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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优秀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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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劳的出走

作者: 吴虹飞

  青春有两朵花,一朵是情,一朵是爱,两朵都娇艳,两朵都脆弱。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我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我很恨自己的母亲,因为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我的家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回来之后,我会长得高大和美丽。我仁慈、慷慨、大度,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我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我于是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十五岁那年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我固执地认为文字软弱无力。

  它永远不可能帮你争取你的爱人。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唯一能够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复习英语的。可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我为什么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二)

  我枯燥的青春在二十四那年时来运转。

  那一年网站有如雨后春笋在城市中遍地开花。我坐在我兼职的网络公司的电脑前,马不停蹄地搜索和编排谢霆锋老爸的绯闻。正当我一如既往地坐在那里,安静、虔诚且惶恐,我的上司向我走来。那一次发生了意外。他居然爱上了我。我的上司是除了老总之外的男二号。高大英俊,是公司女孩子搭话的主要对象之一。所以当时我认为这是建国以来,首例天上的馅饼掉下来砸中了我。

  事实证明,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我的上司男友原来也觉得对他而言我是一块热乎乎的馅饼。但是他发现满不是那么一回事。我的男友以为我很善良,其实我不善良;他以为我很美丽,其实我根本不美丽。我也决不温柔。总而言之,我根本不具备任何担任别人女友的素质。我平常总是对他冷嘲热讽,恶语相加,一到他要跟我分手,我就会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叫嚷着威胁他家人的人身安全,让他悔不当初惹上一个黑社会女魔头。所以我的朋友一致认为,如果最后我众叛亲离,被男友无情抛弃,那一定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他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他又没有勇气更换。

  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的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并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可是三个月后我们决定结婚了。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 大。

  读什么专业?

  环境工程。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异议。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三)

  也许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的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但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和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的一种安慰,而并非爱情的真正可能的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逝水年华》的阅读,而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地、矫情无比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抚摸他的头发,但我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在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着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

  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

  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一次对打折裙子的购买。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但是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他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有一天晚上我洗完了澡,阿良坐在电脑前。我站在阿良面前。慢慢地我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我脱完了身上的衣服,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我们仍然默不做声。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我知道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四)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我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我从来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我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五)

  8 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单位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打电话到他家,却无论什么时候也没有人接。我去摁他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一下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25岁,身高1.78. 他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六)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意味着他会很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放牛的孩子王小二: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我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原因是它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而且它是一个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我这是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可以顺利进行。

  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被命名为南生。但是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很是怀疑,我说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我在这里丝毫没有揶揄他的意思。因为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别的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当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我在胸前紧紧地抱着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地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他注定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告诉我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

  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是因为我虽然头脑简单,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的我,都会发自内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长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就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郊区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说:

  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

  然后“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

  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的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里,我曾经考虑过是否要描写细节,但是我很担心这会沦为一个三级故事片。无庸置疑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记得拜伦在《唐璜》中有描述过和美女海伦的欢爱。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用了一句话作为总结,大意感谢圣母,但这类事情确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确实相信很多事情是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却具有这样的描绘能力。他说,你真白,就像日本黄色录像里的女人。

  让我感动的是,南生对女人的何等谄媚!我经常看到南生褐色的光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我坚持认为南生在不穿衣服的时候比穿衣服时好看。我考虑了很久终于不得不使用这些低俗的形容词:光滑、结实等等。他让我明白我盼望已久的欲望已经无比真实无比质朴地降临在我的怀中。他让我明白空守多年的爱情是多么虚无缥缈,他让我明白爱情和情欲原来真的可以截然分开。而没有爱情的情欲它照样是鲜活有力的情欲。他彻底消解我对乌托邦的爱情的等待和期盼。南生完全可以代替爱情。他的皮肤和另外一个人其实一模一样,而我相信他在造爱的技能上更胜一筹。

  南生的健康在于他并不会真爱我。他只是爱“某个”女人。在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他含糊地吐露了很多年前他勾引小女生的事迹:他总是很快上手。比方说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湖边扔石头,俊美的长跑冠军南生就会主动上去和她说话。然后两个小时后有人看见南生把女孩带进了他的宿舍。南生对这样的事情屡试不爽。我想当年南生一定魅力无穷。我想如果我当年看到俊美的南生箭一般掠过跑道,我也一定会在心中掀起难以自抑的涟漪。而南生一定不会注意一个戴着眼镜的浑身灰扑扑的普通女子,她面容模糊,不解风情。

  当我知道南生并不会真的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我开始释然。我不过是众多被他带回去的女子之一。我知道我必然不可能伤害他,他也一定不可能伤害我。

  南生总在做爱时反复问我,我是不是很好?

