支出一笔公共基金。而公共基金自土改以来就没有了。但是现代公众仪式——庆贺毛主席,庆贺国家或人民解放军——明显地唤不起人们的激情,而且除了获得几小时不工作的机会外没有什么意义。尽管(或许是由于)中国共产党20年的宣传,农民仍生活在以家庭为中心、基本上是在有道德观念的世界里,不适应社会主义要求的集体纪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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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围攻的农村

  除了对农村进行大肆宣传,以图加强农村与国家政体的道德和社会联系外,毛主义者的政府还从城市派来了数百万年轻人。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政府实际上禁止农民移入城市。事实上,跳出农村的唯一机会是参加人民解放军。然后,这个人便能周游全国,可能有机会学会像开卡车这样的一门技术,它能使这个人在县城、甚至是城市找到职业。然而,人民解放军只挑选一些最强壮的、政治上最积极的农村青年。

  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设立障碍的最终结果是两个独立的、但无疑是不平等的社会的形成。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工作、社交和文化生活方式有着极大的差异。城里人倾向于把农村看成野蛮的、奇怪的和危险的地方,乡下人绝对低城里人一等。农民倾向于承认其生活低城里人一等。

  为了弥合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为了缓和城市过分拥挤引起的人口问题,60年代初期,政府开始派少男少女“上山下乡”。首先,这个活动是自愿的。政府鼓励满怀理想的中学生献身于建设农村这一光荣的工作中去。然而,甚至在用这些理想化的术语表述时,到农村去的基本思想也承认:这是一种献身行为,言下之意是农村生活水平比城市低。在这个运动期间,从1962至1968年,约有120万城市青年“下到”农村。1968年后,这一活动大大增加了。1968年到1978年间,1200万左右的城市青年被下放,这个数字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1%。不过,此时这个运动看不到一点自愿的样子了。①

  甚至当数量较小、动机很好的年轻人到农村后,他们的表现经常是破坏性的。他们对农村生活中的肮脏和不讲究卫生感到吃惊,不能胜任农业劳动,却坚信自己文化上高人一等。许多城市青年很快就丧失了理想主义并企盼回家,正如一位前上山下乡的青年在与B.迈克尔·弗罗利克谈话时指出的,想回到“文明世界”。③

  在知识青年下乡活动的最初几年,有时在发展城里人与农民的相互尊重和理解方面取得了真正的进步;而且城市青年帮助农村提高识字率以及在医疗保健和新型工具的使用方面发展本地的技术专长。但自从1968年后大批青年被派往农村,这些有益的事情就很少能实现了。第一批到农村的许多人是以前那些无法无天的红卫兵,他们把自己被派往农村看成是对他们在1966年和1967年敢于造反的惩罚。由于没有任何动机使自己融入农民的生活,他们耗费了农村的资源,抱怨自己命运不佳,挑起事端,有时还从他们寄宿的村主人那里偷粮食和蔬菜,而且冥想苦思能离开他们所在的农村。①到70年代初,政府颁布政策,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中学毕业后可以留在城市;这就是说其他所有孩子都必须去农村。受教育差的城市人口大量流入农村,经常超过了农村所能承受的数量。

  因此,青年下乡活动不仅没有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总的说来,反而使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村民们可能把自己的村社看成是城市过剩人口的倾销地,城市青年可能自认为被抛弃了,“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正如一个这样的青年所指出的。②城乡之间的敌对增加了。对许多村民来说,外部世界——城市和政府的世界——似乎必定是弊多利少的根源。

  这种感受由于70年代前半期制定的许多不切实际的农业政策而更强烈。例如,中央政府中的激进派开始发布一刀切的命令,要求各地应种植某种作物,这完全脱离了经济现实。例如,命令华南的农民种棉花和小麦(基本的理由是,在苏联进攻时,中国北方种植的这些作物可能会受到危害),即使这些作物在亚热带气候的华南不能很好地生长。③在6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不管存在其他什么问题,政府对农业的做法通常至少是有助于增加生产的。现在,许多农民又必须适当对待政府日益僵化的命令,这些命令不符合农民们最熟悉的现实——成功地经营农业的条件。

  他们也必须对付日益增加的强征粮食。政府以各种借口,要求农民把较大数额的粮食以国家规定的人为低价出售,留给农民自己消费的数量极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下降,在整个70年代,农业生产率逐渐下降。

  这些惊人的趋势由于村一级小规模工业化的成功而得到部分缓解。到70年代初期,农民应该“以粮为纲”的口号被修改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在农村组织的公社一级和生产队一级,在政府鼓励下,当地干部建立了许多小工厂,用于制造和修理农具、制造化肥、加工粮食等。这些工业为本地提供了受欢迎的新式服务,使公社更加自给自足。工业上的利润也增加了经济的影响力,公社,尤其是生产队因此而能对自主的生产小组施加影响。新式企业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新的、“现代”型的工作经历,农民用机械工具进行稳定的户内劳动,而不是靠自己的双手随季节变化在户外劳动。新工业中的职业是吸引人的,而且把农民的胃口刺激得更大。①

