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裴
她们就像空气和水分,滋润着我的成长之路。
男人在一块不谈女人可疑,男人不写女人同样可疑。不想沾腥的猫有,只不过生下来就死掉了,活着的猫容易变野,野了之后拼命往水里跳,扑腾腾一个个淹死,淹死后鱼们大帮大帮地把它们作为美味佳肴吃掉,还用那可爱的鱼翅抹抹嘴巴,冷不丁打个饱嗝,吐出个气泡泡。
小男孩最不知羞耻,当着小姑娘的面比赛谁尿得远,把那小玩艺弄得像剥玉米。
我小时候干过这事,不过心里纳闷,为什么其他人把小鸡鸡一抚弄就露出个红脑袋,我的却怎么使劲都露不了,当时想人各有志,兴许他们疼得钻心也咬牙忍着,于是心里便释然,长大了才知道自己的毛病是包皮过长。
小时候我喜欢一个女孩,长得特漂亮,我当时就一心想娶她,讨她做老婆,所以见了她就觉得应该放乖,乖得太别扭,于是心就跳,脸也发红。有一次跟她头碰头在门缝里看一对小夫妻吵架,我挤你你挤我的,砰的一声门开了撞到正在气头上的小媳妇,那小媳妇也是没修养,“啪啪”两下就给了我和她两记耳光,其结果便是我母亲跟小媳妇大闹了一场,那小媳妇差点被逼得喝农药自杀。农村的事情就这样。不过对于我还有一个下场,那便是背着她围绕村子“遛”了一圈,因为她说她挨耳光都怨我,晚上喊腿疼母亲问是不是那小媳妇给打的,我稀里糊涂地点了点头,于是母亲便到处说那小媳妇的坏话。
她现在已经结婚了,还有了孩子,回到家乡见着她,我还自作多情地跟她打招呼,她不大理我,我估计是她现在太幸福的缘故,因为她丈夫是大队长的儿子,有钱。不过我现在只要一想起她,仍然有把她作为自己情妇的念头,并且很强烈。
我有个缺点,就是爱玩深沉,认识小倩时是这样,认识芳芳时是这样,认识阿琨时还是这样。不过到了阿琨嘴里,“深沉”被另外一个词代替:酷。在我潜意识里对于“酷”的理解还是“深沉”,那些表面上蒙了一层猫皮狸毛的家伙算不上“酷”。我对于这个半新潮的词还是非常乐于接受。
我“不爱剧烈的运动,比如篮球足球,所以身材瘦小”(小倩语),阿琨总结了八个字:亭亭玉立弱不禁风。对于这个评价我颇为不屑。我自认为比林黛玉还是强千百倍的,至少她死了我还活着,而且活得还挺开心。阿琨是个对什么事都好奇的女孩,尤其是对我以前的情感经历。不得已我只好跟她供出了自己与小倩的交往过程,当然免不了添点酱油加些红醋。她托腮凝视着我。她这个姿势美极了,像无瑕的白玉雕塑。我初见她时她正摆好了这个姿势,仿佛专门恭候我光临欣赏,而我自然被她迷住了,从而跌入陷阱。
小倩相貌平平,个不高,微胖。那时我读高中,性格逐渐定型,与其他男生玩不来,没什么共同语言。我成天郁闷,拿做作业发泄,偶尔画一个人头像,写上我所憎恶的人名,再画个大叉,算是把他推上狗头铡,铡死了事,心也平下来。不过这反而导致了我成绩贼棒,每次考试总拿第一第二的,令人刮目相看。我猜有人甚至把我推上了王者的宝座,在心里用火箭炮对准我。不过我从不高兴,也不谦虚,或者说没感觉。我只是体味到了内心感情的饥渴,并且一天天涨潮。于是我目光老在班里七个女生的背影里晃来荡去,总觉得这个不错,又不行,那个太丑,又还过得去,一遍遍地把几个女生意淫直至乏味。
跟阿琨讲的时候可不敢这么放肆,我得小心翼翼,提防发生小蛀虫毁坏大轮船的悲剧。女人心眼多,比天蝎座的人还天蝎座,像希腊神话中的阿尔戈斯,没准比它还多几只眼睛。我得像神使吹魔笛那样哄她进入休眠状态。这得非常高的技巧,幸亏我已有点经验。做男人不易!