  我说是,你很好。

  没有人比我更好了吧?

  我说是,没有人比你更好。

  南生说,你会嫁给我吗?

  我说,不会。

  为什么,南生说。

  因为,我说,我已经嫁过人了。

  (七)

  阿良消失之前的晚上和我呆在一起。当我企图用他的电脑浏览成人网站的时候,他在我身后伸出手,把电脑关了。

  当他在外屋吃夜宵的时候,我捡起一支治脚气的“皮炎康”,将它们挤出来,全部抹在所有的电源开关上。

  在一片漆黑中,阿良说,下一次,不要用“皮炎康”抹电源了。

  我说,我赔你一支新的。

  不是“皮炎康”的事,阿良说,是电源短路了。

  我说,为什么抹“皮炎康”会短路呢?抹别的会不会短路?

  阿良说,阿慧,为什么不爱我?

  我说,我只是把“皮炎康”抹到电源上而已,并不是不爱你。

  在黑暗中,我和阿良相拥而眠。我们从来没有这么怜惜过对方,充满了悲伤和怜悯。那一次我感到阿良和我无比亲近,仿佛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电话响了,阿良紧紧抱着我,他没有接电话。它响了几下,就悄无声息。

  (八)

  长跑冠军是不是跑得非常快,我问。

  南生说,是的。

  那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沉吟了一下说,我担心我跑得太快,你会丢掉我。

  我说,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说,不行。

  我敛容说,那你这个冠军是骗人的。

  我是冠军,我是最好的,南生大声说。他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亮,隐隐有些愠怒。

  那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看了一眼我,他的眼睛忽然充满了悲伤。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某种食草兽类的眼睛。惘然而悲伤。

  然后南生突然向前跑了起来,他真的像箭一样嗖的一声发射了出去。他跑得如此的快,骄傲和欢乐在我胸中激荡:长跑冠军南生毕竟是与众不同的。他毕竟是长跑冠军,无可比拟。

  渐渐地他在我眼中消失了。我站在原处,等他跑回来。我想他一定会很快跑完一圈,在我身后出现。但我忽然很希望他一直一直这样跑下去,就这样,连再见都没有说,就永远跑出了我的视野。

  事实上如此:他一直跑,一直跑,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南生再也没有跑回来,事实上他一直在跑,如果地球当真是圆的话,他就会跑回来,令人遗憾的是,他跑得实在太快了,以至于被猛烈的风托了起来,一直向天际冲去,在穿破大气层之后,长跑冠军南生已经被厚厚的宇宙尘埃裹成一团,如果你仔细辨认的话,就会在夜空中发现一颗暗红色的流星,正在以难以察觉的速度黯淡下去,这说明他跑得越来越远了,这个世界上知晓这个秘密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天文学家、狂热的星星爱好者,以及我——名叫阿慧的姑娘。

  (九)

  你是林如慧?

  是的。我看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微微感到诧异。

  他们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一年前你到公安局报案,说你的男友阿良失踪了?

  是的。

  我们是来给你送他的死亡通知书的。

  我说,这绝不可能,阿良不可能死。

  不管怎么说,阿良的所有档案都已经销毁,警员甲说,而且你作为他生前的亲密女友,不可以继续在这个城市居住。

  为什么?

  警员乙说,阿良是否已经死去已经无关重要,关键是作为阿良的这个人必须消失。他一直都是隶属于一个秘密的国家机构。这个机构的职责是保护这个国家的安全。所以这个机构的所有人都是匿名的,不可以有任何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包括他的家人。阿良从高中起就为这个机构服务。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从来没有从这里索取过报酬。

  警员甲说,阿良说你是他最爱的人,他希望他消失之前你和不再有任何关系。

  可是我是他的未婚妻。

  所有的政府证明都已经销毁,警员乙微笑着说,你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他希望你重新获得自由,并且忘记他,警员甲说,同时,为了消除一切和他有关的事情,你必须离开这个城市。这是国家的需要,也是阿良的意愿。

  请告诉我,阿良究竟在哪里?

