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跖舞
我坐在餐厅喝我的咖啡,邻座的妇人正向朋友讲述当年如何离开没有前途的男友选择现在的丈夫的。
我走过去,把餐刀放在桌上——浇上番茄酱后——我说:“当你用卑微谋杀了爱情后请别再往他脸上吐唾沫。”
在一片惊愕和那妇人的尖叫中我慢慢地离开,慢慢地很骄傲地离开。
我曾是是这样的一个女子,我相信爱情。
一、相识
认识兔子是在他和我老板的争吵声中,当时他把一叠照片甩在我老板的脸上——他走出去——路过我身边他俯身说想约我喝咖啡。
我看着他的眼睛,背脊明显感到同事的目光,我说:“如果你真心想的话请等我下班。”兔子惊愕地,摸了摸脑袋就出去了。我继续工作。
下班他在等我,我们就去街边的“吧”。
坐在桌边我第一次正式地端详兔子,兔子是个介乎英俊和一般之间的男人,蛮艺术家的挺直鼻梁,微有点凌乱的分头,呵呵,看着他我忽地明白他绰号的由来:
他是个有些神经质的人,他的眼睛总明显流露着不安。
兔子明白我在看他,但他不明白我为什么看他,他一想岔就得意,一得意就有了精神开始侃。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经历过很多,口才也很好。
他努力吸引我的注意,夸奖我是个美丽的女子,并时不时暗示他可以帮我拍照使我更美丽。我不失时机地显示我的兴趣,一边好笑地观察他说话的手势。
“兔子很花的。”临下班同事告诫我,我不置可否,我相信一点,除非是身心变态,很少有男人会永远飘荡。所以我来了。
虽然他的潇洒总流露间歇的局促,但兔子是个不错的男人——从桌边站起的时候我对自己下了这样的决定。
站起身兔子照顾我穿大衣出门他拉门,然后我就去了兔窝。
那是个小小的一间室的屋子,进门的厨房算是厅,卫生间则改成了暗室。
不知怎么回事我遇到的每个男孩的房间都很乱,都毫无例外的充满鞋臭和汗酸的混合味。兔窝也是的,只不过这儿多了样碘化银的独特气味。
我小心翼翼地跳过地上纠缠的电线,待他把床上的衣服团起来搁在一边后我坐下:“你就住在这儿?”看神情似乎兔子并不在意我的诧异,他开始把杂物堆积以便腾出空间。
他看来是真准备帮我拍照了,他很利索地安排灯光和背景,他全心全意地做着准备以至没有发觉我已经脱光衣服站在他身后。
他转身,目光从我腰肢往下,顺延大腿又再向上,胸脯稍加停顿后凝聚在我的鼻梁。“你是我见过的最具现代感的女人。”他发出赞叹。我感觉他是真心这么说的,他的目光清澈没有情欲。我伸手向后解开盘缠在后脑的长发,或许这个动作太过撩人,他的喉咙处发出“咕”的声响。我顺势挺了挺胸:“如果想了却不去做那就叫怯懦。”
没有那个男人会拒绝这种邀请,何况是兔子这类半吊子的艺术家。仔细观察着他的眼神变化我暗暗偷笑。
男和女之间最快建立亲密关系的就是那一刻,兔子不是勇猛的男人却无疑是个体贴的情人。
“你知道我早就认识你吗?”事后我问兔子。
“你看过我的照片?”兔子懒懒地反问我。
我没有答腔,他也没有问下去,两人相依偎睡了会儿,我说我要回去兔子就叫了部车送我,后来他从车窗塞了张名片进来,要我哪天有空就打他电话他说他会给我拍出最好的照片。
回到了家感觉很疲倦,但我有个好的习惯,我每天都记日记。
今天话不多:
贰零零零年叁月玖日
今天我见到兔子,他和我想象中有差异。他要我还去他那里,我要去吗???
末了一句我着重加了问号。的确,我是早认识兔子的,早在大学时我就见过他拍的照片。他的每一幅都给我极大的震撼,那种流露的才华和独特视角第一次打开了我的心。毫无疑问那是他的鼎盛时期。毕业后我去了家摄影杂志作文秘,这不能不说是他的作用起了关键影响。我的视线尾随过他走进办公室的每个步伐,也目睹了他开始折腾自己的衰亡。
女人天生是有种母性的,即使我自认是个独立现代的女人也不例外,盖上被子时我决定明天去他那里。
敲了好半天门他才出来,汗津津的。我问他他在干什么,他说正在冲照片。他侧身让我进了屋。一进门就看见地上正晾着的巨大人像:这是特别残酷的画面,一个正卸妆的女人抚着她的脸。
“落寞美人。”他跟着我进来,“我的尼康F2.8. ”他有点得意地指了指墙脚一个长筒样的包裹:“那是我的大炮。”
我完全惊呆在那张照片面前,他抓住的是女人瞬间流露的表情,自怨和自怜的的眼神表露无遗。
“嘿嘿,这张照片我花了不少劲。”他插着手正得意,“不错吧?”