不过喝完酒我就有点失去理智,以至于我在阿琨面前把我跟小倩的初吻场面道了出来,而且有声有色,末了竟恬不知耻地提出要阿琨跟我来一次那样有意义的纪念性的亲吻。这下捅了大篓子。阿琨跺着脚蹦出了小餐馆,我激灵灵打了个颤酒吓得半醒,赶紧追出去,好说歹说,又送玫瑰又送康乃馨,总算让她原谅了我。不过她还是给了我一个“留校察看”级别的处分。
我习惯看到好文章就给自己心爱的人看。一次我搞了一篇《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狗子写的,精彩极了,我赶紧打电话找来阿琨。阿琨看了几眼很不屑地还给我,说乱七八糟的好什么好呀,真不知你脑子里想些什么。我急了大声辩解,狗子就是牛逼,你侮辱我可以别侮辱狗子的东西。她一翻眼顺口说了句狗子什么东西。
我狂嗥狗子是中国最牛逼的小说家就是比你是东西怎么着。阿琨说不怎么着我们分手吧。完了扭头就走。
如果你是个功成名就的男人/ 就得听我提醒一下/ 漂亮女人只能做情妇万不可娶而为妻/ 否则不搅你个身败名裂也得让你不得好死!
这是那天晚上我写的一首诗。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自以为醉了便晕乎乎地回宿舍往床上一倒。突然间觉得睡不着口渴得厉害,睁开眼才发现一切都静悄悄的,几个爱打呼噜的同学也有意压低了声音似的,不知他们是否跟我一样憋得慌。我起床,发现自己有些走不稳,拍了一下脑袋,到处找水,水壶自然和往常一样空空如也。好不容易在一堆脏物中找到了一个水杯,晃了晃,有响声,打开盖不管它为何物就往肚子里灌,喝完后才品出这可能是自来水。心想总算解渴了管它什么水。忽然肚子难受,在床头悉悉卒卒一阵摸索,撕了一卷手纸急忙往厕所跑。厕所里“噗”的一声巨响,接着是“哗哗”声像流泉。
蹲了会觉得身子舒服了许多,便抬头往窗外望去,才发现今晚的月亮真圆。我想起了张若虚的名诗《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我开始怀疑张老前辈是否是在失恋后的极其无奈中,甚至是在如厕的过程中,酝酿了这首千古名诗呢?
我轻叹一口气。当初阿琨说喜欢张若虚,喜欢《春江花月夜》,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强记住了诗中的几个名句,可是现在……我努力不去想她。
那我想芳芳?不,还是想想小倩吧。她现在怎么样呢?
我是利用自己的成绩跟小倩好上的,当时除了她,问我问题的同学很少,其他女生从没问过我一个问题。不过想想也是,重点班的女学生本来就少,质量也不高,除了学习还行。我猜她们都很自卑,于是就狂学。小倩自然而然就给了我一个“勇者”的印象,加上那时候感情饥渴,我便主动对她热情,以至显得有点过分。
小倩多好!小倩从来顺着我,像情人,也像母亲。失意时安慰我,高兴时陪我快乐。要是她能同我一起进大学,要是她在身旁,就不会有芳芳,更不会有阿琨……不过也未必。
我从不自信。
我现在是在校图书馆一层社科杂志阅览室写作。其他的不想多说,但对面那个女孩要提一下。我当然不认识她,或许她是大一的吧,挺纯,黑发(即没染发),戴个发夹,肤白,胖乎乎挺可爱,脸部除双下巴外其余都看得过眼。我每时每刻都渴望有奇缘降临,包括此时,从她偶尔对我一瞥时的眼神看来,她对我是陌生的,但她完全有可能爱上我,而此刻的我完全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对她付出全部的爱。有什么呢?爱只是一个念头,一个瞬时感觉而已。
滥情没什么不好,至少,你可以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勇气,你可以对自己说:
我有爱,我要爱。无情的人是可恨的,也是可怖的,他(她)给世界带来了无穷尽的隔膜。
我生性懒惰,不愿早起,不过母亲从不叫我“懒虫”,而弟弟虽没我懒却以“懒虫”闻名全家,原因是我学习好,有望考大学,而现在果然上了大学。
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它的“不公”从不会因为时间而有所停止,更不会像佛教所说的“轮回”到“公平”。它只会不断地继续、继续,直到你窒息死亡。
让芳芳听懂这两段话费了我好半天功夫,但最终她还是以她的聪颖完全接受了这两段之间的逻辑联系。我竖起大拇指夸她,她脸红得像朵花,拳头在我背上擂得“咚咚”响,最后趴在我背上,说要给我说件事。
“sa(啥)si(事)nie (呢)。”我故意噘着舌头说话,逗她。
