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战略
1978—1979年以前中国领导人之所以能做出忽视消费品投资的决定,是因为他们理论上对斯大林主义的或费尔德曼—马哈拉诺比斯的发展模式中的一些说法深信不疑的缘故。但中国的计划制定者早些年不担心忽视消费品投资所造成的后果,还另有别的原因。全部消费品的2/3—3/4由农业部门提供。①而就农业而言,中国有一个无需国家大规模对农业基础结构进行投资的发展战略。
这个农业发展战略的核心思想是,农民可在没有很多外援的情况下,满足绝大部分的需求。“自力更生”一词在中国过去30年中,含义不尽相同,但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地区,这个词意味着一种战略,依此战略农民自己提供他们所需的大部分投入,不管是劳力、资金,还是诸如肥料之类的经常性投入。
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其他方面完全相同,构成这种自力更生战略的思想起源于较早的时期——尤其是在1955—1956年全国性的合作化运动的第一阶段,在1958—1959年的大跃进中则更为明确。这个战略有什么特征呢?尽管侧重点因时而异,但主要的组成部分在1978—1979年政策变化之前始终未变,而某些组成部分即使在政策变化之后依然存在。其主要特征如下:
1.相信中国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对发展来说,是一笔可以动员的财富。如果适当地加以激励和引导,这些劳动力能为自己提供灌溉系统、道路和平整田地之类的基础建设。关键在于如何提供必要的动力,而“解决的办法”很多,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鼓励人们为社会福利而忘我地工作,直至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公社,以确保农村建设有益于农民物质利益等等,不一而足。
2.尤其是在1959—1961年的歉收之后,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对农业投入更多的现代化物资,如化肥和机械,但问题仍然是,由谁来提供这些投入物资。在1966—1976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着眼于农村地区的小型企业,而不是那些往往由国外引进的、位于城市工业中心的较大的工厂。
这两个主要特征与70年代末以前的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有着清楚的关系。在公众的言论中,往往还提到其他几个重要的特征,但它们与实际情况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人们强调过减少农村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当时还提出过“以粮为纲”的口号,这导致了对经济作物的忽视,但这个口号没能坚持始终,只是偶而被提起。按照某些分析者的解释,“以农业为基础”的口号,意味着在关键性物资的投入与分配上,农业享有首要的优先地位;但正如前文对投资重点的讨论所澄清的,这个解释并不符合事实。我们将返回收入分配和过分重视粮食的问题上,但首先,我们对自力更生战略的中心特征以及对它们对生产与收入的影响的评价,需要一个更加清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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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中的劳力动员
就1955—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和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的成立而言,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经济方面的理由是,人们相信,它们的成立就有可能动员千千万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来修建中国缺乏的灌溉系统、道路之类的基础设施。这个观念并不新奇。西方的经济学家(纳克斯、米尔德尔以及其他许多人)一直主张,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拥有大规模的尚未开发的农业劳动力资源,这些农民绝大多数以在小块土地上种植庄稼为生。这个主张认为,这些农民能自己解决基本设备(铁锹、运土筐),利用农闲,从事掘沟挖渠、变多丘荒地为可耕田的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如果适当地加以组织,这类工作可在不影响中央政府的预算并在短时间中毫不减少农业产量的情况下进行。印度的社区发展规划和世界性的农村工程项目,都是以过剩劳动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调动起来的信念为基础的。结果,这些项目有许多完全失败了,其余的只是在接受了中央政府或国际援助机构的大量资助后才得以存在。