“这张真不错。”我发自内心地赞叹,“你怎么没有给我们社送去?”
“你也好意思提那茬。”他愤愤,“那老杂种对我是标准剥削。摆了明的‘剥皮谢’!”
我们社长姓谢,实话说他还是蛮地道的人,也喜欢扶持新锐。所以我没有吭声。
他一边喋喋不休地数落“剥皮谢”的种种劣迹,一边还不停得意自己的作品。
“好了。”我说,“我都看眼里,你近几年被退回去的都算够次的。”
他一下愣住,似乎恍然觉悟我也勉强算能说说意见的人,他摸了摸脑袋不出声了。我也没继续将他。
这么着就算好上了。
二、我和兔子
真不知怎么会有兔子的。
在贰零零零年叁月贰拾日的日记上我这么写。
兔子是个好情人,他会陪我,陪我寂寞说话陪我孤独上街。偶尔他也会给我聊些过去,不是那种浮于表面的欢喜和悲忧,而是更深的更内在的,可以被称为痛苦的那种东西。三月的天有时很冷,他蜷缩在我怀里说他是如此害怕孤独。他说他最害怕的就是被抛弃。有一次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他交往的女孩从没有超过两个月,他的眼神如此绝望和心碎,我实在忍不住就抱住他。
兔子是个有些神经质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不能给人安全感。一张瘦脸,近视蛮深的突眼,不论是吃饭还是走路他习惯东张西望。不过这种特质反而有益他的创造力。兔子是有脾气的,他最反感别人把他拍出来的照片不当回事儿。这我能理解,谁也不愿意别人看轻自己辛苦工作出来的成果。
兔子也是个“可爱的狂徒”。他今天调侃似的对我说这个世界由疯子领导。他的视角很独特。
这是今天早上,兔子手里攥着牙刷神情却像个将军。他说:“你知道如我一般的疯子影响着世界历史吗?”我还迷糊着,没应他。要在过去他准是个演说家,他继续攥牙刷:“民众太懦弱,他们不敢确信力量但又臣服力量。而什么人会宣称自己有力量呢?疯子!”我开始发笑,他则继续:“二次世界大战那个上等兵是梅毒患者,由于遭受病痛的折磨一不小心才下令攻击波兰;两大哲学宗派的伟大导师一个是割了包皮的犹太人,另一个则有遗传精神病史。”他的一只粘上牙膏沫的手开始比划:“你能理解割包皮的幼小心灵所遭受的苦痛吗?”他划了个十字:“还有个伟大的画家永恒微笑的同性恋者—上帝啊!”—我不知兔子还会信上帝—“上帝啊,请你拯救我!”兔子终于把十字划完。
兔子也爱我,我能确信。他进入了他艺术的新的天地。他的照片开始有种我才能体会的美。过去的兔子残忍,他喜欢把人剥除最后的遮羞然后把那种最残忍的一面展现;他现在不是了,他能抓住事物一瞬间的希望和温存。
兔子变了,他喜欢静物的景色摄影超过血腥。他开始用F19 拍摄昆虫,用大炮轰击花叶上的露珠。
这一刻我相信爱情是种可以用手触摸的东西,就像我和兔子之间的那种感觉。
我确信自己爱上兔子了。真的爱上他了。无可救药。
合上日记我开始发呆。
三、人和人
人和人在一起有时很难,我爱兔子,我喜欢他全力工作的样子,我也是他的影迷,但我无法接受兔子的那种生活方式。
兔子有个堆,他的三三两两兄弟喜欢在酒吧显示他们的艺术。一例的披长发,一例的眼神颓废,一例的酒精、香烟和女人。我不喜欢。我很不喜欢。所以因此我常和兔子起争执。兔子爱着我,他也觉得那种生活他不应该再过了,所以慢慢兔子就开始疏远那个圈子。
但他们还会来找他。
“兔子,来混吧,介绍两个靓妞给你当模特。”他的朋友也是好心,这时往往就找不到借口来回绝,兔子就去了。
“兔子!你瞧见那个李寒风了吗?他新搞出来在底片上画水彩再冲印,我瞧过了,那些搞出来的还真不赖。”
“就李寒风?”兔子撇撇嘴表示不屑,“我烧L 头的时候他还在玩海鸥呢。”
“那是,这一行中最吊的人就是你。”他的兄弟眼里确是种崇敬。
跟着兔子久了他们嘴里的什么头什么头的我也知道些,摄影首先比头脑,下个重要的就是器材。小日本的“炮”没个几万都拿不下来,所以他们互相衡量混得好坏的标准就是看手里的镜头好坏。
兔子一谈起他所精擅的这一行就不由自主地眉飞色舞。我也为他高兴,毕竟心爱的男人此时是最有魅力的。
“兔子,最近闷着头搞什么呢?”他的兄弟问。
兔子呼的拉开一个卷:“瞧,我最近拍的。”他手里是一大叠的植物和昆虫。
其实那不赖,基本每幅都被社里采用了。但在他那圈里的都特别崇尚另类。好像人像不能拍出王菲眼帘下的闪亮“泪光”就不算设计;物象也有个标准,就是怎么缠乱怎么好。就我看来整个儿一堆后现代无聊玩意。
传阅兔子的照片时他们没有吱声,一大厚叠的他们只是随便翻翻。我瞥见兔子眼神里的痛苦。
末了大家都觉无趣就散了,走时我回去拿忘了的衣服,依稀听见他们的议论,其实不听也罢,无非是说兔子被个女人搞完了。
兔子那天到家一声不吭,我也没心思记日记,总之是一夜无梦。
四、三十天
那天回来后兔子似乎有些沉闷,也懒得拨弄镜头,我和他说话他也爱理不理,就老是在那里睡着。
我很心痛,真实地感觉针在心头扎,如果说爱情有证明那除了幸福感就是痛苦。
我确实爱着兔子。我是美丽的,我是自尊的,我也是个有脾气的人,看着兔子的垂头丧气我很无奈。我的确想过就这么走。
贰零零零年肆月捌日
很难。爱一个人很难,和一个人相处更难。
那天之后许多本来隐藏着的问题浮现了。和兔子有将来吗?
