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小刚
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未发生,一切还将继续。
一我十九岁的时候,在W大学念书,念的是中文。
一天,小非来找我。小非是我众多的女性朋友之一。关于女性朋友,我有这样的认识:首先,她们必须是一群活生生的人,存在于我的周围,让我伸手可触,并不遥远;其次,她们中间的一些人应该会于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以某种特定的理由喜欢上我,又或者是我喜欢上她们,要知道人世间的感情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放出奇异的火花。至于小非会是前者还是后者,我并不太清楚。
小非说,你这个人很自恋。
好玩,竟然有人说我自恋。
她说,你妄自尊大从不肯认输觉得世界除了你没有别人即便是错了也打肿脸充胖子说你没错只是犯了个小小的逻辑错误,这就是证明。
没错,是这样,这完全得益于我老爸的遗传基因,不过这不叫自恋这叫自慰,虽然自恋和自慰都属于自爱,但自恋只是一种奔放激越的自爱,而自慰才是坚韧不屈的自爱。怎么,不懂?我想你应该去看一看弗洛伊德。
你为什么不去写小说哪?这么有个性,不写岂不是浪费?你应该多学学人家村上春树昆德拉还有我们可敬可爱的王小波,毕竟是学中文的嘛。小非眨着眼睛说。
对于她这种幼稚的想法,我实在不好回答,我很想告诉她,并不是所有学中文的都应该去写小说,也并不是所有学中文的都有资格去写小说,很多高手都是游离于文坛之外的。但是碍于她的智商只好作罢。
我觉得你会是一个好的小说家的,你真的应该尝试去写一些东西,考虑一下吧。
她走的时候晃动着脑袋认真地说。
我想我是应该考虑一下了。老实说,我爱文学,我爱一切与它有关的东西,之所以会选择中文,也是我自己的主意,尽管遭到我老爸的强烈反对。关于写东西,我并不是没有想过,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目前还不成熟,怕浪费掉许多伟大的构思,所以,很多问题我留到以后再去思考。可现在似乎是有人在逼我了,她逼我记载我目前的生活和思想。好吧,既然有人说我行,我想我就应该试一试。
手指洗得干干净净,关上房门,关上灯,坐下来,打开电脑,点燃一支烟。
我是一个不抽烟的烟鬼,一支烟通常到嘴里的也只有二三口,我喜欢烟在我手中慢慢燃尽的感觉。看着火星一点一点地吞噬着烟叶,让它一点一点地变成灰烬,我想,大概生命就如同这般,不经意的就在手指间烟消云散。
这恐怕是我看到的最温馨的一支烟了,在显示器微弱的荧光下,它浑身有一种奇特的颜色,那火头竟也是那般的明亮且温暖。烟雾在火头部慢慢升起,开始在我手指间不安分地舞着,最后越升越高,把我颇为畸形的脑袋绕了一圈又一圈,我的思绪也随之升起,慢慢地跳跃了起来。透过那层薄薄的烟障,我分明地看到了一些怀旧的面孔,他们青春,执著且颓废。
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我决定开始写小说,小说的名字就叫《在我十九岁的时候》。
二张叁十九岁了,张叁在念大学,张叁学的是文科。
大学课堂总是早上八点过五分开课。张叁每天七点半起床,五分钟穿衣,五分钟刷牙,五分钟洗脸,十分钟过早,还有十分钟上路。
文科生在大学里算得上是很轻松的一群了,一星期总只那么十几二十节课,余下的时间是多数,所以他们都很悠闲。张叁也很悠闲,悠闲到都不知该如何去打发这些时间了。于是他有一半的时间都用到去想该如何打发掉时间,而另一半总会在一些琐事中匆匆溜走。
这十九年中,张叁有很多朋友,又或者说张叁是很多人的朋友,有很多人都会找他帮忙,这些事情中有些是他能够办到的,有些是他办不到的,可不管是哪一类,他都会一口气承担下来,然后寻思下次该如何拒绝。每次他都这么想,每次他都未能这么做,对他而言,拒绝成了一个神话。
张叁会吹口琴,每天晚上他都会到楼顶阳台上去吹一会儿口琴。他会吹的曲子不多,最爱的是一首英文歌,名字叫做《The Sound of Silence》,翻译过来就是《寂静之声》。这是一首很动听的曲子,它总会让他想起一些应该忘记却又忘不了的人,他们有的远在天边,有的近在咫尺。张叁思念他们,却不会主动地联系他们,哪怕是一封信他都不愿意写,因为他认为有些事情是只适合想不适合做的。