然而,中国由于在绝大部分农业用地中废除了私有制,情况便有所不同。私有制给使农村劳动力自愿从事公共工程项目的工作带来了困难,因为,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往往得不到主要的好处。以一条新建的灌溉渠为例,主要的受益者是那些在渠边拥有土地的人,他们用水最为便利。但那些从事这项工程的人,却往往不得不从较远的地方引水,况且,其中许多人是无地的劳动者或者佃农。他们要么根本认识不到生产力会提高,要么即使住得离水渠很近,能够使产量提高,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增加部分被更高的费用抵消。
农业合作社及后来的公社的成立,使劳动与利益的结合成为可能。可以动员全村的人去修建一条水渠,但这条水渠仅能使全村1/4的土地增产。而村民(公社社员)将按其完成的工作量得到数额不同的“工分”。增加的产量并不归耕种较丰产的1/4土地的那些人,而归全村所有。全部产量,包括增加的那部分,将在村民中依所得工分多少,按比例分配。①
遵循这个原则,中国在1956—1957年动员了上千万的农民,而在1958—1959年动员的则更多。数量庞大的土石被搬走了,但随后在1959—1961年,出现了1949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作物歉收。关于大跃进时期的其他许多方面,人们很难分辨清楚随后的那些灾难应在多大程度上归咎于恶劣的天气,应在多大程度上归咎于管理不善,应在多大程度上归咎于这个事实——原先的劳力动员的观念一直基于错误的前提上。由于缺乏明确的评判基础,一旦再出现大跃进时期的作物歉收,那些仍认为劳力动员是农业发展之关键的人,便能重申他们的主张。由于将高低不平的干旱土地改造成大片的便于灌溉的平坦土地的成就,诸如大寨大队和林县之类的地方于是成为闻名全国的榜样。虽然我们没有可靠的数据说明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劳力动员和完成工程的数量但这些东西却是实实在在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些工程是否会对农业生产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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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量的增长率
表23 (以年%计)
有关中国农业产量的基本数据参见表23。这些数据表明,1966—1976年间,生产的增长率可能要高于2%的人口增长率。问题是这种生产的增长是通过劳力动员实现的,还是由于增加了化肥之类的现代化投入物资的数量和改良了农作物品种的缘故。有关农业投入的数据,参见表24。
出于农村建设的目的所进行的劳力动员,其意图是增加土地数量,提高土地质量,以增加作物的产量。但表24的数据却表明,1965至1975年间可耕地的数量实际上减少了,而水浇地的面积却增加了1000万公顷,从1965年占全部土地的32%提高到了
表24<农 业 的 投 入
43%。由于人们普遍相信可耕地的数据被低估了,①因此,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可耕地可能是在纯增长。另一方面,水浇地面积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在华北平原上引入机井这一事实,而机井的引入与劳力动员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可言。
农村建设的主要结果,或许不是在丰年中提高平均产量,而是保障农民在恶岁中免遭旱灾和涝灾之苦。但在1972年、1978年和1980年,旱涝灾害直接影响的面积分别达到1720万、 2180万和2230万公顷。而仅在1960和1961年这两个灾年中,受灾面积就分别达2500万和2880万公顷,这是自1949年以来受灾面积最多的。②无疑,这些灾害在70年代造成的后果要比以前小,所以,一些重要成果被归功于农村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但是,如果把它们与1956—1976年20年中所投入的巨额劳动时间相比,这些成果是微不足道的。
在如何看待劳力动员对提高农业产量所做的贡献这个问题上,可供选择的办法之一是,首先不妨评价一下现代化投入物资对提高农业产量的贡献,然后再对不能用现代化投入物资来解释的其他因素做一个评价。这个方法被冠以“增长计算法”之名而为人所知,它常常被用来估价生产率的提高情况。③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进行这些计算所需的数据是未经整理过的,而且很可能是利用那些有争议的假设获得的。然而,表25中所列的统计结果还是有启发的。如果将这20年(1957—1979年)的劳力动员视为一个整体的话,与化肥、杀虫剂和改良的植物品种的增多相关的生物学方面的因素,可以对作物的产量总增长的将近2/3作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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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增长情况
表25 (以10亿1970年元计)