兔子是很理想主义的人,他比较情绪化。这我可以忍受。但我所不能忍受的是他对我的那种抗拒。我不是他那种类型的人,我是个女人,我不看重金钱不看重他的处境是否恶劣但我要求他有战斗生活的勇气。他现在排斥着我,他不和我谈,我到底算什么?
在影社有两年了,我清楚看到兔子的下坡。他现在可以混,但将来他老了也能混下去吗?过去兔子走的是另类的路子,这条路年轻人喜欢,他可能是得意过一段时间,但中国是保守的。即使中国对待艺术家像海外般宽松,但艺术是要求人献身的我怎么办?
此时我不禁想起那个妇人的话,如果没有将来的生活爱情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我怎么办?
爱一个人好难!真的好难!我不是个肤浅的女子,我也想追求爱情,但我怎么办?
“兔子,你现在二十九岁,不说我们的将来—你自己准备怎么样?”找了个机会我还是问他。
“……”
“你心里的话别憋着——说好吗?”我有些可怜我自己。
“……”
真的很累。
五、离开
现代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快,甚至没有搞清兔子和我之间的算不算爱情我们就分手了。
兔子很干脆,这是他留给我的印象。再后来兔子寄给我一个卷:四十寸的黑白照,干瘪乳房的妓女侧卧在铁轨上,呼啸的列车迎面而来。
拍的技巧是不错,但我实在不知他想表达什么,就把那张照片丢弃了。
兔子过去了。
——贰零零零年伍月柒日——
我今天离开了。
我是真的很难过。我爱兔子。
真的很难过。
六、我
像两列擦肩而过的火车,呼的刹那惊心动魄,但离了那瞬间还是个归个。我换了工作继续我的小白领,后来有了新的男友。兔子则没了音讯。
静静的一人时也会忆起兔子,他是个我年轻时恋爱的梦,爱情?生活?很难搞清和兔子在一起的两个月。当初确信是爱他,但现在这点也模糊。爱情真的会消失还是我只是像对偶像一样崇拜他?
人真的蛮怪,爱情也真莫名其妙。
我依旧记我的日记:
贰零零零拾贰月叁拾壹日
今天天很好,陈鸿来过。他是那种很本分的男孩。和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他真的很不错。
今天本来想出去的,后来我觉得不舒服他就顺了我。末了他要我考虑明年结婚。
我也不小了,我想我会答应他。
七、兔子和我
就在我准备和鸿结婚的当口兔子却出现了。他手提了个笼子,里面关着两只白胖胖的小兔。
他不酷。他见到我的样子一点不酷。他讪讪地站在那里朝着我傻笑。我的感觉很复杂,我上前说你好。兔子总算笑了笑。他说约我喝茶。
我去还是不去?
贰零零壹年伍月叁日
什么是爱情?
八、兔子
蛮难的,满世界浮躁的时代人和人真的蛮难的。
和她一起最多带给我的是宁谧,那样的生活感觉很好。怎么说清楚呢?呵呵,我想人累了总是会安定,今年我三十了,另类和艺术留给新的一代年轻人。那时和她分开我没有如她想我一般停留在原地重新开始我的艺术,实际我花了好长的时间了解我自己。我找到了我就回来找她,这也不能就说是爱,世界变化这么快我们总不能不给自己个机会吧?所以我相信爱过后也是朋友,嘿嘿,好马也准吃回头草的。
在她之前我和女孩一起没超过两个月的,当初和她一起也没例外。但以后不会,我会放开心好好接受一个人的,六十二天会有很多的——不是吗?
对了,忘加一句,现在我写字的本本是她的日记。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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