张叁每天十一点钟准时睡觉,不分寒暑。其实并不是每个十一点他都能够睡得着的,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把头蒙在被子里想事情,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有时候会是一两个三级片中常出现的裸体明星,有时候又可能是一个荒诞的科幻故事。想着想着他就会枕着这些入梦,开始他与困顿的妥协。所有的这些胡思乱想给他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常常会意外地发现自己内裤的一块又是湿粘粘的。
这一切说起来都很平淡,可这一切都是生活,属于张叁自己的生活。
三大约是七点钟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我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拿起了听筒。
打过来的是我老爸,他于几百公里之外对着电话用一种很高昂的语调说,呵呵,傻儿子,快八点了还不起床。
老爸是一个有着天下父亲优点和缺点的人,他时间观念很强,喜欢在当前时间上凭空加上一个小时以制造紧张气氛催人奋进。不知是基于何种原因,他一直叫我傻儿子,似乎我除了傻一无是处,但我想有其父必有其子,他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从遗传理论和现实实践更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他常常会出人意料地在早上或是晚上打来电话催你起床或睡觉,给人一种没事找事的感觉。在来到学校的头一天他还问我是否懂得洗衣,我说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吧,他来了一个不会洗就别撑,找个人帮你嘛,你们班那么多女生。天!他还真傻得可爱。
上午上的是古代文学,在我正迷迷糊糊的时候老师点我起来回答问题。他说,你给大家说一说你心目中的老子。我老子,不就是老爸?我随口就接上了,哦,他很傻。全班一片哄堂。从老师那冒火的眼神中,我知道我被盯上了。
回到了宿舍,打开了电脑,我开始整理重温昨晚被我敲打在WPS上的东西,还未等我椅子坐热,又传来了一阵哒哒的敲门声,我不耐烦地打开半扇门,探进了小非那可爱的苹果脸,她问道,你的小说写得如何了?四一个下雨的黄昏,张叁来了客人。
来的是李肆,李肆是张叁从小玩到大的铁兄弟,他们曾一起打架一起泡妞一起偷鸡摸狗。尽管张叁的铁兄弟很多,但李肆绝对是最为特别的一个,他潇洒精明,常常会在张叁遇到令人头痛的难题时派上用场。张叁回想起以前的事来,觉得好多事情都得益于李肆的帮助,所有与李肆有关的往事对张叁而言似乎都是一段温暖的回忆,但唯有一件事张叁到现在还感到忿忿不平。张叁一直没有女朋友,而李肆的马子却像天上的星星那样多,大概张叁认识的好女孩全部都被李肆泡得一干二净。
一年前,张叁考进大学的时候李肆没有来送他,因为早在一月前李肆因打架斗殴被抓进了劳教所。现在,李肆当然是出来了。
对于李肆的突然到来,张叁觉得很惊奇,也很高兴,他把李肆带到校门口小吃店去吃饭。
那天李肆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
李肆说在笼子里呆了一年还真不是滋味,现在出来了觉得天都他妈比以前明朗得多。
李肆说我在笼子里可想你了,这不,刚一出来就奔你这里来了。
李肆说其实我自己还有个想法,想出来到这边混混,没准儿还能混出个名堂来,要是呆在家里,不憋死也饿死。
李肆说我在笼子里认识了个兄弟,他早我半年出来,以前就是在这边混的,我决定以后跟着他,你说成不?李肆说还能给我添碗饭吗?张叁那天说的话很少,因为他知道李肆需要的是一个听众,有些话他不说出来难受。那顿饭吃了很长的时间,完后张叁想留住李肆,但李肆说还有紧要的事,一定要走。好吧,既然他要走,张叁就让他走。看着李肆慢慢消失的背影,张叁有了吹口琴的冲动。
李肆踏着泥泞而来,也在泥泞中离去。
五你能不能别抽烟?!小非皱着眉头用手扇着飘到她跟前的烟雾。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掐灭了指间的烟。
中午的时候,小非请我吃饭,她说想跟我讨论一下有关小说的问题。
你不觉得有时人的生活很无聊?她歪着头问。