  不过,这些不可否认的积极发展有时会产生农民与国家日益疏远的效果。当地人在很大程度上凭自己的力量出人头地。现在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在经济上都更为自给自足。就改善生活质量而言,他们似乎对政府没有太多的需要,实际上,政府索取的比给与的更多。

  较年轻一代农民似乎尤受这种疏远感的影响。适中的新的经济发展景象,由大众传播媒介传送的大量信息,至少是小学教育提供的知识以及下乡的城市青年讲述的关于城市生活享乐的故事——所有这些都助长了无法满足的奢望。一个广东农民说:“我父母仅想能填饱我们全家的肚皮,我们年轻人想要从生活中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②但在70年代中期农村经济停滞的时候,更多的只能是想一想而已。


  ①  见鲍姆:《革命的序幕》,第11—59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67—101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37—73页。

  ②  关于“积极分子”和党的领导的关系的简明分析,见理查德·H.所罗门:“关于积极性和积极分子:把国家和社会联系起来的动机与政治作用的毛主义者的思想,”《中国季刊》第39期(1969年7—9月),第76—114页。

  ③  到1960年农村地区党员的统计数字,见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第371—372页。我还没能找到此后农村地区党员的精确数字。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在中国10亿多 人口中,党员总数3900万。

  ①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95—96页。

  ②  对这些运动的生动描述,见欣顿:《翻身》,第319—400页。50年代广东省影响到农村干部的各种运动的编年史,见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尤其是第109、133和153页。

  ①欣顿:《身翻》,第157页。

  ②引自鲍姆的《革命的序幕》,第24页,译文和有关社教运动的其他文献,见理查德·鲍姆和弗雷德里克·C.泰维斯:《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关于这一时期当地领导理解学习的特征,见米歇尔·奥克森伯格:“中国农村的本地领导人(1962—1965):人品、官职和政治补充”,载鲍大可编:《中国共产党的现行政治》,第155—215页。

  ①  参见鲍姆:《革命的序幕》,第11—41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37—40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68—72页。

  ②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41—64页。

  ①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72—80页。也见舒的分析:《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 第339—341页。

  ①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52—53页。

  ①  见理查德·柯特·克劳斯:《中国社会主义中的阶级斗争》,尤其是第39—114页;马德森: 《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75—80页。

  ②  马德森,同上,第130—150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74—102页。

  ①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03—140页,欣顿:《身翻》,第451—553页;梁和夏皮罗:《文革之子》,第161—188页;理查德·鲍姆:“农村的文化大革命:剖析一种有限的造反”,载托马斯·W.鲁宾逊编:《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第347—476页。

  ①对中国大众宗教的规模大小的最系统分析是以台湾的人类学实地调查为根据的,见阿瑟·P.沃尔夫:“神、鬼和祖先”,载阿瑟·P.沃尔夫编:《中国社会的宗教和仪式》。也见杨庆堃:《中国社会的宗教》。

  ①  关于变化中的宗教政策的材料见唐纳德·E.麦克因尼斯编:《共产党中国的宗教政策及其实 践》。

  ①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18页。

  ②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30—150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69—174页;帕里什和怀特:《当代中国的农村和家庭生活》,第287—297页。

  ①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95—198页。

  ①帕里什和怀特:《当代中国的农村和家庭生活》,第266—272、287—297页。

  ①有关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最详细的研究是:托马斯·P.伯恩斯坦:《上山下乡:中国青年从城市走向农村》;也见彼得·J.西博尔特编:《中国城市青年的农村生活:一段社会经历》;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8—11、103—111、231—235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05—129页。

  ②  B.迈克尔·弗罗利克:《毛的人民:革命中国的十六个生活肖像》,第48页。

  ③《陈村》,第51—53页。

  ①许多来自中国官方出版物的文章之译文见西博尔特:《中国城市青年的农村生活》,它们反映了部分官员对城市青年较低的思想水平的看法,反映这种基本思想水平丧失的生动例子,见梁和夏皮罗:《文革之子》,第189—192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26—235页; 弗罗利克:《毛的人民》,第42—57页。

  ②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29页。

  ③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36—243页。有关类似大错的消息定期出现在1978年的 中国刊物上。

  ①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13—223页;德怀特·珀金斯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的小型工业》;玛丽安·巴斯蒂:“经济决策的级别”,载S.施拉姆编:《中国的权力、参与和文化变化》,第159—197页。

  ②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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