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于兰
不知是从哪天开始,村口多了一个补鞋人,他总是穿着一身破旧的军装,脸灰蒙蒙的,好像永远没洗过似的。他坐着的时候,是个肮脏落魄但是健康的男人,他站起来,两只裤管空荡荡地飘着,却是个没有双腿的残疾人。
严格来说,他是个残疾军人,他的腿是为战斗而丢掉的,但是,他却并没有获得什么优厚的待遇,甚至连每个知道他身分的人都瞧不起他,因为他是国民党的兵,是战场上对人民解放军开枪的国民党士兵,他欠人民英雄的血债呢。
不管人们如何唾弃他,他还是顽强地在这个小镇上生存了下来。后来又经历了文革,有的好同志都被冤枉错死,而他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也许是他认罪态度太好,也许是他已经废了,便对他掉以轻心。反正,他又出现在小镇上,并且,多了一副家当:一架生锈的补鞋机。
不知他是从哪学来的这门手艺,不但补得不错,而且价钱便宜,又不多说一句话,所以人们都爱把鞋扔在他那补。说扔,是因为大家虽然找他补鞋,但心里还是瞧不起他的。
慢慢地小镇上补鞋的多了起来,他从街心被赶到街角,后来干脆扫出了小镇。
他就像一个节节败退的士兵,最后被迫放弃了自己的领土,退到了离小镇两三里外的村口,这里是赶集的必经之地,也挺热闹的。
村口有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做的是赶路人和后面学校的生意。谁都知道这家饭馆的老板和老板娘特别爱孩子,每到中午散学,那些离家远些的孩子就会向这里奔来,高举着一只手,手里紧攥着一角钱,一角钱能买到一个又热又香的大馒头。这时候,是老板和老板娘最幸福的时候,他们可以把孩子们搂在怀里,又亲又摸。
老板两口子结婚10多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平常他们两口子总是和和气气的,对外人,也是和和气气的,就连对人人都爱理不理的补鞋人,他们也是和和气气的。
补鞋人就住在小饭馆的偏门里,是补鞋人来之后在饭馆旁搭建的。里面的摆设很简单,一张木床,一架补鞋机,仅此而已。其它的也没有有的必要,比如凳子,有谁会到他的屋里去呢?起初人们猜不透老板两口子为什么要收留这样一个人,后来琢磨明白了,补鞋人吃喝在小饭馆,一天两顿饭,早上还要两个大馒头。生意人终是生意人啊,农村的一间破屋有什么用呢?但饭和馒头可以赚钱呀,说不定补鞋人一天的收入都交给了小饭馆呢!大约是住进小偏门的第三天晚上吧,老板娘摇着丰腴的身子闪进了偏门,她刚洗过澡,浑身散发着香皂味儿。补鞋人躺在床上,半眯着眼似醒非醒的,他听得真切的是推门的声音,看得虚幻的是女人的身子,他没有动,以为是乍起的风吹过。
女人的身子渐渐挨上来,她掀开被窝,蛇一样滑进他的怀里,有热气,有香气,还有娇喘声,他感受到这一切都是真的。40岁而从没碰过女人的补鞋人此时的情欲像泄闸的洪水汹涌而出,他在一次次的高潮中在心里呐喊:不管你是人还是鬼,只要有这么一次,我死也认了!他仿佛又回到了战场,勇猛地冲锋陷阵,只是,他听到的不是枪林弹雨,而是女人的销魂之声。
战斗结束了,女人说了一句,想不到你这么厉害。女人说得很幸福,他听出是老板娘的声音,万分的惊讶和激动令他不知所措,他结结巴巴地问,老……板——老板他——老板是他的恩人,他怎么就做了对不起老板的事呢?再说,老板高大健壮,老板娘怎么会看上他这个残人呢?老板娘爽快地笑了,看你吓得,是他让我来的。他让你住到这偏门里,也是这个意思。
补鞋人真是摸不着头脑了,世上还有把自己女人让给别人睡的男人吗?何况是一个无利可图的废人!我们想借你的种,生一大把孩子。老板娘摸着她那平坦光滑的肚子充满幻想地说。
补鞋人没想到他还有有用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又能让自己一次次地销魂。他想,英雄终是有用武之地了。
有了自己的战场之后,补鞋人的脸亮堂起来。偏门里时常传出他雄壮的军歌声,他的生活,终于有了滋味。
当然,一向忽视补鞋人存在的人们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人们注意到的是,老板娘的肚子终于发酵了,哪天出笼啊?人们带着喜气问充满喜色的老板娘,老板娘总是说,快了,快了。
而这时,老板总会把目光定格在这个滚圆的肚子上,张着一张笑呵呵的嘴,手里没面粉时,还会过来用手轻轻地摸摸、听听,就像检查一只西瓜的成熟度一样,对他来说,这一定是一只又甜又解渴的大西瓜。
女人没怀上时,他天天让女人过去,女人怀上后,他不说了。女人虽什么也不说,但晚上总是翻来覆去的好像十分难受,他知道女人在想什么,不禁有些涩,他妈的,男人跟男人竟有这么大的区别,一个没腿的残人竟能把女人搞得心痒神痒,而牛高马大的他却连传宗接代的本事都没有。
不过,他还是感到十分欣慰,幸好当初选的是这个落魄的废人,要是别人,女人就有跟别人跑的危险啊,村里这样的事是有先例的。再说,谁也不会怀疑到一个废人的头上去,名正言顺的是他的种。