是呀,那又怎样?于是他们就开始编造一些或浪漫或荒诞的故事解闷,小说就这样产生了。她认真地说。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关于小说的想法还真有趣。
笑什么!她好像有点不高兴了。
没什么,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说。
你损我是不?没有没有,哪敢。
我觉得你应该去写一写爱情,两个大男人会有什么好的故事,不都是那一套,爱情才是永恒的主题。
是吗?没体验。
要不要我帮你?怎么帮?做你的女朋友啊,给你一些体验。
哈哈哈哈,有趣。
怎么,不行吗?哈哈,行,哈哈。
真行?哈哈,真行。
她突然很认真地站了起来,走到食堂的中央,指着我对全食堂的人说,从今天起,我就是他的女朋友。
我再也没能够笑出声来,在满食堂人惊异的目光中,小非走过来给了我一个又香又甜的吻。
六张叁认识王舞是通过李肆。
那天,李肆带着一个女孩来找张叁,见面时说,张叁,这是王舞,王舞,这是张叁。王舞说你好,张叁也说你好。这样,他们就认识了。
张叁对王舞第一印象不太好,他觉得王舞像妖精,这倒不是说王舞长得像电视里的妲己潘金莲之类的,只是王舞的打扮的确太过于时髦,时髦到张叁跟她在一块儿的时候感觉自己像农民,整个一小太妹。张叁觉得这样不好,以前当他看到有女孩跟李肆在一块儿的时候,总会为那女孩感到惋惜,可现在对王舞他不。
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李肆牵着王舞的手对张叁说,我和王舞几天前溜冰的时候认识的,现在她是我的女朋友。张叁瞟了王舞一眼,竟然发现她脸上有了一丝红润,原来,妖精也有害羞的时候。
王舞的出现对张叁来说是很寻常的,他明白李肆是怎样一种人,但有一天王舞突然来找张叁就着实让他惊奇了半天。
那天王舞淡妆素裹亭亭玉立,站在门口犹如出水芙蓉,起初张叁还以为是找错人,待定睛一看时,才发现原来是王舞。
王舞说李肆没空,而我又很闷,找不到人,你能陪陪我么?张叁放下手中的书说,你想去哪儿?随便,听你的。
张叁是一个不太懂浪漫的人,他也没什么主张,后来他决定带王舞出去轧马路,像他平时没事和李肆轧马路一样。
那天,他们走了很多路,说了很多话,一开始都是谈李肆,后来就是谈自己。
张叁每同王舞交谈一次,对她的印象就改变一分,到后来,他自己都不知道对王舞是什么样的感觉了。在交谈中,张叁明白王舞对李肆是认真的,而李肆,大概也是吧。蛮好,蛮好。
回来后,张叁冲了个凉,冲去了身上所有王舞的味道。
七该如何形容我和老爸之间的感情呢?我找不到贴切的词语,那好,就暂且用微妙一词代替吧。
今天,老爸又打来电话了。他说,呵呵,傻儿子,你最近在干什么呢。
我么,在写一篇小说。
写小说?你什么时候还好这手?几天前,有个女孩说我能写好,我就想试试。
好儿子,写吧,写吧,写出本《红楼梦》就行了,要求别太高。不过写小说很费时间哦,还是得用心学习,你看你又说你想辅修法律,我怕你会忙不过来,凡事可千万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这样吧,我建议你可不可以……天!我不过是写篇小说而已,他又唧唧歪歪一大堆。在文学方面,我敢说他是先天性白痴,中国上下五千年所知道的小说也只有《红楼梦》,你也别以为他对红学有多大研究,你若问起《红楼梦》到底是怎样的好,他会呵呵一笑,然后傻乎乎地告诉你说他没看过。
我常常会陷入这样的矛盾苦闷当中。一方面,他是我老爸,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我期望着我们能互相进入对方的心灵世界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另一方面,我越来越发现跟他沟通存在着障碍,每次当我试图想跟他聊点什么的时候,在他的思维面前,我望而却步。
小非曾说,我们这一代人,干什么老爸老妈都觉得不痛快,殊不知这就是我们的青春我们的生活。
前不久,空闲时看了一些陈村的书,这个当年被冠以先锋名号的家伙至今未能闯出个多大的名堂出来,但我却在他的《两代人》中找到了感动与共识。
小非说得有理,陈村也先锋得有理。
想这么多干什么,还是想想小说吧。
蹲在厕所里,点燃一支烟。