  在所有的档案上,阿良已经死亡。你必须今晚离开城市。记住,不管走到哪里,关于阿良你都必须守口如瓶。

  (十)

  我开始动用微薄的积蓄,动身到每一个城市去寻找我的阿良。我如一个陌生人一般匆匆落脚,驻足观望。当钱用光的时候我会找一份工作,等攒了足够的钱我又会继续出发。每一年桃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出现在一个新的城市。而在陌生的旅馆的第一夜,我总是要生一场病。我皮肤开始紧绷,无论我在身上泼了多少的水都无法阻止它的干燥和角质化。死去的皮肤会慢慢脱落,而我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同时无法入睡。我发现我在经历一种名为“蜕皮”的类似蛇的生理交替过程。皮蜕完之后我就可以起身和常人无异,开始进食、喝水,找工作和暂住的房子。渐渐地我的皮肤越来越白,脸色越来越有光泽,嘴唇越来越丰润,乳房越来越高耸,臀部越来越丰满,腰肢越来越柔软。有一天我在镜子中终于发现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子,她眼波流转,丰腴而美艳。

  她就是那个名叫阿慧的普通女子。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男人前来和我调情,有人鼓足勇气向我求爱。青春终于在即将消失的时候向我展示了惊人的美艳。而我清晰地知道层层的蜕皮换来的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好,有如将死之人一次凄美的回光返照。

  (十一)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孤独。他们孤零零地活在世界上,不能和别人发生任何一种温暖的关联。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并不是最特殊的一个。

  而孤独却是真的孤独。与生俱来。我不知道孤独原来是与生俱来。我以为那个年幼仓皇的女孩已经长大。她孤零零置身于所有喧闹的小孩之中,不发一语。我以为她已经长大。没想到她一直还活在我的身体里面。她总是不说话。我以为她会长大。

  小时候我问母亲:我有父亲吗?

  母亲点头。

  我又问,他在哪里?

  母亲摇头。

  我说,我长大以后,会不会和思思一样美丽。

  思思是邻居家的女孩子。她父亲高大,穿灰色中山装。母亲美丽,穿素色的套裙和米色的风衣。思思有布娃娃,彩色珠子和美丽纱裙。而我只有打着补丁的红色布衣服。还有母亲向别人讨要的香烟纸,作为我唯一的玩具。

  我的衣服是棉布,因为那时的确良比棉布要贵。我一生独爱棉布,无论荣辱贵贱。我上班的第一个月,我把所有的工资都购置了棉布的裙子,挂在衣橱中,落落大满。

  我问母亲:我长大之后,会不会和思思一样好看。

  母亲摇头,不会。你长得像你的父亲。

  父亲什么样子。

  和你一样。

  父亲为什么离开我们,父亲不爱我吗?

  母亲说,是,你的父亲不爱你。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不如思思美丽。

  我的母亲扎两个短短的辫子。脖子上一年四季围着蓝色的丝巾。母亲的脖子细嫩颀长,唯一的不足是有一道过于狰狞的疤痕。我经常问母亲这道疤痕是怎么回事,母亲总是敷衍其辞,后来我不再问。我明白有些事情母亲将永缄其口。

  在我印象中,母亲永远高大而聪慧。母亲曾经远远指着一位风姿绰约的高大妇人,问自己和她比,谁更好看。那位妇人头发微卷,神态雍容,说一口流利的标准北方普通话。她是我们厂唯一的播音员。十几年来没有人可以替代她的位置。我一直希望她俯下身来和我说话,可惜她从来没有注意过我。

  我记得,母亲曾经问我,她和那个阿姨,哪一个更好看。

  我犹豫了一下,说,她好看。

  我也不会说谎。

  我和母亲永远都不会成长为美丽的妇人,尽管一生之中,我们也有自己可炫傲的花一样的年华。可是,即使在那样美丽的年华里,总是有比我们更美丽的女人,她们总是有理由比我们幸福,有理由带走我们深深爱的人。

  (十二)

  母亲在车间上班,经常要值夜班。母亲后来因此成为了高度近视,并且得了失眠症。车间里温度经常会到40度,像蒸笼一样闷热,令人无比烦躁。母亲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肥肥大大的。她偶尔去扛那些沉重的钢管和木头。我常常看见她在固定的时间,敲打那个预告上下班的钟。钟一响,车间的人就像潮水一样,涌入和涌出大门。我总是想接过母亲的蓝色丝巾和手中的锤子,敲响那个意味深长的钟。但显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母亲从来不让我来做这样的事情,哪怕只是在固定的时候,轻轻地轻轻地敲响它。所以我总是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母亲的手势。她的手在空中挥动的过程,就像是一次庄严优美的仪式。