没想到,这个孩子却是生在偏门。
这天,老板去小镇买面粉,临走时,女人好好的没有要生的迹象。等回来时,却见正房里无人,推开偏门,闻到一股血腥味,只见女人安静地睡在补鞋人的床上,补鞋人俯首看着她身旁的包裹,很幸福的样子。老板立即明白了,他什么也没说,径直抱了婴儿到正房,多么轻啊,这个小精灵,他的眼泪都快出来了,终于有孩子了。
他又去抱女人,补鞋人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什么也不说。虽然这是一个军人最难以忍受的事(自己的战利品被野蛮地掠夺了),但是他很平静地忍受了。
刚才老板出了门之后,老板娘就迫不及待地进了偏门,她说,我受不了了!然后就自己动手扒下自己的裤子,他们做得很疯狂,还没做完,老板娘就说,我肚子疼,怕是要生了。
果然就自然地生下一个小猫似的女孩,幸好是个雨天,路人稀少;也幸好是顺产,要不,就会爆出一个大新闻:老板娘在偏门里生孩子。
得到了女儿的老板后来也没有怎么责怪女人,只是说,都快生了,你还有那心思?俨然是大哥哥责怪不懂事的妹妹。女人也不争辩,只是脸红得跟桃花似的。
人们猜测得不错,补鞋人的钱确实都交给了小饭馆,他是完全自愿的,就像一个尽职的丈夫把钱交给女人一样,他把钱都偷偷塞给了老板娘。他说,你多补补。
在他的眼里,老板娘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有了女儿,老板又想要个男孩,他又开始说让女人过去的话,女人就像完成他交代的任务似的,嗯一声就顺从地过去,表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老板知道她心里是求之不得的。要说不吃醋是不可能的,但老板能想得开,要人家的种,就得让人家高兴。因此,两个男人相处得很好,每顿饭都要碰杯儿,他们从不议论女人和孩子,只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老板娘也从不当着两个男人的面露一点风情,哪怕是说一个笑话。
第二年又有了一个男孩,老板喜悦之余也不禁得意,看他的眼光多准,挑中的这个播种人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然而,不管他挑中的这个补鞋人多么称心,这个补鞋人都算完成了任务,该光荣引退了。时间一长,纸里能包得住火么?他想是这么想,但始终拿不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如何安置他呢?又如何给他说出口呢?没等他想出较好的办法,他突然就得了一种怪病,令小镇医生束手无策,不出一月,就抱病身亡。临死前,看着两个加起来还不到两岁的孩子放心不下,他拉着女人的手说,你一定要找个好人家,把我这饭馆开下去,把我这一双儿女抚养成人。
对老板的死补鞋人一直以为是天意,天意要他来做老板娘的丈夫,天意要他做孩子的合法父亲。安葬了老板后,他“走”进正房。
这是他第一次走进正房,它宽敞明亮,干净整洁,比他那偏门不知要强多少倍,想到即将成为它的主人,他内心涌出一股激动:他的领土扩大了,他终于用忍耐获得了战斗的最后胜利。女人、孩子、房子,都将是他的幸福。
老板娘正在喂奶,见补鞋人进来,有些吃惊,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她小声地斥了一句,出去!补鞋人拄着拐杖没有动,带着深情望着她。
老板娘放下孩子,站起来叉着腰重复了一句:叫你出去!语气已经重多了。她冰冷得就像对一个不知礼仪闯进来的乞丐。
补鞋人从没见老板娘这样过,他想或许是她心情不好,便温顺地挪了出去。
第二天,老板娘的两个哥哥来了,他们赶了好远的路才到,原来老板娘是外地人。
走吧,我们是来接你回去的,两个哥哥说。老板娘摇摇头,我不能离开小饭馆,他说过,要留着它。你们若是为我好,替我作主再找个好人家,帮我抚养一对儿女。
两个哥哥从老板娘房里出来后抡起斧子,三下二下就把偏门给砸了,他们对在风中颤抖的补鞋人说,我妹夫已走了,你也该走了。
补鞋人无语地立着,他希望老板娘能说句话,但她抱着孩子什么也没说,看都没看他一眼。
在两个哥哥虎视眈眈的注视下,补鞋人吃力地背起他的家什,一拐一拐地消失在村口。
一个月后,老板娘招了一个男人,是一个丧偶的中年男人,勤劳朴实,他带来一个5岁的女儿,女儿一见老板娘就甜甜地叫娘,乐得老板娘抱住她就亲脸蛋儿。
而老板娘刚学会说话的女儿也咿咿地叫爹,中年男人抱着半岁的男孩连连答应,小饭馆里一片笑声。
日子仍像老板在时一样过,只是老板的名字变了而已,但小饭馆还是那个小饭馆,老板娘还是那个老板娘。
而补鞋人却从此消失了,没有谁会关心他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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