释。增加的劳动直接应用于农作物生产,而且,由于使用了节省劳动的机械①以及增加了使产量增长的水浇地,这些劳动得以扩大。而如早已指出的,水浇地面积的扩大,绝大部分是通过对动力传动的现代化机井的资本投资带来的,而不是通过大量的强迫劳役带来的。关于1965—1975年的数据是不可靠的,但只是说明与真实情形稍有不同罢了。对这个时期来说,留存下来的东西至少还是确实的,这意味着增长的农作物产量中有一部分并不是由于现代化投入物资的增加,或庄稼中直接使用了更多的劳动和机器,必然另有原因。
假设稍有不同,结论也会稍有不同,然而,只有根本性的变化,才能改变主要的结论。大规模的农村劳力动员的努力,无论其对农作物生产所产生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是大还是小,都造成现代化投入物资的浪费,致使收成大减。更具体地说,如果能有效地使用化肥和有关投入物资的话,就会使产量增长一半多,而且,按照1公斤养分能生产出10公斤粮食的规律,它们能达到预期的产量。否则,肥料被无效使用,造成产量更低,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劳力动员进行的土地改良或许会在提高产量上作用更大。这里所重用的增长手段,不允许这两种可供选择的解释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
这两种解释中,没有一个能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建设的劳力动员已被证明是中国达到农业产量增长的一个成功的手段。充其量它只是农业增产的一个辅助因素。效果不大的部分原因是公社体制存在管理和物质刺激方面的问题(公社是劳力动员战略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但是,这种类型的农村建设工程,不是能给中国缺少灌溉系统的地区带来改良的灌溉系统的最适用的技术手段,这也是个事实。华南地区早在1000年以前便已开始修建这种灌溉系统,这些系统虽可改造,但这些改造工作所能带来的收益是有限的。华北地区迫切需要一个更可靠的水源,但是,只在少数几个地区,诸如大寨和林县所在的太行山脉边缘地区,才有可能仅仅通过劳力动员来显著扩大水浇地面积。在其他地方,人们不得不更多地利用长江水,这就意味着首先要清除很多淤泥,而这项工作只有在制定了一个大规模的方案,在长江上游兴建堤坝和发展绿地的条件下,才能进行。①或者,就得像人们时时考虑的那样,必须想方设法把长江水北调,引入黄河。而在任何环境下不略施小计,几百万农民是决不会携锄荷锹,主动从事这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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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小型工业
尽管现代化的物资投入或许会大大提高农业产量,但在1966至1976年间,这些投入物资至少多数是由农村地区很小的工厂提供的。如前文在工业战略的讨论中所提及的,与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其他事情一样,农村工业化的基本思想起源于大跃进期间。但大跃进的小型工业工程,设计上有很严重的缺陷。冶炼钢铁的土高炉比比皆是,便是工业重点的选择不合时宜的一个最好的典型例子。这些高炉与其他大多数公社的企业一样,既费物又费时,而生产出的价值却微不足道。到1963年,公社企业的数量从1960年的11.7万个减至1.1万个,而1966年仍只有1.2万个。②
然而,1966至1970年间,社办工业企业再次处于上升状态,而且还有许多也属于小型的新兴县级国有工厂加入进来。但是,与早在大跃进时期所进行的尝试不同,这个方案并非遂领导所愿,建立在某些乌托邦的基础之上。这个时期的关键性观念是明确的。农业需要现代化的投入物资,但是,如果这些投入物资要由大型的成套引进的企业提供,将造成国家投资和外汇预算的大规模转移。而且,高额的农村运输费用,使得将企业安置在既靠近原料产地,又靠近产品用户的做法合情合理。把石灰石和煤作为投入生产出水泥,就说明了这一点。由于在中国多数农村地区,石灰石和煤都小有发现,因而,将水泥厂建在发现地附近,以满足修建水渠和其他目的的要求,还是可能的。如果工厂不大,当地人只须利用有限的外部的技术监督,便能自建工厂。修建一个能生产100—200万吨水泥的大型工厂的抉择,将会导致生产出更高质量的水泥,但绝大多数的公社要花费两倍或三倍于最初的生产费用,把水泥运到利用它们的地方。
农业机械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把这些小工厂建在靠近产品用户的优越性。拖拉机和其他机械故障频仍。在工业国家,农民可以到附近的销售者所设的修理店去更换零件。但在发展中国家中鲜有销售商,而备用零件也不充足,甚至没有存货。农民为了修理起见,只能将拖拉机远远运到上海或北京,但这要花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解决的办法是在公社用户的周围设立修理单位。但是,大修的能力包括多种最初制造这一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所以,把大修单位改造为制造业企业并不困难,而中国所做的就是如此。①