我常对人说,我最喜欢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床上,一就是厕所,因为这两个地方给你很多沉思的空间。床上,理所当然是很舒服的,而厕所应该是最肮脏的,当舒服同肮脏划上等号的时候,我的灵感就源源不断地来了。
八张叁觉得李肆远了。
以前张叁觉得李肆近,是因为他们走的是同一条路,过的是同样一种生活,而现在,也许走的路不同了,想法也就不同了。
李肆每次来都把自己的生活毫无保留地讲给张叁听,李肆讲得很精彩,而张叁听得很麻木,他常常会在李肆希望他说点什么的时候坐在对面抽着烟,一言不发。
说什么呢,有什么好说的,这种生活于他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因为他没有亲身介入过,而熟悉是因为电影《古惑仔》里见多了。
李肆大概是看出了这一点,他有些忿忿不平,他觉得张叁变了,不再是以前的张叁了,后来他也想通了,很好理解嘛,毕竟是上大学的人。
后来李肆就来得少了,或者说几乎不来,这样他们就远了,距离上也是心灵上。
张叁很感激王舞,在有段日子里,王舞在他与李肆之间充当的是一根线的角色。
她把李肆的消息带过来,然后再把张叁的消息反馈过去。张叁常想,自己和李肆的友情之所以能维持这么久,很大程度上是王舞的功劳。牵挂一个人,不一定就要天天和他见面,只要知道他日子过得还算舒坦,还算平安,就够了。
对王舞而言,张叁是一个把自己感情隐藏得很深的人,无论是对李肆,还是自己。有时候她真想搞清楚张叁到底在想些什么,于是就有了一些试探。
你们为什么会这样?不知道。
在你心目中李肆到底是怎样一种人?一条虫,一条作茧自缚的虫。吐出了丝,作成了茧,把自己关在了里面。或许有一天会出来吧,变出来的要么是蝴蝶要么是蛾子,是蝴蝶就人见人爱风流花丛,是蛾子就飞蛾扑火回不了头。
那你怎么看我?你也是一条虫。
你自己呢?我也是一条虫,我们都是虫。张叁笑着说。
九你知不知道你越写越差了,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小非一边看着稿子一边对我指手画脚。
你认为我该怎么写哪?我要你来段浪漫的爱情宣言,不要什么兄弟呀,什么路呀,多俗呀!怎么浪漫?你看你这人,怎么就不开窍。三个人,两个男的,一个女的,该有多少故事。
你是说……对!就是那意思,怎么样,试试吧。
那好,我就试试吧。
十一个放学后的黄昏,天很闷热,张叁打着赤膊在寝室转来转去,感觉有些坐立不安,应该是快要下雨的缘故吧。
在雨下得正欢的时候,王舞出现在了寝室门口,她手中拿着伞,身上却湿淋淋的,头上脸上衣服上都滴着水珠。她说今天天气不错,你能请我喝酒么?酒是越喝越觉得不够的,张叁从未看到过有女孩子像王舞那样喝酒的,一杯一杯的干,一瓶一瓶的灌,开始他还有些劝阻,后来就干脆陪她一起猛灌了起来。不错,天气很好,下雨很好。
在雨停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小酒馆,来到了楼顶阳台上。王舞醉眼朦胧地看着张叁说吹首歌听听吧。张叁拿出随身带着的口琴,就吹起了那首《The Sound of Silence》。断断续续的琴声从张叁口中吹了出来和着断断续续的风声不紧不慢地飘到王舞的耳朵里,她觉得很受用,不自禁地便把头埋在了张叁的怀里,第一次,她感觉和张叁是那样的接近。
抱着王舞,张叁听到了她的心跳声和呼吸声,莫名的有一种冲动使他把手臂更紧了紧。
王舞在张叁的怀中沉沉睡去,她实在太累了。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张叁把她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然后就坐在书桌前抽烟,一支接一支地抽,抽着抽着竟也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第二天是一个很晴朗的天气,张叁醒来的时候,窗外鸟儿正叫得欢。床铺上已没有了王舞的影子。她人呢?张叁问室友。
走了,有张条留下了。
这是一张折得很皱的纸条,张叁打开时,上面有这样几个字:前天我和李肆分了手,抱歉不能当你的线人了,几天后我会去另外一个地方,谢谢你的酒和你的口琴,我们有缘再见。
走了?张叁笑了笑,然后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枕头上还留有王舞身上的淡淡清香,张叁用力地闻了闻,一口两口三口……走了?走了。