  母亲在这个工厂里是一个外乡人。和所有的外乡人不一样的是,母亲没有自己的同乡。当年母亲怎么离开自己的家乡,来到这个百废待兴的工厂,并没有人知道。

  他们传说母亲是一手提着一个藤编箱子,一手拉着我,梳着两个小辫子,围着蓝色的丝巾出现在工厂的大门。这个仁慈的工厂的厂长,在犹豫之后收留了母亲。不久之后,母亲被委以重任。这个语言不通的异乡女子,成为了工厂神色肃穆的敲钟人。

  钟声响了四下。然后,人潮汹涌,声音喧哗。

  很小的时候,当我看到下面蚂蚁一样的喧嚣的人群,我就暗暗下了决心,永远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个,在钟声响的时候,急急忙忙地找自己的位置。我将永远安静地在一个地方等待,直到一个陌生人来把我带回永恒的家。

  (十三)

  那一个写长篇的女人,她韶华已逝,目光迷惘。她站在城市东边的屋子里写作,企图完成一个骇世惊俗的长篇。我仔细地阅读了她的著作,我发现她用晦涩的语言描写了死亡,却没有涉及性爱。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只是关心爱情。我说,我已经了解了情欲的王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不喜欢小说里有人死去,也不喜欢没有做爱的情节。所以我客气地和她道别,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看见一个美丽的侏儒。在此之前我见过很多侏儒,但他们都不美丽。她在一家美容院里做头发。她把头发绞得很短很短。她穿着一件儿童的裙子,她挥手的动作极为优雅,而她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中音。她长着桀骜不驯的眼睛,当我偷偷观察她的时候她对我冷冷一瞥,这让我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的冰姑娘。她向每一个看到她的人的眼睛撒入看不见的冰凌。我离开她回到大街上,阳光无比灿烂,而我忽然感到身体的某一个角落开始结冰。

  我见到一个有趣的民谣歌手。他的专辑充满了各种声音的实验和平民的智慧,他性格内向,容易害羞,却用怪模怪样的声音博得了朋友的欢笑。我看到他们为了保证专辑顺利发行,能够合理挣到一点钱,聚在一间屋子里修改歌词,把“性欲”

  改成“生谷”,把“红灯区”改成“工丁区”,把“高耸的胸脯”改成“高耸的山谷”,把一个安全套改成一个手电筒,一只大头鸟,或者一个戴着头箍的绝色女子。

  我在他讲述如何成全一对麻雀的爱情的时候悄然退出,因为我的身体的水已经有%变成了冰。

  我看到一个健硕英俊的男子。他1.78,双鱼座。他贫穷而美好。在一个夏天晴朗的夜晚,在城市偏郊的一个简陋平房里,在毫不犹豫地向他奉献全部的爱情的时候,我发现他就是我梦中的那个面容模糊的男子。尽管他的身体灼热,但仍然无法阻止我身体的70%的水凝固成冰。尽管我已经决定对他保持终生的忠贞,但我离开时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十四)

  我去了巴黎、阿姆斯特丹、摩洛哥、渥太华和加州的海岸,我去了阿拉伯、老挝、南洋诸岛、墨西哥的沙漠,以及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名叫阿良的男子,因为这个男子是我年轻时唯一爱上我的人。我要找到他,告诉他我找过他,我去过无数的地方,我向所有的人打听他,我要告诉他我经历的唯一一次的陌生人的爱情和我身体里越来越多的冰。我要告诉他我已经做好准备,凭借着爱情勇往直前,蔑视时光和死亡。

  我想起了十五岁那年的出走。我坐上一列朝东的火车,到了海边。我发现海很脏。当我第二次见到海时,我看到的是整个已经冻结的大海——最后我在北冰洋的一块犹如陆地的浮冰上找到阿良。他已经封在冰柱里,面容和蔼,栩栩如生。我隔着不可融化的冰抚摸他。那些坚硬的冰寒冷得令人刺痛如触摸灼热的铁。我发现我已经不认识阿良,他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他看起来英俊、可亲,他是白马王子和普通人的共同体。但我不认识他。我只知道这个预备和我结婚的人已经永远封在冰中。他什么时候变成冰人我并不知道。我也不可以就地寻找答案,除非我带着凿子和采集容器来采集封在冰中的空气。除非我可以使用实验室精密的仪器准确测出C14 的含量。可是我没有带任何行李。我穿着薄如蝉翼的鹅黄色的裙子,两手空空,簌簌发抖。我身体里的水已经全部变成了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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