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霍名铮,家在赤阳城南,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山间,马背上,男子问。
宣华回道:“王,名华,家也在赤阳。”
霍铮看向她奇怪道:“那怎么贤弟听着好像是京城口音?我还以为贤弟是自京城来呢!”
宣华一笑,慢慢回道:“家如今是在赤阳,却是祖籍京城,口音尚未改过来。”
“哈哈,我就猜着是这样!”霍铮一副不出意料的样子,看着她笑:“贤弟祖籍京城,又和天家一个姓,看王贤弟这神貌,说不定五百年前还当真与皇上是一家呢!”
宣华笑,默然无语。
直至日落时分,两队人马才至山上下来,宣华身后的护卫载了三只猎物,一只是霍铮猎的,另两只是宣华猎的到,好像直到遇见霍铮后才开了窍,总算射中了两只。
霍铮很是高兴,看着她道:“王贤弟晚上是吃鹿肉么?”
宣华倒还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听他说,不禁回头看了看护从马上的鹿,“倒是很久没吃了,回去让家中厨子做了尝尝吧。”
霍铮立刻又说道:“贤弟可知这赤阳城中做鹿肉最好吃的是哪里?”
宣华看向他,霍铮马上回道:“贤弟绝对找不到那地儿,赤阳城中大部分人也不知道,怎样?我现在就去找那人给我做,贤弟与我一同去吧!”
见她不语,他又接着说道:“总归是闲着,贤弟辛苦了这一天,就不想尝尝亲手猎的新鲜鹿肉吗?随我去,保证贤弟不会后悔!”
宣华略微迟疑一下,点了点头,“好,总归是闲着。”
她身后两名护从不禁满脸着急,却只能干着急,面对着宣华不敢说半句话,只好拿眼瞪向霍铮,怨他自不量力,与公主一副自来熟好兄弟模样。
每至黄昏,赤阳就是最怡人之时,红霞漫天,晚风和煦,流了一身汗,骑了一天马,带着最后的激情策马于山林间,是宣华从来没有过的疯狂。
此时才知道,自那日从母皇寝殿中出来,她心中有多苦,有多抑郁,只觉得层层乌云压着自己,沉重得无处喘息,眼前昏天暗地,寻不到通向前方的路。是……闲着,总归是闲着……如今,她真不知自己还能做什么。
太阳完全西下时,霍铮停下了马,宣华怎么也没想到他所说的好地方,所说的大厨,做鹿肉最鲜美的地方竟是这里。不是大酒楼,不是深巷小饭馆,而是她曾侧目看过一眼的宵香院。
此时的宵香院与白日大不相同,华灯高照,流光溢彩,满楼欢声笑语,花香酒香脂粉香,飘拂醉人。正抬头错愕间,一副淡蓝色无绣花的手帕自楼上飘下盖在了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白木香。立刻揭了手帕往上看,只见楼上站着人十七八的俊美少年,正噙笑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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