1965至1970年,社办小企业的数量提高到4.5万个,而到1976年,数量达10.6万个,差不多回到大跃进的水平。五种工业尤其受到重视——水泥、农业机械、化肥、钢铁以及电力。到70年代初期,中国水泥总产量的一半,或者说农村使用的几乎全部水泥,都是由小型工厂生产的(见表26)。几乎一半化肥也是来自小型工厂,这些化肥的构成主要是低质的碳酸氢铵。在7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关闭了许多小型企业,而这些都是属于那些浪费原料且成本高得无法允许的企业。1966—1976年10年间决定修建许多工厂,并未充分考虑它们的经济效益,这并不令人吃惊。令人吃惊的事是,没有几家工厂是因为低效率而关闭的,因为文化大革命中的许多决定是在高度政治化的气氛下做出的。①
表26 小 型 水 泥 厂
小型钢铁工业是一个很难遭受关闭打击的部门,其中500家工厂中有300家(主要是最小的)被关闭。小化肥厂也颇遭非议,但在多家效率极低的工厂被关闭之后,这些工厂的化肥产量可以达到其最高水平的3/4。①可是,总的来看,小型工业仍以迅猛的速度持续增长。到1980年,共有18.7万家社办企业,比1976年多出8万家。
原来的五种小工业中,有些(特别是水泥业)在70年代后期继续增长(表26)。1979年,机械和建筑材料(砖和水泥)占了社级企业增长总值的一半以上,而化学制品和煤又占去13%。②但至少在城市工业中心周围的公社中,人们日益尝试着把社办工业当作以城市为基地的大型企业的转包者。这些和其他的变化,造成已经描述过的80年代发生的小型集体工业的迅速发展。但80年代的这个发展,只是中国工业化战略的一部分,与农业发展只有间接的关系。由于这在工业战略部分早有讨论,因而,有关讨论这里不再赘述。
①在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食品约占农村家庭预算的65%和城市家庭预算的60%以 上。此外,服装又占去家庭预算的另外12%—15%,而服装的价值多来自棉花[国家统计 局:《中国统计年鉴》(1981),第439、443页]。
①更确切地说,总产量以及由此推算出来的税收、投资、时价和福利基金的定额,由当时作为 基本核算单位的合作社或生产队计算。剩余的数额按工分总数均分,以决定单个工分的价 值,而家庭集体收入是由家庭的工分总数乘以单个工分价值而得出的。
①《中国经济年鉴》(1981),第6卷第9页指出“可耕地面积的数据偏低,有待于今后核实”。
②这些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1),第205—206页。
③增长计算法正规地采取如下形式的生产函数:Q=F(L,Ld,K,C,t),这里,Q是产量, L是劳动,Ld是土地,K是固定资本,C是经常性投入,t是时间。这里使用的规范形式包 括:假定恒定的利润,把与时间相关的方程式转化成一个简单的形式,得出如下公式:dQ/ dt=F/t+F/C×dC/dt+F/L×dL/dt+F/Ld×dLd/dt,其中,化肥是最近投入物资的代表,水 浇地面积的增长仅仅代表了土地上的重要变化。
①机械化问题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及其以前的主要争论点。机械化的实行部分地是为了克服劳动力短缺,诸如在一年两熟或三熟的情况下,人们必须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中收获一季作物并换种另一季作物。然而,机械化也被看做是服务于社会政治目的的,诸如:减少城乡之间劳动样式的差别和巩固集体经济。(拖拉机尤其在为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有助于补充集体所需的劳动力。)参见本尼迪克特·斯塔维斯:《中国农业机械化的政治》。
①关于华北地区用水问题的讨论,参见詹姆斯·E.尼克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水力工程和水 力资源》;阿尔瓦·刘易斯·埃里斯曼:“引水灌溉华北平原的潜在费用与收益”;见德怀特 ·H.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4页。
②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1),第207页。
①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型工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例见乔恩·西格森:《中国农 的工业化》;卡尔·里斯金:“小工业与中国的发展模式”,《中国季刊》第46期(1971年 —6月);德怀特·H.珀金斯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的小型工业》,美国农村小型工业 表团的报告。
①对1976年以后那个时期所做的一项有用的研究是,克里斯廷·汪(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的工业化:文化大革命10年的教训”,见美国国会联合经济委员会:《四个现代化下的 中国》,第394—418页。
①至少山东省的情况是如此(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的工业化”,第413页)。
②这些数据来自《中国农业年鉴》(1980),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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