十一老爸出事了。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正在病床上躺着,全身缠满绷带,一群皱着眉头的亲戚在床边围着,老妈则在一旁悄悄地哭泣。
看到我回来了,老爸用力地笑了笑,说呵呵傻儿子,你回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老爸喝了酒,和他的一群老哥们,喝了很多。回来的时候逞英雄,不让人送,骑上他的踏板车就走。路上碰到了一辆面的,不由分说就冲了过去,动作凶猛,结果车翻人倒。很幸运,命没丢。
躺在病床上的老爸比以往都显得安详,从他苍白的脸上,我明显地看到了生命的脆弱。
他说,傻儿子你还好吧,别为老爸担心,我还死不了,你可要照顾好你自己。
你小说写完了没?没写完就别写了,这种玩意儿闲着没事玩玩可以,别太认真,有空多学学些东西,法律什么的还在学么……老爸,我不把写小说当玩玩的东西,我觉得它比法律重要。我打断了他的话。
他的脸色变了,真的变了,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得出来。
可怜的老爸,他都这样了,还未能理解我。可怜的我,老爸都这样了,也还未能理解他。
十二李肆死了,死于车祸。
没有人想得到会出这样的事情。那天晚上,他们去谈判。在江湖上很有资历的老大的调节下,谈判很成功,双方都达成了满意的协议。于是就到酒吧去庆祝。
出酒吧门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一点醉意,李肆尤甚。要过十字路口了,一辆小车突然从侧街冲了出来,所有人都闪开了,只有李肆,还傻乎乎地冲着别人笑,别怕,有什么好怕的。生死之变就在那一刹那间。
那哥们真厉害,飞了那么高。一个目击者说。
张叁知道这件事是在几天之后。和很多人一样,事情来得太突然,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
李肆出殡的那天,张叁回到了家乡。李肆的葬礼并不风光却也体面。看到李肆的父母哭成了那样,张叁感觉很难受,也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不仅仅是为了一个好朋友的离开,还有不能互相理解的悲哀。
李肆下坟了。在他的坟头,张叁插上了三支三五香烟,在掏出火机点燃的时候,他摸到了一张软软的东西,掏出来,是王舞留下的字条。张叁并起双手,用力地把它撕了开来,撕成碎片,然后抛向了天空。
纸片乘着微风在空中雪花般舞了起来,越舞越欢越舞越快,最后一片一片都落在了坟头。
香烟燃尽的时候,张叁离开了这里。回到学校,他又开始了以往的生活,属于自己的生活。
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未发生,一切还将继续。
十三完了?完了。
就这样?就这样。
一点都不合我意。
可是合我意。
好吧,祝贺你,终于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
我们也结束了?结束了。我下个月出国,你会送我?看情况吧。
好吧,不过无所谓,反正送我的人很多。那就再见?再见。
挂上了小非打来的电话,喝了一口水。这个女孩子因小说走进我的生活,又因小说从我的生活里离开,很公道。蛮好,蛮好。
接下来该干什么呢?去逛街吧,我突然想起我已经很久没逛街了,那就去吧。
我坐公汽,我过马路,我穿越大街小巷。
我看到许多商店银行从我身旁匆匆闪过,我看到许多人远远地朝我走来,擦肩而过后,又远远地离我而去,我看到许多汽车呼啸着超越我,扬起一阵急劲的风。
这些都是风景,不属于我的风景。它们在我身边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无力地举着烟头,透过微弱的火光看着它的五彩斑斓。突然间我觉得很累,我并起双指,狠狠地把烟头弹了出去。走了几步路之后,我回过头来,看着它在地上无力地挣扎发光,就笑了起来。我转过身,大步向前走去,这一次,我再也没有回头。
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我写完了这篇小说《在我十九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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