世界上有两类女人最可以让人放心,一类是孩子化的女人,一类是母性化的女人。前者无甚生活阅历,爱好幻想,崇尚“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有趣”恋情和爱玩游戏比如碰碰车之类;后者属于非常理智且具有中国女性传统美德的那种,看淡世事,重视亲情,爱孩子。芳芳属于前者,小倩属于后者,而阿琨介于两者之间。
我这番胡扯曾在一次回家途中的火车上跟一位女孩发表演讲似的说过。那女孩17岁的样子(模样不错,极易让人动心),旁边坐着她爸。她爸很年轻,好侃。他自我介绍说35岁。我心里估摸着那女孩极有可能是私生女,并且不知道自己的妈为何人,因为她妈生下她后没脸见人跳崖而死。人脑袋里妄想一些残酷的事情会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我想过后就笑出了声。后来女孩她爸邀我喝酒,我豪爽地答应了,与他痛饮起来。他喝了六听,我喝了三听,都到火候了。我结结巴巴地把自己大吹特吹了一通,他也把自己的心里话一股脑儿倒了出来,怕我不信,扯着列车员要她来作证。
旁边的人都看着别处,偶尔有人回头我就对他傻笑。那女孩只顾望着窗外(属淑女一类),但听我说到我是大学生时她扭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我忘了。后来她爸上厕所我就拉着她的手发表了一阵即兴演讲,她似乎对我有点惊讶,可惜我很快睡着了。
醒来上厕所不见了父女俩,赶紧往行李架上看,包还在,拿下来翻了翻,没什么异样,我就放心了。我惬意地从厕所回来,细想了一下刚才的场景,像做梦似的,也不知是梦不是梦。
芳芳太小了,刚小学毕业就辍学,她从没感觉一丁点忧愁,她喜欢山,喜欢河,喜欢牛羊,喜欢猪圈里的猪,喜欢我。她老说我像她家的那只小猪崽,嘴巴尖尖的,眼睛小小的,她说有机会一定带我去她家看一下我的“兄弟”。我怀疑她甚至忘了猪跟人一样也会长大变化这一自然发展规律。
她问我为什么跟她在一块。
我说喜欢你呗。
她说为什么喜欢我呢。
我说,第一次走进商店,觉得你笑得特可爱,纯洁无瑕,不像女大学生,阴险圆滑。完了我问她为什么喜欢我。
她说,我觉得你很有意思,跟我说话都会脸红,而且声音那么暗,显得很“深沉”。
我知道,她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白“深沉”为何物,是啥意思。就像她跟我说她父母让她回家结婚一样,我相信她在洞房花烛的那一晚都不会清楚“结婚”是什么玩艺。或许在她心里,只有她男人把阳物插进她身体里的那一刻,才会在她心上刻下这样一个痕迹:结婚可以带来如此的舒服!我相信,“性的快乐”对于她就变成了“性的舒服”,甚至是“结婚的舒服”。
然而,作为一段恋情,对于我,不会再把任何一种没有任何掺杂的感情倾注于他人,包括阿琨。
芳芳结婚的那个正月里,应该满了18岁吧!
迎接两千年的那一晚,我去了天安门广场,人不是特别多,一些人围了一圈做丢手绢的游戏,我瞄了几眼,好像他们也是大学生,不过女生都不好看。我了几圈就在广场草坪的边上坐下抽烟。我正在想是否此刻广场上的人群里也有一位跟我一样孤独的漂亮女孩呢,突然一个姑娘从面前走过,我心里一阵紧张与兴奋,没想到她抛出一句:叔叔新年好。我定睛一看是个小姑娘,于是泄了气。
还有两分钟就要迈入两千年了,我不敢去人多的地方,因为事先同学们警告过我小心台独分子的炸弹,我跑到纪念碑后面(南边),此时人们都聚集在天安门与纪念碑之间。两千年到了,人们欢呼雀跃,我看到几个老外围着纪念碑疯狂地跑,疯狂地笑。我真不知道他们在这有什么好乐的。
我跟纪念碑鞠了几个躬。我知道,死去的人当中肯定有十七八岁的花季女孩,其中肯定不乏相貌优秀者。我知道,她们当中肯定有死之前没想到自己会死的人,甚至有死前大声求饶的人。我知道,她们不想死,甚至不想戴上“英雄儿女”的桂冠。
两千年来临的那一刻是我最孤独的一刻,我依靠想象熬过了那一刻。
那时我还没认识阿琨,芳芳已经回家。
两千年二月份我认识阿琨,并爱上了她。
两千年五月份我写了这篇小说,阿琨四月底已跟我分手。
据说小倩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盼着我。
那芳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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